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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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荀氏之责
看着满院子悬挂的招魂幡,披麻戴孝的李冼总觉得一切像是做梦一样,他不是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面,恰恰相反,他经历过这种场面许多次,所有步骤他都清清楚楚,甚至在一年以前,这些步骤他都亲手操办过一回。他本不应该对死亡再感到什么稀奇,但是他的外祖父荀同庆的亡故却陡然让他怅然若失,虽然他来到荀同庆的府上已经半年有余,但是与荀同庆见面的机会却屈指可数,对他的父亲青睐有加的荀同庆似乎对李冼这个有些浮躁,不安分的外孙子极为不待见,因此对于这个几乎是半个陌生人的外祖父的离去,李冼并不能说自己感到有多悲伤,而他本身又不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
只是这一次,这个人的死亡来得太快,从前并不是如此,他的父亲的死他早有预见,至于他的母亲也是从他记事开始都汤药不断,这些人的离去虽然可以让他痛彻心扉,但是在他而言老早就知道这不过都是早晚的事,这次就不一样了,一个时辰之前,他还和荀同庆一起吃饭,虽然荀同庆在他面前从来都是一本正经,不苟言笑,但他也的确没有看出什么端倪,他原本还在心底生出了几分佩服之情,觉得荀同庆不愧是三朝元老,当真是泰山崩于眼前而依然不动,从事京城之中要到横行,狂风骤雨,他也可以喜怒不行不色,当真是几十年修炼出来的好修养。
可是哪里想得到,仅仅一个时辰之后就有家丁惶惶张张地跑来向他通报荀老爷自尽了,他第一时间冲到荀同庆的房间,再次之前,他除了偶尔被荀同庆叫到书房去查问学业,荀老夫子的卧房他可是从来没有踏足过,他也曾想过,或许只有荀同庆将要百年的那一天他才会有机会踏进这个房间,不过他倒是真没想过这一天来的这么快或者说是出乎意料,荀同庆和许多读书人一样选择的自尽方式是服毒,用宝剑割脖子通常是武人干的事情,而如今早不复春秋战国时代,孔门三千弟子,要跟着孔老夫子练习骑马射箭;而如今手无缚鸡之力的夫子们自然没有这样的力气,上吊一般是大姑娘干的事情,而古来投江的文人墨客倒也不在少数,只是深居简出的荀同庆没有这个条件,因此只能选择服毒自杀,既能留个全尸又不会失了体面。
李冼赶到荀同庆的房间里没多一会儿,屋子里就已经呼啦啦地涌进了一大堆人,有荀家的故吏门生,也有家里人给请来的大夫,众人注视这大夫在荀老先生的身上有事施针又是灌药,折腾了足足有半个时辰,终于站起来无奈摇头,荀府上下顿时一片哀哭。
接着便是丧礼,荀家是京城内有名的世家大族,前来吊唁的把荀家的门槛儿也踩下去两节儿,李冼跪在灵位前头,看着这些林林总总的达官显贵,或真情流露,或虚情假意,李冼也漠不关心,他早就过了那个相信美好的年纪。
这些吊唁的倒也没有几个真正和这个李冼打过照面,只是近来听说荀老先生远在陕西的外孙子前来投奔于他,也知道这个李冼有一个和娥皇女英一样贤惠的妈,和一个正气凌然的爹,而荀同庆唯一的儿子恰恰又无后,对这个姐姐的儿子视如己出,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对他也有了几分同情之外,还有一些对于这个荀家下一任接班人的敬重和巴结,这才没有人因为他是一个面孔不熟的外姓人而轻看了他。
太阳逐渐西斜的时候,来吊唁的人差不多已经走干净了,京城本来就是一个薄情的地方,而庙堂个更是人情淡薄,而荀同庆唯一的儿子资质平庸又膝下无子,唯一的一个外孙虽然天资聪颖,但是年纪尚轻有难当大任,荀家的衰弱之势已是人所共识,虽然荀家乃世家大族,百足之虫尚且死而不僵,对于荀家仍然不能小视,却很少再有人会像以前那样巴巴地贴上来。
见客人已经逐渐走光,李冼揉了揉已经麻木的膝盖想要站起来,但四下一张望,见没有一个亲属下人又要离去的意思,不得已又重新老老实实地跪下,不知道这一跪要跪倒什么时候去。
