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的星斗说着这样的事情。
“是啊,这就是我的梦想,但是要做到这一点谈何容易?我们读书少,想找到好工作根本不可能,只能打工,但靠打工怎么能出人头地?所以我才想到法器捡漏这事情。”
白剑云苦笑了一下,难道自己不知道捡漏就像是中双色球的头奖一样困难?但是除了这种方式之外,自己还有别的选择么?或许有,但可行性有多大?杀人放火走私贩毒自己不想干,想要迅速发财就只能是寄希望这种“赌博式”的捡漏了。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心理所以才会被孙柱利用布局一骗就是一年。
郑天龙沉默了下来,他知道白剑云说得没有错。出人头地、发大财谁不想?可是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得到?如果不是被石头砸中了,自己此时就在担心能不能吃上饭,哪来的180万?
“得了,不扯这么远了,天龙,你老实告诉我你今天捡的这个漏是运气还是你真的懂风水法器?”
白剑云重新坐了起来,双眼紧紧地盯着郑天龙,一脸的严肃,他心里有一个想法,但这必须得建立在郑天龙是真的懂得风水法器上。
“呵,我是真的懂风水法器,那件福寿四全的法器我是真看出来它是好东西才买下来的。在你离开家乡的那两年,我所有时间都在跟那个老道士学这些。要不我怎么敢买罗二的这件法器?要不我怎么样看得穿同方斋的风水阵?”
被石头砸中的事情自然是不可能和白剑云说的,就算他是自己的兄弟——这实在是太离奇了一点,这个借口刚才在回来的路上郑天龙就已经是想好了。
白剑云点了点头,郑天龙说得没有错,孙柱虽然骗了自己,但他确实是一个法器鉴定方面的高手,在孙柱已经断定那件福寿四全法器是假的和自己的反对之下还坚持买下法器,这说明郑天龙一定是看出那是一件好东西。
更重要的是在同方斋的时候,王刚对郑天龙很尊重,这是一种对同行高手的尊重。
想到这里,白剑云兴奋地“啪”的一声拍了一下自己的双手,说:“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倒是有一个主意。”
“什么主意?你说来听听。”
郑天龙此时也坐了起来,两个人一起长大,他知道白剑云是一个很多点子的人。
“既然你懂风水法器,那我们为什么不继续去捡漏呢?先狠赚一票再说。”
郑天龙的心马上就跳了起来。是啊,为什么不继续去捡漏呢?凭借着自己能望气的双眼,法器捡漏对于自己来说不会太难,而这是发财的最简单的方式,180万?还有很多个180万在等着自己呢
“你说得没有错,我们应该继续去捡漏,有了钱之后,我们就可以去做别的事情,比如说我们也可以在万和街开一个法器店”
郑天龙同样是一个脑子很灵活的人,他马上就想到了自己将来甚至可以开一个法器店,做法器的买卖,凭借自己能够望气的本事绝对是无往而不利。
“没有错,就是这样现在我们捡漏后的法器必须卖出去,如果买给王刚他们这些人就只能是收购价,他们中间赚了一道,既然这样那为什么我们不自己开一个法器店?”
郑天龙点了点头,说:
“你说得对,比如说今天我们卖给王刚的福寿四全,他转手卖出去就绝对不止180万。”
“嘿,要不我们明天就去万和街看看,找个铺位?现在我们手上也有钱了,180万足够我们盘下一间铺位然后入货了。”
白剑云的双眼之中露出了兴奋的神色,仿佛此时如果不是深夜,他马上就会冲出门直奔万和街。
“现在还不行。”
“啊,为什么不行?你不是说我们接下来要开法器店么?现在我们有本钱,你又有捡漏法器的本事,为什么不能开?”
白剑云愣住了,他没有想到郑天龙竟然会反对自己。
“没有错,我们是要开法器店,但不是现在。”
窗外天色开始微亮,街上甚至开始有人和车经过,一夜未睡的郑天龙一点也不困,大脑反而是前所未有的清晰。
“名气,如果没有名气就算法器店开起来了,谁会来找我们买东西?”
白剑云的双眼一下子瞪大,叶立说得没有错,如果没有名气谁会来找自己买东西?
