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已经很少有人,敢在sz市挑衅我们‘火枪’了,我觉得你很有勇气啊。”
李九命装作非常惊讶道。“你老大就是‘火枪’的老大啊?”
“哼,我老大自然没办法和‘鳄鱼’老大相比,但是要教训你们还是错错有余的。”
李九命对着怀中的妖艳女子微微一笑。“怎么办,好像你男人也是个大人物呢。”
“小弟弟,你怕了吗?”
“真是好怕!”
李九命放下妖艳女子,拍了拍她的屁股。“去,去那边等我。”
李九命正准备让七煞动手,教训一下这帮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喽啰,结果眼角余光一瞥,发现远处的人群中有一个熟悉的身影。突然一个想法出现在他心中,他脚步一退,显露出一丝畏惧,然后偷偷对黄泉动了动嘴唇。
虽然没有发出声音,但是黄泉大致听明白了李九命的意思。
“一会儿你们假装打不过对方。”
黄泉点了点头,对于李九命的话他已经变得盲目信任,根本不需要问他为什么。
看着李九命后退一步,大汉大概是明白可他是心声畏惧。人多又怎样?手上功夫不行,哪里有底气和对方叫板?不过是男人的自尊心作祟,色厉内荏罢了。
“年轻人,给过你机会了,为什么不珍惜呢?像你们这种空有一身臭皮囊的小白脸,真的会有什么本事吗?”
大汉一挥手,火枪的成员毫不犹豫的对七煞发动了攻击。
因为得到李九命的命令,七煞成员从刚开始和对方打了一个平手,然后每个人硬生生挨下对手的一个拳头,倒飞着退出战场。
李九命目露惊恐。“‘火枪’的人,真的这么强吗?”
“哼,当然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够挑衅的!所以,你准备好接我一招吧!”大汉手中电光闪烁,让那些看热闹的人都惊恐不已。
“天啊!是大能者!”
“对啊!‘火枪’太强大了!”
“这下那位帅哥麻烦了。”一位女子一脸花痴道。
“关你什么事?你想要‘丑女救英雄’?”
说话的花痴女悻悻然怂了怂肩膀。“帅哥又不能当饭吃。”
大汉手中的雷电之力蓄力完毕,只见他嘴角一抹邪笑,举起手指就要指向李九命。
陈诚晨心中波澜不惊,拉着绳子扯了扯,然后对着赤血兔说了一个字。“去!”
壮汉手中的那一抹雷光,在所有人惊讶的目光中,带着不可阻挡的气势轰向李九命。这时候一个赤红色的小身影,突兀的出现在李九命的前方。
赤血兔在半空中,还懒懒的伸了伸腿,似乎有些心不在焉。那雷光已经到了它的头顶,它目光轻蔑的张了张嘴。
没有雷声,李九命也没有被击中。所有人都只看到那一抹红色的身影,根本没有看清它的动作。
‘吞’了雷光的赤血兔,稳稳落在地上,撅着屁股一蹦一跳的跑到李九命的脚边,明明是一只兔子,结果像条狗一样,用脑袋蹭了蹭李九命的裤脚。
大汉悚然大惊,这眼前的兔子是怎么个情况?吞了自己的闪电?
李九命弯下腰,摸了摸赤血兔的脑袋。“小家伙,是你啊。”
赤血兔抬起头,用一种看傻x的眼神望着李九命。
能够口吞雷电的兔子?闻所未闻啊!大汉左右望了望人群,有些不知所措。人群中必然有一个非常恐怖的角色,正在默默关注这里的一切。这年轻人,真的有后台啊!
“走!”大汉不敢再停留,让手下冲到人群中抱起‘大嫂’快速消失在et5酒吧。
一场闹剧,让看热闹的人都还没有搞明白到底怎么回事就结束了。喝酒的继续喝酒,跳舞的继续跳舞。只不过,火枪的人被李九命‘吓跑了’之后,有更多的花痴女将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
赤血兔蹭完李九命之后,就又一蹦一跳的朝陈诚晨的方向蹦去。李九命顺着它的方向,一眼就看到了一脸寒霜的陈诚晨。
“好巧啊。”李九命主动向她打起招呼。
陈诚晨理都没有理他,牵着绳子豁然转身。“走!”
