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你怎么来了,我们刚刚还要回去看你呢。”齐小山和大聪明两人急忙迎了上去,齐小山高兴地说道。
“小山,我听说你们明天就要走啦?”齐灵月的两条柳叶眉微微皱起,似水的眼波微微荡漾,她担忧地问道。她在问齐小山,只是她的眼神却望向了大聪明。
“是啊,姐姐,我们就是想去跟你告别的。你放心吧,我们一定会闯出一片天地的。”齐小山握着姐姐的手,说道。
齐灵月看了看齐小山,眼中噙着泪花。身为姐姐,她实在是不忍心让齐小山就这样离开。但是,她知道自己是没办法劝服他的。
她握着齐小山的手,看着大聪明,忍住泪,坚定地说道:“我等你回来。”
大聪明重重地点了点头,道:“我一定会回来的。”
送走齐灵月的时候,大聪明看着她的背影在晚风中越走越远,寒风如同魔兽一般张开狰狞的嘴,将他的心一口一口地吞噬。
分别,让他感到无比的心疼。
一丝寂寞悄然缠上他的心间,打开他的心房,将漫天清冷的月色装进了他心中,酝酿出一泓清冽的孤独。
离开是为了重聚。
大聪明这样告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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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齐小山、大聪明和霍金龙带着八十多位天下佣兵团的佣兵们离开营地跟着周清风一起踏上沧桑古道,向火云帝国的华沙城挺进。
送行的人群几乎全都双眼通红,人群中有一个老者哭的最是伤心,他就是雷曼城的耆老,二级炼器师铁峰。因为年纪的关系他无法跟随齐小山一起去帝都,这让他无比的伤心。自己难得拜了一个好师父,可是还没有得到他的教诲几天就不得不与他分别,这让他如何能接受?不过好在齐小山在临行前特意告诉了他在武器之中布置阵法的方法,也算是了了他一生的心愿。
沧桑古道是雷曼城通往火云帝国帝都的必经之路,此路多魔兽出没,而且山中多有山贼、强盗盘踞,不久之前传说中的九阶魔兽——火灵剑兽也曾出现在此地,残害过路商旅,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曾经一度致使沧桑古道中断,无人敢从这里经过。
如此一来,就给雷曼城和周边几个城市的贸易遭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不过后来齐小山与众佣兵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之后,终于成功将火灵剑兽杀死。齐小山也因此成为史上进度最快的A级佣兵了,从佣兵小白板一跃升为顶级佣兵。而他也整合了幸存了佣兵们,组成了现在这支A级佣兵团,虽然他们跟元气大陆的其他三支A级佣兵团在实力上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但是毕竟也是一只A级佣兵团,说出来,倍有面子。
沧桑古道长达数百里,走出这条古道花了众人好几日的时间,出了沧桑古道之后,是一大片平原,这片平原名为花语平原,是火云帝国的主要产粮区。此处气候温和,到处花团锦簇,令这些刚从沧桑古道那种穷山恶水之中走出来的众人眼前一亮。特别是齐小山的通灵兽血羽鹦鹉,这只鸟也许是在通灵界呆的太久了,因此死也不肯再回去了,非要跟着齐小山。一路上它看到什么都要大惊小怪一下,烦的齐小山恨不得将它拔毛炖汤喝。
