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抄抄写写的工作。
托尔身材魁梧,是担任随身侍从的不二人选。巡回剧团的另外三位男性成员伯尼、亚伯特和比利都成了他的手下,这三个人作为下人,住在卜哥楼下的那间房间。
“密特,你代表我去一下镇公所。”卜哥从行李里面翻出一张委任状说道。委任状是一卷用红色绸带系起来的羊皮纸。
小镇的镇公所就在街道的中央,不过这里平时根本就没有人,二十多年来,小镇上大大小小的事情,全都是在镇长斯宾塞家决定。
斯宾塞家的别墅同样也在山坡之上,和周围的那些房屋比起来,确实要气派许多,这幢尼斯康特风格的两层楼房,是老斯宾塞在十年前建造的,所有的建筑材料就连砖块都是从鲁普奈尔运过去的,老头为此花了一大笔钱。
最近一个星期,这幢别墅里面整天人来人往。小镇上所有的人都已经知道,上面直接派了一个镇长下来取代老斯宾塞的位置。
对于这个消息,大部分人漠然置之,老斯宾塞担任镇长的时候并不怎么收买人心,反倒有些趾高气扬,让很多人感到不舒服。
不过这些世世代代住在这里的人,同样对上面直接派下来的官员有些排斥。在他们看来,就算需要一个人取代老斯宾塞的位置,也应该在本镇人中挑选,或者干脆由他们自己公选。
整个镇上只有几家人显得非常焦急,最焦虑的自然是老斯宾塞,另外几家都是和老斯宾塞关系密切的家族。小镇纳加虽然是个穷地方,油水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的,多年来这几家人靠着那点油水,过得算是不错。
就像当初安德鲁猜测的那样,老斯宾塞和那几个关系密切的人,在得到消息之后,立刻开始收买本镇居民,连续一个星期,斯宾塞家天天开舞会。
举办一场舞会的开销可不小,用来招待客人的酒和小点心是非常花钱的。斯宾塞家的仆人也不够,必须向别人借一些仆人,这又是一笔花销。
不过,最花钱的地方,则是送给每一位前来参加舞会的客人的小礼物。
为了保住镇长的位置,送出的礼物不可能太过寒酸,老斯宾塞一狠心,给每一个前来参加的女士准备了一条项链,男士或是得到一根手杖或是一支烟斗,全都是至少价值两个金币的货色。
花了那么大的代价,效果总是有的。老斯宾塞已经为即将到来的新镇长准备了一整套的计划,他要让那个新镇长连一个星期都待不到,就不得不夹着尾巴逃回首都鲁普奈尔。
接下来该怎么做也已经考虑得一清二楚,他们会联名上告,让上面撤换新来的镇长。
老斯宾塞甚至打算趁这个机会让儿子接替他的职位。
一边忙着串联,斯宾塞一家也没有忘记,随时注意镇上的情况,所以卜哥的马车刚刚经过山口,他们就已经知道了。
这多少有些出乎他们的预料,他们猜想到新来的镇长可能会浩浩荡荡地开进小镇,但是绝对没有想到会带着那么多女人前来。
来的是一个花花公子,对斯宾塞一家和周围的那些人来说,这确实是一件好事,攻击一个花花公子甚至用不着找寻什么藉口。
消息传来的时候,斯宾塞家正好在举办舞会,老头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他即兴来了一场慷慨激昂的演讲。
他从伦理道德开始说起,一直说到社会风气的堕落,虽然没有明显的诋毁之辞,不过大致的意思是:看看吧,新来的镇长就是那样一个货色,怎么比得上我的儿子出色,如果你们支持新来的镇长,以后有的是苦头吃。
底下自然有一帮人应和着。
“您说得对,怎么能让这样一个道德败坏的人,来管理我们这个镇?”
