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开始行动,否则……死!”我在一旁命令着。
结果,我还没开始数数呢,一群家伙便哄抢着上前去把僵尸抱在怀里。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把我这个曾经在化尸池中呆过的人,都差点恶心到吐。
只见他们有的抱着僵尸,用嘴拼命地往僵尸那挂满烂肉的嘴里拱,有的还将舌头拼命地往僵尸嘴里伸,把僵尸那早已腐烂掉的舌头搅得一团糟,看模样好像还恨不得吃上几块腐臭的僵尸肉呢。
还有的更离谱,干脆用舌头帮僵尸洗起澡来,看到他们那舌头不是地舔过一块块发绿的烂肉,我就一阵反胃。
至于那个约可,不用说了,他是场上最彪悍的家伙,只见他脱下裤子,直接就跟僵尸做了起来。
我捂着嘴,恶心得差点忍不住吐了,而他们,则一个担心比一个差,纷纷使出浑身解数,仿佛僵尸就是美女一般,什么动作都有。
淫秽的场面持续了一段时间,我已经转过身去好几次了,结果,我肚子里面的货,终于在那个名为约可的老家伙兴奋的大叫声下,吐了出来。
只听他在一阵痛快的呻吟下吼叫道:“啊!我**!哈哈……这是只女僵尸!!好痛快啊!”
我是吐得一塌糊涂,稀里哗啦了!
结果,又有一群家伙吼叫了起来,我更是干呕不止。
最后,我吐到脚软了,他们才停止了吼叫。
抬头,见仍然有几个人在擦汗努力着,而又有几个人在舔舐着僵尸的裆部,场面依然恶心无比,让我再次吐出了不少胃液。
原本,我是准备看到他们绝望的表情的,可没想到,他们竟然真的按照我说的做了起来,把我给吐得,这一吐可是好几万铜币啊!
命令他们停止下来后,我将僵尸送会了死灵空间。
我想,这几十只僵尸肯定会很不开心才是,被召唤到人间界竟然还要承受生前的种种人类恶行。所以,我让其它僵尸在死灵空间找了个比较空旷的地方,时而捕杀一些亡灵来给它们进补,眷养天年。
至于这群家伙,我已经没有杀掉他们的意思了,反正惩罚程度已经足够了,还是赶紧离开现场,免得触景再吐。
相信,这些家伙以后再也不会对床第之事产生什么兴趣了,心理阴影一定非常大。
又经过了三四天的海路,我们终于到达了素有西大陆之称的西亚特大陆。
对于两边大陆,分处在东西两边,风景其实都相差无几。而且经常有商队进行两地交流,所以人文特点也相差无几。
唯一区别比较大的,是两边大陆的魔兽种类。
对于魔兽,我并不怎么留意,所以,即使西大陆的魔兽跟东大陆的不同,对于我来说也没什么。
西大陆的地理位置虽然跟东大陆一样不南不北,不过这里的地理环境却跟东大陆有点差别。
比如,东大陆中间是一片广阔的平原,而西大陆中间则是一片广袤的森林,名叫罗萨森林。
罗萨森林虽然没有香帕平原宽广,但也同样是为发掘的人类禁地。在西大陆,罗萨森林跟东大陆的香帕平原一样有一个耸人听闻的外号,叫“黑暗森林”。
传闻,有人曾经在罗萨森林中见到巨龙出没,而且曾经有不少探险队深入之后就失去了踪影,再也没出现过。因此,罗萨森林中的某处山地是龙族在人类大陆的秘密聚集地这一个说法更盛了。
巨龙目前只存在于传说中,相传它们之中等级最低的,都达到了SS级,最高的黄金圣龙甚至是神级的存在,是众魔兽之中的王者。
不过,巨龙数量稀少,而且禀性高傲,很少以示于人前。
人类中出现的龙骑士之类的,他们所乘骑的,仅仅是一种名为“地行龙”的S级上阶魔兽而已,这种魔兽有点像地球的恐龙,个头和身姿,速度都非常像“迅猛龙”,这种骑士我曾经在繁华的闹市中见到过,当时我还以为侏罗纪公园的恐龙来到异世界了呢。
地行龙可以经由实力高强的骑士驯化乘骑,所以,地行龙骑士的等级几乎都在SS级以上,所以,这就成就了龙骑士这个艾泽拉斯最强悍的兵种。
不过,即使是地行龙骑士这种假龙骑士,数量也非常稀少,首先是因为SS级以上的高手稀少,其次是其中的骑士职业更少见,再者,地行龙也算是高强魔兽了,不仅数量不多,而且还难捕获驯化。所以整个艾泽拉斯,找不到多少个地行龙骑士。
【第二百四十六章 矮人部落】
至于真正的巨龙骑士嘛,那只传说在一些吟游诗人的作品中了。
巨龙如此高傲,又怎么能让卑贱的人类乘骑呢?
