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然是石兰,三人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段拜在程战门下的。辈分便是由年龄大小来决定的,林肃最大,君夜则比石兰大了三个月。两者年龄相差无几,但性格却是相差颇大,君夜还是有些小孩脾气,石兰看上去便要沉稳得多了。
“的确厉害了些,你不要出去又闯祸了才好。”
石兰觉得有些无奈,但眼里的笑意却没有掩藏,显然,她此时的心情也非常好。她顿了顿,这才说道:“既然没有问题,那接下来你们打算怎么做,师父在闭关,宗里倒是有些风声却也真正没几个在意,如若贸然上报,我担心恐怕对那位小兄弟不妙。”
君夜满不在乎地坐了下来,拿起摆在石桌上果盘里的苹果便咬了一大口,说道:“这种方法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使用,你们敢想象我在体内将星辉点燃是种什么滋味?若不是那么大一块千年冰魄供我吸收,现在指不定会是种什么糟糕的情况。”
“那可真是狠啊,将星辉点燃。我敢打赌,没有哪个淬体境的人敢这么做,这与自杀没有多大区别。就算水系宝物镇着。但能从那种痛苦中熬过来的人,一万之中恐怕都找不出来几个。”
说到这里,君夜似乎想起了自己遭遇折磨时的情景,至今还是觉得有些后怕,他撇了撇嘴说道:“仿佛虽然粗糙了些,但毕竟是承了那楚小子的情,否则待我将这四条元脉打开又不知是何年何月的事情了。如果宗里有人要乱来。我君夜第一个不答应。”
站着的师兄妹相视无奈一笑,两人都是了解君夜性子的。这就没再多说什么。君夜在另一边撕心裂肺地嚎了一天一夜,他们何尝不是在此处担惊受怕地站了这么久?
林肃坐了下来,略微思索过后才不紧不慢地说道:“这件事等师父出关以后再说吧,暂且不必上报。我们先下山再去找他一趟,只是希望他这次不要再拿什么老神仙搪塞过去了。”
“什么?他骗我们的?”
林肃哈哈一笑,拍了拍君夜的肩膀却是没有多言。而后者更是恼火不已,扬言下次再见到他,就要好好揍那小子一顿。
“我也去吧,听师兄说他要成亲了,人家送了这么大的一份礼,怎么好意思空手再去。”
石兰淡笑着说道,两人自然不敢有什么意见。立即点头称是。宗内对外门弟子的要求很是严格,但对于内门弟子,特别是像他们三人这样长老的亲传弟子。规矩便宽松得多。出去巡游历练也只需和宗门里报备一声便可,不是什么麻烦的事情。
渝州城地靠内陆,这个小城市东依秋山,西临大河,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说夜不闭户举世大同,但在这里生活只要你没有害人之心。大概也不会有什么人在你背后捅刀子。人们午后闲暇,不过就是喝几杯小酒。妇人们坐在门口聊几句家常,八卦的能力倒是厉害得很。因此,张柔佳放出去的一些话很快便在市井中传开了。
说那松花蛋和豆腐脑乃是仙人平日的吃食,因而城南的那家小商铺的生意便愈加火爆起来,甚至连不少富贵人家的家主长子一类的人物都曾悄悄去尝过鲜。不是没有人看见这里面的商机,但传言说这是仙人赐予那楚歌的独家秘方以酬谢他抄书之功。如此以来,那些打算研究仿造的人也就彻底打消了那些心思,毕竟钱和性命比起来,大多数人都是愿意选择后者的。
商铺的规模是越做越大,价格也在不断提升,甚至慢慢从路边小吃提升到各个大户人家酒桌餐宴上不可缺少之物。商铺的事情平日里大多都是李婶和嫣儿在管理,他们要做的事情虽然算不得苦累,但却异常繁琐。从管理店里的伙计师傅再到每日的账目清单,原料进货,都得亲力亲为,为此楚歌没少笑过她要变成女强人了。
唐嫣儿虽不懂什么是女强人,但看见后者那脸上的促狭之意便觉得没好事,偏偏又找不到什么话反击,只得鼓着腮帮子不服气。也不知是做生意的女子总会有些不同,小姑娘脸上的稚气也在逐渐褪去,愈发变得清丽脱俗明艳动人起来。相反,身为真正大掌柜的楚歌,平常时候的日子却是悠闲得很,偶尔被一些贵人请去抄些典义,偶尔被当地的乡绅请去书院里讲几堂课,倒颇有几番富贵闲人的模样。
从他求婚之后,便让唐嫣儿暂时从商铺里脱了手,说是要和她度蜜月。小姑娘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却始终拗不过他,只好任由楚歌。而他的这个决定却是把李婶给弄傻了,又要帮忙着为唐嫣儿筹备嫁妆,又要忙着店里的事情,还要时刻打起精神为大柱挑选相亲对象,真可谓是分身乏术。
辛苦虽然辛苦些,但楚歌从没有亏待过她一分一毫。李婶很清楚这一点,不提当初那一百两现银,就是她这半年来赚的钱也超过她前几十年给别人做帮工的收入了。也托了他的福,就连大柱这孩子,都由媒婆亲自找上门来要替他说亲。这些东西,李婶在以前都是不敢去想象的,与当年吃的那些苦相比,这又算得上什么?