“纳加镇的事情应该由纳加镇的人来解决,只有世世代代住在这里的人,才能够维护这里的利益。”
“……”
就在气氛达到最高潮的时候,镇公所看门的人来了。
虽然从来没有人在镇公所办公,除了一开始的几年,之后的大部分时间,老斯宾塞都将自己家作为办公的地方,却也不敢将镇公所荒废了。上面来个什么人,或者首都鲁普奈尔发来什么消息,都只会找镇公所,所以那里每天都有人看着。
看守镇公所的人是斯宾塞家的一个老仆人。
那个老仆人当然知道自己的主人要对付新来的镇长,同样也已经被告知,对新镇长的命令要不理不睬,新镇长如果询问什么事情,要装聋作哑。
密特带着卜哥的委任状直接去了镇公所,老头就是用这套对付密特,可惜老头的脑子缺一根筋,现在还没有到下班时间,按照规矩,此时镇长应该在镇公所办公。密特是以公事的名义前来,老头这么做就是在阻碍公务。
密特也没有多罗嗦,他现在扮演的是男爵的秘书,本人也是南方某个家族的幼子,就算没事把老头打一顿,也没有人敢说什么,更别说他有动手的理由。
密特转身回到旅店,把楼下住着的那三个人叫了出来,每个人手里都提着一根马鞭。
再一次回到镇公所,密特让三个人把老头拖到大街上,然后搂头盖脸就给了那个老头一顿鞭子,打得老头嗷嗷直叫,像一只兔子似的跑到了老斯宾塞那里。
那个老仆当然不会说自己怠慢公事,挨了那一顿鞭子,一路跑过来,他的脑子已经清醒了许多。
看到老仆身上的鞭痕,老斯宾塞心中暗喜。他觉得自己又找到了一个好藉口,给新来的镇长添加一条残暴的罪名,脸上显露出愤怒的神情,他的嘴里不停地念叨着。
“太过分了,实在太过分了!难道现在的年轻人不明白应该尊重一下老人吗?各位想必都已经看到了新来这位的残暴行径。现在我立刻就去觐见那位新来的镇长,请大家跟我一起去,我并不需要各位倾向我这边,只要大家主持公道。”
那几个帮腔的人自然满口答应,其他人却非常为难,前来参加舞会的人大多数并不打算卷入两位镇长的争执之中,只是为了白吃白喝,临走再拿走一件小礼物。
没有想到连准备的时间都没有,新来的镇长一到,立刻就起了争端。
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得过好处的这些人现在不得不跟在老斯宾塞的身后了。
老斯宾塞是个贪心不足的家伙,看到自己人多势众,感到有些自信起来,他现在打算拉更多人上自己的战车。他让仆人挨家挨户去请人。
住在这里的人大部分在前几天参加过斯宾塞家举办的舞会,也拿过礼物,再加上老斯宾塞绝口不提让人帮忙,只说主持公道,所以根本没有办法拒绝。
一群人浩浩荡荡往小镇走去。
这么一大群人,卜哥很远就看到了,这原本就在他的预料之中。
同样是事先准备,他的准备比老斯宾塞要充足得多。老家伙可能会出什么招,他早已经和手底下的智囊团研究透彻,对老斯宾塞可能使出来的招,全都找好了对策。
老头还没有进镇,密特已经拿着委任状堵在街口了,他完全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看到老头,密特摘下帽子扬了扬,算是打过招呼。
这同样也是表示身分的一种方式,用来证明自己拥有着高贵的血统,出身于名门贵族之家。
“您就是斯宾塞子爵?”密特根本没提刚才用鞭子抽人的事情。
斯宾塞老头气势汹汹而来,可惜他还没有来得及运用这股气势,就被密特堵在了旅店门口。看着密特递过来的委任状,他只能毕恭毕敬地接过来。这东西虽然只是一张羊皮纸,却代表着无上的威严。
“您的办事员实在太过懈怠了,面对陛下的意旨居然也敢支吾推托。”密特不轻不重的一句话,将老斯宾塞所有的气势全都打了下去。
老头一下子愣在那里,他带这么多人是来追究新镇长随意打人的残暴行径的,没有想到对方早已经替他准备了一顶帽子。
藐视王权的罪名没有人敢扛。
他现在有些后悔,刚才应该考虑清楚再来。
“密特,请斯宾塞子爵上来。”卜哥从窗口探出头来说道。
底下的密特半躬着身体向老斯宾塞问道:“您想必有空吧。原本男爵大人打算安顿下来之后,再去拜访您,但既然您已经来了,就请您上楼和男爵见个面。您担任这个小镇的镇长二十多年,肯定有很多公务需要交接。”
