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纯情邪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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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纯情邪医-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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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什么时候跟你说过?好了,我懒得跟你争论这些无聊的事情。现在我和小沫姐在石林区,但是你不要过来,你自己玩你自己的,五点钟的时候,咱们出口碰面。”说完,也不等叶修回话,林初夏就挂断了。

    叶修将手机收起来,也没多想,自己一个人,便在桃花源里游荡了起来,在各个园区里,除了观赏不要钱外,其他的都要钱。

    于是叶修就苦逼了,他兜里一共也就一百块钱,这些钱还都是师傅当初留给他的,直到现在都没花光。

    “看别人玩真难受啊。”叶修看到那些小朋友牵着爸爸妈妈的手,玩各种各样的充满了趣味的游戏,就十分羡慕。

    可他手头实在是太紧了,在这里吃块冰镇西瓜都的花0块,更别提奶茶,甜点,烙饼,那些“昂贵”的东西了。

    叶修坐在小道边的椅子上,微微的眯着眼睛,这时一个头发长长,带着墨镜的年轻男子朝他笑着打了声招呼:“哥们儿,你能换个地睡觉吗?我想在这里唱歌,实在是抱歉了。”

    静修中的叶修睁开眼,发现这个年轻男子背着一把原木色的吉他,便点点头说道:“没关系的。”

    于是他就让开了,然后那个戴墨镜的长发男子就取下背上的吉他,从兜里掏出张纸,上面写着:“艺人于盾,卖唱为生,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那一年,你真年轻,总觉得明天肯定会很美,那你理想世界就像一道光芒,在你心里闪耀着——”墨镜男拨动琴弦,跳过前奏,便缓缓的唱起来。

    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咬字异常清晰,充满穿透力,听起来,让人觉得很舒服,不过短短的几分钟,便吸引了大量的游客。

    “唱的真好。”一个打扮很时尚的小姑娘,从钱包里掏出张百元钞票,便放在了那张写着字的纸上。

    伴随歌曲的进行,越来越多的游客都慷慨解囊。

    要知道这个叫做“于盾”的艺人买张门票进来,都要花费好几千块,而从他穿着上来,一点也不像有钱人。

    “我站在这繁华的街上,感觉到从来没有的慌张——我曾拥有一些英雄的梦想,就像黑夜中温暖你的灯光——”

    墨镜男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这个高潮部分,他唱的很卖力,他努力的控制自己的情绪。

    纤长的手指拨动着琴弦,墨镜下的那双深邃眼眸里,仿佛充满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以及此刻的迷茫无助。

    就在这时——

    负责安保的工作人员,拎着电棍从远处分分火的冲过来:“干什么?都在干什么呢?赶紧的给我散了。”

    他们说完,便齐齐将目光放在墨镜男的身上,随即,将他团团围住,为首的那人说道:“小子,怎么不跑了?”

    于盾早就机灵的将钱揣进了兜里,然后扬起手里的“吉他”狠狠的砸在刚才说话那人的脑门上,开口说道:“傻…比才不跑。”

    ……

 第70章 斗蛐蛐,小而猛

    桃花源的安保人员,也有点类似于城管,真碰到什么事了,永远是跑的最快的,他们的任务给游客们安全保障,而非现在这般,去跟个卖艺的流浪歌手,较真。

    “草。”那人被吉他砸中了脑门,疼得龇牙咧嘴,连忙吼道:“都给我上,一定得逮住他,实在是太过分了,违反规则就算了,竟然还出手伤人!”

    于是一帮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就在这片园区内,和墨镜男,展开了一场,猫抓老鼠的游戏。

    “站住,别跑。”

    “你再给我跑个试试?”

    “停下来。”

    追逐的人的在背后喊得越大声,墨镜男就跑的越快。

    他好像很是熟悉这里的环境,并且从他那逃窜的速度来看,绝对不会是第一次被追。

    不过片刻功夫,墨镜男就消失不见了。

    桃花源的占地面积很大,而且每个园区都是井水不犯河水的,所以他们这些人也不敢贸然的提着电棍,乱闯,怕吓到周围的游客。

    “真他…妈的气人,那小子没事就喜欢来这里吼两嗓子。这要是给老大看到了,非得把我活剐了。”

