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群茫然地接过来,他觉得这个梦越发荒诞了。
“真要下去?”在打开车门准备出去之前,卫嵘还是忍不住缩了缩脑袋,“南总可是对登月特期待的,说他要做新世纪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
话没说完,卢兴城已经轻轻一跃,跃出好几米远,啪一声,把一双大脚印印在了月球表面的尘土上。
“我们……会死吧……”卫嵘喃喃低语。
……
夜色已经深了,地球上已经万籁俱寂。
南冥却是罕见地没有睡,他在懒神别苑自己小院的沙滩上,瞪着眼睛看着天上的月亮,对旁边的张菲林道:“好期待,明天我就要成为新世纪登上月球的第一人了,想想还真有点小激动呢!”
虽然之前觉得没什么,但是随着登月临近,南冥发现自己竟然也很期待。
一转脸,却发现张菲林已经睡熟了二白正在给她盖毯子。
“算了……”南冥耸耸肩,又一脸幸福地看向了天上的月亮:“嗯……来点应景的音乐吧。”
大白缩在他身边,抬起小摄像头看了他一眼,想了想,音乐声响起来:
“我在仰望,月亮之上……”
“有多少梦想在自由的飞翔……”
“呸呸呸,什么品位,至少给我来首月光曲吧!”南冥叫了一句,在大白缩着脑袋切了音乐之后,又到:“算了,还是切回来吧。”
他看着月亮,随着音乐哼哼了起来,一脸期待。
我可是新世纪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啊!
第一零三九章:毛熊再创业
第二天一早,太空哥就出门去了烧烤店,他得清点一下货物,准备一下烤串,再看看今天要去采购一些什么。
刚到了烧烤店门口,他就看到刘群正靠在他的大电视上,歪着脑袋呼呼大睡。
“卧槽!”太空哥一看到刘群就忍不住跳了起来:“这俩家伙,我不是告诉他们说,不要再把人给我还回来了吗!”
他又不是刘群的爹妈哥哥,为啥这俩人又把这个颓废的醉鬼还给他了?
他还要开门做生意,可不想给崩溃的醉鬼做人生导师啊!
不过人都在这里了,他总不能任由他躺在这里继续睡下去。
太空哥叹口气,下了自己的面包车,伸手拍了拍刘群的脸:“醒醒!醒醒!”
刘群迷茫地睁开眼,看到了太空哥,然后猛然一个激灵,跳了起来:“我在哪儿?”
“是太空烧烤店啊!”刘群猛然一跳,撞到了太空哥的鼻子,把太空哥撞得泪水都流下来了:“我说你小子毛毛躁躁的干什么!”
“太空哥!”刘群左右看了看,“我昨天晚上一直在这儿吗?我只记得喝醉了……然后……做了一个好离奇的梦……”
梦里的他,穿上了动力外骨骼,从那辆奇怪的大巴车上一跃而出。
在懒神大巴里看,月球是一片银灰色的,无限蔓延的,黑色天空下的空地。
但从懒神大巴里走出来,就会发现,地面远比想象中更明亮,就像是雪地一样刺眼。
好在动力外骨骼的目镜瞬间适应并过滤了光线,刘群才没被闪瞎眼。
月球的重力只有地球的六分之一,即便是穿上了沉重的动力外骨骼,在不开辅助动力的情况下,依然可以非常顺畅地步行。
或者说,跳行。
陈勇他们像是一只只跳蚤一样,在荒芜孤寂的月球表面上跳跃前行。
而天空中,还有两个人在飞,即便是月球上没有重力,这种飞行方式,也未免太奇怪了。
当时刘群就更加肯定一点,那就是他在做梦。
是如此荒诞又真实的梦。
他不管自己身边的同伴,认准了一个方向,就那么跳跃了出去。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希望自己就这么在这个梦里死去,再也不醒来。
而现在,他终究还是醒来了。
他抬起头,旭日初升,地球上总是拥挤又喧嚣,即便是这样的清晨,也已经有了匆匆行人。
刘群站起来,看着那来来往往的人群,记忆慢慢清晰起来。
在梦境的最后,他脱下了那一套动力外骨骼,然后陈勇对他说:“小子,你不是想要登月吗?现在你如愿了,怎么样?有什么想法?”
