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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沫做为一个叱咤商界,经历过无数风雨,早已走上攀登上了那所谓人生巅峰的女孩,在她眼中,朱海洋此刻所说的这番话,无疑是显得很白痴,恩,当然,也是成功的将她彻底激怒了。
可就在这时,站在自己旁边,顶着烈日,白衣飘飘的男孩,却向前走了一步,用一种异常冷静的语气,告诉她:“姐,你靠后点,我怕吓着你。”
话音未落,男孩的身影便宛若闪电般冲到朱海洋跟前,扬起脚,旋即,便重重的踹在了他的肚子上。
“你——要干什么!”朱海洋来不及避开,身子便在无数的瞩目下,倒退了三四米,最终宛若一条死狗般的躺在了地面上。
四周悄无声息,尤其是刚刚那几个心惊胆战的保安。
他们简直不敢相信,号称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朱海洋,居然会落得一个如此狼狈的下场。
而且对方那神乎其神的手段,只能有四个字来概括——简单粗暴。
第11章 一无所畏
朱海洋感受着腹部那火辣辣的疼痛,以及周边那些人对他指指点点,议论不休的神情,他觉得就像是在做梦。
可这一切,却又是那么的真实,头顶上那炽烈而刺眼的太阳,令人感到发闷的燥热空气,讥讽和嘲笑,回荡在他耳畔。
“怎么可能——那家伙一脚居然把我踹了这么远?!”
此刻的朱海洋浑身都像是要散架了似得,很是艰难的从地上爬起,心头巨颤,做为一个从来没有翻过一次船的人而言,这种暴击般的打脸,让他很是难受。
“小子,你完蛋了。”捡起掉落在一旁的对讲机,朱海愤怒的咆哮了起来,“宝强你赶紧抄家伙,带人来一号出口,我限你两分钟给我到,否则后果自负!”
对讲机那边的李宝强正在三号出口调戏女同事,被这突然传来的声音吓了一个哆嗦,便连忙带上保安队那几个牛高马大的家伙,拎着棍子朝一号门跑去。
做为朱海洋的头号小弟,李宝强近段时间在华润商场安保部内,混的很吃香了,职位也从看车的摇身一变,成了安保部的部长,也就是保安大队的队长,手底下管着二十来号人,甭提多牛逼。
李宝强很喜欢这种感觉,也真心的感激朱海洋带给他的这些机遇,当然也是因为他脑子比较机灵,拍马屁的功力很深厚。
“朱哥,怎么了?是那个不长眼的家伙做的好事,我一定让他好看!”李宝强带着一帮人狂奔向一号出口,当看到狼狈至极的朱海洋时,便露出很是焦急的神色,开口说道。
无数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这里。心头满满的疑惑,这些保安究竟是在闹哪样?打群架的节奏吗?难道不怕吓到顾客吗?
“打,给我打!”朱海洋怒火胆边烧,也懒得废话,一脸阴沉。指着一袭白色道袍的叶修厉声咆哮。
叶修刚刚说的那一番让陈沫很感动,可人是自己带出来的,而且这件事情也是因自己引起的,她没有理由坐视不管,她只觉得眼前这些人真的实在不可理喻,居然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殴打顾客,毫无逻辑。
陈沫毕竟不是一般人,她不想跟这些没脑子的家伙多说废话,布满寒霜的俏脸,和严肃的凝重的语气,带给了众人很大的压力,“你们这家商场是不想开了吗?!我告诉你们,我已经报警了!今天这件事情,没完。”
“上吧,出了事情,我兜着。”朱海洋给了李宝强一个承诺,心里面却很清楚,今天他只要在大门带着这么多人,把人给打了。
就算是他爹出面肯定也兜不住的,这种事情,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商场的安全问题,而且在如今这个网络十分发达的社会里,舆论可是相当的恐怖。
今天这件事只要上新闻,那么“华润商场”明天便会面临倒闭的危险,这一点朱海洋心里比谁都清楚。
李宝强望了望周围那密集的人群,一时间沉默了下来,他知道朱海洋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同样也在借此机会考验自己是否忠诚。
