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松开手。
伯恩没有吭声,揣起手枪,他就下了车。
“你相信他?”等唐旭宸拉上车门,驾车的李金明才问了出来。
“当然不,只是现在我们需要让他进去找到那个杀手组织的人。”唐旭宸取出耳机,递了一个给李金明。
“就算找到了,他也会逃走。”
“不,他不会逃走。”唐旭宸拍了拍耳朵,启动了无线耳麦。
李金明回头看了唐旭宸一眼,不大明白唐旭宸的意思。
“他是个聪明人,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精明,而且经验丰富。”唐旭宸取出手枪,迅速检查了一下。“知道他为什么要干掉所有手下吗?”
“自保。”
“就这么简单?”
李金明锁紧眉头,说道:“杀光所有认识他的人,加上他驾驶的越野车坠河,所以雇主会认为他已经完蛋了。”
“你认为,像他那么精明的人,会想不到是谁在对付他?”
“当然能想到,不然也不会跟我们合作。”
“那么,他不想报仇吗?”
“既然干掉了所有手下,他就没打算报仇。”
“为什么不去报仇?他是职业杀手,被雇主陷害,就此忍气吞声?”
“这……”
“其实,这也是他精明的地方。就算他不知道雇主是谁,但是他肯定猜到,雇主是一个他惹不起的大人物,而且被卷进了一个巨大的阴谋之中。有了这样的认识,他肯定会选择暂避风头,而不是去找雇主算账。只是,这并不等于他会忍气吞声。等风波过去,他肯定会去找雇主算账。”
“所以,他跟我们合作?”
“不是合作,而是在利用我们。”
李金明又是一愣,回过头来,看到唐旭宸把手枪藏到了衣服下面。
“他会去见那个杀手组织的人,尽最大的努力套出雇主的消息,但是不会告诉我们,也不会出来跟我们会合。”
“妈的!”李金明低声咒骂了一句,他已经明白了过来。
“你去后门守着,别让他跑了。”唐旭宸掏出手机,递给了李金明。“我在他身上放了一个定位芯片,作用距离不到一百米,不过足够了。不要杀他,至少在获得能找到杰克逊的线索之前,得让他活着。”
李金明点了点头,跟着唐旭宸下了车。
唐旭宸没去后门,他得进入夜总会。
此时,夜总会里面。
还是下午,不过夜总会里面已有不少红男绿女。虽然是第一次来这里,但是伯恩一眼就看了出来,夜总会里的人员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也许是某个帮派的小混混,也有可能是为毒枭卖命的毒贩。
那些家伙身上肯定有武器,说不定人人一把手枪。
在伯恩进入夜总会的时候,就有好几个人盯着他,看模样像是保安,不过也有可能是某个大人物的保镖。
伯恩没有害怕,而且害怕也没有用。
绕过堵在门口的两个壮汉,伯恩朝吧台走去,要了一杯蓝莓汁。
在把蓝莓汁递过来的时候,酒保仔细打量了伯恩一番,才点了点头,然后转身朝后面的厨房走去。
伯恩喝了一口蓝莓汁,很酸,这才跟了过去。
要蓝莓汁是那个杀手组织的人给伯恩的暗号,在夜总会里,只有来了大姨妈的女人才会喝那东西。
显然,那个杀手组织的人肯定是这家夜总会的老板。
其实,伯恩早就想到了。