“我……”他想说很多的话,但一时之间,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滚你的吧,小子。”然后他就被陈勇一脚从大巴车的前门踹下来,加上酒劲上涌,就在这里睡着了。
是梦吧……
果然是梦吧。
梦里的问题他还没来得及回答。
但他现在想要说的是,如果那真的是梦,他想要再回到那梦里。
如果那不是梦……呸呸,怎么可能。
但是,就算那是真的,他也想要再去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啊。
突然,他觉得自己胸口有点异样,伸手摸了摸,发现不知道谁把一张纸塞进了他的领口里,被揉皱了。
上面写着三个字:“招募函。”
“凭此函参加熊孩子科技登月计划机组成员招募,当日下午17点前参加面试有效……”
刘群瞪大眼,然后看到落款和日期,猛然跳了起来:“现在几点?”
“呃,七点半。”
“上午还是下午?”
“当然是上午。”
刘群突然疯了一般冲了出去:“谢了太空哥,等我登月成功,回来请你喝酒!”
……
东滨市,港口。
虽然距离寂静号登月还有接近24小时的时间,但是整个港口已经挤满了记者。
而寂静号还没从天风号里出来,准备登月的宾客却大多已经提前到了。
记者们如数家珍地记录着每一个到达的宾客。
某某富豪,某某股神,某某CEO,某某董事局主席,某某银行家……
宾客们大多乘坐豪车到达,有些还有长长的车队护送。
所以,当破产了的毛熊和卓雅乘着出租车到达的时候,吸引了很多的眼球。
出租车司机都快被那无数的摄像头闪瞎眼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拉到一个寂静号的宾客,估计这就是他这辈子被最多镜头的时刻了。
看到毛熊下车,人群中顿时爆发出了一阵轰然的叫声:“毛熊!”
在这些宾客中,估计毛熊是人气最高的一个。
之前毛熊必须死风波,之后各种炒作,让毛熊已经成为了货真价实的超级网红。
而且这个家伙虽然是富豪,身上却似乎有着挥之不去的**丝气息,很受网友和普通大众的欢迎。
更不要说,他身上有非常多的八卦可以挖,譬如他和卓雅的分分合合,以及中间数之不尽的小三。
看到毛熊,众多记者就围了上来,一个个话筒凑到了他的嘴边:“毛熊,请问马上就要登月了,最大的感想是什么?”
“后悔!”毛熊一拍大腿道。
“怎么?”众人顿时大为惊讶,之前采访的所有人,不论是富豪还是随从,都只有两个字:“荣幸!”
但这会儿,毛熊竟然后悔了。
“早知道熊孩子也要登月,我为什么要砸锅卖铁买船票!跑去和陈他们挤挤就好了啊!”毛熊大吐苦水:“为了买船票,我又破产了!”
众多记者顿时哄笑。
从不破产老毛熊,这可是网络上非常热门的梗啊。
“所以,我打算从月球上带点月球的岩石回来,各位想要预定吗?1盎司只需要10000美元!”毛熊打着广告:“现在钻石已经不再稀缺,你需要什么来代表你对自己挚爱的爱?我已经决定用月球岩石为卓雅做个项链了……或者月球的尘土?我听说月球的尘土对美容很有效,1盎司也只需要10000美元!我开发了一个网站,大家现在就可以预定付款了,等我从月球回来……数量有限,欲购从速!”
第一零四零章:遥远而伟大
熊孩子科技在东滨的驻地——七所对面,懒神动力的院子里,挤满了壮年人,多男少女,肤色各异。
刘群站在人群中,有些羡慕地看着前方终于排到前面,抢到了凳子的几个人,活动了一下站得有些酸痛的腿。
旁边有两个人在争论,刘群看着他们有些面熟,彼此对望点了点头,似乎这俩人是另外一个小组的宇航员,之前训练的时候见到过。不过没有深交。
刘群侧着耳朵听着,就听到俩人在抱怨:“熊孩子科技也太过分了,咱们可是宇航员,让咱们来面试,至少凳子也该有一个吧。”
“我倒是觉得,至少给瓶水……我快渴死了。唉,你说我们大队长逼我来这里干什么,现在登月也不值钱了吧……”
“寂静号马上就要登月了的话,那么多人都上去了,咱们再登月确实不值钱了啊,难不成咱们还能抢在寂静号前面?”又有人加入到了讨论之中,低声抱怨着。
刘群撇嘴,如果只是为了“值不值钱”才来争取这个机会,那当初为啥要当宇航员?付出的这么多精力,放在其他的领域,说不定早就已经“值钱”了。
而登月,伟大吗?