风水法器与古董业其实很类似,必须要有一个行业内有名气的人坐镇,否则不仅仅没有人来买法器,甚至会有很多人上门来踢馆。白剑云在万和街也打滚了一段时间,对于这种情况相当的了解,郑天龙一说他就知道自己把事件事情想得太简单了。每年万和街都有人开店,但每年也都有店倒掉,根本原因就是开店的人没有名气,镇不住场子。
“那我们现在怎么样办?
白剑云有一点垂头丧气,名气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建立起来的,别看之前说自己在万和街也有朵儿,那不过是吹嘘的罢了。
“呵,没有名气,我们就闯出名气来。”
郑天龙信心十足,语气之中充满了自信。
“唉,这谈何容易啊”
白剑云再一次“轰”的一声把自己放倒在床上,意兴阑珊起来。
“其实也很容易,只要我们持续地捡漏,很快就能够在万和街闯出名气来,比如说今天的这一次180万的捡漏此时一定在万和街传开了。”
闯出名气说难很难,说容易也很容易,一次捡漏可能只是运气,但是两次呢?三次或者是十次呢?
白剑云的双眼亮了起来,说:“你说得没有错,奶奶的,如果我们能够一连在万和街捡漏十次,名气肯定马上就涨起来”
不过,说完之后白剑云自己都笑了起来,如果真的能够一连捡漏十次,不仅仅名气涨起来,荷包也会涨起来的。
“嘿嘿嘿,天龙,我支持你去吧,一连捡漏十次吧那样你肯定就在万和街扬名立万了。”
“我会努力加油的,白剑云,你要帮我,一个人我可忙不过来。”
郑天龙已经想好了,必须要把白剑云拉过来帮自己,虽然白剑云在风水法器方面帮不到自己,但他对万和街的情况很熟悉,更加关键的这是自己的兄弟,是自己信得过的人,不管是捡漏或者是日后开店,都少不了要有人帮自己。
“哈那当然,我不帮你谁帮你?我们两兄弟联手起来,努力奋斗,称霸万和街”
……
累了的白剑云终于沉沉睡去,但郑天龙还是一丝睡意也没有。
如果说之前他没有想过自己的未来出路在哪的话,现在他已经心中有数,首先,利用捡漏在风水法器界打响自己的名气,同时积累财富,得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就开个法器店,经营得好的话那慢慢地就会拥有自己的事业。
“这就是我的未来大计了。”
望向窗外,郑天龙默默地想道,他明白因为那一块奇怪石头自己的人生轨迹已经完全改变了,自己的未来已经和风水法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呼~~~今天突然有事情,所以这二更晚了,不过总算来得及再一次谢谢ngstone的催更~也谢谢大家的推荐票和点击你们的支持对于一本新书来说重要)
第十三章 破烂屏风
第十三章 破烂屏风
“起来了,太阳都晒屁股了”
炸雷一般的叫声突然响起,把郑天龙“震醒”,努力地睁开眼睛抓过手机一看,发现已经是十点了,连忙爬起来。
昨天捡了一个大漏之后,郑天龙和白剑云不仅仅疯玩了一天,晚上更加是讨论接下来怎么样做,兴奋得快要天亮的时候才迷迷糊糊地睡着,自然就起得晚了。
“白剑云,起来了。”
郑天龙爬起来之后,踢了一脚白剑云。
“再睡……一会。”
翻了一个身,白剑云抱着被子想继续睡下去。
“靠,起来,我们还要去捡漏呢。”
“唔,对,还要去捡漏呢。”
郑天龙的这一句话相当的有效,白剑云的双眼顿时张开,马上就爬了起来冲向洗手间。十来分钟之后,两个就已经洗完脸刷完牙到了楼下。
“兴叔,早。”
郑天龙一眼就看到宋兴已经坐在茶桌那泡好了茶,正有滋有味地喝着。
“来,先喝杯茶,一会出运点东西回来。”
宋兴前几天接了一笔生意,替一户人家做屏风,加工厂已经做好了,今天得要拉回来。
“舅舅,我们……”
