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肚子里有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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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肚子里有棵树- 第2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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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绣江山美如画,我携美人画中游。

    越过高山,跨过河流,飞过沙漠,胖子降落在一片绿洲上。绿洲的垓心位置,就是昔日的鲁高因王宫。

    三栋豪华宫殿呈品字形矗立。

    “嘿嘿,我得给你们介绍一个人……”胖子站在中间宫殿门口,挠着后脑勺傻笑,脸上又是对不起祖国对不起人民。

    “这是你的宫殿?”柳萱已经残忍地上了手,郎苑还有点懵懂,“你什么意思?”

    依莉莎优雅地出现在宫殿门口,轻轻地推着一辆婴儿车,迎接夫君回家的贵妇就是这样了。此时依莉莎也已经觉醒为亚马逊。

    “这是你们的妹妹,依莉莎,嘿嘿。”胖子低头认罪,死不要脸的。

    “这是老三?”警察郎苑终于懂了,同时下了毒手。

    “还有老四没?”科学家柳萱考虑问题就比较全面。

    “绝对没有!”胖子连忙矢口否认,赌咒誓。

    远在罗格营地的弗拉维,你还好吗?老四是没有,老大还有一个啊!

    “两位姐姐好!”依莉莎乖巧地躬身行礼,得居然是藏马山方言,看来胖子已经有过嘱咐。

    两位姐姐也只好捏着鼻子认了,娃都这么大了啊。

    婴儿车内躺着一个金柔顺的奶娃娃,却长了一双黑色的大眼睛,好奇地瞧着两个低下来的大脑袋。

    “丫头还是子啊,叫什么?”柳萱逗着娃娃,娃娃就嘎嘎地笑,看上去有三四个月大?

    柳萱算了算时间,无限鄙夷胖子,枉费了我一番口舌。

    “是丫头,她叫伊万卡!”依莉莎陪着心,却也是满满的骄傲。

    柳萱若有所思地问道,“你是这个世界的总统?”

    “不不不!你们的老公,是这个世界的神!”胖子腆着肚皮,崖岸自高,顾盼自雄。

    你们家神都长这么胖的吗?

    “那两间宫殿是怎么回事?”优秀侦查员郎苑还是现了问题。

    萝莉温蒂从右边的宫殿走了出来,不知为何撅着嘴,像极了少女版的芭比娃娃。

    依莉莎连忙解释道,“两位姐姐,这是温蒂,她不是徐晃的夫人,她是徐晃买来养大的。嗯嗯,她其实是一位公主。”

    柳萱和郎苑一起点头,嗯嗯,萝莉啊,公主啊,还了点儿啊,还没上手呗!

    同时无限鄙夷,死胖子,看不出来啊,你居然还好这一口?

    死胖子一直没闲着嘛!

    那么,左边的宫殿呢?

    左边的宫殿里走出了火焰。半边王的脸上虽然有道伤疤,模样倒也颇为俊俏。

    柳萱和郎苑面色陡变。胖子就有点莫名其妙。依莉莎还在努力地解释,“两位姐姐,这是火焰王,他是男的!”

    这就没法原谅了。

    死胖子,你居然还好这一口?

    ————全书完————

    p:感谢“雨天穿棉袄”同学打赏5币。这个d太有才。

    p:感谢“程周心月”同学投出的月票。多谢!

 我的时间不多了啊(完本感言)

    夹袄也可以写个感言了,上架时就把这茬给忘了。有读者说,作品相关里有些内容,比你正文写得好啊,我就是看了作品相关才看完了你这书。

    好吧,你高兴就好。

    夹袄也只好高兴。

    那天宁校长说,你太渴望成功了。又不靠这个,慢慢写呗,也是娱己娱人。

    夹袄就说,我的时间不多了啊。

    好吧,虽然亚健康,头晕耳鸣的,但军人的底子尚在,暂时未见崩溃的迹象。

    话说前几天晚上,袄嫂夜班,突然打电话回来,你怎么样啊?早点睡觉。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夹袄最近好像没被逮着什么坏事吧?