农历八月十五,正值月圆中秋之时,这个西南边陲的小城市也变得热闹了起来。那条流经州城的那条留茵河,河面也没大气到能支撑起龙舟争渡,却也载得起几艘歌谣花舫。
岸上花灯萦绕,舞狮吐火那是敲锣打鼓好不热闹,而河中花舫之上,美人长袖轻摇、仙音寥寥。
中秋节便该是这副模样。
第二百三十二章大婚
唐嫣儿穿着一身便衣,头上戴着个在路边的花环,踩着短靴拉着楚歌在人群中穿来穿去。一会停下来看着那吐火舞狮的杂技连连拍手,一会站在河边听着花坊上的歌姬清喉婉转空灵,看起来很是兴奋。
这大概是她生平第一次参加中秋灯会吧,以前两人总是扒在窗边,看着外面行人络绎不绝,敲锣打鼓也徒有艳羡,那个时候工作也最繁忙,便是连日连夜的赶工才能将女红做完,哪有时间去凑热闹。
唐嫣儿戴着个刺金雕花的面具,她拉着楚歌的手最后停在了河道边,看着那些才子船上的才子斗酒斗诗,不由撇了撇嘴,回头看着楚歌,一对大眼睛眨呀眨呀,最后眯成了一条线。
“楚大哥和别的读书人不一样。”
楚歌面色一正,肃然道:“都和你说了,现在要叫相公,或者夫君也可以。”
“才不呢。”
小丫头皱了皱俏鼻,朝他吐了吐舌。
楚歌失笑一声,便任由她去了。
集市上的商品琳琅满目,无论是卖胭脂水粉还是卤物小吃的都是鳞次栉比,叫人看去便容易花了眼睛。
两人牵着手在大街上瞎逛着,偶尔在小摊前停下买些小吃,偶尔停驻在花灯前猜猜灯谜。倒是颇有一副小情侣的模样,唐嫣儿觉得自己和楚大哥的关系变得很奇妙,以前虽说彼此照顾相依为命。可总是感觉差一点什么般。如今又未正式成婚,平常却也敢拉着小手在街上乱晃,虽然不知道是为什么。但她却是很喜欢这种感觉的。
这个世界大概没有谈恋爱的说法,男婚女嫁,双方在成亲之前没见过一次面的也大有人在。即使见面,也不过是在媒婆的引见下,点水之交而已,要说像楚歌二人这般的情况却是少之又少。
婚宴的事情几乎都是交给李婶的,说是婚宴。实际上可以请的人也不多,无非就是街坊邻居以及店里的伙计们罢了。常理上说是如此。但大婚之前的十多天内,渝州城稍为有些名气的大户人家,便有管家甚至家主登门造访,递上礼物清单一类。
如今的楚歌可是州城里的风云人物。与仙人交好,甚至拥有可能进入宗门修行的机会。这样的人,就算是路边买卤猪蹄的小贩也想与巴结巴结的。位于西南角的小宅子,那青石台阶上的青苔可谓是遭了秧,而那道不高的门槛早已被踏破,屋子茶几上的礼物来自各个大户人家的礼物清淡已经堆了半人高,可谓是弄得楚歌头疼不已。
虽然自己结婚当天收到的礼物总价值,几乎已经可以够他大半辈子活得逍遥自在,但这又并不见得会是件好事。
“李家、黄家、刘家……真是。什么人都要来凑热闹,这些人我压根都不认识,又害得我要多写几张请柬。”
楚歌捏了捏眉心。唐嫣儿替他斟了杯茶,笑道:“楚大哥不喜欢热闹吗?”