白剑云一听,马上就急了,今天他还打算和郑天龙继续去万和街捡漏的呢。
郑天龙连忙使了一个眼色,制止了白剑云之后就笑着说:“行,我们一会就走。”
正在喝茶的宋兴没有注意到郑天龙和白剑云之间的小动作,点了点头,说:“长兴木制品加工厂,白剑云知道地方。”
喝了两杯茶,刚刚睡醒的困意消失后郑天龙就拉着白剑云出门。
“我们今天说好了要去捡漏的。”
一边拉开车门跳上车,白剑云一边低声对郑天龙抱怨,在他看来去万和街捡漏法器重要多了。昨天捡了一个漏,那可是180万
瞪了白剑云一眼,郑天龙说:“你以为这漏是遍地都是啊,我们今天去也一定能够捡到漏,再说吧了,帮兴叔把货拉回来之后还有的是时间呢。”
“哈,你说得没有错,正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不过我们还是抓紧时间去把货拉回来,然后去万和街吧。”
说着,白剑云猛地一踩油门,小货车喷出一股黑烟之后就拐上马路,融入车流之中。
一个小时之后,郑天龙和白剑云开着车到了市郊的一个小村子,沿着唯一的黄泥路往里开去,在尽头的地方看到一间铁皮房,铁皮房上面挂着一块木牌,上面用红漆写着“长兴木制品加工厂”几个大字。
“砰”
跳下车,白剑云一甩车门,就扯开嗓门叫道:“马大叔,我来了。”
铁皮房里钻出一个年纪四十上下、赤着上身的大汉,一看到白剑云,马上就裂开嘴说:“哈,白剑云来了啊,最近又胖了啊”
抖了一下身上的肉,白剑云说:“没有办法,吃得好,只能又长膘了。”
说着,白剑云指了一下郑天龙说:“马大叔,这是我的兄弟,叫郑天龙,天龙,这是长兴厂的老板,马方,我舅舅订单的木工都在这里订制加工的。”
“马大叔,您好。”
郑天龙马上就打招呼,他知道上华市市里的木工很贵,但在市郊的地方就不一样了,宋兴来这里找加工订单的人虽然要付出运费,但一来一去肯定是比在市里找加工厂要便宜得多。
“哈~欢迎,日后多一点来。”
马方带着郑天龙和白剑云往里走。进去之后郑天龙才发现里面竟然是一个巨大的加工石,左侧靠墙的地方堆满了大大小小的木料,右侧则是摆着半成品,最中央的地方则摆着各式加工工具,机器轰鸣之下木屑飞溅,空气之中都弥漫着阵阵的木香。
“这是你舅舅订制的两组屏风,你验一下货,然后我让人搬到车上去。”
马方推开最靠里的一扇铁门,露出一个仓库,里面摆满了各式各样已经完工的木制品,有床,有柜子,有书架等,而宋兴要的那两组屏风正摆在仓库的中央,很显然是知道白剑云要来取,已经先挪出来了。
“得了,马大叔,你的手艺我还信不过?照我看这整个上华市都找不出比你手艺更好的人了。”
白剑云脸胖乎乎的,说起话来满脸都是笑意,让人听着就舒服。
“得了,你就吹吧,那我让人帮你搬到车上去?”
马方笑呵呵,与宋兴合作好些年了,相当的愉快。
“行,那就麻烦马大叔了。”
马方点了点头,转身往外走去叫人。
“咦?”
郑天龙突然愣了一下,轻叫出来。
白剑云注意到郑天龙的异样,好奇地问:
“怎么了?”
“这屏风做得相当不错啊。”
郑天龙走到那两套屏风面前,仔细地打量了起来。
“呵,马大叔的手艺是没得说的,要不也不可能在这样的地方开这样大的厂子了。”
跟着舅舅两年了,白剑云与马方打过很多次交道,对他比较了解,知道马方是行业内小有名气的人。
“我说的不是这个,我是说这上面的蝙蝠。”
郑天龙摇了摇头,他甚至伸出手去仔细地摸了起来。引起他注意的是屏风上的蝙蝠,一看到这些蝙蝠他就觉得很眼熟,总觉得自己在哪里看到过一样。
“这些蝙蝠有什么特别的?很常见的,我舅舅经常在这里订做屏风,每一次都是一个样。”
白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