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政府军便攻下了村庄,匪徒一逃进村庄和丛林,根本就没有办法追踪,看着一群政府军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我们狼群的人真是气的真冒火,如果不是他们来搅局,到了晚上我们就可以把人质安全救出,可是现在。。。。。看着地上趴着的尸体,气的我一把抓住个政府军士兵打倒在地,冲他大喊道:“谁给你们下的命令强攻的?把那个混蛋给我叫来!”
正文 第七十三章 保镖
坐在台北的希尔顿的总统套房的窗前,看着楼下中孝西路穿梭的车流,流光异彩的台北在夜色中像位珠光宝气的贵妇横卧在淡水河旁。把手中的半瓶伏特加一饮而尽,气恼的将酒瓶重重的砸在包房的墙壁上,玻璃的破碎声带给人一种渲泻破坏欲的管径。
“怎么了?还在生气?”REDBACK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几声脚步后一双纤手从后面圈住了我的脖子,满头金发的脑袋从我左肩上冒了出来,眨着深蓝色的大眼睛看着我。
“你说呢?”我斜撇了她一眼,伸手去够桌上的另一瓶伏特加,自从在俄罗斯的冰天雪地的一番“熏陶”,我也爱上了这能要人命的烈酒。
REDBACK顺手打开瓶盖自己喝了一口后,抿抿嘴把酒瓶递给我,然后站在我背后用手轻轻的在我脑后揉动起来,并低下头咬着我的耳朵轻轻的问道:“还疼吗?”
“疼!”脑后的疼痛让我想起了几天前的一幕。那是在菲律宾的丛林中,原本十拿九稳就能救出的人质,只是为了军政府无聊的“抢功”念头给害死了。看着倒在面前不远处的同胞,我怒不可遏的将下命令的菲国准将打到在地,骑在他的胸口想掐死他,被边上的美军特种兵给用枪托砸在后脑勺上弄了个“脑袋开花”。因此和在场的菲政府军以及美国兵发生冲突,现在想起当时的混乱场面不禁有些失笑。当时连队长都气急了,一群人七手八脚的打成了一团。最后被数百人用枪指着脑袋押进大牢关了三天,骑士他们忙前忙后的才把我捞出来。
听说那位准将硕果仅存的几颗牙齿也被我给打掉了,怪不得连队长都被关起来了。听说政府轻易将我们放出来把他气的不轻,扬言要和我过不去会寻我麻烦,像他这种手握实权的人物如果真想整死我,虽不像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但也不是难事。结果吓的队长不顾我的反对赶紧把我派到了台湾来。
今天早上我才下的飞机,在希尔顿等了底火他们一天也没见他来接我,想起不明不白的被赶出菲律宾以及死在面前的人质,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本来想喝上几杯解解郁闷的,可谁知开了头就像停不下来了,幸好我有受过抗干扰训练,即使用致幻剂,效果也会下降何况只是酒精。
闭着眼享受着REDBACK的轻抚,很舒服!
隐约的感到屋外走厢上似乎有人在我的门前停了下来,背后的REDBACK停住了手上的动作,我也睁开了眼。慢慢的从腋下掏出了MK23;REDBACK也掏出她的P210,转过身瞄准房门。我的枪永远都是上膛的,只需把保险推上去就可以射击。
“你是不是拿着枪对着我?千万不要走火哟!”房门把手慢慢的转动起来,门外传来底火和大熊的声音,紧接着大熊他们俩便推门走了进来。
直到看到两个人的脸,我和REDBACK才把枪收起来。几年来的战争生涯让人对任何事情都不会放松警惕,也不相信任何未经确认的信息。
“幸福呀!有酒有肉,还有美女相伴。你小子不是来执行任务,而是来渡假的吧!”底火从桌上的银盘上捏起一片溥饼,醮满鱼子酱丢进了口中,端着一杯酒晃荡着踱到我面前,看着站在我身后的REDBACK,暧昧的笑了起来。大熊更是不客气的坐到了餐车前直接大快哚颐起来。
“她好久没有回台湾了,想回来看看,正好和我一路。”我把枪装回枪套站了起来,REDBACK则看了一眼底火和大熊后,对我说:“既然他们来了,我就去教会了。好久没有回来看看台湾的朋友了,来之前我通知过他们,混到现在才过去估计他们已经不高兴了。”
“好的!忙完了给我电话!”我轻轻亲了一下她的嘴唇,然后拿起椅背上她的外罩给替她穿上,目送她出了房门。
“我们逼走了你的小甜甜,今晚你要孤枕难眠了。千万不要恨我们哟!”底火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一脸淫贱的打趣。
“去你妈的吧!”我拿起一块干贝扔了过去。他来不及抵挡被丢在了西服上,结果他惊叫着跳了起来:“尻!这可是我最后一套干净的阿曼尼了!”
