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环境改造仪》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超级环境改造仪- 第13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呵呵,这里就是我家,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陆天点点头回到了熟悉的小城,心里也有一丝激荡;

此时因为临近春节,所以城里主要的街道都亮起了路灯,路边的主要建筑都安上了霓虹灯,显得格外的靓丽喜庆,小城的人们就以这种方式迎接春节的到来;

“这里真漂亮,与一些旅游城市差不多了。”萧雪看着车窗外不断后退的建筑风景,满脸笑容,似乎喜欢上这个并不喧嚣,略显空灵美丽的小城;

“呵呵,还行,最近县里比较注意旅游发展,所以经常搞各种活动,过年期间好玩的东西更多;”陆天微笑着向雪儿介绍着家乡的情况;

“咦!陆天,你快看,那些人是苗族吗?你看他们穿的衣裳好漂亮啊。”这时车窗外走过几个身着苗装的女子,只见头上戴着满是银饰的美丽头巾,身上穿着本地特有的棉布衣衫,上面镶嵌这各种精致银饰,还有美丽的刺绣;

这一身装扮就是苗家人特有的节日盛装,这样的装饰因为很贵重,少说也要上万块,所以一般都在重大节,她们日才舍得穿;

根据青山苗族的风俗,每个苗女出嫁,家里都会为她们准备这样一身美丽的嫁妆,普通人一辈子可能就只有这么一件,所以几乎每一件这样的盛装,在她们的心中都有特殊的意义;

平时的时候,苗族穿戴都比较简约,女的一般都穿黑色的裙子,上面虽然也有特色的花纹刺绣,但是都比较简单;

至于苗族男子的衣着就没有那么讲究,一般都比较随意,比较传统的都是穿着面前正中央有着布扣的土布衣裳,没有什么花纹;

但是现如今,少数民族同化得很厉害,即使是青山这样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穿着传统民族服饰的人也越来越少,现在大部分年轻男女都外出打工,穿着打扮与外面的人一般无二,

以前常见的,穿着各种美丽民族服装的少男少女,现如今变得越加稀少,所以近些年政府越来越重视,保护本地的少数民族文化,希望以土色土香的少数民族生活,吸引更多的旅游者到来,发展本地的旅游产业;

“不错,那几个就是本地的苗族,应该属于黑苗;我们青山少数民族很多,以前还是少数民族自治县呢,苗族,与布依族两者加起来,都能占到总人口的百分之三十左右;”陆天点点头向雪儿介绍到;

“有这么多?”萧雪从小在大都市长大,虽然遇到过不少少数民族,但都是一些零星的少数民族,因为京城不想青山这样的偏远地区,没有大量聚居的少数民族;

“这有什么,要说起来,他们才是本地土生土长的人,咱们这些汉族都是从外地迁移过来的,就拿我们家来说,我们的祖宗就是从北方逃难过来的,来到这里已经有一两百年的历史;”陆天微微一笑说起了自己家的迁徙历史;

“嘎子……”旅途终于结束,天医将车直接停在了家门口,打开车门,一栋三层的楼房出现在萧雪眼前;

楼房不小,每一层都有五室一厅,后又一个四五十平米的前院,可以当做停车场,房屋后面还有一块不小的菜地,也有上百平米,平时栽种着各种瓜果蔬菜,还有不少普通的花草,即使是冬天,菜地依然充满生机,只是现在是晚上,看不到那里的景色;

“到了,这里就是咱们家,咱们下车吧。”陆天为雪儿打开车门,领着雪儿就向家里走去;

听到停车声,母亲还有姐姐一家就走出来

第两百四十一章做客叶家

第两百四十一章做客叶家

三更求订阅,希望大家支持,每天几十个订阅,一两块钱,韧猫就是有九条命也会被饿死,希望大家救救命

…………………………

第二天一大早

吃了早餐,简简单单的一碗鸡蛋面,

但出自妈妈的手,就感觉格外的熟悉,吃起来觉得十分美味、踏实,虽然简单,但却最符合陆天的口味;

长期出门在外的人,对于家乡的饭菜都十分珍惜,因为在外边生活,不可能总是自己做饭,吃的都是其他地方的口味,即使遇到家乡的餐馆,但味道可能也会有差异;

一家人吃完早餐,姐姐姐夫就忙着去超市,因为新年到来,家里超市的生意也变得火爆起来,虽然又找了几个员工,但依然十分忙碌;

妈妈最近也不轻松,不仅要带小多多,还要准备各种过年的吃食,像年糕、腊肉、香肠等等,家务十分繁琐;