“朱哥……”挣扎了一会儿,李宝强最终还是放弃了打人的想法,他见刚刚说话的那个女孩穿着不凡,长相和气质,比起那些电视上的大明星,都不会逊色丝毫。便很清楚,对方绝对不是什么普通角色。
“你想说什么?!上啊!”朱海洋粗着脖子,大吼起来,推了推体壮如牛的李宝强,眼球中布满了血丝。
“朱哥,您可是天神下凡,就大人不计小人过得了呗,你看和个小孩子一般见识,是不是有损您这张英俊的脸。”
李宝强是农村长大的孩子,家里三代贫农,经济条件差的离谱,小学刚毕业,就出来打工挣钱了,什么苦都吃过,为了出人头地,他不知道付出了多少汗水,受了多少罪,所以他很珍惜现在所拥有的。
他再也不想过从前那种日子了,他受够了。做为一个穷怕了的人,李宝强很清楚这个社会的生存法则——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然而,今天朱海洋只给了他两条路;要么把人打一顿,承担一切责任。要么,就立马脱了制服,卷铺盖滚蛋。
朱海洋在权衡利弊,心里很是纠结,就像是一团找不到头的毛线球。
不过李宝强的这个马屁拍的也是恰到好处,让心里的怒意顿时消减了几分,同时也给了他一个很好的台阶下去。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咱们走着瞧,我就不信,我朱海洋,还玩不死你。”他在心里自我安慰了一番,如此想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嘴里却是骂骂咧咧的说道,“不计较,不计较行吗?我牙齿都给打掉了两颗,脸都他妈肿了。”
“还英俊,英俊个鸡毛啊。不是过你前面说我天神下凡,倒是可以接受的啊。”朱海洋此刻的模样在叶修的眼里,显得异常滑稽。
这家伙刚刚不是还扬言要让人打我吗?脸黑的就像是木炭似得。怎么一下子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了一样,说话的时候,居然嘴角居然还扬着微笑的弧度。
李宝强见状也是松了一口气,看样子朱哥的火气是消了大半。自己总算是又幸运的逃过了一劫。
“小子,你叫什么?”朱海洋心里恨得牙痒痒,但既然选择给自己台阶下,那他肯定是要装出一副“老子胸怀宽敞如大海”的模样,脸上哪里还有半点的怒气。
叶修淡淡的说道,“姓叶,名修。”
总之他一点也不怕朱海洋,因为在他的字典中,压根就从来没有过这么一个字。
“怕”是什么?
要是他怕,早就死在了采药途径的悬崖峭壁上了。要是他怕,早就成为了那些凶猛野兽嘴里的食物。
要是他怕,他兴许仍旧待在深山中,老老实实的做道士,也不会出现在这里,面对着这些莫名其妙的麻烦,而体会到那种从未体会过的感觉。
他一无所有,也一无所畏。
第13章 雕虫小技(上)
叶修摇头,很是认真,“真不知道。”
说话的同时,他的嘴角不禁微微扬起了一抹微笑的弧度。
不的不说,陈沫这幅刁蛮的模样,简直是太可爱。
经过小半天的相处,两人的关系已经不知道提升了多少个档次。
陈沫没有滞留,驱车带着叶修,前往了林鸿的住所。
“林董整日疲于工作,一般一个星期才会到这个地方住一次。平常的话,就只有他女儿和李妈住在这里。”
陈沫将车开进地下停车场,向叶修解释道,“你在深山里待了那么久,恐怕早就和现代生活脱轨了,你需要时间来适应这一切,我会帮你的。”
“姐,谢谢你。”叶修心里感激,陈沫今天不仅带他剪了头发,给他买了衣服,在车上还告诉了他很多有关于这个时代的一些东西。
陈沫腼腆的笑了起来,“别忘了,你可是我弟弟呢,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就尽管告诉我,只要我能做到,就别客气。”
“恩,我不会跟你可客气的。你要是有什么麻烦了,也一定要记得找我。”叶修表情很认真,他不喜欢给人承诺。
可只要是他说过的话,那么无论如何都会兑现。
“走吧,我带你熟悉一下环境。”两人并肩的走进了,敲了敲紧锁的大门,接着便有一个中年妇女为他们打开了门。
中年妇女年纪在约莫在四十岁左右,皮肤保养的很好,不怎么显老,气质温婉,待人很是和蔼。
“小沫,这位是?”李妈是头一次见叶修,她有些惊叹于眼前这个男孩的容貌,和那股子难以形容的气质,便朝着陈沫开口问道。