    却是袄嫂一同事,上班时毫无征兆地晕倒,即刻送医却没有抢救过来,享年三十七岁,留下一个两岁半的孩子。袄嫂那时还在医院,心下震惊至茫然,下意识地掏出手机给夹袄拨了一个,大概给夹袄说一遍才能确认这个事实。

    夹袄一向很听话,赶紧关了电脑去睡觉——夹袄断更总是有理由的,你一定要相信。

    人生真是无常的。

    夹袄老爹去年辞世,有些读者还记得的。挡着夹袄通向死亡的两座大山,就剩下一座了,隐隐有光透过来。

    而后夹袄才发现,原来有很多事情都没有做过,也不会做。比如正月里哪天要烧香,纸钱怎么打,哪些时节要上祖坟。除夕要贴对联,诗书继世,耕读人家。还有出门见喜,六畜兴旺。今年重孝,倒是不贴对联的。但终究要夹袄来贴——夹袄没爹了。

    原来,夹袄一直是被老爹溺爱着的。

    老爹最后一次入院前,还帮夹袄撑袋子,夹袄拿木锹往袋子里装黄豆。以前都是夹袄撑袋子,老爹来装的。这回老爹就安心撑袋子。夹袄又训老爹,种这么多干嘛,你跟我娘能吃多大点儿?我买给你们吃!

    确实带了气,夹袄一直不在家,老爹老娘也一直歇不住。

    老爹终于歇着了。

    再往前一些日子,老爹还开了拖拉机去拉玉米。夹袄不会开拖拉机。你看夹袄总是有很多理由。

    再往前,从县医院回家时,夹袄问老爹,渴不渴?老爹说还行,回家喝吧。夹袄就下车买了一瓶矿泉水。老爹拧开全喝了。空瓶子装在驾驶座后背上的袋子里。

    如今那个空瓶子还在那里。

    如果夹袄没买这瓶水,老爹也不会说渴。

    老爹从来不跟夹袄提要求。

    好吧,也有一次。

    在市医院的icu病床上,老爹嘴上蒙了吸氧面具,模糊不清地说,“你别走,你在这儿,我还放心。”

    我还放心,是家乡方言,大概是我会比较踏实,没那么担心。

    后来夹袄才想到,更深的意思可能是,我就没那么害怕了。

    夹袄却走了。

    icu不允许陪床,每天探视半小时。夹袄那时已经在里面呆了两个多小时——你看夹袄还是有理由对不对?

    夹袄回家洗了个澡,那是夏天,夹袄好些天没洗澡了。期间就接到了医院的电话,赶紧回来签字。

    等夹袄再见到老爹时,老爹却看不见夹袄了。

    想必老爹那时候,心里是很害怕的。

    这句话,就是老爹给夹袄说的最后一句话。这个要求,就是老爹给夹袄提的最后一个要求。

    这个要求,夹袄没能满足老爹。

    这句话,夹袄永远忘不掉。

    老爹再也不会害怕了……

    其实,早就想写点纪念老爹的文字,却一直没能动笔,太凝重,抹不开。刚才一不小心误入了,亲爱的读者你可能会觉得沉重。

    好吧,你却不知道夹袄眼里圈着泪,嘴角在笑。

    原谅一个没爹的人吧,我们回到正题。

    死亡并不是多么遥远的事情。家中亲人,亦或是周边熟人,突然辞世时,这种感觉就很强烈。

    那天,微信突然冒出一个好友推荐,惊得夹袄一身白毛汗。那电话号码是夹袄的女同事,比夹袄大个三四岁的,前年乳腺癌复发病故了。夹袄下午去医院送了个果篮,她还客气地说破费了,快坐。晚上人就没了。

    夹袄初到现单位时,就与她坐对桌,是个很爱干净也能张罗的妇女。夹袄领了个新的文件柜,上下两截的。她说你也用不完,上面这半拉子给我啊?就给了她。

    后来几次内部调整,她一直跟着我,处得还不错。她家在榆钱的初中旁边,夹袄家离那儿就很远。有次她包了黄花鱼馅的饺子,送过去给榆钱吃。榆钱说,原来我不是不爱吃饺子,我是不爱吃不好吃的饺子。

