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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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篡神-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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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着这具比圣辉大教堂的光明神像更真切,更尊贵的神像。秦慕枫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看着这具中空的,和充气娃娃一般只有外面一层皮的光明神塑像。秦慕枫喃喃的自语道:“我所求的道,没有人可以阻止,哪怕是真的光明神,只要阻了我的路,同样杀了喂狗。”

  第一百章 护法神偶

  只所以将袖珍版光明神熔炼进那空心的神像之中,这也算的上是一种废物的利用,也还有秦慕枫心中的一丝丝不甘。对于自己辛辛苦苦弄来的信仰之力要无偿的分给那不知道在那里的光明神一半,秦慕枫很是不舒服。这次凝练神像,秦慕枫就想到这袖珍版的光明神,既然留着也是一个鸡肋,还不如熔炼进这光明神像之中,看能不能将那些本来要贡献给光明神的信仰之力,给截留下来。

  又用欣赏的目光敲了一眼这个光明神塑像一眼,秦慕枫接着又开始了自己的工作,为那掌管爱情的天使秦慕枫,炼就出一身黄金的神像。对于这尊可以说是自己的神像,秦慕枫自然不会像对待光明神那么糊弄。看着那一大堆的金币,秦慕枫心中一动,手中法诀催动,又是一堆金币,出现在了那堆金币之旁。

  炼就天使神像,不能炼一个。如果光明神的神像之旁,只有他一个爱情天使,实在有点说不过去。既然不能炼就一个,黄天道经之上关于护法神偶的记载,突然闪现在了他的心头。

  护法神偶,不但能吸收信仰之力,更可以称的上是一件初级的法宝。这种神偶炼制成之后,不用之时,可以当做神像摆在那里,一旦使用,金色的神像就和真人一般纵横杀敌。运用起来,比撒豆成兵术不知强上几十倍。

  炼制这种神偶,并没有什么疑难的地方,只要有信仰之力,有足够的金铁之物。不过虽然神偶好练,但是决定其威力大小的,最主要的是足够多的信仰之力,以及那所用金属的好坏。

  最好的金属,自然是那些炼制法宝的极品神铁。当年白莲圣母唐赛儿,曾经得到过一块天外神铁,费尽法力炼了一对护法神偶。而正是凭借着这对护法神偶的威力,唐赛儿可以称的上纵横无匹。如果不是最后招惹了蜀山剑派,两个坚韧无比的护法神偶在紫青双剑之下化为废铁的话,白莲圣母唐赛儿也不至于身损在朝廷手中。

  除了神铁,次一等的金属也有很多。不过这些金属之物,大多是有价无市。很多人就是穷其一生,也很难见到一小块,更不要说炼制神偶。所以一般炼制神偶,都选择一般常见的金属。在金银铜铁四种常见的金属之中,最好的炼制神偶的金属,就是黄金。

  既然要凝练护法神偶,秦慕枫就没有像刚才那样随便。衣袖挥动之下,八面杏黄色的阵旗,再次出现在了小屋之内。随着秦慕枫法诀的掐动,秦慕枫周围十丈的空间,都被笼罩着八方风雨阵中。

  做好了准备,秦慕枫这才对着那一堆的金币,沉声喝道:“熔炼。”三千多点信仰之力,在这一声轻喝之中,就再次贡献给了那可恶的光明神。不过通过这三千**头,秦慕枫也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一堆闪闪光的金币,在他一声轻喝之后,就变成了一大堆金色的液体。

  没有半分的迟疑,秦慕枫手中法诀催动,沉喝一声道:“黄天不灭,风雨显现。”随着这声沉喝,一青一绿两道光轮,出现在了秦慕枫的身后。

  在这两道光轮显现的刹那,秦慕枫的**头再次转换,那两色的光轮转瞬间从秦慕枫的头顶飞出,化作一尺大小的两色大手,在那一堆黄金的液体上狠狠的一抓,一小团金色的液体,就被抓在了两色大手之中。

  看着那一团在大手之内不断闪烁的金色液体,秦慕枫劲气催动,本来已经开始愈合的食指,再次崩裂了开来,一滴艳红的血珠,从秦慕枫的食指之上,飞喷了出来。

  “黄天无极,炼物成兵,护法神偶,急急如律令,现。”随着秦慕枫咒语的**头,那一团本来没有任何形体的金色液体,瞬间凝练成了一个长有两尺的金色天使。这天使手持长剑,三对羽翼耀眼生辉。