“林董的一个远房亲戚,初夏的表哥,你叫他小叶就行。以后他应该会在这里常住,还望李妈一定要多多照顾一下他。”
林鸿交代过她,关于叶修的身份,一定不能声张。她不清楚其中的利害,但既然林鸿如此吩咐过了,她自然不会多说。
“初夏的表哥啊,小沫,你就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他的。”
李妈没有多问,只是很热情的点点头,朝叶修说道,“小伙子,不要认生,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就好。”
“恩,我知道。”叶修的适应环境的能力真的不是一般强。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这个宽敞的院子里种满了各种花花草草,甚至还修建了一个很大的水池,可以看到五颜六色奇形怪状的鱼正慵懒的游走着。
这栋别墅的一共三层楼,一楼有着一个很大院子,不得不说,在江枫市中心地带买上这么一栋房子,绝对要一笔不少的银子。
“咱们楼上坐吧,正好饭点快到了。”李妈微微的笑着,她是林鸿请来照顾自己女儿日常起居的保姆,不过她还有着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李烈的母亲。
“李妈我有一段时间没有吃你做的饭菜了,别说,还是挺想念的。”陈沫看起来也是很开心的样子,朝李妈说道。
李妈笑着点点头,开口说道,“小沫,你今天要吃点什么?我给你做。还有小叶,你要吃什么菜?”
她现在是越来越觉得陈沫优秀了,要是自己儿子能够娶到这种女孩,岂不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李烈喜欢陈沫,这件事在展鸿集团,早已人人皆知。尽管两人的身份和家庭背景,都存在着难以想象的差距。
可大部分人都觉得两人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甚至就连林鸿也有意撮合两人,可陈沫本人却一点都不喜欢李烈,当然也谈不上讨厌。
她觉得自己爱情似乎还没有出现,不过应该离那天也不远了吧。究竟要一个怎样的男人才能够撬动自己这颗顽固的心呢,将自己征服呢?
陈沫自己也在等待答案,想到此处,她不禁看了看叶修那张平静的面容,可却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些脸红了起来。
陈沫你在想什么呢?
她狠狠打断了自己的思考,她刚刚居然生出了那种“如果叶修能够做自己男朋友似乎也不错的”感觉。
便在心里自言自语了起来,“他才16岁,你可比他大两岁,况且,做姐弟不也挺好吗?”
叶修似乎也察觉到了陈沫正在看着自己,便朝她笑了笑,别墅内的装潢比较简约,空间很是宽敞,大厅内仅仅罢了一套沙发,和一台85寸的液晶电视。
“你们先坐,现在已经五点了。初夏也快放学了,你们想好要吃什么了吗?”李妈为两人倒了茶,开口问道。
“我想吃红烧鲤和酸辣土豆丝。”陈沫说完,便看向坐在自己身边的叶修,“你想吃点什么快说吧,李妈的厨艺可好了。”
对于吃的,叶修并不挑剔,在他眼里,只要能够填饱肚子的,那就是足以称得上是真正的美食了。
他微微一笑,说道,“只能是吃的我都喜欢。”
“那好,你们先在这让看会电视吧。”李妈笑着点点头,也没有再说话,系好围裙,便独自走进了厨房。
这时陈沫才开口提议道,“你不是会做饭吗?走去帮李妈搭把手,咱们一起去。”
从小到大,她进厨房的次数,加起来恐怕也不会超过十个手指头。
造物主是公平的,赐予了她一颗商业头脑,却也让她怎么也学不会做饭烧菜。
陈沫有的时候就会想,自己可能真的不适合做一个相夫教子的全职主妇。所以她喜欢的人,一定得会做饭。
叶修倒是没有意见,他八岁那年开始做饭,到现在已经差不多快十年了,厨艺不说有多厉害,但比那些五星级酒店的大厨,绝对不会差。
老道士做为一个尝遍天下美食,并且口味极刁的人,都对叶修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