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狐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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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狐天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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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狐天下》 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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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        
  2046年,被妖灵附身的主人公被吸纳进入联合国安全总署的异能组。        
  主人公风照原和古画中千年白狐的关系,将会从一开始的敌对、不信任而慢慢转化,风照原将在白狐的帮助下慢慢学习妖术,并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这是一条成长的主线。当然主人公和白狐的关系远非如此简单,古画中的白狐为什么会恰巧附在主人公身上,会在后文给大家一个比较有趣的意识流回忆。        
  另外与异能大宗师法妆卿之间的斗争以及微妙的感情因素,将是一条激励主人公追求永恒的副线。        
  剧情发展到了后面,主人公将开始陆续自创秘术,奠定日后一代秘术大宗师的地位,这也可以证明一下风照原的智商。        
  总之,白狐是一个在现代的都市生活中追求永恒的故事。         
  白狐天下,是写一个少年英雄在冒险经历中,慢慢被追求天道所吸引的故事。性质类别属于都市玄幻。        
  最初的主角原型本来定位于一个软弱的少年,怎样学会坚强。然而写到后来,变得有些类似于黄易书中的凌渡宇。不过好在我用勉强及格的笔墨,为主人公加上强烈的正义感,与凌渡宇又略有不同。当然,好色是相同的,这恐怕也是绝大部分男人的共性了。              
  庆幸,这本书总算稍稍摆脱了黄易的阴影,虽然他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自从认真开始思索写作这个问题时,我就希望能够挣脱模仿黄大大的痕迹。这其实是一个很有趣的过程,对自己最喜欢的作家,如避蛇蝎。        
  不过白狐中还是有较深的黄易痕迹,但已经不是当初的死板模仿。黄易文字中的临场感和画面感,结构的把握和大局势的控制,以及在寻秦记中塑造人物的手法,是非常值得我学习的。            
  如果星河传说这本书是写钩心斗角的权术,那么白狐无疑是写斗智。作为智商算得上首屈一指的主角,每一次战胜对手,我都极力使智力与武力结合,而不是一个无脑的YY角色。        
  智力的角斗,是我最欣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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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公当然会有成长史,很坦白地说我很喜欢YY,看通俗小说无疑是为了爽,所以美女和奇遇,当然层出不穷。反正洛水还过得去的文笔和每一集(指台湾出版的实体书,一集六万字)必有的人文思想,足以弥补YY的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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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想说的是,白狐天下希望能够写出人性,写出那些也许已经过时的英雄思想,朋友的友情,男人喜新厌旧的复杂爱情。很喜欢倾城之恋的这句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        
  这堵墙,就是我想要塑造的主角。所以我的主角永远不会是流氓或者无赖,永远会是一个少年英雄,最多只是有一些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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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我们好色的少年英雄致礼。          
 【号外】独立短篇—魔变        
  浑厚的钟声在塔楼上响起,一只只洁白的鸽子扑扇着翅膀,从被玫瑰色的晨曦染红了的教堂尖顶上飞出,在湛蓝色的天空中划过清亮的鸣叫声。       
  教堂的大铁门轰然开启,头发花白的神甫领着一对男女走出教堂,早已在外等得不耐烦的宾客们齐齐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       
  今天,是人类最伟大的法术师范德萨与精灵美女尤丽举行婚礼的日子。早在半个月前,这桩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人类与精灵人的婚事,便已轰动了整个夜潭大陆。所有的魔法师、社会名流都主动参加了这次盛会,除了感谢范德萨长期以来四处消灭怪兽,为夜谭大陆做出的贡献之外,这场跨种族的爱情也是吸引宾客们眼球的原因。       
  清晨的阳光照在范德萨轮廓刚毅的脸上,他穿着金光闪闪的法师袍,龙行虎步,气宇轩昂,手中挽着的不再是冰冷的月光法杖,而是美丽动人的新娘。       
  “对于各位的光临,鄙人感到万分的荣幸。”       
  范德萨微笑着向众人弯腰致礼,左手随意挥洒了几下,雨点般的彩色水泡从他的指缝间纷纷飘落,顷刻之间,宾客们的脚边钻出一朵朵鲜艳绚丽的花朵,迎着朝阳怒放。黄褐色的土地变成了锦绣的彩毯,空气中弥漫着沁人的芬芳。       
  众人纷纷鼓掌喝彩,新娘更是笑得灿烂若花,在宾客们的眼中,尤丽仿佛是个集天地灵秀为一身的精灵人,金色丝缎般的长发,蓝宝石般清澈的眼睛,滑嫩的肌肤就像是雪山上终年不化的积雪,在灿烂的晨晖中透着美丽的粉色。       
  只有这样美丽的女子,才能配得上英雄般的伟大法师吧。       
  “范德萨大法师,婚礼仪式是否可以开始了呢?”       