    这个园区安保队的领队,也就是被墨镜男砸了脑门的男人吐了口唾沫,干瘦的脸庞上写满不爽。

    “刚刚那兄弟歌唱的不错啊,你们为什么把他赶走?”叶修目睹了整件事的经过,忍不住的插嘴道。

    陈涛微微眯着眼睛,打量着朝自己说话的少年,发现对方气度不凡,而且着装也都是知名大牌,更重要的是,口袋里露出半截的,香蕉7手机。

    确定对方是个有钱家的公子哥后,他这才开口解释道:“小兄弟啊,这世界上唱歌好听的人,就跟过江鲫鱼似得,多不胜数,我们这个园区有明文规定,禁止任何未经批准的商业演出。”

    “如果你要听歌的话,可以去音乐园区,哪里有专业的驻唱歌手,而且,那儿美女非常的多。”陈涛给他提了个意见。

    “哦。可我实在是想不通,你们过来的时候他不唱,就行了啊。可为什么还要跑呢?”叶修好看的眉毛微微皱起,问出心里的疑惑。

    陈涛尴尬的笑了笑,总不可能告诉他自己跟那家伙有仇吧?

    他做为安保队的领队,最擅长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结交各种有钱人。

    “做贼心虚啊,像他这样子非法牟取利益的家伙,看到我们这些人,当然非常害怕。”陈涛耐心的说道。

    “哦。”

    叶修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便缓缓的离开了。

    走出这个园区,他来到了一个叫做“竞技场”的园区,放眼望去,随处可见一团团,凑在一堆的人。

    “斗狗,斗狗,激情无限——这位帅哥,需不需要来条贵族名犬?品种繁多,价格实惠,童叟无欺,战斗力那也是杠杠的。”

    “帅哥,别信他的,他那都是病犬来着,普通的金毛都卖两万三,神坑。你看我这的公鸡,都是经过特殊培训的战斗鸡,骁勇善战不说,叫起来也很有气势。”

    叶修刚刚跨进园区,便有两个推销员,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般的吹嘘了起来,两人的话语中都充满了浓浓的火药味。

    “两位大哥,我并不喜欢玩这些把戏。我只是来转转而已。”叶修本想说一句自己没钱的,可思考了一番,还是算了。

    毕竟这世道,没钱真的会让人变得很没底气。

    不如不说。

    此话一出,那两个推销员就麻溜的走开了,他们都是看着叶修有点富二代的特质,这才抱着碰运气的想法过来的。

    竞技场也算是桃花园内比较有特色的地方,这其中有;肉身搏击、斗鸡、斗狗、斗蛐蛐、等等各种比斗。

    几乎都是比较传统的一些玩乐。

    “小弟弟,要不要买只蛐蛐玩?价格实惠,只要98元。”叶修走了没两步,便被一个着装暴露,身材妖娆的女人给拦住了。

    叶修没说话,而是瞅了瞅她手里拎着的那一笼子蛐蛐,问道:“随便挑吗?”

    “是的。”

    “我买。”

    从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百元大钞,叶修露出了肉疼的表情。

    紧跟着他就在那个笼子里挑走了其中个头最小的那只蛐蛐,扬长而去。

    斗蛐蛐的围观者众多。

    叶修刚刚购买的那只蛐蛐,此刻正安静的趴在他的肩膀上。

    “小兄弟,斗蛐蛐吗?只要你的蛐蛐能够打败盆里的那只蛐蛐,就可以获得价值5000元的女士翡翠手镯。”

    “如果你的蛐蛐不给力,输给了那只蛐蛐,你就需要支付100元我。划算吧?”负责看场的那人眼尖,早就注意到了叶修肩膀上的小蛐蛐,心想,又来个送钱的。

    “行。”

    叶修点点头。

    他买蛐蛐自然不是图个好玩,他在山里就经常无趣的时候,就喜欢抓蛐蛐,蛇,各种稀罕的动物来玩耍。

    “钱输了再给你。”想了想,叶修还是补充了句。

    他兜里压根就没有一百块钱了,他是抱着必胜的把握来的。

    “没问题。”看场的人瞅叶修那身阿迪达斯的大牌,并且用的还是香蕉7,显然不像是连一百块钱都没有的人,便点头道。

    罐子里的蛐蛐个头硕大,看上去很厉害的样子。

    叶修将自己买的蛐蛐放了进去,罐子里的蛐蛐便露出了挑衅的表情,扬了扬自己的前肢。

    “,宝贝!战斗吧。”那人挥动着手里的热草,两人的蛐蛐顿时就展开了激烈的争斗。

    所有人都很不看好叶修的蛐蛐。

    因为它的个头实在是太小了,和另一只蛐蛐相比较,至少小上一倍不止。

    在动物界,往往都是体型越大的动物,占据优势。

    可这不完全是对的,蚂蚁虽小,可它能够搬动超过自身体重十倍的东西。

    在蛐蛐这个奇特的族群中,体型越小,往往就战斗力爆表,这就跟咱们人类相似,个头矮小的人,总会想各种方法,让自己变得强大。

    它们也同样,叶修仔细的观察过这只蛐蛐的前肢,比普通的蛐蛐,至少要大上一号,这说明什么?