陈诚晨转身的时候,腰间一个红色的锦袋像一道霹雳一样,刺进李九命的眼中。
“是她?真的是她!”
这一世,李九命已经换了一具身体,再也不是前世的李九命,所以陈诚晨没有认出他也是情有可原的。
冥冥中有一些相遇是上天注定的,前一世和来世都是如此。
“喂,等等。”李九命追了上去。
陈诚晨牵着赤血兔没有停下。
“喂!你想不想知道那个袋子怎么打开?”
“嗖~”
一道破空声响起,陈诚晨几乎和李九命面对面,她的眼神中有愤怒,有迷茫,有不甘,还有一丝不为人知的羞涩。
“你是玄天大陆哪个门派的人?”
这是第一次陈诚晨对李九命说过的,超过三个字的话。她这句话透露了一个信息,表示她早就知道李九命是玄天大陆来的穿越者,所以她问的是哪个门派。
李九命并没有回答陈诚晨的提问。“我知道怎么打开那个袋子。”
陈诚晨冷笑了一声。“你知道这是什么袋子吗?”
“乾坤袋!”
“乾坤袋只有神偷门的人才能打开。”
第二章十点准时。
第三百一十五章——终于等到你
对于李九命来说,他的记忆包含了前生和今世。而陈诚晨的回忆只在今生。
这一生啊,最可怕的事情不是你记得我,我忘记你。而是你惦记我,我记得你。
陈诚晨对李九命的话表示怀疑。在玄天大陆,众所周知,乾坤袋是由修真者的心血,精气所绑定的。不同的人,想要打开不属于自己的乾坤袋,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这些所说的众所周知,对于神偷门来说就是一个意外。神偷门,传承千百万年,从来没有他们打不开的‘锁’,对于人心的心锁,尤其如此。
“打不开,死!”陈诚晨,扯了扯赤血兔的绳子,然后将腰上的锦袋取下来,扔给了李九命。
“若是打开了呢?”
陈诚晨沉默不语。
好多年了。自己从一个豆蔻的小姑娘变成了现在的‘仙子’。那个人,去哪儿了?眼前这个人,真的就是他的‘传人’吗?
见陈诚晨毫无所动,李九命手拿锦袋,口中喃喃自语。那是神偷门的特有的口诀,没有人能够听得懂。锦袋的封口绳仿佛有什么力道在拉扯一样,慢慢松开。袋子中有一缕金沙缓缓落下。
李九命自言自语……
这乱世
谁曾想,爱恨别离。
身不由己
情非得已
那岁月
我在念,情之匆匆。
走也随你
留也随心
锦袋之中,数之不尽的金沙像望穿的秋水一样,连绵不绝,生生不息。
陈诚晨手中的光华凝结成一把剑。
“负心的人,该死!”
李九命毫无所动。
光剑带着一缕残虹,照亮了整个et5酒吧。现代科技根本无法诠释这把光剑从何而起。
七煞成员面对李九命生死攸关的时刻,集体动用大能者奥义,向陈诚晨攻去。
赤血兔眼中一抹血光闪过,整个身体快速变大,只一瞬间就和高大数米的钻地兽一般大小。
et5酒吧的人群,再也不能淡定。一只正常大小的兔子,对于普通人来说就是一只宠物。但是跟大象一般大小的兔子,怎么看都不可能是善类。整个et5酒吧,一片慌乱,所有人都惊慌失措的朝门口处逃去。只两分钟的时间,上千人的et5酒吧内,只剩下李九命,替天七煞,和陈诚晨,外加一头‘变异’的赤血兔。
赤血兔和七煞已经厮斗在一起,即便面对七位国级大能者的攻击,赤血兔也丝毫不落下风。然而,这边打得水深火热,李九命和陈诚晨却没有应有的剑拔弩张。那把光剑,在距离李九命喉咙一厘米的地方,悬空而停。
“为什么不辞而别?”
“师父趁我睡着的时候把我抱走了。”
“为什么不告诉我打开锦袋的方法?”
“你没问,我也没有机会啊。”
“为什么现在的实力这么差?”