  神甫恭敬地问道。       
  范德萨扫了一眼周围的宾客,目光停留在远处:“再等一会吧。”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突然响起,由远而近,一匹雪白的骏马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       
  马背上趴伏着一个骑士装束的男子,乌黑的长发无力地垂落,遮住了他的脸。苍白修长的右手,兀自牢牢握住了腰间的宝剑。       
  骏马像一道白色的旋风,对准范德萨直冲而去,围观的人群惊叫着让开一条通道,骏马腾空跃起,瞬间逼到了范德萨的身前。       
  尤丽失声娇呼起来,范德萨轻轻握住了她的手,注视着疾冲而来的骏马,脸色微微一变。       
  骏马突然长嘶一声,前蹄刨地,在范德萨身前骤然停下。马背上的骑士身形一晃,眼看就要摔落在地,却被范德萨抢先一步,将他扶起。       
  骑士直起身,目光停留在范德萨的脸上,嘴角挤出一丝微弱的笑容:“总算来得及赶上你的婚礼,我的老朋友。”       
  “兰斯若,你怎么了?你的脸色很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范德萨眼中锐光一闪,沉声喝道。       
  周围的宾客纷纷骚动起来,这个英俊的骑士,居然是夜谭大陆最负盛名的剑客,十年前和范德萨并肩作战,剿灭了恐怖的吸髓魔族的兰斯若。       
  兰斯若看了一眼周围的宾客,语声虚弱地道:“等你的婚礼举行完毕之后,我们再详谈吧。”       
  范德萨用力握了握兰斯若冰凉的手,点点头,对神甫道:“现在可以开始婚礼仪式了。”       
  神甫手捧一碗清澈的圣水,将祝福的水珠洒在两个新人的身上,尤丽忽然呻吟了一声,秀眉微微蹙起。       
  范德萨关切地看了一眼尤丽,后者低声道:“圣水洒在身上,有点痛。”       
  范德萨的眼中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忧色,天色突然黯淡了下来,原本高悬在天空中的灿烂旭日,不知何时,被一块黑影慢慢遮住。       
  宾客们奇怪地仰头看天,黑影仿佛是一个恶魔,正一口口地吞食着太阳,周围越来越黑暗,一串发光的亮点在太阳的边缘一闪而逝,整个太阳终于黑影完全淹没,天地间已经漆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寂静的黑暗中,范德萨只听到兰斯若低沉颤抖的声音:“当未来的某个日子,当光明被黑暗吞噬,吸髓魔族,将在万物的颤栗中,再一次君临大地。”       
  范德萨的手忽然变得冰冷无比。       
  那是十年前,他和兰斯若在吸髓魔族的巢穴中,所见到的魔族圣碑上的铭刻预言。       
  天空中出现了一轮暗黑的月轮,在它的周围散发着一圈淡红色的妖异光环,直到一个时辰后,一缕耀眼的光芒冲破黑暗,太阳才重新出现在天空中。       
  宾客们不安地议论着刚才古怪的一幕,人人的眼中充满了莫明的恐惧。神甫手捧圣经,跪倒在地上喃喃祈祷。       
  尤丽突然惊呼一声,宾客们顺着她的目光望去,才发现兰斯若已经昏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兰斯若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宽大柔软的床上,范德萨手执红烛,坐在他的身边,焦急而又关切地看着他。       
  兰斯若缓缓坐起身:“我,这是在哪里?”       