而陆天与雪儿今天早上,要去拜访叶叔一家,因为事先已经约好了,带上些糖酒礼物,陆天与萧雪就向叶叔家走去,两家相距不远,也就几分的路程;

“小天雪儿你们来了,快进来快进来,今天叶辉、晓芸都在……”刚走到叶叔家大门口,刘姨正在洗粽子叶,一看见陆天与萧雪,就停下了手里的活儿,赶忙招呼两人进屋;

“刘姨你好,辉子和晓芸都在?我叶叔呢?”陆天与萧雪也赶忙向叶辉妈问好;

“在呢,马上要过年了,哪里还不放假?叶辉、老头子客人来了……”刘姨边上楼,边向楼上喊道;

听到老妈的喊声,叶辉赶忙出来,陈晓云也跟在他后面,看来两人已经快要谈婚论嫁了;

“嘿嘿!小天来了,快带着弟妹上来。”叶辉站在门口向陆天两人热情的招招手;

由于修炼了陆天给的炼体术。再加上能量酒的滋养,叶辉这家伙之前的肥肉也掉了不少,身材也变得更加匀称;

“辉子,你们俩怎么样了?啥时候结婚。”陆天三两步爬上楼。拍着叶辉的肩膀瞟了一眼陈晓云问道;

听到陆天的话,陈晓云脸上也闪过一丝红晕,不理陆天与叶辉,微笑着向萧雪走去,女孩子间拥有更多的话题;

“那当然要在你们之前,订婚让你们抢了先,哥哥这次结婚可要赶在你们前面,至于具体日期嘛,嘿嘿!!现在保密……”看着这小子还卖关子,陆天只是笑着摇摇头;

“你不说。我不会问叶叔他们?”陆天心里好笑的想到;

叶叔老两口与陆天萧雪聊了几句,就将空间交给他们年轻人,刘姨继续清洗过年用的粽子叶,而叶叔也上楼顶继续侍弄刚买的八哥;

“弟妹你们要喝点什么?茶还是饮料?”带大家坐好,叶辉向萧雪陆天两人问道;

“不用麻烦。我自己来。”说着陆天就熟练的找来杯子,给萧雪与自己一人倒了一杯本地的山茶,对于叶辉家,陆天再熟悉不过了,因为从小就与叶辉玩到大,这里几乎就是陆天半个家;

看见两女聊得挺投机,两人之前也见过。就是到春城旅游的时候,大家赌石运气都很好,每个人都有一些收获,陆天解开的料子就是卖给了萧雪,所以那时候陈晓云就见过萧雪了,之后陆天与萧雪确定关系后。两女又见过几次,所以也不算陌生;

以前陈晓云总是与孔馨儿呆在一起,但是不久前孔馨儿的爸爸升官了,当上了州长,所以孔馨儿也离开了青山。去了临兴,还好孔馨儿离开了,要不然陆天可能还会有些尴尬,毕竟陆天不是傻子,也能看出孔馨儿似乎有些喜欢自己;

但是感情这东西很奇妙,不是你喜欢别人,别人就会喜欢你,需要讲缘分;

…………

“辉子咱们的公司怎么样了?”两人聊了一会儿,陆天终于问起了两人一起合作组建的天辉农业公司的状况;

“我擦!!你现在才想起咱们还有一个公司,你说你从一开始上了两天班外,你过问过公司的情况吗?”

一提起公司,叶辉就发飙了,想想几千万的公司,交给自己,陆天这家伙却不闻不问,想想叶辉就来气;

“嘿嘿,我这不是信任你么,再说能者多劳,你遗传了叶叔这么优秀的基因,经营这么一家公司能难得住你吗?”陆天知道叶辉也不是真的生气,于是插科打诨的说道;

“你小子,我都成你家的长工了,快过年了,你不打算给我发点奖金什么的……”叶辉看着陆天一脸的无奈,然后一脸想要打土豪的样子向陆天问道;

叶辉也知道陆天公司多,而且这家伙还特赖,所以叶辉心里一直纳闷,为什么自己老爹老妈,一直都觉得陆天比自己勤奋?