虽然杀手组织多如牛毛,全球范围内,没有一千个、也有八百个,但是规模较大,特别是养得起顶级职业杀手,也就是能拉来肯出五百万美元雇用职业杀手的雇主,而且有良好信誉的杀手组织,扮着手指头就能够数过来。这样的杀手组织,一般都有很悠久的历史,有的甚至存在了数百年。虽然有些信誉很好的杀手组织的规模并不大,为其效劳的职业杀手也就几十个,但是不管规模大小,这类杀手组织都需要一个总部,一个能让其正常经营且不会被人盯上的办公地点。道理很简单,杀手组织也需要人来管理,也就需要给管理人员提供工作的地方。
当然,往往是夜总会这种鱼龙混杂的场所。
一些历史悠久,或者规模巨大的杀手组织,甚至会在世界各地,特别是业务较多的国家与地区开设分部。
厨房门口,两名壮汉堵住了去路。
伯恩有点无语,不过还是停下了脚步。
这时候,已经进入厨房的酒保回头对两个壮汉说了一句,是一种伯恩听不懂的语言,有点像巴尔干地区的某种方言。
仔细打量了伯恩一番,两个壮汉才让开。
厨房很大,不过没有几个人。这只是一家夜总会,虽然提供食物,但是以水果、糕点为主,没有新鲜饭菜。
进入厨房,伯恩注意到,两个壮汉跟了进来。
来到厨房后面的那扇门旁边,酒保首先停下,回头朝伯恩看了一眼,又对两个壮汉点了点头。
伯恩知道规矩,握住双手,然后举了起来。
没花多少功夫,壮汉就找到了伯恩身上的那把手枪。在伯恩全身上下仔细摸了一遍,壮汉才罢手。
还好,没有使用探测电子设备的仪器。
酒保推开房门,门板很厚实,而且里面夹了一块钢板,能够抵挡子弹。房间里的光线很暗,伯恩的眼睛一下没适应过来,只看到吊灯下面有一张桌子与一把椅子,没有看到面对着房门的那个人。
在酒保从门口让开的时候,后面的壮汉推了下伯恩。
伯恩进去后,一个壮汉跟了进去,另外一个壮汉留在了外面。等到酒保进来,伯恩才看到那个人。
酒保走过去,在那个人耳边低语了一番。
等酒保说完,那个人挥了挥手。酒保没多罗嗦,离开了房间,还顺手带上了房门。伯恩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壮汉堵在门口。只是双手交叉放在身前,看上去气势十足,不过一点都不专业。
“你应该知道,你不该来这里。”
“你也不该把我的信息透露出去。”
“你认为,是我透露了你的个人信息?”那个人招了招手,然后指了下对面的椅子,让伯恩过去坐下。
伯恩没有客气,他也不想站着说话。
“因为你是我遇到的最出色的职业杀手,所以我才答应跟你见面。只是,这里没有你的容身之地。”
在那人说这句话的时候,伯恩听到了打开手枪保险时发出的咔嚓声。
来自对面,那个人已经把手枪举了起来,而且枪口对着伯恩的脑袋。
“怎么,你打算亲自动手?”
“这只是防止你先下手为强。”
身后传来了脚步声,那个壮汉走了过来。
“这么说,我是自寻死路了?”
“我说过,你不该来这里。虽然你是第一个来到这里的职业杀手,但是你这样的人不可能活着走出这个房间。”
“好吧,告诉我,是谁?”
“怎么,你想诅咒他,还是认为死了之后能找他复仇?”
“我只是想知道是谁在陷害我。”说这话的时候,伯恩把手伸到了口袋里。
那个家伙立即提高了警惕。
“不要慌,我只是想抽根烟。”伯恩把香烟掏了出来,取出了一根香烟后,才说道,“有火吗?”
那人没多说什么,掏出打火机丢到了伯恩面前。
“你说过,我是你手下最厉害的职业杀手。这些年,我为你赚了很多钱。就算现在要杀了我,也得让我死个明白吧。”伯恩拿起打火机,却没急着点上香烟,而是看着对方,等着对方开口。
“是一个你惹不起的大人物。”
这时候,伯恩使劲捏扁握在手里的烟盒,把打火机拿到了嘴边,做出点烟的样子,同时说道:“杰克逊?”