“啊?我以前的实力也就这样啊。”
陈诚晨没有再提问,手掌狠狠一握,那把凝结而出的光剑就好似玻璃一样碎裂着掉在地上。而和赤血兔战斗的七煞成员,一个个身上都有挂彩,显然收了不轻的伤。
“我现在是这个世界弑天联盟的成员。”陈诚晨面无表情。
李九命有些诧异。按道理来说,陈诚晨怎么都不可能会与‘邪道’会有什么联系啊。可是,陈诚晨接下来的话,让他觉得心中仿佛有一块巨石,怎么都推不开一样。
“十六岁那年,我杀了很多想要报复神偷门的人。我用了四年时间,让很多人畏惧神偷门,可还是阻止不了那些犹如过江之卿的人。我二十岁的时候,步入分神期,是玄天大乘期以下屈指可数的高手,但仍旧是抵不过神偷门的敌人啊。我必须选择一个阵营,有了一个依靠才能和他们周旋下去。我不齿正道同盟的龌蹉行径,所以加入了所谓的邪道。”
“二十三岁那年,我已经是邪道中叱咤风云的‘魔女’。听闻正道同盟群起讨伐神偷门,等我带着人赶到的时候那里早已经血流成河。天空中的那道黑D,将我们所有人都吸纳了进来,然后就到了这里。”
李九命走上前,想要伸出手,却不知道以什么理由。“锦袋已经打开了,我的承诺也算完成了。”
“还没有!”
“咚咚咚~”
密集的脚步声,从et5酒吧的门口处传来。一位戴着鸭舌帽的青年,吊儿郎当的走了出来。“哟哟哟,真的是好一个郎情妾意啊。”
李九命脸色一冷,好不容易和陈诚晨再一次相见,怎么能让外人扰了这份清幽。
“趁我还没发火的时候,马上滚!”
青年无所畏惧。“啧啧啧,在咱们‘火枪’的地盘上,你是第一个敢这么和我说话的。”
“也会是最后一个!”
青年身后,不断涌出人手,很快就将酒吧填满。音响里没有停止的音乐,仿佛酒吧依然热闹无比。
七煞成员躺在地上,气喘吁吁,好在赤血兔并没有对他们怎么样,只是让他们耗费大量精力,此时觉得有些体虚。赤血兔,身上因为毛发的原因,也看不到它到底有没有受伤,反正到目前为止它依然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傲然站在场地中央。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我先解决眼前的这些蚂蚱。”
“我来。”
陈诚晨手握那条捆着赤血兔的绳子,轻轻一抖,那条绳子就脱离了赤血兔的脖子,变成了一条长鞭。
“捆神鞭?”李九命惊讶不已。
在玄天大陆,一直有关于捆神鞭的传说。说那捆神鞭可长可短,可以细如发丝,也能状如台柱;可削铁如泥,也能重如泰山。
陈诚晨手拿‘捆神鞭’往前一送,捆神鞭就好似幽灵一样,穿梭在上千人的人群之中。反应比较快的一些大能者,想要使出身体中的大能者奥义,却发现整个身体仿佛被抽空了一样,根本使不上力。只能眼睁睁望着捆神鞭将自己裹了个手脚结实。这一切发生的速度极快,所有人都仿佛做梦一样,根本来不及过多的抵抗,就被捆神鞭牢牢制服。
“喂,我说,我是火枪的小少爷,你敢对我动粗?”
李九命和陈诚晨相视一笑。“终于等到你了。”
这话明着是对那年轻所说,实际上是两人对对方吐露心声。
完成。
第三百一十六章——黑洞
这个世界有一个关于叫做‘孙大圣’的传说。这只猴子,天生地养,无所畏惧,踏碎凌霄,放肆桀骜,却最终被一个‘金箍儿’调教得再也没有一往无前的勇气。
故事里说,‘金箍儿’是如来答应给‘孙大圣’自由的代价。也有人说,孙大圣是自愿带上‘金箍儿’的。
为什么他会作茧自缚呢?
然后有一位叫做周星星的人,拍了一部喜剧电影,骗了很多观众的眼泪。
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男人其实都是至尊宝,为了养你就一定要搬砖,可是搬着砖就无法尽情爱你,随着年龄长大,要结婚生儿育女,作为男人也只能放弃过去无忧无虑的自己,戴上金箍,拿起金箍棒,成为孙悟空,收起脾气,不再任性,去承担起所有的责任。。。。。。
陈诚晨出手,‘火枪’的人全部被‘捆神鞭’制服。至于那个叫嚣着是‘火枪’小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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