《书痴的爱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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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痴的爱情事件-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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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政治思想家,曾担任培根的秘书。其主要作品有《论公民》、《利维坦》等。】一样秃——因为警醒而活跃的头脑总是不能不秃。心灵和大脑的关联是如此紧密,是故,心灵的发育和运转所带来的损害,就是使得人类继承自野生动物(我们史前的祖先)的那些残留特征将进一步退化。”

由此可见,梅休因法官承认:秃头乃是智力和灵性的显著表征。他搜集了大量关于此类话题的文献,还答应科学院,准备就这方面的研究提交一篇论文,以论证脑壳上(尤其是其前额的高位区域和顶骨部分)头发的稀缺原是对人类兽性本能和习性的背离之表征,同时也是智力发育之明确显示。

这让我想起很久以前,梅休因法官曾着手编订一份人类社会历史中著名秃子的名单,这份名单不断增长,到现在它已经囊括了数千名人,涵盖了每一个行当和专业。荷马,苏格拉底,孔子,亚里斯多德,柏拉图,西塞罗,普林尼,米西奈斯,尤利乌斯·凯撒,贺拉斯,莎士比亚,培根,拿破仑·波拿巴,但丁,蒲伯,科伯,戈德史密斯,以色列·普特南,约翰·昆西·亚当斯,帕特里克·亨利——这些天才全是秃子。但其中最秃的是哲学家霍布斯,对于这位仁兄,尊敬的约翰·奥布里【约翰·奥布里(1626…1679);英国文物家、作家,著有《短促的生命》等。】有过这样的记录:“他非常秃,却总是喜欢脑袋光光地坐在屋子里埋头研究,还说自己从未因为光头而带来感冒,不过最大的麻烦是让苍蝇们无法靠近,它们在这样的光头上实在难以立足。”

在所有我见过的拿破仑肖像和图画中,此人一个最显著的特征是:一缕卷曲纠结的头发耷拉在他君王的前额上,使他的脸庞显得生动无比、招人喜欢。然而这是一种虚荣而可笑的做法。拿破仑早年就开始谢顶,这让他伤透脑筋,不得已而找到了一个克服此种变故的办法,这种用以改善自己外观的办法就是:让后脑勺上的那撮头发长到足够长,再绕过相当长的一段距离耷拉到前额上。此种巧妙的方法能正确地服务于他的下列目的:让他有许珀里翁那样的卷发,并因此获得年轻的自豪感。然而就连这样一撮头发,也没等到时间的摧毁,就过早地落光了。

至于我自己,我不清楚自己是否曾经也有过这样可笑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留光头是没有思想的习惯。非也,正相反,对这一智慧的标志,我一直尊重有加,并且,我也完全同意我的朋友梅休因法官的看法,这一悲伤的插曲被记录在第二章中。国王应该服务于这一光荣的目的,那就是向人类指出:秃头因为有神的赞许和保护而理应受到偏爱。

就我本人的情况而言,我把自己过早的谢顶归罪于我对书籍的热爱和沉迷导致了智力和灵性的增长。苏珊小姐(亦即本人的妹妹),则把它归因于另外的缘由。她声称,这当中首要的一条,盖因我有一种变态的躺读习惯也;其次,是由于我半夜吃威尔士家兔的习性。在我床的上方有一只煤气灯头,所以我的头完全挡住了灯的光线,这些灯光向下聚集并反射到我正在读的书上。

苏珊小姐坚持认为,这么强的光线和它散发的热度向我的脑袋发起进攻,头皮没法不干燥,而那些毛囊将因缺乏天然的营养而死亡。除此之外,她还认为:我总是在夜里十一点钟吃的威尔士家兔,也会在我的胃里繁殖有毒的蒸气和轻微的忧郁,这种情绪会顺其自然地一路上升至我的大脑,在里面引起发热,将脑壳里的流质蒸发殆尽,而这些流质正是与其接壤的颅外皮层上的毛细管健康生长所必需的。

好了,苏珊小姐的这一严正声明,正好给了我一个有力的论据,以捍卫我的习惯。试问,那些必然会造成发热的其他手段,比如伤风感冒、扁桃腺炎、哮喘以及其他多得数不清的祸根,何以就不会带来秃头呢?按照劳伦斯·斯特恩【劳伦斯·斯特恩(1713…1768),英国小说家,其著名作品有《项狄传》等。】的说法,同样是出于仁慈的天意,善待弱者亦正是为了防止秃头。要是我不曾爱上书,我胸膈中的心灵也就不会弄死我头皮上的毛细管,那可是我的猿类祖先的遗存,早先也曾在我的头皮上繁荣兴旺;要是我没有成为秃子,我的命运中也就不会有躺读之乐降临。

