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狩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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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狩神- 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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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钰心中暗自叹息一声,绿竹神智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一侧身躲过去,绿竹抓了个空直接扑到地上。
  宋钰看着旁边桌面上放着的那个包袱,随手挑开包袱,露出里面白生生的银子,宋钰挑了一块碎银,用两根指头捻起来:“凶手的脑袋会出现在你相公的坟前,酬金我先取了。”
  绿竹猛然从地上爬起来,看看空荡荡的四周哪里还有人影,一个人愣在原地好半晌才自言自语道:“什么意思?”


第二十二章 握刀书生
  京城居,大不易。
  这话不只是适用于京城帝都,就算是天关城这相对来说比较富裕的城市一样如此,城里虽然有大大小小的商家每天从四门出去,带着商队走南闯北,一趟下来几千到几万年白银不等,但城里更多的依然是平民百姓,天关城务农的极少,大多是依靠手工作坊、小本买卖等来供结生活,也正是这样形形色色的无数人将天关城的繁华渲染出来。
  戴娜在汇丰楼定了酒席,说是和力鬼一道感谢宋先生前日的援手。宋钰知道这绝对不会是力鬼的主意,无论是力鬼还是宋钰都不是喜欢抛头露面的人,只是二人相处戴娜站主导,力鬼在戴娜面前说不上太多话,戴雅主意一定力鬼就只有遵从的份。
  “宋先生,请了。”戴娜盛了碗一块黑乎乎的肉送到宋钰面前:“汇丰楼别的东西勉强可咽,惟独这狗肉地道得很,一般人要提前三天预约下来才能坐到这里吃上一顿。”
  宋钰嗯了一声,戴娜微微弯腰,胸前那一对大白兔几乎要从衣服里跳出来,宋钰几乎不敢抬头,只是嗯了一声便埋头专心进食。
  每天除了炼神、巩固真元、喂小白之外,宋钰还多了一样小事:养印。
  养印、养小白就和养儿子一个道理,前期投入时间、精力却毫无回报,非得等到儿子长大成人后再慢慢说养儿防老这样的事,这前提还必须得不是养一条白眼狼,啃老啃到家底精光。
  观察了两日发现夺天印确实没有问题后,宋钰重新将印挂在腰间,好在夺天印体型小巧,和别人腰间玉坠没有两样。他对饮食并无特殊奢求,只要能裹腹吃饱,有肉便可。反倒是珍肴一类的不喜欢,总觉得吃这些东西太麻烦。
  “这汇丰楼的老板以前遭逢过大难,手上拮据得很,还是周天龙当时借了这老板一笔钱才经营下来的。这做生意也奇怪,不好的时候连麻雀也不愿意来停落,无缘无故地好起来了,一个个挤破脑袋往这里转。”戴娜笑得花枝招展,一双眼睛从来不离开宋钰身上:“就说寒门吧,寒门我也去过几回,说实话饭菜并不如何出色,偏生是要价贼贵贼贵的。”
  力鬼坐在宋钰左侧,脸上毫无表情地低头吃食,对戴娜向其他男子献殷勤并不诧异,十足的吃软饭模样。
  汇丰楼二楼并没有隔间断开,在宽敞的楼上摆了五六张桌子,座无虚席。稍微一抬头就可以将所有人都看个明白,宋钰暗赞着老板有心计,若是真要弄成雅间恐怕这里反倒生意不会太好,这就和原来那个世界的火锅店一样,越是如此越容易造成宾朋满座的热闹情形。
  戴娜还在那里不停地说笑,力鬼将碗里狗肉吃得一干二净才抬头:“喝点水,休息下。”戴娜顿时说不上来话,借此也坐回座位。力鬼才问道:“真是神弓手干的?”
  “差不多吧。”宋钰知道力鬼指的是那天清晨遭受袭击一事,末了又补充一句:“杨峰不至于这么蠢会将神弓手暴露出来,但偏偏他又是这样做的,有些令人费解。不过这事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了,这事我能解决。”
  力鬼顺着宋钰目光朝邻桌瞟了一眼,这已经是宋钰第三次目光从邻桌上瞟过去,一般说来做杀手的人好奇心都不会很重,就算有好奇心也得忍住,像宋钰这样连续三次关注着邻桌,必然不同寻常。
  邻桌也是坐了三人,这三人在他们来之前就已经吃了一些时候,和寻常人没有什么差异,不像是盯梢的,至少力鬼没有看出来。
  邻桌三人一边忙着吃一边低头说笑,不时还发出会心而猥琐的笑声,又吃了半盏茶功夫才吆喝着伙计结账,不多不少刚好十两银子。宋钰和力鬼都没来过这里,一听说如此巨额消费,顿时觉得自己那里是在吃狗肉,简直是在吞银子啊。
  其中一人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丢在桌上就和同伴离去,那跑堂伙计收了银子开始清扫战场,宋钰冲那边招招手:“小哥,劳驾一下。”
  伙计将沾着油污的手在腰间围裙上擦了几下跑过来:“几位客官也是要结账?”