再说,巨龙本身实力高强,如果乘骑的人实力不强的话,那还不如让巨龙自己应战的好。如果乘骑的人实力够强的话,自己就可以拥有踏空而上的本领和超级强悍的攻击力了,要巨龙干嘛?
交通工具?
傻的。
摆显?
高手一招就排山倒海了,还不够摆显?
所以,巨龙骑士绝对不是1+1=2那种,肯定是1+1<2的那种。
与其乘骑巨龙,还不如跟巨龙分开作战好。
一个对天一个对地,看敌人往哪里跑?
所以,巨龙骑士,纯粹扯蛋!
不过,巨龙驯兽师倒是听说过,那些超高级的驯兽师,用魔法训练了一头等级相对较低的巨龙还是有可能的。
不过,如果用来乘骑,那就真的成交通工具了,根本发挥不出巨龙应有的实力。如果不乘骑的话,让其战斗,又不能离开自己一定范围,依旧无法发挥巨龙应有的实力。
所以,巨龙载在人类手里,算是委屈了。
好在,巨龙本身也认识到这一点,对人类根本就不屑。
不过,我这一趟不是来找什么巨龙的,虽然以我经过信仰之力增幅之后SS级中阶的驯兽魔法,在运气好的情况下能找到一头重伤的低级巨龙,并与其签订下“驯兽契约”,但这样做抱的侥幸心理实在是太大了。
如果碰不到一头重伤的低级巨龙的话,以我的实力根本不是那些至少SS级巨龙的对手,贸然前往,被它们一口唾沫便把我埋葬了。而且,整个艾泽拉斯多少民众,运气好碰到一头的有几个人?
即使运气好,碰到一头重伤的,那也肯定是我没能力签订的。
或者碰到一头SS级中阶以下的低级巨龙,那也肯定是没受伤的。
而且,我相信罗萨森林既然能叫黑暗森林,那肯定不止一种能置人于死地的东西,为了一丝侥幸而冒险,这不是我的性格。
要去,也至少等我有实力将它们打伤再去。
当然,巨龙这种东西,我是相信它们存在的。
因为死灵空间,就有巨龙死后的亡灵——骨龙。
所以,等到我收服一大群骨龙的时候,再来找找有没有巨龙身影。
来到西亚特大陆之后,我们没有停脚,而是马上起身赶往了矮人部落的所在。
根据磁石卖主提供的信息,矮人部落位于这个大陆的东方,就是我停船落脚的这个所在方向。而幽冥学院也在这个方向,所以,两件事凑一块了,刚好一起解决。
根据卖主提供的地址,我打听到了具体方位之后,便施展起瞬间移动,冲向了最靠近矮人部落的城市——莱特城。
而在到达莱特城之后,我也丝毫没做停留,直接往矮人部落移动了过去。从下船到到达矮人部落,前后仅花去了两个小时的时间。
矮人部落位于莱特城北部的一片山丘地里,地处比较偏僻,根本没有人为开凿或践踏出来的道路,交通很不方便。如果不是我有瞬间移动的话,我都不知道要花去多少岁月才能到达这个地方呢。
部落之所以称为部落,是因为他们不像城市那样,拥有一个绝对的管理者,部落并没有什么部长之类的,如果有什么重大决策,需要各个村的村长开会商讨。
部落其实就是几十几百甚至几千个村联合在一起,不过,却也能称其是一个整体。因为他们像城市一样,联合一个部落的实力来共同御敌,共同进退。
而且,部落的实力比较人类的城市要大许多,即使是一个小型种族部落,都比一般的人类大型城市要有更强的战斗力和防御力。所以,如果人类不联合起来攻击这些部落,那么就算是一个大型城市,这些部落也不用害怕。战斗起来,损失较大的,绝对是人类。
听丽丝叙述,思儿所在的半精灵部落曾经就是一个不小的部落,不过,人类因贪图利益,而组成了一个城市联盟,以讨伐“杂种”的名义,将半精灵部落全部消灭了。
其实,根据思儿听来的,这些人类根本不是为了铲除所谓的精灵与人类杂交出来的“杂种”,而是为了利益。