  如果是没有见过重生前秦慕枫的人,在见到这金色的天使之时,第一个注意的,应该是它那彬彬如生的形象,以及那高雅的姿态,更会为如此优美的艺术品而赞叹不已。但是和重生前秦慕枫熟悉的人,要是见到这个天使,第一个反应就应该是,这个鸟人,怎么和秦慕枫这家伙这么像,如果不是一个雕像,真怀疑秦慕枫那家伙什么时候有了一个天使的私生子。

  爱情天使秦慕枫的塑像,秦慕枫同学是按照自己前世的形象做的。不过现在的他,却是没有时间欣赏自己这个塑像,接下来他要做的是炼制护法神偶最重要的一步,通灵。随着一滴滴的鲜血,很是诡秘的浮在半空之中,秦慕枫的食指,看似缓慢,实则快捷的划动。

  在秦慕枫手指的划动下,那一滴滴的鲜血,在秦慕枫食指划动的路线之上,形成了一个玄奥的血色符号。在这符号成型的刹那,符号三尺之内的空间,变成了一片血红。

  “祭”,秦慕枫没有迟疑,法诀催动之下,那小小的符号,就带着一道血光,没入了那两尺多长的天使神像之中。在那血符没入神像之后,秦慕枫就觉得自己和那生硬的神像,突然间有了一种奇特的联系。

  “走两步。”心中的起义感觉,让秦慕枫很是随意的说出了这三个字。而随着这三个的出口,那本来纹丝不动的计金色神像,真的前走了两步。

  护法神偶,炼制成功。看着没有一丝表情的护法神偶,秦慕枫的脸上充满了欣喜。不过随后,他就把这一丝欣喜,用到了对其他护法神偶的炼制之上。

  一个、两个、三个、……十六个、十七个、十八个,当最后一团金色的液体凝练成护法神偶之后,秦慕枫也耗尽力气的一屁股走在那里。脸色苍白的他,不但失血过多,制造这些护法神偶的神力,更是让他大干吃不消。

  看着十八个一模一样的天使,秦慕枫的嘴角忍不住一阵的抽搐。为了更好的吸收信仰之力,秦慕枫祭祀,把十八个护法神偶,全部造成了他的模样,在他想来,不论是天使,还是鸟人,长大都是那个模样,没有人仔细分。

  不过当十八个金色的神偶在他指挥下,一字排开站在那中空的光明神神像之后,高低的差异,却让秦慕枫祭祀很是难受。望着十八个两尺多高的自己的神像,秦慕枫的内心大声的嘶嚎道:“金币,我要金币!”

  第一百零一章 光明教会和黑社会

  昨日在教堂之中生的事情,给琴山小镇的居民,又增添了不少的谈资,而那些在小镇之中休养生息的佣兵,在喝酒吹牛之时,也多了一个话题。不过,这也只是多了一个话题而已。

  暖暖的太阳,这轮被光明教会称作光明神的恩赐火球,又很是准时的在琴山小镇之上升起。,又很是准时的在琴山小镇之上升起。而在这一刻,小镇的人,也大多开始自己的营生。

  弗朗大叔摘下了自己那油腻的门板,然后就吆喝着他那和他一样强壮的儿子,将昨天晚上杀好的冰猪肉,从屋子之中搬出来。冰猪,魔兽的一种,肥胖的身躯,懒惰的性格和地球之上的猪没有什么区别,不过能够口吐冰箭的冰猪,却是比地球上的野猪,也要强上几倍。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冰属性的缘故,这冰猪的肉比普通的肉鲜嫩很多,鲜嫩可口的冰猪肉也是大6权贵的一种喜爱。不过因为这冰猪在逊也是一种魔兽,所以冰猪肉并不是普通的人可以吃的起的。

  看着一段段泛着寒气的冰猪肉,弗朗大叔的心中很是高兴。一边思索着这段冰猪肉能够挣多少钱,一边大声的吆喝道:“冰猪肉,新鲜的冰猪肉,快来买吧。”

  果然,在弗朗大叔的吆喝声中,走来了好大一圈人。这个要两斤,那个要三斤,没有一会功夫,那偌大的一堆冰猪肉,就卖了个差不多。接过一把把的铜币,弗朗大叔的脸上乐开了花。

  这时,一个急匆匆的身影,从弗朗大叔的眼前闪过。看到那个和自己同样肥胖的身影,弗朗大叔很是热情的打招呼道:“吉米老板,上好的冰猪肉,要不要来一点?”