  “我的朋友,当然是我的家了。”       
  范德萨用力拥抱了一下兰斯若,激动地道:“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       
  兰斯若打量着四周,目光中流露出复杂的神色。桃木雕花的古典家具,墙上悬挂的油画,壁炉内闪动的火光和噼啪作响的木柴声,无不显示着家的温暖。       
  “你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这比从前我们四处流浪,餐风露宿的深山荒野,要好得太多了。”       
  兰斯若抚摸着盖在身上的华丽天鹅绒被褥,有些伤感地说道。       
  “难道你就从来没有想到过改变吗?”       
  范德萨幽幽地道:“十年了,还没有厌倦血与剑的战斗吗?”       
  “是的,十年了。自从我们联手消灭了吸髓魔族之后,已经十年没有见面了。”       
  兰斯若深深地看了一眼范德萨,转头向窗外。天色漆黑,夜风从半敞开的窗户中闯入,白色的丝绸窗帘幽灵般地飞舞着。       
  “好了,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兰斯若叹了一口气,慢慢拉开上衣的衣襟,在他的脖颈上,肿起了一排紫色的斑块,就像是被野兽咬过后留下的牙印,显得异常恐怖。       
  “上个星期前它还是血红色的,现在已经变成了紫色。”       
  兰斯若抚摸着脖颈,眼神中有种说不出的恐惧。       
  范德萨身躯一震,紧紧盯着兰斯若脖子上的斑块:“你,你的意思是?”       
  “吸髓魔族,十年前本来应该早已经灭绝的怪物,又出现了。”       
  范德萨的嘴唇立刻变得毫无血色,颤抖着道:“兰斯若,你,你能够确定吗?”       
  “这样的伤痕,除了吸髓魔族之外,还有什么怪物能够留下呢?”       
  兰斯若面色惨然,苦笑了一声道:“半个月前,我听说夜谭大陆的南荒出现了一条喷火恶龙,残暴凶猛,危害当地的居民。于是我只身前往那里,希望可以消灭火龙,正好也可以用它的内丹作为你新婚的贺礼。谁料到,在半路上我突然遭到一个人类的袭击,被他在脖子上狠狠咬了一口。”       
  “被人类袭击?”       
  范德萨皱了皱眉头:“那个人类是什么样子?”       
  “外表和普通的人类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在它咬我的时候,眼睛变成了绿色。”       
  “那它的皮肤?”       
  “很厚实,虽然看上去和我们无异,但是摸上去就像是厚厚的牛皮。范德萨,你摸摸我的皮肤,现在它们也开始变厚了。”       
  兰斯若绝望地道:“被吸髓魔族咬过的人类,很快就会发生变异,成为新的吸髓魔族。绿色的眼睛,厚厚的充满褶皱的皮肤,以及尖利突兀的牙齿,不久我就会变成这样的怪物了。”       
  “啪嗒”一声,范德萨手中的烛台滑落在地,烛火闪动了一下,便熄灭了。       
  兰斯若激动地叫道:“难道十年前我们没有杀光那些吸髓魔族吗?范德萨,你说过,只要杀光了所有的吸髓魔族,它们就无法再复活。就算光明被黑暗吞噬,这些怪物也无法获得重生。可是为什么现在,它们又出现了?难道十年前,还有几个幸存的吸髓怪物逃脱了我们的捕杀?”       
  范德萨神色木然地看着兰斯若,双手颤抖着,青筋一根根爆出掌背。       
  “我并不怕死。”       
  兰斯若痛苦地道:“在我变成吸髓魔族之前,我会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其他的人类怎么办?十年前,恐怖的吸髓魔族在夜谭大陆上横行肆孽,被它们咬过的人类,都变成了和它们一样的怪物。我真是难以想象,十年后的今天,吸髓魔族再次出现的时候,会造成怎样悲惨恐怖的局面。”       
  范德萨沉默了良久,才低声道:“根据古老的法典记载,吸髓魔族是一种古老而邪恶的生物,具有奇异的再生能力。只要有一个没有死,其他被杀的吸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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