那个家伙明显愣了一下,显然对伯恩能说出这个名字感到万分惊讶。
也就在这个时候,伯恩摁下了打火机。
香烟被点燃,而且猛的蹿起一股巨大的火苗。几乎同时,伯恩用力在地上一蹬,身体向后倒下。爆燃的香烟从他的嘴里吐了出去,扑向那个壮汉的面部,让壮汉一下没法看清楚他的动向。
“砰砰砰……”
枪声响起,那个家伙连开了好几枪,只不过被子弹打中的不是伯恩,而是站在伯恩身后的壮汉。
爆燃产生的刺眼光芒,让那个家伙的眼睛无法适应,也就没看清楚伯恩的举动。
“砰砰砰……”
枪声再次响起,开火的是伯恩,使用的是壮汉身上的手枪。
在他爬起来的时候,那个家伙已被击毙。
第1099章 脱身
朝壮汉的额头上补了一枪,伯恩才走了过去。
坐在对面的那个家伙是一个老头,而且坐的轮椅,两条腿几乎完全萎缩了。伯恩开的那几枪,全都打在他身上,其中一枪还打中了他的额头。当然,那只是运气,因为伯恩在开枪的时候不可能瞄准。
拿起放在轮椅扶手上的水瓶,伯恩迅速清洗了被烧伤的左手。
因为右手已被废掉,所以伯恩只能使用左手。
那个家伙给他的是一个乙炔打火机,而且是塑料壳体,如果是烧油的打火机,或者金属壳体,伯恩将一筹莫展。那根香烟没有问题,只是在打火的时候,伯恩捏碎了打火机,爆燃的是扩散出的乙炔气体。
伯恩需要的,只是那么一个机会。
突然爆燃的火焰,会改变房间里的光照强度。那个老头,还有站在身后的壮汉都盯着伯恩,因此在爆燃的刹那间,他们的视觉都会受到影响,至少在接下来的刹那间无法看清楚伯恩的举动。
对伯恩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当然,伯恩也很狼狈,不但左手被烧伤,眉毛胡子也被烧掉了,连头发都被烧焦了一大片。
在老头身上仔细摸了一遍,伯恩掏出了放在内衣口袋里的手机。
是一部只能用来打电话的非智能手机,可以说是股东。记住最前面几个接听与拨打的电话号码之后,伯恩取出手机卡,扮成两段,再把手机砸碎,将瓶子里剩下的水倒在了手机的残骸上。
虽然外面还有一个老头的保镖,但是伯恩没有一直盯住房门。
在进来的时候,伯恩就注意到,房门很厚实,不但夹了钢板,还填充了海绵,具有很好的隔音效果。
再说了,那个家伙打算处决他,因此就算外面的壮汉听到了枪声,也未必会进来。
伯恩又搜查了壮汉的尸体,只是很失望,那家伙没有带备用弹匣,而他使用的是一把只能装七发子弹的M1911A1手枪。开始的时候,伯恩已经打出了四发子弹,手枪只剩下三发子弹。
还好,壮汉身上有一把折叠军刀。
伯恩打开折叠军刀,来到房门口,用脚后跟在门板上踢了两下。
房门是朝外开启的,而且外面是一条近两米长、只比房门略宽一点的巷道。
房门被拉开的时候,壮汉就站在门板后面,还侧过身,好让里面的人出来。因为外面的灯光更亮,加上被房门遮挡,所以壮汉没有立即看清楚里面的情况,至少没有发现站在门口但是伯恩。
其实,伯恩也很强壮,在身高上与壮汉差不多,只是横想尺寸小了许多。
与预料的完全一样,伯恩没有错过这个机会。
没等壮汉反应过来,折叠军刀就刺入了他的咽喉。虽然壮汉没有立即毙命,但是肯定无法开口喊叫。因为右手无法使用,所以伯恩使出全身力气顶住门板,把壮汉卡在门板与墙壁之间,让壮汉无法拔出手枪。
直到壮汉断气,伯恩才松开手。
他没有把军刀拔出来,因为那会让壮汉的鲜血喷到他身上。
随后,伯恩把壮汉的尸体拖进了房间。
这个家伙使用的也是一把M1911A1手枪,而且没有备用弹匣,不过伯恩找到那把属于他的F92手枪。
其实,伯恩不太喜欢大威力手枪。
对一名神枪手来说,能够保证枪枪爆头,威力偏小,不过能装更多子弹的手枪肯定更受欢迎。
没花多少功夫,伯恩布置好了现场。
只是简单布置了一番,让警察或者那个老头的手下会首先认为是一个保镖杀了老头,用军刀袭击了另外一名保镖,而那个保镖在丧命之前开枪击毙了对方,结果三个人都死在了密室里面。虽然只能瞒一时,在仔细勘察现场之后就能发现很多破绽,加上那个酒保,确定有第四个人存在也不是难事,但是伯恩只需要一点时间,因为真正让他害怕的,不是那个老头的手下,而是外面的那两个人。如果没办法摆脱他们,就算逃了出去也得死,说不定还会死得很惨。伯恩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