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具召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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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具召唤师-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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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助的表情。

  在千罪之都中,养成了从不同情别人的习惯的唐宁正要强行将手拉出,恍惚间,眼前出现了对方站在自己面前,以娇小的身躯奋不顾身挡下龙息的景象。

  “哼!”

  他冷漠的哼了一声,安静的坐下来,一动不动,任由对方抓着手。

  夜,更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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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节目录第十四章改变目的地

  更新时间:201241112:17:36本章字数:3516

  清晨,初升的朝晖洒在脸上,已经脱离高烧的阿托莉丝悠悠醒过来,坐起身,发现和上一次昏迷一样,全身不着片缕。

  “大姐姐,你醒过来了。”双手捧着下巴,守候在一旁的莉莉斯高兴道。

  再怎么说,阿托莉丝对小女孩还是很客气的,至少比唐宁客气,微笑道:“嗯,谢谢你照顾我。”

  小孩子容易哄,莉莉斯甜甜的笑道:“诶嘿嘿,不止我哦,还有魔王大人,他照顾你一整个晚上。”

  “梅林大师他……”

  阿托莉丝回想起昨天晚上的梦,非常温馨,虽然具体梦到了什么已经想不起来,但绝对是近十年来第一次完全放松的梦,有一股十分怀念的味道。

  近处传来树叶被踩响的声音,唐宁手提擒捉来的猎物,看见醒来的阿托莉丝,对于露出来的胸前春光没有多做留恋,只是微微点头,表示打招呼,然后就开始拔毛剥皮,清理猎物。

  “风王战裙有些破碎,之后我会用赤龙身上的材料进行修补,你暂时先穿这件吧。”

  唐宁扔过来的是一件用晚礼服改造的战甲,背后露出有些大,为了配合白色的礼服,铠甲也是纯白的。

  这件晚礼服是魅之间的头牌艾丽库娅送给他的,是她以前身为伯爵女儿的时候所穿的衣物,至于为什么会送给唐宁,他也不清楚。

  阿托莉丝并不是个挑剔的人,对外观没有多作评论,坦荡荡的站起来,换上莉莉斯递给她的亵衣亵裤,然后再穿上白色的战甲礼服,一下子转变成了纯白骑士。

  她感受了一下身体,和上一次醒过来不同,一点也没有虚弱的感觉,倒不如说,全身充满了力量,甚至比以前更强大,体内流淌的血液中,除了斗气之外,还感受了狂暴奔驰的火系魔力,大约相当于五阶魔法师的程度。

  她试着一拳打出,击中旁边的大树,“嘭”的一声,粗大的树干直接爆破。

  是爆破,而不是被打断,树干内部结构彻底被破坏掉,粉碎成细小的木屑纷乱飞舞。

  光是打断的话,她以前也能做到,可是要将一拳打得好像爆炸一样,必须要运用斗气才行,可是现在,光凭**的力量就能做到。

  “至少增强了五倍,这股力量到底是……”

  除了惊诧之外,过多的是欣喜,没有武者会嫌自己的力量太强大,阿托莉丝试着原地向上跳起,并未用力,轻轻一跃,直接窜上三十米的高度,这在以前,都是全力爆发斗气的情况下才能达到。

  人在空中,却没有一点不协调感,她有种错觉,自己好像拥有了翅膀,可以自己的在天空飞翔。

  当然,这只是错觉,她可以在空中灵活的扭动身躯,甚至能通过肌肉的振动进行滑翔,真正的飞翔还是力有未逮。

  但足够满意了,落地后,阿托莉丝没有感受到任何反震力,她心念一动,爆发出深红色的斗气,熊熊燃烧。

  普通骑士的斗气是不带有属性的,她在获得炎翼飞蛇的生命能量后,斗气变成了淡淡的红色,拥有了较浅的火焰效果,勉强归于火焰斗气,可是现在明显突破了火焰斗气的界限,更往上一层楼,踏入了烈炎斗气的门槛。

  唐宁道:“这是赤龙血统,等你彻底熟悉身体后,应该就能稳稳当当踏入黄金骑士位。”

  阿托莉丝闻言,略带焦急的问:“那头赤龙的心脏还在吗?”