“不喜欢,我想将婚宴办得有情调些,鲜花啊、琴师啊什么的。拜天地当然少不了,可走火炕叩门敬茶什么的我也险麻烦,人多了感觉就像菜市场。”
“不知道你脑袋里整天都想些什么鬼点子。李婶可不会同意你这么做,婚宴上请琴师。实在太胡闹了些。”
唐嫣儿嗔怪地看了他一眼,心里倒没有什么责怪之意,楚大哥想出来的点子总是很有趣的,如果有个与大部分女子不同的婚礼,她也是觉得期待。楚歌笑着将那双白玉般温润的小手捏在手心里,说道:“没事没事……到时候我就说这是仙人们的习俗,大家恐怕会以为开了眼界反倒纷纷效仿呢,李婶哪里能说什么。”
“你就不怕仙人责怪吗?”
唐嫣儿笑得如银铃一般,楚歌却是忽地想到一椿事,急忙抽出一张新折子,提笔而动,一边认真写着一边念叨:“对了对了,可不能忘了林大哥,我倒是好奇得很他会送我什么礼物,啧啧……仙人出手啊,这家伙要是敢小气我就瞧不起他。”
“打住!”
唐嫣儿立即捂住了他的嘴巴,气急道:“楚大哥可不要乱说话,被人听了传到星云府去,那就有大麻烦了。而且……仙人真的可能来参加我们的婚宴吗?”
楚歌嘿嘿笑了两声,没有解释,不管如何,他都很希望林肃出现在自己的婚礼上。那可是他的大师兄,即便在这个世界里不是。
见到楚歌没有继续作怪,唐嫣儿才拍了拍小胸脯坐了下来,一对如秋波般迷人的大眼睛紧紧盯着楚歌,那眸子就如明镜似的,被盯着久了便不免令人心里有些发慌。忽地,唐嫣儿展颜一笑:“要写请柬送去张府吗?柔佳小姐可惦记着呢……”
楚歌心里咯噔一声,却是面不红心不跳,立即挺起了胸膛正色说道:“咳……这个,她是全渝州最有钱的小富婆,可不能轻易放过。”
“咯咯……我以为楚大哥是真正视金钱为粪土呢,店子都敢交给嫣儿胡乱折腾。”
“胡说,那哪里是折腾,换成我去做的话恐怕早就垮了。”
楚歌用食指点了点小姑娘皱起的鼻尖,连连失笑。
农历八月二十一便是二人大婚的日子,这是李婶花了大价钱请城里那位有名的王半仙看的,据说是天之降祥瑞,十年难遇的大好日子。楚歌对这方面的东西倒不以为然,不过将就着也能让她老人家顺心便成。而在大婚三天前,请柬便尽数送了出去,那帮忙送请柬的小伙计当得知,有一封是送往星云府时,眼里震惊之余便愈发相信了坊间的那些传言。这位楚掌柜当真是与那仙人关系极好,否则,渝州城里每年那些大户人家子弟成亲时,哪个又敢将喜帖送到星云府去的。
而从星云府回来后,他对楚歌的崇拜已经可以用狂热来形容了,自己不过就是个跑腿的,但平日里那些趾高气扬,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管理人员,竟没给自己半分脸色看甚至以礼相待,光凭这一点便值得他吹嘘一辈子了。这下,哪怕是楚掌柜不给跑路银子,他都是乐意至极,甚至光是一天下来送喜帖,他自己收到的红包也不是个小数目了。
在整座渝州城的老百姓们关注下,八月二十一的太阳终于破开晨雾,缓缓爬上了山头。
ps:(ps:看见书评区里有书友说我写个心魔幻境是在骗字数,老实说吧,我是最想这本书赶快完结的一个人,因为摘星完结了,我就可以开新书了。书的成绩不好,我付出的劳动与收入是完全不成正比的,之所以坚持是因为开篇时的承诺,是因为还有你们一路跟下来了,我不能太监,也不能乱写匆匆完结。我相信是有人喜欢唐嫣儿这个小姑娘的,这幻境中的一世人生便是为了你们而写。至于骗字数什么的,除非我吃饱撑着了,望大家理解,不过这段剧情也马上写完了。)
第三百三十三章迎亲
蜷缩在树叶上的露水还未睡醒低落,整个渝州城便热闹了起来,尤其是西南一角位于小城偏僻的这一方,一大早可谓是人山人海。谁家有婚事,街坊邻居们总是会操操心的,楚歌虽说是孤儿,但那毛遂自荐的迎亲客却是不少,不过这些事情有李婶和媒婆安排妥当了,当楚歌跨出贴了红双喜字的大门,走上了花轿,唢呐一声响起,鞭炮声笑语声便将清晨的最后一分惓意便尽数消散而去。
楚歌家里并无长辈,便找了那家他经常去讲课的怀山书院的院长请了出来,临时撑撑场面,至于接客引座的下手都是店里的伙计。叶院长是个年过六旬的老头,老爷子身体硬朗,在渝州城又是有头有脸的老儒,与楚歌可谓是有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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