    这只蛐蛐频繁的进行着争斗,并且天赋异禀。

    “什么?”

    “我的宝贝——”

    那蛐蛐的主人看到自己的蛐蛐奄奄一息的倒在罐子的碎土上,整个人都不好了。

    “镯子。”叶修开口说道,然后补充了一句:“这只蛐蛐,我买000块,有人要吗?”

    他话音未落,便有无数蛐蛐狂热份子,争抢了起来。

    最终那蛐蛐被一个土豪花费了5000块买走了。

    叶修拿着钱和那个精致的翡翠手镯,深藏功与名,低调的离开了。

    (今晚1点以前还有一张,今天开始两更,然后每增加100推荐票,我会在两更的基础上加更一章,上不封顶,我知道咱们的兄弟姐妹还是蛮多的哈。)

 第71章 悲剧的陈涛

    叶修很快就离开了竞技场这个园区,他不想看到“斗狗”的场面,因为这会让他不禁的想起大黄。

    那是他小时候的玩伴,一条纯种的田园犬,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乡村土狗,好吧,事实上就是老道士在乡下捡回来的普通土狗。

    可这条狗陪伴了叶修的整个童年,在他眼里,这已经不是一条狗了,而是他的朋友,亲人,兄弟。

    大黄个头很小,比寻常的土狗甚至还要小上一倍,可它发起飙来,就连黑瞎子瞅见了都要吓得双腿打颤,连跑都勇气都没有。

    可它的性格很温顺,一年都难得发一次脾气,每天都喜欢趴在道观门口那颗歪脖子树下,吐着舌头,闭着眼乘凉。

    “汪汪汪——”听到这熟悉却又陌生的叫声,叶修很想回过头看一眼,可他很清楚,大黄已经离开,再也不会回来了。

    十分钟后,叶修再次折返到美食园,花了五十块,买了条鸡腿,边走,边啃,倒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看野人似得目光。

    “喂,兄弟,真是有缘啊。”墨镜男背着吉他,不知道从来哪里冒了出来,拍了拍叶修的肩膀热情的说道。

    “你好,我叫叶修,口十叶,修炼的修。”回过头,笑了笑,叶修,放下手中的鸡腿,自我介绍起来。

    刚刚那四份石锅鱼,显然是并没有将他的肚子填饱,没办法,他也不想多说什么,998一条三枚手指大的鱼,如果不是免费的话,叶修兜里就算揣着一万块,他打死也不会去吃的,实在贵的离谱。

    “刚刚那伙人在找你呢。”叶修对这个叫做于盾的流浪歌手,还是蛮有好感的,便善意的提醒道。

    于盾长发飘飘,穿着黑色的皮质短袖,露出来黝黑胳膊上,都各有着狰狞的画像,是青龙和白虎。

    他露出不屑的笑容,直白的道:“他们那帮狗拿耗子的家伙,压根就抓不住我,拿了耗子也就算了,还要狗仗人势。”

    “呵呵,狗仗人势,你这个词形容的非常贴切。”叶修啃了口鸡腿,问道:“你要不要来一个?”

    于盾没说不要。

    叶修就让他坐着里等一会儿,便又折回去买了条鸡腿,紧跟着两人就靠在那张情侣椅上各自啃起了那肉汁饱满,色泽金黄,看着就来食欲的鸡腿。

    “你刚刚唱的那首歌,叫什么名字?是你自己写的?挺有意思。”这是叶修刚刚就准备问的事情,可他正要开口,那群工作人员,就冲了过来。

    于盾显然是饿了,那么粗的鸡腿,他几口就啃了个精光,这会儿正朝椅子下的草地上,抹着手里的油腻。

    “歌的名字叫《那一年》是我的偶像,许巍唱的。”于盾笑着说道,他觉得坐在身边这个少年,和自己很有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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