  小镇杂货铺的老板吉米,在小镇之上也算是一个有钱的人,更因为好吃荤腥的缘故,就成了弗朗大叔肉铺的常客。对于这个打了几十年交道的胖子,弗朗大叔很是了解,只要自己一说,这个馋嘴的家伙,还不把自己剩下的这点冰猪肉全买了。

  “冰猪肉,好东西啊。”听到弗朗大叔打招呼的声音,那吉米老板果然很是惯性的停下了匆忙的脚步。一双被肥肉挤的如黄豆一般大小的眼睛,很是贪婪的瞧着那不断冒着寒气的冰猪肉。嘴角更是不断的流着口水,那模样好似要一口把冰猪肉吞进肚子里一般。

  “老弗朗,你这冰猪肉我全要了,你先给我包好;等一会我回来在给你钱。”强忍着口水的吉米老板,和弗朗大叔设想的一模一样,张口就要了他剩下的冰猪肉。

  “好嘞,吉米老板,我这就给你包好。对了你这样匆匆忙忙的,是要干什么去啊?”一边包着冰猪肉,弗朗大叔很是随意的和吉米老板说起了闲话。

  本来拔腿要走的吉米老板,一双小眼睛很是差异的看了弗朗大叔一眼,这才用他那天生尖细的嗓音说道:“老弗朗,难道你不知道,新来的祭祀要我们小镇上当人到教堂做礼拜?”

  “做礼拜,哈哈哈哈,吉米老板,你太逗了,你不是说过,自己从来不信什么光明神的么,对了我记得你只信仰金币,这次是怎么了,竟然想到教堂做礼拜。是不是还没有睡醒啊。”弗朗大叔好像听到了一件最好笑的笑话,大笑的对吉米老板说笑道。

  “嘿嘿”,吉米老板很是神秘的一笑,然后压低声音对弗朗大叔说道:“老弗朗,现在来这个年轻的祭祀,可和那个老祭祀不一样啊,你还不知道吧,独狼坦桑被他任命成了教堂的守护骑士。你想啊,连坦桑都当他的帮手,他说的礼拜,我怎么能不去。对了,老弗朗,看着老朋友的份上,我劝你还是和我一起去吧,就当是去玩一会。”

  “不不不不,吉米老板,你也知道,我老弗朗从来就不信什么神明,就算是坦桑当了什么守护骑士,我也不会到教堂做什么鬼礼拜。有那闲工夫,我还不如多劈点肉呢。咱们小镇不信光明神也有这么多年了,又有什么事情生过。”弗朗大叔一边摇头,肥胖的脸上对光明神充满了不屑。

  见劝不动弗朗大叔,吉米老板也没有在说什么,看了看不早的天色,赶忙迈动他那肥胖的双腿,快的朝着教堂的方向走去,一边走一边还大声的吩咐弗朗大叔道:“老弗朗,把我的冰猪肉包好,不要让别人枪了去。”

  看着吉米老板快消失的身影,又抬头望了望街头和自己一样做买卖的邻居们。老弗朗的心更加的安定起来。心中暗自嘲笑那吉米老板,一定是吃错药了,要不然怎么会想起到教堂做礼拜。

  就在弗朗大叔一边割着肉,一边把自己的儿子支持的滴流乱转的时候,本来平静的街面突然出现了有一排慌乱。放下手中的剔骨刀的弗朗大叔仔细一看,但见从大街的一头,突然出现了一大堆的行人。

  出现在大街之上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弗朗大叔都很是熟悉。在这个小镇上住了几十年,三千多人的小镇,弗朗大叔每个人都能叫的出名字。

  这是要干什么,怎么一个个都出来了。就在弗朗大叔心中疑惑之时,一个瞎了一只眼睛,手拿一把砍刀的年轻人,走到了弗朗大叔的肉铺前,很是客气的对弗朗大叔打招呼道:“弗朗大叔,生意可好啊?”

  对于这个一脸凶狠的年轻人,弗朗大叔并不陌生,坦尼,独狼佣兵团团长坦桑的弟弟,喜欢偷鸡摸狗争强斗狠的坦尼,可以说是小镇的一霸。对于坦尼,弗朗大叔可是一直都敬而远之。此时见坦尼向自己打招呼,连忙恭敬的说道:“这不是坦尼队长吗?您今天怎么这么得闲,来我这里呀。正好,昨天有个佣兵猎到了头冰猪,您带上二斤尝尝鲜。”

  “弗朗大叔,还是你记得我。不过呢这冰猪肉,现在我没有空吃,我这次来,就是邀请大叔你去教堂做礼拜的。我哥哥被祭祀大人封为了守护骑士,那就得维护光明神的尊严,现在时间快要到了,大叔你们一家就跟我走一趟吧。”坦尼一边说,一边用他那砍刀敲击着弗朗大叔的肉案,满脸的笑容,在独眼的衬托下,显的更加的狰狞。

  “去,怎么能不去呢?我这就去。“弗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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