  “赤龙的尸体除了血肉消耗大半外,其余的都还在。”

  血肉精华跟身体大小关系不大,都是按照百分比来填补的,唐宁本来还打算用龙躯来炼化成手臂,现在少了大半,获得的能力就不够完整,只好放弃了。

  “那就好。”阿托莉丝明显的松了一口气,然后像是很难启齿,吞吞吐吐道,“梅林大师,那个,关于龙心,能不能……”

  “我说过,我需要的是一名斩断过去的从者,所以,我会帮助你完成一切未了的心愿,而你,需要付出的就是足够的忠诚,这是等价交换,你不必觉得愧疚。”

  生硬的言语,拒绝了阿托莉丝的感谢,于是这位纯白骑士没有再多言什么,只是道:“接下来,我希望能去加洛林一趟,回家同我的亲人告别。”

  唐宁不说话,只是嗯了一声,接着将斩钢剑扔给对方:“这柄剑,归你了。”

  斩钢剑的威能,阿托莉丝记忆犹新,一次解放真名,轻松斩杀赤龙,就算在传奇兵器之中,也属于最顶级的那一类。

  “这样珍贵的宝具……给我可以吗?”很难说出拒绝的话,作为剑骑士又怎么可能不喜欢这样的神兵。

  “这柄剑作为圣剑而言很强,可是强大之处仅仅体现在剑的属性上,在我手中只是明珠蒙尘罢了,能遇上一个真正懂得使用它的人,想必这柄剑本身也会觉得开心。”

  斩钢剑的优点在于坚固、锋利、强大,属于最纯粹的刚系兵器,可唐宁更喜欢有多种选择的技系兵器,比如汲魂剑这样,除了剑本身的作用外,还有附加的多种符文效果。

  阿托莉丝认可唐宁的说辞,说了一声谢谢后,立即拿着剑到远处空地上锻炼剑技,熟悉手感,这股兴奋劲,倒像是小孩子刚刚得到了好玩的玩具一样。

  等人离远后,马萨卡调侃道:“明明心底里感激对方不顾性命来救自己,却偏偏装出满不在乎的模样,少年,你太不坦率了。”

  “闭嘴!”

  唐宁冷冷的警告对方,接着开始思考起接下来的行动计划。加洛林是魔法帝国的首都,与神圣联盟的关系并不恶劣,而且国土相邻,被发现的危险也增大不少。

  外貌的化妆不是问题,改变一下发色基本上就很难被认出来,人海茫茫,又没有远距离即时通讯系统,安全得很。外界也没有熟人,不担心露马脚,名字上用假名即可,剩下的就是自己的战斗方式了。

  已经暴露的,应该是水、风、光三系魔法,其中风和光要最为常用,形意颠武斗技,以及触手召唤术。

  最后一项倒是不必担心,血腥玛丽和食尸恶徒和最早的触手藤差距还是很大的,近身武技在外界没有斗气加成就是弱项,不会当做正式手段来用,倒是最强大的作战手段魔法,尤其是光系不能再用,风系也最好少用,血系魔法虽然不为人知——知道的都死了——可毕竟是堕落魔法,本身就不能光明正大的用。

  “看来,必须尽快想出将来的战斗方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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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节目录第十五章魔法都会

  更新时间:201241119:04:00本章字数:3154

  在去加洛林之前,唐宁没有忘记去搜索赤龙的宝藏,虽然那座山已经被他轰塌了,可仔细找找,还是能找到的。

  不过到了他这样的境界,普通的装备已经看不上眼了,就算是一些厉害的魔法装备,如果不适合本身发挥,也就只能拿来贩卖而已。但是,有钱终究不是坏事。

  从十万大山出发,到魔法帝国首都有很长一段距离,骑马没十天半个月别想到达,幸好大凡重要的省会城市都有传送阵,这让身为土鳖的唐宁开了眼界。虽说传送价格昂贵,可他在千罪之都十数年时间,作为势力最强统治者的好兄弟兼打手,身价起码逾百万,这点费用尚不在眼里。

  大凡一国之首都,只要国家不是贫瘠到野蛮人的程度,都拥有两个相同点:繁华和人多。

  作为魔法文明最兴盛的帝国首都,加洛林也有独属于自己的特征——魔导风格。

  麦吉克是第一个开发出魔导列车的国家,增强了运输能力,也加速了战争的进步,麦吉克也是第一个发明魔导空艇的国家。作为四大帝国中常规军最少的一个国家,领先他国的魔导器就是他们最大的依仗。