刘群忍不住想到了自己的那个梦。
那宛若儿戏一般,轻飘飘就登上了月亮的梦境。
这是刘群做过的最荒谬,最不科学也最真实的梦,如此矛盾,矛盾到让刘群内心深处某个地方觉得它其实真正发生过,却又不敢相信自己的直觉。
刘群的身边,还有一个头发花白的白人,他的年龄估计是所有等待面试的人里最大的一个了,虽然头发已经白了,但是身子骨还是很硬朗,站得笔直。
他估计能听懂中文,歪着脑袋听了片刻,不断摇头。
“登月是一件非常伟大,非常神圣的事。”他站直了身躯,用堪称字正腔圆的汉语道:“就像现在人类可以在十多个小时内横跨太平洋,但如果你能自己驾驶一艘小船,横渡整个太平洋,依旧是值得骄傲一辈子的事!”
他挥舞着手,大声道:“距离,成就伟大!”
其他人都瞪大眼看着他,看着这个眼中射出近乎狂热光芒的老白男。
刘群瞥了一眼他手中的面试资料,老白男似乎意识到了他的意图,微笑着自我介绍道:“乔纳什,你可以叫我老乔,我的朋友都这么叫我。”
“老乔你中文说的不错!”刘群道。
“那是当然。”老乔连连点头,“我这是未雨绸缪,毕竟我的梦想就是进入太空,而再过几年,国际空间站超期服役年限到了,太空中唯一的太空站恐怕就是中国的空间站了,到时候不懂中文怎么能行?”
“现在不一定了吧。”刘群道,现在懒神系的计划,恐怕已经打乱了全世界的航天业进程,等到地球抛石机建起来,怕是太空中的飞行物会多如牛毛……
“不。”老乔摇头,“我曾经看过地球抛石机的设计图,上面全是中文。我听说星辰之桥的标识牌也全是中文,没有任何外文标示。”
刘群张了张嘴,然后摇摇头,这大概也是懒神风格了吧。
和老乔攀谈了几句,刘群了解到,老乔其实并不是宇航员,他是一个工程师,他曾经参加过一些宇航员的培训,曾经有机会飞到太空中维修空间站,但是最终因为突发疾病而失去了这个机会。
从此这就成了他心中最大的遗憾。
“既然招聘的是机组人员,总要有人负责扳手吧。”老乔对刘群道,“而且不要小瞧我,我几乎拿到了所有飞行执照,只要能上船,我什么都愿意做……”
正好此时,向前排队的队伍终于挪动了一下,前面仅有的几个座位空出来了俩,刘群和老乔坐了下来。
虽然给刘群的通知书上说要在下午18点之前,但是现在已经晚上了。而明天中午,熊孩子科技的飞船就要发射,这怎么能来得及?
而且,登月……真的伟大吗?
或许是老乔听到了刘群的喃喃低语,他回应道:“当然伟大了,你知道月亮离地球有多远吗?”
地球和月亮之间,有多远的距离?
当你抬头仰望明月时,你或许会觉得,月亮又大又圆,像是一个面盆一样,大到你下意识伸出手去,想要把这个直径足有地球四分之一的庞然大物抓在手中。
而当你拿起手中的相机,想要把天空中又大又亮又圆的月亮拍下来时,却会发现,你拍下来的,只是一个小小的光点,就算你用的小米手机也一样。
原来,不论是太阳还是月亮,之所以在你的视野里显得那么大,是因为你拥有一颗神奇的大脑,将它放大了,凸显出了它的重要位置。
地月距离足有40万公里,是地球直径的30倍。
这是什么概念?
如果你在拿手机看小说,这一页左上角的一个字是地球,半径6371公里的小圆球,那么月球在哪里?月球就是最右下角那个字最右下角的一个点。
捏住手机一角,旋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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