  宋钰说道:“我这里有些碎银子,装在身上总觉得麻烦,劳烦小哥将他兑整起来。”从来只有佐碎银的,没听说兑整银的道理,跑堂伙计接过宋钰递来的银子稍微清点一番,金额没错自然就和宋钰兑了,将刚刚装进围裙口袋还没捂热的银锭掏给宋钰,嘀咕一声莫名其妙,然后转头忙活去了。
  宋钰抓过沉甸甸的银子微微靠近鼻子闻了闻,将银子随手抛给力鬼,冲戴娜歉意地笑笑:“我要失陪了,夫人请见谅。”
  “是我们哪里得罪了先生。”一听说宋钰要走,戴娜神情满是失望,勉强笑笑:“而且说好的这顿我做东,怎好收先生银子,阿鬼快退还给宋先生。”
  宋钰解释了一句就起身离开,力鬼连忙追上来,小声问道:“那三人有问题?”
  宋钰嗯了一声:“这批银子本来就是我放出去引蛇出洞的,每锭银子上都抹了银墨,几万两白花花的现银弱水肯定不会大张旗鼓带出城,总会有人拿出来用一些,没想到最先被我遇上了。寻常人不会在意银墨气息,但和大蒜一接触就特别刺鼻,天关城弱水的人极多,你吩咐下去,那些小弟机灵点,只要看着人就行,别莽撞行事。”
  力鬼顿时醒悟过来:“难怪你叫我吩咐人在各个街头盯着,有陌生人使用大额银锭就留心,原来是这回事。我和你一起去,这在城里闹出动静大了终究不好。”
  “不用担心。”宋钰看了一眼戴娜,最终还是没忍住说道:“这个女人不适合你。”
  力鬼嘿嘿一笑不再说话。宋钰无可奈何,转身便下了酒楼,心中想着是不是抽个晚上去和戴娜好好“谈谈”,至少让戴娜主动离开力鬼,这样继续下去会害了他的。宋钰一走,戴娜就失去了吃饭的兴致,有一搭没一搭地用筷子搅着汤锅里那大块大块的狗肉。
  力鬼挪动着凳子和戴娜对坐,嚼着一快狗肉慢悠悠地说道:“宋先生是聪明人,和聪明人打交道不能用以前的那些手段,也别想着用将他拉到身边为你保驾护航,你拉不过来的,他是鸿鹄,天关城太小,他不会停留太久。”力鬼知道戴娜的过往,这女人前面两个丈夫都是了不得的人物,结果说死就死让她很没有安全感,在螅园见识过宋钰的身手后就想拼命将少主拉到身边来。力鬼心中只能苦笑,堂堂影牙的少主会成为你的禁脔,就算少主这会点头同意,估计君岳首领就会连夜进入天关城,将她剁成肉酱。
  “那你呢?你是不是也在暗示我要离开天关城?”
