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肉是华夏非常普遍的一道大众菜,从家庭厨房到高级中餐厅这道菜出现的频率从来都不低,常照文点了点头,没错,文字餐厅迟早都是应该要有这一道菜的。
常照文抽出了一张空白的黄色纸页,空白菜谱来之不易,真的有必要用于这么一道大众菜吗?留着写一些创意菜岂不是更有价值?
天人交战后,常照文终于下定了决心,拿出了黑色的水笔,在纸面上郑重的写下了“红烧肉”三个字。
可新的问题又随之而来,这红烧肉可以说是华夏菜肴之集大成者,南北菜系,东西差异,各不相同,不同的做法却都有不同的魅力,不同地方的人对红烧肉也有着完全不同的定义和情结。
常照文在短暂的斟酌后也拿定了主意,他选择了本帮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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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红烧肉不炒糖色
菜名:【红烧肉】
原料:本农场产野猪肉(五花肉)
辅料:葱、姜、八角、桂皮、冰糖、香醋、盐、老抽、生抽、料酒
做法:
1、肉洗净切块。
2、在冷水中加入黄酒,浸泡猪肉,这样可以去除血管内的血水,减少猪肉中的腥味。
3、在锅中加入少量醋、料酒、葱、姜,将肉焯水,醋不宜放得太多,少量的醋可以让肉质蓬松,更容易烧酥。
4、将焯过水的肉块捞出,洗净。
5、烧热锅,加入少量油,爆香葱姜,加入肉块、八角、桂皮,开始翻炒。加入料酒,将料酒炒干,加糖。
6、糖溶化之后加入开水,必须一次性加足,过程中不得另外补水。
7、大火煮开后转为小火,注意火温,不宜过高。
8、待肉煮酥后加入老抽、生抽、盐,烧一会儿后开大火收汁。
这个菜谱其实也已经是改良后的方子了,最传统的本帮红烧肉完全不加酱油,那诱人的红色完全是靠“炒糖色”得到的。
“炒糖色”需要先将冰糖打碎成粉,方便其融化。热锅冷油下糖,小心翻炒,仔细观察,在加热的过程中糖会一点点的融化,颜色也会从白色转化为黄色,直到变成鲜亮的酱红色。
下料的时机非常重要,在颜色接近的瞬间就应该果断倒入处理过的肉块,迅速翻炒,让肉块均匀的镀上一层漂亮的酱红色后立即加水改为炖煮,这个过程中如果加肉时机偏早,糖色不够,红烧肉也就不会红。如果手慢了,糖炒过了,就会出现苦味,那这道菜就彻底报废了。
传统的本帮红烧肉全程不会加入一滴酱油,浓浓的酱色全部是糖色。完成的菜品浓油赤酱,香甜酥软,入口即化。
常照文没按传统的做法来,并不是他对炒糖色没有信心,而是现在的人和过去的人在口味上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饮食结构也完全不同。
华夏人的祖先因为经历过太多次的饥荒,进而进化出一种“节俭基因”,这种基因可以帮助人类在饥荒中更多的摄取能量,将有限的糖分、碳水化合物更多的转换为脂肪,使其能够在极度匮乏的恶劣环境中存活下来。
而到了富足的现代社会后,这种节俭基因的优势不再,劣势却凸现出来。在节俭基因的驱动下,华夏人的糖尿病的发病率不断飙升,在同样的饮食结构下,华夏人会比其他人种更容易罹患糖尿病。因为节俭基因会干扰并刺激胰岛素的分泌,明明体内的脂肪和糖分储量已经够了,还在不停欺骗身体,让其储存更多的能量,这也极大的增加了身体的负担。
在资源匮乏的年代里,能吃上一块油而不腻,鲜甜可口的红烧肉不仅是口腹之欲的满足,更是对长期缺乏油份、糖分的身体的一种犒赏,但到了食物充足的现代社会,这却反成为了身体的“甜蜜负担”了。
身为一个厨师,并不能只追求做出让客人激动的美味,也要能为客人的身体健康考虑,做到既不牺牲美味,也能有利于食客的身体,至少,不应该增加食客身体的负担。这一点,也是常照文不同于其他厨师的坚持。
前厅里黄毛很得意自己的话起来反应,谁说他点不起菜的?明明是他要吃的菜——这里没有啊!作为一个有钱也舍得花钱的顾客,这有钱却没处花,这是一种多么痛的领悟啊!