“你没事穿这么整齐干什么?发春了?”我看着自己的杰作,不无得意的笑了起来。
“工作需要!你以为我喜欢穿这种伸不开腿脚的衣服?”底火气恼的扯了扯脏了的西装,抓起大熊面前盘里的菜肴扔了过来。我就站在那里让他丢,反正我穿的野战服也不怕脏。
看到我根本不在乎的站在那里,底火没脾气的举手投降:“得了!你穿军服,不怕这些东西,等你也换了正装,咱们再算帐。”
“穿正装?”我哂笑起来:“最后一次穿正装还是两年前上大学的时候了!”
“所以是换换口味的时候了!”底火得意的笑了起来,拍了拍边上狼吞虎咽的大熊,这时候我才注意到他也穿了身西装,不过被他恐怖的肌肉给撑得看上去像紧身衣。
“干嘛穿西装?”我特意外的问大熊,因为如果要出不穿军装的任务时,像我们这种身材的人一般喜欢穿运动衣,这样比较利索,不会因为抬个腿就把裤档撑烂掉。
“队长没和你说派你过来干什么吗?”大熊酒足饭饱后,推开餐车拿餐巾抹了下嘴,动作看上去很高雅。
“没有!”我纳闷道:“我是在那边惹了大人物被发配到这里来的!”
“噢!!!”大熊和底火一拍手,忆起我来台湾的原因,两人都笑了起来:“想起来了!你小子怎么会想起来去打那个准将?他们已经表示愿负全责了呀!”
“呸!”我一口痰吐在长毛地毯上,鄙夷的骂道:“负责?负什么责?人都死了,说什么负责都是放屁。他能还女儿一个父亲吗?奶奶的!不是自己国家的人政府就不心痛。拿我们中国人当实战演练试验品,他以为我不明白吗?狗娘养的!”
“经历这么多战火,看过那么多的死亡,你难道还看不透政府、国家、政党和民族这种意识形态东西吗?”骑士衣着鲜亮的从门外走了进来,手里提着一个袋子。
“看不看得透和在不在乎,似乎不能放在一起比吧?我理解政党和国家这些上层建筑都是一种利益的体现,民族是共同地域内生活习惯和血源相同的人群的一种划分,都是一种代号。可是这又如何?看到同胞死在面前谁能没有任何反应?即使我再死一万次,我仍会愤怒。”我一把捏碎手中的钢化杯。
“至少应该比平常人更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至于做出不明智的事情。你这一次的冲动把当时在场的狼群成员全都带进了一个极为被动的局面。如果当时那个准将一声令下,万枪齐发,你就觉得你们八个人能跑得了吗?要是他们死了是不是你造成的?”骑士把衣袋扔到床上,点了一颗烟坐在沙发上看着我。
“。。。。。。。”听到他的话,我一时语塞。确实,做为一个战斗团体,最重要的不是自己的得失,而是整个队伍的生死。当时我的行为的确很自私的。“是我的错!”坐在床上沉思了一下,我承认错误。
“没有人要怪你!”骑士笑了笑,扔给我一根古巴雪茄:“只是提醒你而已!听说当时的情况连罗杰都动手了,看来确实发生了令人极为恼怒的事。”
“现在想来,不管怎样我都不应该动手。如果不是我先挑头,队长不会动手的。是我太冲动了!”我坐在那里坦白的承认自己的不对:“好了!不说那些事了!我已经明白以后要怎么做了。还是说说现在的情况吧!我来的太急了,还没弄清楚来这边干什么?”
“没什么!当保镖而已!”大熊看骑士教训完了,赶紧打破这严肃的气氛。
“保镖?”我挠了挠头,这几年净杀人了,还真没保护过人,一下子还有点不适应。
“对!保镖!”底火指着我笑了起来:“这家伙的反应就和快慢机当年的反应一模一样,手足无措的!笑死我了!”