    这话没敢跟她妈说,榆钱一直是个聪明孩子,但后来被人举报了。

    历历在目啊。

    女同事的电话号码,夹袄忘记删了。看来她家人也没再保留,这号码又被卖了别人,别人又注册了微信。夹袄赶紧删了这号码。qq号想必不会卖,那就留着吧,虽然头像不会再亮。

    不会再亮的qq头像追究会越来越多。

    夹袄上周还琢磨,是不是先把qq密码告诉榆钱,后来又没实施。

    这孩子容易提前取了遗产……

    说这些,无非是夹袄年纪大了,经历得多。

    写作这事,是伴随着夹袄整个人生路的,这么多年已经习惯,想必也会一直走下去。

    但写作毕竟不等于网文。写传统中长篇的能力,夹袄也是有的,而且路子也顺,省市作协会员呢。

    新书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还是都市异能,成绩将会如何,那就不清楚。

    再扑一本也无妨吧,扑多了会习惯。

    这回下定决心了。决心如下,如果新书还扑的话,夹袄就再写一本,但那就是最后一本了。最后一本可能是历史文吧,成绩无所谓了,夹袄喜欢就好,不管读者是否喜欢了。

    也就是说,夹袄费了好些年好大的劲儿,证明了此路不通。

    回头想来,夹袄这大半生,投入最多的事情,也就是网文了吧。网文写作,能治游戏瘾,能治酒瘾。但比较费烟。

    那就不要再走下去了,已经走了这么多年。到底有多少年呢,夹袄也不再说了,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所以说,夹袄的时间不多了。

    嗯,包括今年在内,夹袄还允许自己再扑三年。这三年里,夹袄要写两本网文。

    三年后,夹袄四十七岁,榆钱也上大二了。

    在传统小说领域,夹袄还是个青年作家呢。

    青岛作家里最有代表性的,当属尤凤伟老爷子了,今年七十四岁,仍是每天伏案写作,笔耕不辍。

    嗯,夹袄至少还可以写三十年。

 新书《三界好公仆》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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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界好公仆》

    月老醉酒后误捆了黑白无常,于乐就跑趟地府,把这对好基友解开。 。。

    二郎神家的哮天犬爱上了嫦娥家的玉兔,于乐就飞赴广寒宫提亲。

    孙悟空喝了子母河的水,终究还是怀孕了……

    有麻烦,找于乐。

    这个说法在三界内广为流传,都夸于乐是个好公仆。

    好公仆于乐,却是源于一个泼天的阴谋,诸天神佛,妖魔鬼怪,皆被算计了在内。

    于乐就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维护世界和平。

    ***

    第一部

    第1章别看我只是一只羊

    “乐哥,你也大学毕业了,该带着兄弟们进城,去干一番大事业了吧?”

    农家炕头上,酒宴已经进行到了尾声。

    说这话的人叫二蛋,是个胖子,长得圆头圆脑圆肚皮,时常露出一脸的贱笑。

    被尊为乐哥的大学生名叫于乐,脸上的黝黑其实还没怎么褪尽,仔细看的话,也算是浓眉大眼吧。

    劣质白酒喝了不少,于乐说话就有点大舌头:“带你们不急,哥还得缓一缓。要不然哥先带着小芳去干一番大事业?”

    “行!小芳你先拿去用……”二蛋打了个酒嗝,双手撑在大腿上,使劲地睁着眯缝眼。

    话没说完,他的脑门上就挨了一筷子,“胖子,你不胡说八道会死吧?”

    小芳扎了两条麻花辫,胖乎乎白嫩嫩的,削肩蜂腰,该大的地方都挺大,动作大了还抖。

    怒是真怒,敲是真敲,抖也是真抖,屋子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元旦时,二蛋和小芳订婚了。于乐在城里没赶上,过年回家,二蛋就专门为他补办了一桌喜酒。

    陪客还有四人,都是一起长大的小伙伴。

    山里娃上学艰难,辍学的多。

    小芳贵为村长家闺女,勉强上到了高二。二蛋是村会计的儿子,求学之路就走得短了些,只上到高一。

    这两人订婚,也算是村二代强强联合了。

    再加上于乐,全村的同龄人也就他们仨上了高中。

    当年上学时,三个小伙伴一路翻山越岭,有打有闹,有说有笑的。

    小芳家里条件最好,伙食也好,于乐其实没少跟着沾光,二蛋反倒是被隔在外边的。

    当然,如果没有于乐这个学霸的引领,小芳或者也早就辍学了吧,但她也没能走到最后。

    中学时代,于乐是辉煌的。他却是没有想到,辉煌来得太早,褪得又太快,人生的巅峰居然就是高考了?

    于乐是皂户屯的第一个大学生,也是十里八乡的第一个大学生。

    外面的世界很大,对一个初次进城的山里娃来说,一切也太过艰难。

    从小自视甚高的于乐,进城后突然就发现,自己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啥啥都不行。

    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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