 。。



聪明的脑袋不长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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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真正的秃子亦能得到补偿。当我检视自身,发现曾经有那么多时间、精力和金钱被耗费在不断培养和管理自己的头发上,我真要为自己现在的样子而感谢命运之神。因为,我的钱要用来买书,而我的精力和时间则要用来阅读它们。

噢,头发卷曲而润泽的押沙龙【押沙龙,《旧约圣经》中的人物,大卫王之第三子,后因背叛其父被杀。】,你要徒费多少心力!我那些旧书所散发的气息,要远比油膏、面霜和香水更加甜蜜芬芳,它来自岁月,来自船舱,来自圣哲先贤亘古恒常的友谊,这些圣哲先贤也曾吮吸过它那鼓舞心灵、激发智慧的芳香!让我向你解释我亲爱的乔叟是怎么说的吧,你这物质财富的挥霍者:

他宁可床头堆上二十本书,

也不要提琴、竖琴和华服;

书外装着红黑两色的封皮,

书内是亚里斯多德的哲理。

可是,尽管他是一位哲人,

但他的钱箱内却殊少金银。【这节诗引自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总引》第293…298行。】

书,书,书——不断给我更多的书吧,因为它们是百宝箱,我能从里面找到人类永恒的表情——词句,那是惟一永远活着的东西!每当我想起约翰·赫歇尔【约翰·赫歇尔(1733…1822),英国著名天文学家,天王星的发现者。】爵士的话(愿他高贵的灵魂安息),我就会向远处墙角的那尊胸像虔诚地低下头。他说:“如果我祈求一种体验,它能让我经历各种不同的环境,成为我生命中幸福快乐的源泉,成为我抵挡生活罪恶的盾牌,没有它,事情就会出毛病,世界就会对我皱眉头,那么,这种体验就是阅读了。让一个人经历这样的体验,获得这样愉悦身心的手段,你就能让他成为一个幸福的人——除非(毫无疑问),你选择了最邪恶的书放到他的手上。你就能让他接触每一个历史时期最为优秀的群体——最聪明、最风趣、最温柔、最勇敢、最纯粹、曾经为人类增光添彩的那些人物。你就能让他成为所有国家的居民,你就能让他生活在所有的时代。这世界就为他而创造。”

在我看来,有一句名言特别适合于所有优秀的人(祝福那个说出这一名言的家伙,那位魁梧结实、粗壮如熊的老汤姆·卡莱尔【托马斯·卡莱尔(1795…1881),英国历史学家和散文作家,其著作以对社会和政治的犀利批评和复杂的文风为特色。】),他说:“首先,那种能让一个人在世间做到最重要、最神奇、最卓越的,正是我们称之为‘书’的东西。”梅休因法官表达这种感受时喜欢引用巴宾顿·麦考利【托马斯·巴宾顿·麦考利(1800…1859),英国历史学家、作家和政治家,著作有《英国史》、《古罗马之歌》。】的话:“我宁可做一个坐拥书城的阁楼穷人,也不愿成为一个不爱读书的国王。”

国王,真的!他们多么可怜!乔治三世对他的书商尼可说:“如果我曾在自己的教育上付出过现在我在王子身上所付出的同样多的心血的话,我愿意献出这只右手。”路易十四受教育的程度,与最卑贱的修篱人和挖渠工不相上下。他几乎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起初(正如塞缪尔·佩格【塞缪尔·佩格(1704…1796),英国牧师、收藏家、作家。】告诉我们的),他用六笔直杠和一条曲线组成自己的名字,就像这样:  s,到后来,他的笔法就非常娴熟了,结果倒还真地写成了:louis。

每当我想起亚历山大对亚里士多德的仁慈,我还是很难找出抨击国王们的理由。要是没有亚历山大,我们几乎不会知道亚里士多德。作为亚里士多德的皇家赞助人,他为这位哲学家获取知识提供了相当优越的条件。他派遣信使,到世界的各个角落搜集图书和手稿,还有那些五花八门、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只要这些东西有可能使亚里士多德的知识储备得以增长。

但要是让他们站成一排,然后逐个测量——这些头戴王冠手挥权杖的家伙——啊,多可怜的家伙,他们的成就是多么贫乏和空虚!他们可曾知道什么是人类真正的幸福?他们,还有他们的朝臣,不过是尘土和遗忘。