周清风身为齐小山的大哥,当他得知齐小山竟然有通灵兽时,很是为他高兴了一次,但是当他发现齐小山的通灵兽竟然是大话王血羽鹦鹉时,立时摇头长叹了一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节哀顺变,一切都是命。”
他们一行人花了五天的时间穿过了花语平原,来到了帝都华沙城北门,因为帝国法律不允许佣兵团进入帝都,因此在周清风的周旋下,天下佣兵团在北门外十里租了一些民房作为临时的办事处,暂时驻扎下来。原本周清风是想要让这些佣兵们跟随着自己,成为他府上的侍卫,可惜这些佣兵自由惯了,不喜欢受到束缚,而且他们还是喜欢跟着齐小山。因此经过商议他们最终决定在帝都继续当佣兵,保留自己的佣兵团。对于这点周清风完全尊重他们的决定,也没有多说什么。
齐小山将霍金龙留在临时的营地,让他负责兄弟们这几日的生活,等稍微稳定下来之后,再扯起大旗,开始承接任务。
将一切事物都交代好了之后,齐小山和大聪明两人随着周清风进入华沙城,
血羽鹦鹉因为太聒噪了,因此也被留在了临时营地。
看到齐小山和大聪明跟着周清风走进华沙城,鹦鹉站在霍金龙的肩膀上,扬起脖子,叫道:“他们进去吃香喝辣的,看美女,却把我们扔在这个我不拉屎的鬼地方,真是太过分了。我们要抗议,要严重地抗议。”
这一路过来,霍金龙早就知道这只鹦鹉不仅爱吹牛、而且还很擅长挑拨离间,因此对它的话,霍金龙直接无视。
见霍金龙无视自己,鹦鹉晃了晃脑袋,脖子一伸,将小脑袋绕到霍金龙的鼻子前,满眼真诚地对他说道:“我要忏悔。”
“忏悔什么?”霍金龙大奇,看着它,问道。
“我偷了一块鹿肉,而我现在想把它交给你。”鹦鹉脸上露出悔恨之色,说道。
“不要交给我了,把它还给失主吧。”霍金龙见这只讨厌的鹦鹉竟然难得的这么乖巧,心中一喜,说道。
“我已经问过他了,可是他说他不要。”鹦鹉又道。
“那你就收下他吧。”霍金龙摆摆手,道。
“好,多谢!”鹦鹉欢呼一声,扇着翅膀,一跃而起。不知道飞哪里去了。
吃晚饭的时候,霍金龙取出自己装着食物的盒子,准备享用盒子中的食物时,突然发现自己细心收藏的鹿肉竟然不见了。他顿时恍然大悟,大叫一声道:“该死的臭鸟,总有一天,老子要把你炖汤喝。”
第三十四章地域歧视
更新时间2010…6…1 9:42:53 字数:2394
一进华沙城,齐小山和大聪明两人便被眼前的壮观景象震撼住了。只见宽达三丈的街道上行人如织,摩肩擦踵。街道的两边各种酒店、商家林立栉比,多不胜数,看得这两个从小呆在雷曼城那种小城市里面的土包子震撼无比。
“大哥,我们住哪里啊?”齐小山满脸担心的问道。
大聪明也看过来,心中微微有些担忧。
周清风哈哈一笑,道:“有我在,你们还怕没地方住吗?”
说着,他一扬首,两腿微微夹紧马腹,他胯下的骏马当即缓缓迈步前行。
在周清风的带领下,他们穿过拥挤的大街,来到了一片安静的街道,这个街道没有客栈、商家,有的只是一个个的巨大的宅院。每个宅院占地极大,显然这里住的不是什么王公大臣,便是那些巨贾富商。
周清风跨马来到一个大院子门前,翻身下马。
这个院子比起这条街道上的其他院子只大不小。门口有一对巨大的狮子石雕,栩栩如生,凛凛生威。
石雕前面站着八个身板挺直的带刀侍卫,一个个熊腰虎背,壮硕无比。其中一人一看到周清风下马,愣了一下,随即大喜,急忙跑过来接过周清风手中的缰绳,恭敬地说道:“大人,您回来啦!”