  现在罗洲大陆上,国力进入一流的国家,都已经排设好魔导列车,魔导空艇倒仍是军队专用运输。曾经,麦吉克研究要将魔道空艇的技术民营化,后来发现,就算民营化也根本赚不到钱,有那钱坐空艇,还不如直接用空间魔法阵传送来得简单方便。

  结果这一方案不了了之,甚至机缘巧合下,改成了豪华的家族式空艇,作为上层人的一种身份象征,或者说炫富手段。

  加洛林的街道很宽,所有的房屋也不是泥木瓦石的粗糙感,而是有着如金属般的亮泽光鲜,商店街也没有人吆喝,大多是在门口的横梁上,悬挂荧石显像屏,上面会出现各类广告词和宣传短片。

  不过,街道并不算干净,甚至比不上千罪之都的东街,虽然每隔数十米就有一个垃圾桶,地上依旧能见到零零碎碎的垃圾。

  说到底,公共环境卫生跟人的素质关系不大,最重要还是看管理者是否重视,比如颁布法规,扔一件垃圾剁一根手指,绝对能够省下雇佣清洁员工的费用。

  在一些乡下,或者国力并不算强盛的公国,一名低阶魔法师就足以被众星拱月,一个火球术都会让人感到敬畏,可是在加洛林,随处可见魔法用品专卖店,甚至还有装饰得万分奢华的魔导器专卖店,里面雇佣来的员工都有不菲的魔法知识,少数更是拥有公会认可的一、二阶魔法师。

  大陆上通行一句话,不曾去过加洛林的人都没资格自称魔法师。事实上也是如此,很多自以为是天之骄子,在地方上被众人敬畏的魔法师们,来到加洛林后,发现连一名商店员工都有不输给自己的魔法水准,带来的心理打击可想而知。

  过不了这关的人,往往心灰意冷,想着宁可回到老家称王称霸,也不能在这里夹着尾巴做人,从此以后在魔法一途上不再有任何进步。

  这些都和唐宁无关,虽然是从小待在某个小地方不曾出去过的土包子,奈何人家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有水准,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土包子。

  养父留给他的书籍中,就有很多关于炼金术的知识,而且现今的罗洲大陆并非处于魔法文明爆炸喷发的时代,近二十年来水准进步并不大,所以唐宁的眼光还是能摸到边缘,一些不曾见过的东西,只要稍稍一思考,就能由表及里,看出真正的原理。

  他虽然渴望增长更多的见识,却也不是拘泥在外观这么肤浅的程度,虽然不曾见闻的东西确实让他产生了兴趣,可这份兴趣很有限,尚不足以让他失态。

  而且,比起好奇,他更显得戒备。

  太多拥挤的人,令千罪之都出身的唐宁很不习惯,精神一直处在紧绷状态,如同担心在某个角落中会有人突然发动暗杀,毕竟他可是惹怒了大陆上将近四分之一的人口。

  相比唐宁的紧张,莉莉斯就显得无忧无虑,好奇地看着不曾见闻过的情景,她自诞生后,就一直生活在渺无人烟的大山中,见过的人只有唐宁和阿托莉丝,一下子现在一下子见到了这么多同类,更显的好奇,总是不断的去观察擦身而过的行人的动作。

  小孩子的兴奋,没人会嘲笑什么,甚至因为莉莉斯的天真可爱,更加惹人喜爱。

  阿托莉丝、唐宁以及莉莉斯,看上去倒像是一家三口,年轻夫妇带着女儿在逛街,尤其是气氛特别融洽,阿托莉丝和唐宁的节奏实在是太合拍了,相近的孤傲气息叠加,使得那股生人勿近的气场强化了数倍。

  身为东道主,在加洛林有不少认识阿托莉丝的人,唐宁注意到,都是警卫队和骑士团的人,从中可以看出她的交流圈之狭窄,而且即便是这些认识的人,都没有上来打招呼,有的只是远远的点下头,带有尊敬,却不够亲切,估计是被那股强化后的给吓倒了。

  看来,这位的人缘很一般啊,顶多是领导者的气度,折服了一些手下,没什么亲密的朋友。

  阿托莉丝带人一路来到自家,兰佩路基伯爵的宅邸,从外围并不整齐的灌木丛来看,她家的近况不太妙,连请下人维持体面的额外支出都要节省,而年久失修的破旧围墙也证明了这点猜测。

  旧式的大门,剥落的银箔,还有那唯一展现崭新亮泽的家族纹章,诉说着往昔的荣耀。

  ——每一个矜持的女骑士背后,都有一个没落的家族,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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