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邪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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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邪帝- 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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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有些欣慰,想必公子是个喜交广友之人,这一点与在下类同,既然今日饮得公子请酒,也算我们有缘,我就赠于公子一件礼物。”他话一说完,我完全有些怔住,这家伙果然不是等闲之辈呀,居然一早就看穿我的意图,寒萧子,这个人真是不简单,正在我思绪间,那寒萧子已然从怀中掏出一物递于我,那是一个小小的玉佩,而玉佩上光光滑滑,无一字一物,就像块损玉一般,不值半个钱,我正惊诧间,只见那寒萧子已经不知何时身形移到了大厅正门口,我靠,居然在我面前耍身法,而且我还没发觉出来,这等程度的瞬移速度真是连我都不及呀,这人真是高手高手高高手,看来江湖果真是一山还有一山高,高手如云呀。到底我的武功在江湖上能排上多少名呢,我不觉想到了这个问题,正值一念间,那寒萧子的声音又传了过来:“今日我们得以一缘一面,在下还欠得公子一顿吃酒,无一回报,只能一块残玉相赠,这块残玉务必望公子好好保存,将来定会为公子化解灾难。”话音一落,我整个人都愣住了,倒不是因为他话中的意思,而是那道声音居然……居然是从最少一百公里以外的地方传来的。

我靠,他以为他在开光速跑车呀,速度这么快?这等身形已经远远在我之上了,我望着手中那块掌心般大小的光溜溜的玉佩,心中不觉黯然道,今天真是个丰收日呀,居然让我碰到了如此神人。

不光是武功够高,而且还能洞切我的心中所想,还有隐藏自身的内心想法让我的电眼窥探不到,可想此人的修为已远在我之上了,到底他是什么人呢?

第257章诗雨楼

没想到我失眠之夜会遇到这两个人,其中一个是我想见的女人,而另一个却是个神秘的高人,真是让我撞到好运包了,这么走运,不过正当我心情还在激动中,没有平复下来时,店门突然被人大声地敲拍起来。

这一下那店小二,又换上了那职业般的笑容,对大门吆喝道:“本店打洋了,明天请早呀。”

可那敲门之人却像完全没听到店小二的叫声般,依然大力敲着门,我看着门口不觉对那店小二笑了笑:“我看你还是先去开门吧,听这声音这么急,是不是你们掌柜提前回来了?”

走着,我就准备回到座位上再吃点菜喝点酒再上楼去睡,这时店小二却一副摸不着头脑的模样饶了饶头,然后对我说道:“我们掌柜回来一般是走后门的呀。”说完,做出了犹豫不决的样子,想是想去开门,又怕是遇到酒鬼什么的强制要进来吃饭,他一个在这又好应付,所以很是犹豫,我也看出了他的心事,对他一笑道:“先打开门看看是谁吧,要是是有人来闹事的,我会帮你轰他出去。

他怔怔看了我一眼,突的脸上露出一副喜色,一边说道:“谢谢公子。”然后一边大步跑到门口去,取下门上的横柱,吱的一声,大门失去了横柱的阻挡被一股大力重重给推了开来。

这一下,那店小二也是明显被怔了一怔,倒退了数步,不过他脚步还未站稳,门外就有一神采飞扬的人大大裂裂的闯了进来。

那人一边走进来,一边抱着个酒坛子,进来就大喊大叫起来:“喂,刚才那个小孩还在不,跟我出去喝酒。”我一看这人不是别人,原来就是刚才那余诗雨,她手上拿的是女儿红,不知道在哪买的,她此刻也看到了我,已经红透了半边天的俏脸上顿时淀放了一片喜色,三做并做二步就冲到我面前,二话不说直接拉起我的手就往外拉,直搞得我反应不及。

“我余诗雨最讨厌欠人家人情了,你刚清我喝了酒,现在我请你喝,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她一边拖着我的手,一边喷着酒气大声嚷嚷着,那店小二估计是先前被她给吓坏了,现在就算这余诗雨再怎么闹,他都不敢说半句话出言相阻,只是躲到一边去了,我看着那闪远的店小二,叹了口气,这家伙真是的,这么怕事,我从怀中掏出银子,给他丢过去,言道:“这是我吃酒菜的钱,你收好了,一会儿我还要回来,记得给我开门。”