“操!怎么保护人?我可没这方面的经验。”我看过李连杰的《中南海保镖》这部片子,里面的一句台词让我记忆深刻“杀手失败了还可以有很多机会,可是保镖失败一次都不行”。以前我还拿这句话问过我哥,他给我的答复是:保镖失败一次就可以死了!也许他是保护中央领导,所以失败了只有一死以谢天下,对我来说也许没有这么恐怖,但仍让我有点紧张。现在没想到我也有做保镖的时候,不知保护的是什么人。怎么保护呢?
“这有什么难的?在雇主被害前杀了那个杀手就可以了,就这么简单!”大熊言简意赅,听得我一愣。有道理呀!
“保护谁?”
“两对恶魔!”骑士扔给我一叠照片,上面有四个可爱的小人。拿近细看一眼才发现四张脸竟然长的一模一样,看上去是混血儿。三女一男都是十六七岁的小家伙,女孩子长的如同天使一样,唯一的小男孩也长的极为秀气,咋一看以为是四个女生似的。
“小孩子?”我奇怪了:“狼群什么改当保姆了?”
“林氏姐弟-林晓幽、林晓然、林晓晓、林晓峰。其中三姐妹是同卵多胞胎,长的一模一样。幼年丧母!他们的父亲林子强是电子大享。亿万富豪!不知得罪何方神圣,有人寄信恐吓要杀他的子女,雇过两拔保镖结果竟然被杀手潜进他女儿的卧室装了个炸弹,而且还让杀手闲到洗了个澡才离开。”骑士悠闲的吐了个烟圈,接着道:“林子强气的差点吐血,结果经人介绍就请我们来保护这四个小家伙。”
“洗了个澡?”我奇怪道:“变态?”职业杀手就算时间再富裕也不可能在工作场合留下任何痕迹,如果这个杀手这么专业,不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这样只有一个可能,他是个变态!
“有可能!”骑士笑了笑道:“穿上衣服,我们车上慢慢谈。”
“衣服?”我迟疑的拉个骑士扔在床上的衣袋,结果一件纯黑色的阿曼尼便出现在眼前。底火笑嘻嘻的拿着一块烤牛肉,似乎在等我换衣服后报一箭之仇。
“为什么一定要穿这种衣服?”其实我并不讨厌西服,只是这种衣服穿在身上不适合战斗。长年的习惯让我有点不太适应战斗服外的其它服装。
“总不能我们一票人穿着DCU(美军沙漠迷彩作战服)跟在四个小孩后面吧?别人还以为他们是陈水扁的私生子呢!别废话了,快穿!快穿!”骑士催促着我赶快穿衣。
无奈中我穿上了这件束手束脚的名牌,底火刚要用烤牛肉丢我,就被骑士给一脚踹飞了,气得他大叫不公平!
“看起来挺合身!”骑士绕着我走了两圈点点头。
“可是我的家伙怎么放?”我指着床上常备的两把手枪、三把军刀、手雷、绞颈丝,弹夹等一大堆东西。
“捡用得上的带!”骑士扔给我一把手枪,一把跳刀,三个弹匣。其它的全给塞回背包中:“这里是台湾又不是塞拉利昂,你怕什么?这里的小流氓都用刀的!你还怕搞不定?”
“噢!”虽然我对些不太相信,不过还是听话的只拿了比较娇小的FIVE-SEVEN和反击王跳刀。跟着骑士他们下了楼,坐进一辆普通的奔驰
E200房车,调头向市中心驶去。
“去哪?”我坐在后座上,揉了揉脑后的肿包。
“阳明山!”骑士的中文也不错,咬字挺清的。
得到答案后我就没有再多问,坐在车上看着台北的夜景,台北确实是一个非常繁华地城市,除了车流比较拥挤和空气有点污染外,其它都挺不错的。尤其是台湾保留了许多大陆已经不多的文化,比如繁体字,庙宇等。
不多时,我们就开到了阳明山上,车子在一家餐厅门口停下了,跟在骑士后面走进这家挺有格调的餐厅,进门前抬头看了一眼上面的招牌,招牌上的两个繁体字,我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