“我就想吃红烧肉!”黄毛双手叉腰,冲着大妈大声吼道。他,城中路小黄龙,听好了,是龙,多么高大上的词啊?他怎么会是一个连菜都点不起的loser呢?
“叫那么响干嘛?你是知道文字餐厅根本就不卖红烧肉才这么说的吧?”大妈毫不示弱的也叉起了腰,要和她斗,你也太嫩了点吧!
“我……哦,这是什么破店啊,连这么基本的红烧肉都没有?也难怪我们实在是点不出菜了。”居然被大妈识破了,但是黄毛才不会承认这一点,他立刻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声音也高了八度。
很好,短短一句话,充分展现了惊讶、疑惑、继而不屑的多种情绪,黄毛对自己的快速反应能力很满意。
此时应该有掌声啊!
他明明有带了小弟啊!
龅牙怎么大半天了屁都不放一个,他以为他来就是光看戏的吗?
可当他将视线转向缩在一旁的龅牙时,这差点没让他气得背过气去——原来龅牙之所以这么安静,是因为他正在埋头大吃啊。
大概是感受到了黄毛那能杀死人的视线的凝视,龅牙终于将脸从盘子中抬了起来,嘴里因为塞满了拍黄瓜,说话的声音有点含混不清:“哥……哥,这个白黄花尊的好吃到飞起!”
TMD!早知道带上这么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小弟,他还不如自己一个人来呢!
288元一份的拍黄瓜,现在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小块还留在光秃秃的盘子里。
288元一份的拍黄瓜,他居然一口都没有吃到!
来不及再去考虑别的了,再不动手,恐怕连这一块也都没了,黄毛果断的将手伸向盘子捞起了那最后一块拍黄瓜。
回去一定要让龅牙把他分给他的一百块还来!不对,光还一百块也不够,今天的餐厅花费应该由龅牙来买单。这是黄毛此刻的心声,但在那块拍黄瓜入口后,一起都变了……
清爽脆口的黄瓜在他口中爆开,清新的香味瞬间将他的灵魂击穿!
太好吃了!
这真的只是拍黄瓜吗?!
待到他回过神来时,看见龅牙呆呆的看着自己,手里还抓着一个棕色的小昆虫——蟑螂。
“哥!”龅牙突然哭丧了个脸,一脸沮丧,“我特地留了一块没吃,准备把料压在那块黄瓜下面,现在……你说咋办呢?”
咋办?什么咋办?那个拍黄瓜的味道可真是绝了!
黄毛脑子继续放空了三秒钟后,他终于反应过来龅牙是什么意思了,他都忘了他们来这个文字餐厅不是为了吃饭,是为了加料好搞臭人家!
可现在——桌上只剩下了一个干净的好像舔过一般的空盘子,现在把蟑螂放在空盘子上说人家菜里有蟑螂……有蟑螂你们还他喵的吃的那么干净?!骗鬼啊!连他自己都骗不过!
“嘘,快把东西收起来,免得被人家看到,大妈可是很麻烦的……”咦,大妈人呢?
黄毛这才注意到隔壁桌子空无一人,大妈呢?难道刚才吃一块黄瓜的间隙,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小时,大妈都吃完结账走人了?
当然那么离谱是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
黄毛终于找到了大妈——确切的说他先注意到了空空,那个带着卖萌专用的狗耳和狗尾巴的小男孩,现在正趴在厨房的墙壁上,把脸凑到了传菜口上,如痴如醉的大口呼吸着,嘴角亮晶晶闪耀的似乎是口水。
“肉,肉!”空空情不自禁的低语着。
全然没有注意到身边围着好几个同样痴笑着的中年妇女和各类大妈,她们正齐刷刷的举着手机拍下了空空失态的模样。
这么一个萌萌哒的小鲜肉,简直太可爱了,分分钟激起大妈们的母性,尤其是他生动的表情,拍下来后光对着他的照片,大妈就能多吃上好几碗白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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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红烧肉出炉
除了大妈粉丝,空空夸张的举动还吸引了其他食客的注意。
“怎么回事?这个小男生是犯病了吗?”
“如果真的是累晕的话,文老板可就要倒大霉咯!用童工是违法的吧?”