那店小二接钱的工夫倒是不错,在空中接过我丢的银子,忙应道:“好的,客官,你小心一点呀。”说毕,没等余诗雨回他,他就跑到内堂去了,好像很怕和余诗雨交涉。

不过这余诗雨还真是性情超豪放之人呀,她如此的率直个性真跟那陈云宵不相上下,或许还更胜一筹呢。

我被她拉得踉跄前进,不过她的手虽然沾满了酒水,但触碰起来却是那么异常的滑腻,这不禁让我想到一个问题,难道美女的皮肤都是这么光滑细嫩的吗,真是上天完美的杰作呀。

我跟着她到了店外,然后她顺势把美极客栈的店门给拉了回来,接着便一副醉眼蒙眬的目光看了我一眼,便直接往龙凤居的那各路走去。

当然这时她没有拉我的手了,只是抱着个酒坛子一边走一边喝酒,我看她现在估计也是半醉半醒的状态了,因为走起路来是左窜右窜的,像在打醉拳一般,真是令我看了都为她捏把汗,她这么走,会不会捧倒呢,捧的时候,我是扶她胸部还是腰部好呢,一路走着我就一路胡乱想着。

又走了没一会儿,余诗雨突然转过身来,一副黑社会大姐大的表情对我鲁了鲁嘴:“怎么样,小孩,要不要来一口。”说完,完全没等我回话,就把手中酒坛重重给我丢了过来,我单手接住,顺手就大罐了一大口,不过喝完我却有种感觉,这个女儿红味道比美极客栈的要淡不少,看来那寒萧子说得一点也没错呀,看来那美极客栈的女儿酒果然不虚这王德镇第一的招牌,酒的味道上果然比其它地方的要纯正不少呀。

现在已是初春季节,现在又是晚夜,虽然天气不及寒冬时分的严冷,但也不是那么的温暖,有些冷冷的感觉,不过我有半成内力护体倒没这么冷,加上又喝了酒反倒觉得全身都热呼了起来,但虽然如此,此刻街上却是半个人影都没,当然除了我和余诗雨两人外,这个朝代和我前世是不同的,这里是没有夜生活的,半夜也没有小混混,有家不回的街姓到处在闲逛,所以街头上显得寂静万分。

在这孤零零的大街上,就我和一个大美女在街上东窜西窜,加上酒精的作用,我不免又起了一些非分之想,不过我知道这余诗雨是肯定不同于陈云宵的,她的阅历也一定比陈云宵更加广大,见的世面也比那大千金要多不少,所以用对付陈云宵的办法想占有她的身子是绝对不可能的,而且这余诗雨的性子我是非常喜欢的,我可不想就这样亵渎了她的身子,就像华倩一样,她们身上都有一种淡淡的感觉在吸引我,而不是身子,所以对于余诗雨我决定用递增感情的办法来追求她,是的,我从第一眼看到她就想泡她了,当然当时还不知道她是余诗雨,现在知道我更加想追了,我在这时代泡妞无数,而且泡妞水平也数前列,还从未失败过,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此刻看到这余诗雨的背影后,却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我发现这余诗雨比华倩更难泡,不只如此,泡她比我见过的所有女人加在一起的难度还要高不少,这又是那御女奇术带来的直觉感,因为这种直觉的正确机率非常之高,所以我也半信半疑中,信当然是信在那能力不是虚幻的,疑就疑在我的水平这么高,难道还有这么难泡的马子?

不过如果是真的也不忘是件好事,这样即有挑战性,又可以更加的尝试到真正恋爱的滋味,说实话我泡了这么多女人,加上追求华倩的那几个小时时间,我都没有真正的全心全意的感觉到最为充实的恋爱感觉,其实我现在是很想得到这种感觉的,有痛苦,有快乐,痛苦并快乐着的感觉,那种中华几千年来一直让学者摸不透,看不透的爱情到底是何种滋味。

想着想着,我脸上露出了淡淡微笑,顺手把手中酒坛给余诗雨丢还过去,我笑着打趣道:“余姑娘口口声声叫在下小孩子,难道余姑娘不知道在下是个少侠吗,呵呵。”

“切。”那余诗雨一听我这么说,同样淡笑着嘴一憋,对我切了一声,然道:“少侠和小孩有什么不一样呀,还是小孩子,不过你和其它小孩子不一样。”