“给,肯定给,过年的时候肯定给你封个六块六毛的大红包。”陆天一脸坏笑的说道;

“我擦,我说哥们你就别提这事儿了行不,那都是几百年前的老黄历了。”一听到六块六的大红包,叶辉的脸立马就僵住了,然后可怜兮兮的小声向陆天请求到,可能不希望在两个美女面前丢脸;

“怎么了,你们俩在说什么红包?”俩女虽然在聊天,但大家坐的很近,也发现了叶辉的表情,于是陈晓云也兴致,想听一听叶辉童年的嗅事;

听见陈晓云的话,叶辉连忙给陆天打眼色,希望陆天不要不要揭他的丑;

陆天假装没有看见,继续说道:“哈哈,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我和辉子七八岁的时候,一起去邻居家吃喜酒,因为结婚前一天,需要童子陪着新郎去接新娘,咱俩就陪着新郎一起去了;”

“作为接亲的人,新娘的家人都要发红包,但是辉子眼尖,发现红包的厚薄不一样,别人给了他一个薄的,辉子打开一看,原来是十六块六毛钱,六六大顺嘛;”

“嘿嘿,辉子,下边的你自己来说。”陆天看着叶辉很囧的样子好笑不已;

“嘻嘻,叶辉,后面你干了什么?快说说。”陈晓云看到叶辉有些不情不愿的,于是语气暗含威胁的问道;

“这有什么好说的,我不就是找别人换了下红包吗?”叶辉嘟咙着说道;

“你不说我来说,这家伙觉得自己的红包比别人少,所以就与一个只有四五岁大的鼻涕虫换了红包,那小孩得到的红包就是厚的那种,哈哈哈……最后……最后……”陆天想想当时的情况就不由笑了起来;

“后来怎么啦,你快说呀陆天。”两女也觉得有趣,几乎猜出了最后的结果;

“呵呵,这家伙自作自受,换了红包之后,打开一看,居然全是一毛的,而且只有六块六,这家伙想换回来,但是对方虽然年龄更小,但是也认识钱的呀,十六块六,肯定比六块六多,怎么会肯换回来……”



第两百四十二、三章喜酒

第两百四十二、三章喜酒

(今天断网,所以一起传了)

由于招待第一次上门做客的雪儿所以叶叔家准备的午餐很丰盛;

一道鲜美的冬笋炖鸡,一个香辣鲫鱼,用朝天椒生姜等辛辣的佐料,增加了鲫鱼的美味;

此外还有几道过年常见的食物,香肠腊肉那是必不可少,还有本地人经常做的干豆腐,这些都是当地比较传统的美食;

一顿饭,宾主尽欢………………

吃完饭几人又开始闲聊;

“小天,后天潘强结婚你去不?”两人说着说着,就聊起了小学时候的同学,于是叶辉就想到了与两人关系都不错的潘强;

“啊,潘强就要结婚啦?”陆天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潘强是两人的小学同学,长得矮矮瘦瘦,小学时候的情形似乎还是那么清晰,转眼间大家都不小了,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想想时间过得还真快;

“嘿嘿,咱们都快结婚了,难道就不准别人结婚。”叶辉听到陆天的惊讶鄙视陆天一眼说道;

“呵呵,这当然不是,只是觉得时间如流水,过得还真快,想想咱们小学的时候,经常一起下清水河洗澡捉鱼,上学校后山偷黄瓜,那家伙总是手脚最麻利的一个……”陆天摇摇头想起了小学时候无忧无虑的时光,童年的记忆总是那么美好;

小学的时候,陆天虽然成绩不错。但人也相当调皮,上树捉鸟,下河摸鱼,进菜地偷黄瓜,入果园偷桃李,调皮捣蛋的事情都有他的份,当然大部分时候都是与叶辉合作,潘强也偶尔加入俩人的队伍;

然而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有一次三人去偷黄瓜的时候,就被主人家发现了。虽然逃了出来。但都是附近的乡亲,哪能不认识,所以就被上门告状,为此三人还吃了顿金竹炒肉。从那以后三人就收敛了很多;

“那你去不去。那小子要我明天与他一起去接新娘。你去的话咱俩刚好有伴。”一提起去潘强家喝喜酒,叶辉就有些发憷;

因为潘强家是苗族,潘强的女朋友也是苗族。苗族人都很热情好客,每当家里来客人,总是要敬酒,而且一次就是三大碗,要是参加结婚那就更加危险,十有**会灌趴下;

叶辉因为一直在本地混,所以苗族的婚礼也参加过几次,每次都被灌的酩酊大醉,所以每次参加苗族的婚礼都是又爱又怕;

“明天就接亲了?”陆天这七八年都在外面念书,对于本地的一些风俗记得不是很清楚;

“那当然,结婚嘛,男女双方都是要办结婚宴的,一般女方家头一天办,男方家第二天办,这你都不记得了?”叶辉向陆天解释到;

“好,明天我和你一起去,这家伙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