  力鬼低头吃肉,不言不语。
  三人慢悠悠地在城里逗着圈子,最后有人进了铁匠铺选铁器,有人去了乐坊听曲,宋钰始终跟随在那个锦衣汉子身后,和其他二人比较起来,这个锦衣商贾装扮的人最好跟随。只要那杀手不脱下这身衣服,他就一直会将商人这身份装下去,商人会有固定的落脚点,一般说来客栈是最正常不过的事。
  花锦喝了杯凉茶才脱了外套躺回床上,嘴里哼着小曲思想却飞回到汇丰楼,汇丰楼的狗肉确实好吃,但也不如先前邻桌的那妇人一对白奶子好吃,回想着先前那妇人甜甜糯糯的声音,一股子邪火就从小腹处往上冒,可惜上头有吩咐,在天关城所有的行动都得收敛起来,进入天关城的同仁全体雌伏,等待着夜叉的消息。
  “可惜了那上好白肉啊。”花锦一想到那妇人就觉得口干舌燥,连忙起身去去喝茶降火,他刚一起身猛然察觉一股危险气息,在杀手这行转战无数年,腥风血雨中淌过来的花锦猛然意识到自己遇上麻烦了。
  他遇着了比他更高明的同行。
  花锦保持着这个姿势坐在床上,没敢冒失地回头:“不知是哪位兄弟和我开的玩笑。”
  一柄短刀悄无声息地从身后递到花锦下颔,刀锋稍微用力,便在脖子上压出一道血痕,刀子主人低沉的声音传来:“这样你就不会觉得我是在和你开玩笑了。你很聪明,没有做高声呼救或者反抗这样的蠢事,这是咱们良好合作的第一步。”
  花锦眼睛余光瞟着下巴上那柄雪亮短刀,这刀身造型他太熟悉了,弱水的情报一直做得比较好,对于天关城夜叉的信息从来也没怠慢过,除了不知道那张脸之外。
  “我问、你答。”
  花锦不疾不徐地说道:“你能找到这里来,自然也知道我的身份,死亡对于我们这样的人来说并不是恐惧的事,从入行的第一天开始,我们就已经做好了迎接死亡的准备。你知道这间客栈有多少弱水的人存在,你就算杀了我,这光天化日下你也就暴露了。”
  夜叉低沉的声音传来:“蝼蚁尚且偷生,如果可以活着为什么求死呢?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做杀手,但我是求财,因为我缺钱,就这么简单。”
  花锦心中一动,却没有说话。
  宋钰继续道:“别想着借助刀光来看我相貌,如果你真想知道,我一定会成全你。”
  花锦微微叹息,夜叉心思慎密如此,从他能悄无声息靠近自己身边,而且让自己丝毫察觉不到真元波动的情形判断,此人身手极为高明:“还是算了吧,我也希望咱们能合作愉快。”
  “如此最好。”宋钰握刀的手异常的平稳:“你们有多少人进入天关城。”
  “三百一十八。”
  抵在脖子上的短刀深入肌肤一寸,血液顺着脖子流到他胸膛,夜叉纠正道:“一共九十七人。”
  花锦心中大怒:“你知道还问?”但这话他没敢说出口,生死掌握在被人手中,这种感觉对于习惯了掌控别人生死的花锦来说一点也不好受,甚至是一种屈辱。
  “城卫司是否有你们的人。”
  “没有。”
  刀锋再深入一寸。夜叉叹息的声音传来:“看来咱们的合作不会很愉快。”
  “读心术。”花锦猛然想到一种可能,声音微微颤抖:“你也是炼神者。”
  “看来你也知道,在炼神者面前要想隐藏住秘密是很难的。我大可以直接从你脑海中掠取一些信息,但是那样终究有些麻烦。虽然你成为没有意识的白痴对我而言根本无所谓,但我也要留着一些神念来以防不测,所以最好的解决之道就是咱们俩愉快合作。”
  “原来如此。”花锦终于明白为什么夜叉会手下留情。宋钰随后又问了几个问题,花锦自从知道夜叉是神念师后也终于肯说实话,因为谎言在最神秘的神念师面前时没有任何效果的。
  宋钰一边问着一边在心中捏着一把冷汗,他也只能简单地判断出对方是否说谎,这还是凭借对方在一闪而过的思绪捕捉到的,但一个人说谎说得太多就会条件反射地脱口而出,以他现在这点神念境界还做不到随意掠取他人思想。
  “乌蛮落脚何处?”
  “不知道。”
  花锦回答出乎宋钰的意料,但宋钰没打算在这事上纠缠,夺人说过乌蛮随意性极大,也许上半夜在城东睡得正酣,下半夜就跑到城北去了。
  “最后一个问题,三天前出手杀死寒门伙计的人是否是你的同仁?”
  花锦心中暗笑,夜叉终于还是露出马脚了,首领猜测夜叉藏身于罗府,这事果然不假,这是最重大的信息,必须汇报给统领,只要有了这发现,我不但不会受到惩罚反倒还能晋升。我只回答是弱水的人杀了那个寒门伙计,但没有人知道杀人者的真实身份。越加惜命的花锦如实回答道:“是!”
  抵在脖子上的短刀悄然收了回去,花锦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了下来,心中暗笑着:夜叉啊夜叉,任你智者千虑,也有一失,恐怕你连自己什么露马脚也不会知道。
  花锦正想着,忽然见一个身影从背后绕过来,出现在面前。心中顿时死灰一片,一个杀手将自己容貌给对手看,这代表着什么同为杀手的花锦再清楚不过。花锦怒目圆睁正要嘶吼示警,陡然觉得眼前一阵恍惚,蚊帐、被褥开始旋转翻覆起来,随即他看见了自己失去脑袋的身躯。
  在身躯旁,站着一个面容平静的书生。
  握刀的书生。


第二十三章 夜雨、祭日
  挂羊头的兼着卖狗肉,开客栈的兼着茶坊、酒楼营生,这些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这会正是华灯初上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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