半精灵普遍的实力都挺高,不过人口却比较稀少,而且半精灵长相跟人类相似,没有精灵那尖尖的耳朵,但却比纯种精灵更优雅美丽。根据以上的种种,使得一个半精灵奴隶能卖到上千万的价格。
千万这个价格,已经能让很多高手蠢蠢欲动了。
不知在何事开始,在一众贪财者的怂恿下,人类便组成了一个城市联盟,专门讨伐这些人类和精灵的结合物。
这样一来,使得半精灵的数量一直都保持在稀少的程度,其价格也是只见涨不见降。
现在,半精灵已经没有多少地方可以栖息了,长久以来的屠杀猎捕,已经让半精灵的数量减少到不足五万了,别说一个部落了,连一个小镇都不及啊。
继续猎捕下去,恐怕终有一天会彻底灭族了。
当然,半精灵灭族了就再造咯,反正在众人的声讨下,促使精灵怀孕的人类会将半精灵遣返回精灵森林,以免遭受灾祸。
至于人流之类的,别拿到艾泽拉斯世界来说。杀掉怀上自己孩子的精灵,那些人类还没那么残忍。所以,只得由她们自生自灭,顺应天命了。
思儿便是半精灵部落中的天才少女,其父母都是半精灵,所以她才算得上是纯种半精灵。纯种半精灵的数量更稀少,而且外貌较之那些杂交产品更优美漂亮。所以,便成就了思儿这种天上人间少有的容貌。
思儿肩负着到人类聚集地寻找拯救族人的方法,原本,以她那与人类无异的外貌及体型,以及天才少女那实力高强的身手,混入人类社会,再找到一个能解决半精灵种族的办法应该不是难题。不过,还没出精灵森林呢,她便被一批由至少SS级上阶人类捕猎队给擒获了。
如果不是思儿以死相逼的话,以她的样貌,恐怕还没出精灵森林,就被糟蹋好几次了。
所幸,该捕猎队更求财,也许是没钱吧,只用五百万便将她卖到了奴隶公会。
在奴隶公会里,因思儿的等级太高,所以无法签订普通的奴隶契约,只能由一种特殊魔法师签订一个比较特殊的奴隶契约。
这种奴隶契约因为是越级签订,所以少去了不少功能。比如,奴隶契约的主人,无法彻底地暗示对方做某件事情。
所以,思儿在被签订了奴隶契约之后,依然可以守身如玉便是因为这一点了。
别的买到她的人,根本没办法靠近她,一靠近,便会听到思儿的死亡要挟。
所以,那些将思儿买回去只能做花瓶的人,只好将她再卖会奴隶公会了。
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手,终于将思儿捻转到婺城的哈罗拍卖场,最终被我以一亿的高价购得。
从思儿的话语中跟丽丝她们提到,仿佛是只要他们部落有钱了,就可以解决御敌问题了。所以,香娜在看到我给了思儿一亿之后会说那句话了。
有钱就能御敌了吗?
妇人之见。
我够有钱了,叫我的中央城去对抗一个小型城市我都不敢,别说仅仅的一亿。
那次将思儿赶走之后,清醒过来的我还真有点后悔。
或许,真该想丽丝说的,跟她交往一段时间,让她明白我的为人,说不定还真能相处呢。
不过,当时我的情绪不好,而且对于她总是怒瞪向我的双眼,我确实是忍无可忍了,所以便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也罢,留得住人,也留不住她的心,与其整天光看不能吃看着难受,还不如就当没见过这个人。
不过,当时我做得是挺决绝的,但是后来我却知道这么做非常可惜。即使从我当时的举动,都能看出,我对于思儿还是蛮在乎的。
比如,我不假思索便赠送了她一亿,后来我想想,应该是我潜意识中不想她受苦吧。
矮人部落就没有遭受到半精灵部落这种灭族危机,因为矮人不仅个子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