用公务作为理由,密特提出的邀请,让老斯宾塞根本找不到拒绝的理由。现在他才发现,他如果装病或许会比现在更好。可惜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后悔药。
老斯宾塞并不打算独自一个人去见卜哥,他能够仰仗的就是身为本地人的优势,人多势众就是他的王牌。
转念之间老头已经想到了办法。
“听说新任命的镇长已经到了,我和这里的居民都非常希望能够尽快认识新镇长,为此我们已经准备了一场舞会,请新镇长一定要赏光。”
老斯宾塞表面说得漂亮,暗地里已经快要吐血了。他召集了这么多人,原本是打算给新来的家伙一个下马威,没想到反而变成了表示敬意。
卜哥早就藏在窗户边上,听到斯宾塞老头这样一说,他顺势走到窗前。
作为一个曾经的演员,卜哥需要什么表情立刻就可以变出来。
“非常荣幸受到您的邀请,能够允许我准备一下吗?我的身上沾满了旅途的风尘。”卜哥说道。
“悉听尊便。”斯宾塞老头同样也很高兴,他也需要准备一下,而且他还要和自己的人好好商量一下之后的对策。第一回合的失利,已经让他意识到,对手比他想像之中要难对付许多。
两边都在忙着准备。和卜哥这边比起来,斯宾塞家要痛苦得多,他刚才兴冲冲地几乎把整个小镇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全都请了出来,原本要给新来的镇长一个下马威,结果却是来给对方增添光彩,他被憋得差点吐血。
被他邀请来的那些人更是郁闷,偏偏这些人里面大部分根本不愿意来,那些参加过舞会的人还好说,就当作是还人情,还有一部分是半强迫来的。
老斯宾塞原本还想和自己的朋友们好好商议一下对策,但是他很快发现,他首先必须为舞会留住客人。
除了那几个自己人,其他的人明显都躲着他,每一个被他邀请参加舞会的人,总是会找寻各种各样的理由加以推托。这让老斯宾塞感到异常难堪。
卜哥当然不会知道斯宾塞一家的痛苦,他正在为晚上的表演进行准备。不但他,剧团的每一个人都在准备,特别是那些女人,她们正忙着试穿衣服和化妆,今天晚上的表演,主角其实并不是卜哥,而是这些美丽的小姐。
卜哥和那两个执事原来制定的计划,是用权势去压服小镇上的人。芭瓦德维伯爵看了他们的计划书之后,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让一位管事带了几本爱情给他们。
卜哥和那两个执事都不是笨蛋,立刻猜到了伯爵的意思,当天晚上就把计划重新制定了一遍。
为了这个重新制定的计划,他们准备了很多东西,其中最花钱的就是衣服。幸好剧团的演员同样也是手艺极好的裁缝,表演用的服装都是她们自己做的,所以只需要考虑制作衣服的材料费用。
这时候卜哥总算知道,芭瓦德维伯爵派给他这两个执事的好处。他们两位认识的人很多,交际的范围也很广,提供那些昂贵面料的供应商,就是两个执事找来的,那些衣服面料几乎是半卖半送,替他省下了不少钱。
卜哥挑了一件银灰色星光纱的礼服,配上一顶红色鸵鸟绒的帽子,确实非常亮眼。唯一比较遗憾的就是他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饰品,勉强可以算得上饰品的就只有一把佩剑。
他的佩剑非常朴素,没有任何花纹和纹饰,不过那十字形的护手,比任何花纹和纹饰都要引人注目。因为它是教会护卫骑士的象征。
在法克,佩剑是贵族的特权,平民之中只有军官拥有佩剑的资格,不过贵族并非整天都将佩剑挂在身上,出席舞会原本是用不着佩剑的,这东西非常累赘,跳舞的时候很不方便。
但是对卜哥来说,佩剑却是必须的。因为他不但是贵族,还有骑士称号,不管护卫骑士的性质已经改变了多少,它仍旧是一个骑士头衔,拥有这个头衔的人同样也有相应的约束。
走到哪里都得带着佩剑,就是其中之一。
马车早已经等候在旅店门口,老斯宾塞可以带着那么多人走到这里来,他却不可以,因为老斯宾塞拉来作证的全都是男人,而他带着前去参加舞会的是几位女士。
马车早已经在旅店门口等候着。
这一次他所用的马车和拉车的马,全都是那位车马行老板胖子德罗提供的。这个胖子是相当精明的人物,当初卜哥刚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