“妈妈,妈妈,那个哥哥的尾巴会动诶,为什么你给我买的尾巴就不能动呢?”一个穿着卡通图案的衣服,头上戴着和空空造型类似的尖耳朵的头饰,身后也挂着一条毛茸茸的长尾巴的小男孩,指着空空那快速左右摆动的尾巴大声向母亲抗议。
武雄终于穿过簇拥在厨房门前的人群,来到空空身边,抓住他的手,见他面色红润也不像是生病啊。
“空空,你怎么啦?”
空空嘴唇抖了抖,半晌后,喉头一动,吞下了一大口口水:“好香,肉……”
厨房内的常照文重重叹了一口气,这狗鼻子,还真够灵的!
他现在也就才开始对肉焯了一回水而已,那边就已经闻出来并惦记上了。
“武雄,你们先去忙吧,我在烧红烧肉……不过这量也不会太多,也就有个6份吧,你记一下哪些客人想点。”只是试水而已,他买的野猪肉也不算太多,当然,这次成功后,下次可以考虑多备一些。
“红烧肉?听上去就很好吃啊!”空空一把握住武雄的手,“我要6份!”
武雄并不买账,直接冲空空翻了个白眼:“如果每次出了个新菜你都要包圆的话,我看师父这餐厅也别开了。”
“空空,别闹,我给你留了一份大的,打烊后你可以慢慢吃。”对于空空,威逼很难起到作用,只有利诱了。
“好吧。”空空不情愿的点头同意了,虽然说不能第一时间吃到肉对他来说就是一种煎熬,但是仔细想想他也没必要太急,反正关店后他可是要和常照文一起回他家的,如果他在店里吃的不爽的话,大不了回家让他再重新给自己做好了,家里那还是开小灶呢。
“好了,”武雄拿起了记录点菜的ipad,清了清嗓子,大声道,“新菜品红烧肉,限售6份,谁要预定请早……”
“我!”
“我6号桌,我们要2份!”
“8号桌我有金卡,能不能全包了啊?”
“我可是特地从2000公里外的地方打了飞的过来的!能不能照顾一下大老远来的客人,让我点上1份啊!”
“还有我!”龅牙看了一眼金毛,果断的举起了手,“我大哥可是在你们还没有这一道菜时就点了红烧肉哦!按照先来后到,我们怎么也该有1份吧?”
“你干什么?!”金毛连忙一把将龅牙抱住,紧紧捂住了他的嘴巴,“刚才的拍黄瓜的钱你还没付呢!再点红烧肉你付的起吗?!”
“大哥,”龅牙一双小眼睛无辜的眨呀眨的,他把嘴巴凑到了金毛耳边,压低了声音,“你该不会把我们来这里要做的正事给忘了吧?你说,如果这菜里面出现了小强,店家还能收钱吗?”
对啊!醍醐灌顶啊!金毛紧握的右拳重重砸在了自己摊开的左掌掌心里,他怎么就忘了这一出?
本来的计划是往拍黄瓜里藏蟑螂,这实在是太难实现了,就算刚才那份拍黄瓜没被龅牙吃完,往一份绿皮白肉的菜里面加入一只红褐色的大蟑螂也太惹眼了,如果是德国小蠊也就是那种进口小蟑螂说不定还能混过去。可龅牙藏在手里的却是一只足足有三公分长的华夏田园大蟑螂!
这么一个大家伙混在一盆拍黄瓜里,除非上菜的服务员是瞎子,否则没理由看不见吧?人家总会不承认菜一开始就混了一只蟑螂,少不了又是一阵撕逼。那个小狼狗造型的服务生似乎很讨大妈们的欢心,很有可能大妈会加入战局,他可没信心能吵赢大妈,(加粗体)还是一群大妈。
往菜里面浑水摸鱼加点料,红烧的菜可是最合适不过了。
“我!11号桌!我可是最先点红烧肉这道菜的人!”金毛一下子蹿得老高,双手夸张的大幅度摆动着,让人实在很难不注意到他。
餐厅里吵翻了天,但是丝毫没有干扰到厨房中的常照文。
在蓝色火舌的炙烤下,铁锅被烧的滚烫,倒入植物油后稍作停留,加入葱段、姜片,葱姜特有的略带刺激的香味瞬间弥漫开来,这时候再加入处理过的肉块、八角、桂皮后开始翻炒,在高温的作用下,猪肉中的油脂开始渗出,强烈的肉香如同一阵风暴一般席卷了整个厨房。
“哇,好香!”
“这红烧肉到底是用的什么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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