又过了一阵子,外间已经是星光灿烂,灵堂里的光线昏暗,只有灵牌前几根珠泪流了满桌的蜡烛闪烁着光辉,没人想起来点蜡烛,也没有人提起来这件事,也只能由着屋内的气氛更加阴森恐怖,还好这一夜天空清明,不见意思云雾遮挡,李冼才勉勉强强的看清楚灵位上的字迹。
李冼百无聊赖,兀自看着灵位上字迹外祖父的名字出神,却听见了急促的脚步声,没过一会儿他就看见看门儿的老先生小气不接下气地跑了进来,附在他舅舅的耳边说了些什么,而他的舅舅,荀家如今的当家人荀明义立刻神色紧张起来,猛地站起身来,双膝因为跪得太久踉跄了一下,但是被门房及时扶住,荀明义也顾不得还没有恢复的直觉地双腿,焦急地朝门房挥手,示意他扶自己出去。
李冼小心地抬头张望,见这二人的身影不一会儿就已经消失在了门口,心下甚是疑惑,在这样的时候,荀府上上下下应该不会有一件事可以跟刚刚故去的荀同庆荀老先生脱得开关系,就算是今日午时从宫里来的追封圣旨也是在这间灵堂里面宣读的,究竟是什么样的急事,能让身为大孝子的荀明义离开自己荀同庆的灵堂,而且见神色必定也不是什么好事,想到此处,李冼也有些紧张起来,他的确和荀家父子两人没什么特殊的感情,不过到底是亲戚,打断骨头也连着筋,而且荀府如今是他唯一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荀府的事情此时也就成了他的事。
想到了这层,李冼立刻站了起来,也顾不得左右向他投来惊异的目光,抬脚就冲出了房门,他循着门房提着的灯笼的光线一直走到了正厅,他更加不解,如果是真的是重要的客人怎么说该引导私密一些的客房,怎么就在厅堂里这么随意。
李冼停下了脚步,就着虚掩的纸窗看房间里的情况。那个神秘的访客正好背对着他,那个身影有几分眼熟,似乎是在哪里见过,却一时想不起来,那个客人穿着一身长褂,但是腰板儿挺得笔直,与荀府平常白发苍苍的老朽都截然不同,而这个人的年纪又显然不会和自己的祖父有什么太大的交集。
“荀先生别这样客气,在下只不过是来给已故的荀老先生上柱香,尽尽晚辈的本分罢了。”那个人虽然年轻,但表现的彬彬有礼,至少与可以断定不是京城里那些飞鹰走狗的浪荡公子哥儿。
但是对于这个礼貌的年轻人,他的舅舅荀明义却表现得似乎很是反感,连笑容都是几乎僵硬的,只是更多的哀伤挂在脸上,旁人看不出来这厮尴尬而已,但是逐客之意已经是显而易见。
“沈大人还是请回吧,家父当真是受不起沈大人这一拜的。”
甫一听见荀明义对这个年轻人的称呼,李冼立刻心中有数,这才想起来,之所以会觉得他眼熟,八成是因为年初的时候这位如今在年轻的小皇帝和圣母皇太后面前正红得发紫的当朝新贵才来拜访一次,不过那次他同荀同庆的谈话究竟进行的愉快不愉快他就不得而知,不过就他所看见的结果,荀同庆似乎是败下阵来了,但是偏偏荀同庆却没有表现出多少挫败感,这也不由地让李冼觉得那次交涉的结果是双赢,只不过这个双方面得利的情况下,眼前这个姓沈的年轻人,或者说是他背后站着的皇上或者是圣母皇太后赢得的利益要多上那么一筹。原因很简单,他的祖父荀同庆是一个传统的文人政客,而这个“沈大人”与其说是一个政客,倒还不如说他更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生意人,而正所谓“杀头的生意有人做,亏本的生意无人问。”对于一个头脑清晰的生意人来说,最基本得原则就是绝不招惹亏本的买卖。
凭心而论,他对沈哲这个人并不厌烦,反而有几分惺惺相惜,但是在这个特殊的时刻,至少作为流淌着荀氏血脉的一员,他也不得不却把这样一个人放在自己的对立面。
那个姓沈的年轻人装作没有听出荀明义言辞之间的逐客令,有点儿嬉皮笑脸地问:“荀先生莫不是在怪罪在下来晚了吧。”
荀明义冷哼了一声,头向上抬了抬,竟是一副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傲神色:“在下又岂敢有此想法,只是现在天色已晚……”
“好吧。”沈哲没等荀明义说完,拍了一下双手道:“荀先生是个大孝子,这样一再阻拦在下,怕是这夜深人静,荀大人的魂魄赚回来就看见我这个他最不想见到的人。也罢,在下也不敢为难您,便在这里对荀大人遥拜一番八。”