“哦,哪里不一样呢?”我笑意更深了,尽我最强的电眼目光凝视着她,她的视线也和我对撞在了一起,不过以我如此深情的目光,凡是我遇到过的女人没一个人不会被我这种目光给去的迷人力量所征服,可这余诗雨却不为所动,看到我如此深邃的目光一点惊异感都没有,就好像平常的反应一样,看来这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就是她那双我叫不出名的极品双眼帮她抵于了我迷人目光的侵犯,当然这个可能性不强,一个人的目光凌不凌厉,是看那个人的心理素质能不能抵抗得了的,不是光用眼睛都能抗拒的,所以这一点原因我就排除了,那就是第二个原因,说明她见多识广,而且对男女之事不是那么过份的追求和乞忘,也就是说像她这般心境之人,看到世上最帅的男人和世上最丑的男人的反应都是一样的,没有起伏,虽然她看起来不过二十岁左右,但心境居然如此老练苍明,看来她经历过很多,看透过很多,所以此刻她的内心早已没有少女那般白马王子的可笑想法了,不过这并不是说明她对男人无兴趣,只能说明她对长得帅的男人有免疫能力,看来她的择偶对象和外面没关系,可能就是喜欢男人内在的那种高追求的女人了,怪不得我的直觉表明出她是个很难泡的女人,原来如此,不过不知为何越难我就显得越兴奋,可能是我骨子里有种不屈永不服输的性子在做怪吧。

她依然盯着我的眼睛,然后又夸张的笑道:“你和他们不一样,你酒量不错呀,我见过的那些什么所谓的少侠滴酒不沾,喝一点脸就红,那些小孩不在家当乖宝宝跑出来搞什么行侠仗义,当什么大侠呀,无聊,无聊透顶。”说毕完那些类似于发泄的话后,她又咕噜咕噜大喝了数口酒,然后摇了摇酒坛子,一脸不爽的低咕道:“没有了?这么不经喝。”说毕顺手把酒坛向旁边一仍,又打了个酒饱嗝,回过头来依旧是那么醉眼不清的模样看着我:“看你和其它小孩子不一样,我就不叫你小孩了,你叫什么名字呀。”

这个小妮子说话颠三倒四,我也最讨厌人家叫我小孩了,妈的,我都三十几岁心理年纪的人了,你才多大呀,叫我小孩,真是不害臊,不过她现在不想叫了,反倒问起我的名字,为了不爽她先前叫我小孩,我心中顿时起了个逗弄她的意味,想了想,脸上一股邪意拂起,我顺口说了个名字:“哈思半得。”我发音算准的了,其实这是英文husband的发音,意思是老公,嘿嘿,要是她以后就这么称呼我,我就占了个大便宜,哈哈,以后天天被她叫我老公,我想总有一天会成真的。

不过她一听,却眨了眨眼,一副询问的表情把嘴呶了呶道:“什么思得呀,这么奇怪的名字,你是哪里人氏呀?”虽然她现在一脸的疑惑,但却有些笑意,因为这名字她从来没听过,这下像听到了个奇事般,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呵呵,在下是中国人氏,去英国留过学,吃过牛扒,烤过蛋,开过跑车下过地铁,飞机轮船也都试过,你明不明白?”我一见她这么一问,不免起了个再逗弄她一次的想法,我于是和她胡佩起来。

她一听摇了摇头,看样子就不明白,不过她只愣神了不到两秒钟就恢复过来,捧了捧手,又切了一声,说道:“你说话古里古怪的,我管你什么牛呀蛋呀,好了好了,以后就叫你那什么什么得的,你再说一遍,是什么得呀?”她说完把脸凑到我面前一副想不起来我名字的样子。

我看到她那样子,顿时暗笑不已,舔了舔嘴唇,在她额头上轻轻一点,义正言辞的重复道:“记好了,我叫,哈,思,半,得。”说完,我向后跳退了几步。

“咦,你这哈思什么得的,即敢点我头,不想活了。”这一下,她咬了咬下唇,一副笑中带杀气的模样,朝我追打过来,当然我也不示弱,就让她打不到我,还趁机偷袭她一下,她因为宿醉,头晕晕的,被我左窜右窜的和她嬉戏,弄得她头更晕了,她一屁股坐在地上,按着太阳穴,一服认输的语气对我嚷道:“喂,哈思半得,你还想不想喝酒呀。”

经过我们这一会儿的打闹,我们的感情明显递增了不少,她也觉得我是个有趣的人,也乐意和我嬉戏,这让我倒爽朗万分,想追求一个女孩子,最起码的基本条件就是逗她开心,现在她明显开心多了。

而且跟我说话的语气也显得不那么陌生了,有点半开玩笑,半当朋友的口吻,看来这小妮子虽然有时凶巴巴的,看来还是很好相处呀,和陈云宵一样,都是口硬心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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