我和梅休因法官也都会与时俱亡,但我们的朝臣——他们曾经为我们贡献快乐和安慰——我们的贺拉斯,我们的塞万提斯,我们的莎士比亚,以及其余难以计数的长长队列——这一切,决不会死去。有了这些不朽伙伴的鼓舞和支撑,我们愉快地漫步在被他们的荣耀所照亮的小路上,我们一路歌唱。不管是适当其时还是不合时宜,我希望,那歌声将永远是最可珍爱的,无论是对于我,还是对于你,噢,高贵优雅的读者:

哦,一本小书和一片荫凉,

无论是在门内还是在屋外,

听头顶上绿叶轻柔的低语,

或者是大街上高声的叫卖;

这些地方我都能悠然阅读,

无论它是新朋,还是旧爱;

一本愉快的好书皆可一览,

它们比黄金更能令我开怀。

.。



我和菲娅梅塔的罗曼史(1)

~ 
几个月之前,我和我的书商为了某个版本的卜伽丘而差点打了起来,这家伙竟想方设法要把这本书卖给我。书倒不赖,是一册原文版的卜伽丘,1603年出版于安特卫普【安特卫普,比利时北部城市,位于布鲁塞尔以北的斯特尔特河边,是欧洲最繁忙的港口之一。】,悦目的红色标题,内页中精心安排了四五十幅铜版画插图。我敢说,此书至少也值三十美元,不过我并不想要。

关于我不想要此书的理由,在我和书商之间引发了一场辩论,最后甚至变得非常激烈。我坦白地告诉他,我不在乎什么原文不原文,因为我已经有了好几种译本,它们全都出自高人之手。于是乎,书商斗胆拿出了他那套老掉牙的陈词滥调试图说服我——这种把戏几百年来在从事图书买卖时屡试不爽,说的是:每一种译本,无论译得有多么好,总会要丧失掉一部分生气和神韵。

“胡扯!”我说,“难道你会认为:那些投入毕生精力从事艺术方面的研究和训练的翻译家,在解释意义不同的暗影和色彩方面,还不如那些纯属业余的外国舌头么?再者说,对于爱书者来说,人生难道不是太短暂了么?难道要他们花费宝贵的时间,手把词典,去挖掘作者深奥的隐喻么?我亲爱的先生,耗费时间和金钱去从事别人做得更好、花费更少的工作,实在是一种糟糕透顶的经济学。”

从与书商的口水战中逃出来,我就径直回了家,取下我所喜爱的《十日谈》,轻柔地翻动书页:你应该知道,我这人特别钟爱小册子。我几乎没有意识到,自从伊苏尔特·哈丁格和我分别以来,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半个世纪。她是这样一个人物:那些伟大的小说家也愿意把她作为自己小说里的女主人公;她有着那些活跃在十四世纪的佛洛伦萨女士们的美丽和才智,她身体和心灵的优美因卜伽丘而名垂千古。我尤其记得她的眼睛,特别美丽,随着她情绪的变化,那对又黑又深的眼睛里反射出各种不同的表情。

我为什么称她菲娅梅塔【菲娅梅塔,卜伽丘早期书信体小说《菲娅梅塔》中的主人公。】呢?我没法回答,因为我已经不记得了。或许,它只不过是来自一种孩子气的奇思妙想吧。那时候,卜伽丘和我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我们总是在一起,他的友情所给予我的影响是如此深远,以至于直到现在,我依然在那个遥远而浪漫的年代里生活、散步、享受生命。那时候,所有男人都英勇豪侠,所有女人都美丽高贵,而且,所有的鸟儿都是夜莺。

我从斯特兰德大道诺斯达的店里为自己买来了一把佛洛伦萨古剑,挂在我朴素的房间内的墙上,其下挂着卜伽丘和菲娅梅塔的肖像。我常常会为这些心爱的赝品喝上几杯意大利葡萄酒,这些酒装在大肚酒壶(你可要当心,这可是真正的古董)里。我有两次带着菲娅梅塔到泰晤士河上泛舟,一次观看市长大人的盛会。这两种场合都有她妈妈的陪同,不过她妈妈要是在海底也许更合适些。她是个麻木迟钝的老人,对于诗意的狂热和浪漫的青春,既不能享受,也不会赞赏。

假如菲娅梅塔是一本书——噢,不幸的女士!——她可能仍然是我的,我就会亲切地关照她,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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