说罢便站起身来,朝着灵堂的方向拜了三拜,将茶杯里的茶水,浇在地上,一切都做得有板有眼。
荀明义本来暗自高兴,虽然觉得这个人这么轻易就善罢甘休一点儿也不向他一向的出处事风格,但是想来终于要把这个“瘟神”送走,也没有理会这一点儿不同寻常,只等着拱手送客,可是沈哲遥拜完又重新坐下,一点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也没有立刻说还有什么事儿,只是自顾自地欣赏茶杯上的青花,看得荀明义是着实着急。
二人就这么僵持了一盏茶的功夫,看得李冼都涌起一阵困意,他对他的舅舅知根知底,知道这个中年人虽然脑袋不聪明,但是定力好,只要他决定要忍,就一定会人到最后,而对于那个姓沈的年轻人,虽然他不熟熟悉,但是也老早就看出了此人来这里,一定是别有目的,而且志在必得,也不会轻易输在这第一步上。心道这二人摆明了是要咬死在这里,谁也不带松口的,这么下去,岂不是要等到东方之既白。
不过,沈哲到底还是年轻人,首先有些沉不住气了,便拉家常似的说道:“在下听说,荀先生今早已经向皇上递上了辞呈,要辞官回家,不只是否有此事?”
荀明义闻言道:“不错。皇上也已经恩准了。”
沈哲点了点头,又问:“那不知荀先生今后有何打算?”
“自然是告老还乡。”荀明义觉得这个人有点儿没话找话,但仍然敷衍地回答了。
沈哲轻笑一声:“荀先生不过不惑之年,正是报效国家,报效皇上的时候,令尊对大清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到了您这,怎么就这么急匆匆的归隐山林?”
荀明义的笑容有些尴尬:“在下比不得沈大人天纵之才,能够担当大任,自然只能激流而退了。”
“在下可觉得荀先生这是妄自菲薄,荀先生正当壮年,如今就去学陶渊明归园田居,当真太过可惜。”
荀明义也不明沈哲究竟何意,自己辞官归乡怎么说对沈哲都是一件好事,毕竟在朝堂之上他荀明义或许没有本事当沈哲的敌人,但是也绝无可能成为他的朋友,而要说这一切挽留只是一个同僚的客套甚至是一个得胜者的虚情假意,他荀明义所知道的沈哲其人又似乎不是这样无聊的人。
沈哲见荀明义并不搭腔,便拿出一个木盒,他将木盒打开,木盒之中竟是一厚打的银票,每一张的是千两纹银,目测一番,竟是十万两左右,荀家虽然是京城中的名门大族,但是名望不能当饭吃,加上荀家世代清廉,而大清的朝廷想来也没有高薪养廉这一说,因此要论拿得出手的物质财产,荀家的家底就不那么拿的出手了,是故,荀明义身为京城中有头有脸的大家公子,又为官数年,却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正所谓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性本就好利,一个人读再多的圣贤书,他心底里面也有那么一些想过好日子的希望,毕竟这是所有生物的本能,别说是窗外偷看的李冼看的是眼睛发直,自诩了二十多年单薄名利的荀明义也不禁心里发虚。
不过他的发虚,到了后晌,倒不是因为贪图那十几万两的雪花白银,而是着实被这些银子给吓到了,心道,这钱,收他是肯定不能收,而要说沈哲在荀明义所在的那个社交圈中名声虽然不好,但是身价清白,从来没有关于贪污腐败的负面消息,而就算是他贪,人家“三年清知府”才能勉勉强强贪得了“十万雪花银。”这个沈哲才入朝多久,又是个京官,人家要是有这么多银子往外送,大可以送到他义父那里去,犯得着从他这里拐弯儿吗?怎么算,都觉得这小子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聚敛这个数目的巨额财富。
就算是这小子真是本事通天,有这么多钱,也断没有贿赂他荀明义的必要,这样数额,只要孝敬给太后她老人家害怕有什么太后不能答允的。
没等荀明义想明白,沈哲便拍了拍木盒中厚厚一打的银票说道:“这里,是足足十五万两的白银,一纹都不少,荀先生要不要点点?”
荀明义紧张起来,向后退了一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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