周清风点点头,拍了拍那个侍卫的肩膀,道:“回来了。辛苦你们了。”
那八名侍卫闻言急忙道:“能为大人效力是我们的光荣。”
周清风满意地看了看他们。随即回头对齐小山和大聪明两人道:“先进来再说吧。”
那些侍卫都是极为精明之辈,一看侯爵对这两个少年的态度,心中立时明白这两个其貌不扬,穿的土里土气的小孩子身份不同凡响,是自己日后巴结的重点对象。
周清风让一个下人给齐小山和大聪明两人安排好房间之后,就被管家缠住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诺大的一个侯爵府每天有无数的事情要处理,而这个主人却长年累月的不在家,一些大事只好累积下来。
现在他终于回来了,管家自然得抓紧时间请教他。
齐小山和大聪明两人毕竟是少年心性,一安顿下来,就坐不住了,他们见帝都如此繁华,心痒难耐,于是两人一起跑出去逛街了。
他们两人来到帝都最繁华的皇城路大大地开了一回眼界,街上众人见这两个小屁孩穿的破破烂烂,举止粗俗,看向他们的眼神便多了几分轻蔑。地域歧视很严重。
不过好在齐小山和大聪明两个人都属于缺根筋的那种,因此也不怎么在意。
两人逛了一大圈,腹中饥饿,刚好眼前有一家门面极大,门前牌楼气势恢宏的酒楼,这个酒楼名为“来凤楼”,是帝都相当有名气的酒楼,楼高五层,富丽堂皇。据说这家酒楼的幕后老板是帝都著名的地头蛇黑龙帮的老大。因此一般的势力都不敢来这里闹事。
齐小山他们进去之后,在一楼靠窗的位置坐下。
两人在位置上坐了半天也没有伙计过去招呼他们。
齐小山不禁愤愤不平,他将一个路过的伙计拦住,质问他为何不来招呼他们。
那个伙计耷拉着眉毛,瞟了一眼两人,然后鼻孔朝天,冷淡地问道:“两位要点些什么,提醒一下客官,小店可没有阳春面这类东西。”
“那你们有什么东西?”齐小山眉头一皱,问道。
“本店每人最少消费十个金币。”伙计双手抱胸,讥诮地看着齐小山和大聪明两人。
“哦,这么便宜。那把你们这最贵的菜朝五六个上来吧。”齐小山冷冷一笑,说道。
那伙计一愣,以为自己听错了,他急忙问道:“你,你说什么?”
“我说把你们这最贵的菜炒六个上来。”齐小山刚才瞄了一眼桌上的菜谱,知道这边最贵的是一个叫做暴爽狮子肉的菜,一盘要一百多个金币(一百多个金币啊,在火云帝国中普通百姓每年的收入也就五六十个金币),其他的菜色一般都是六七十个金币。齐小山的身上除了留下大部分的给霍金龙安顿兄弟们之外,自己身上还带着数千个金币,因此吃这顿饭还是足够的。他可不希望第一天来帝都就被人瞧不起。
那伙计顿了一下,一脸的难以置信,他很怀疑这两个穿的破破烂烂的小子有没有钱。不过他的态度还是收敛了一些。他将抱在胸前的双手放了下来,微微躬身,问道:“我们这里最贵的菜每盘要一百多个金币。两位客官可是认真的?”
这时,旁边的客人已经转过头看着齐小山和大聪明。他们一个个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虽然他们声音不大,但是身为修者的齐小山和大聪明两人还是听到了他们的一些话。他们的话中多半带着一丝幸灾乐祸和对外地穷人的蔑视。
“叫老子大爷!”齐小山从怀里一把掏出一张银灰色的点卡,往桌上一拍,大声喝道。
这一喝,顿时将一楼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那小二被齐小山这么一喝,气势上顿时下去了。再看到桌上的那张银灰色点卡,脸色顿时变了。点卡可是身份的象征。
对付他这种欺软怕硬的家伙只要凶一点,他就不敢嚣张了,如果你表现的太软弱,反而会被他骑在头上。
“大、大爷,请两位大爷稍等。小的立马去厨房吩咐。”小二急忙弯腰道。
转身的刹那,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怒气。
不多时,齐小山和大聪明两人点的六盘菜就都上来了。
虽说这店小二的势利眼令人不舒服,不过厨房师父的厨艺还是相当不错的。单单一盘暴爽狮子肉就让两人吃的爽快无比。
就在两人食指大动,风卷残云之际,大聪明一不小心将旁边的一个碗身刻着云纹的金口白瓷碗碰到了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瓷器碎裂声。
不过两人也没有太在意,他们心想,不过是一个小碗嘛,最贵不会超过一个金币,犯不着在意。
但是,刚好这个时候,刚才的那个伙计经过两人的桌旁,看见碎裂的小碗,眼中寒芒一现,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丝冷笑。他看了一眼齐小山和大聪明两人,转身走到柜台处,对站在柜台上的另一个长相比较老成,头戴着一顶方帽的人低声耳语了两句。那人听完那个小二的耳语,眼睛向兀自低头猛吃的齐小山和大聪明两人瞧了瞧,然后阴笑一声,朝那个小二点了点头,又说了几句什么。
没多久,六盘价值六百多金币的山珍海味便被齐小山和大聪明两人吃的干干净净了,连一滴油都不剩。
旁边几桌的客人看得目瞪口呆,愣了半晌之后,又偷偷嗤笑不已。
齐小山和大聪明两人看都不看他们一眼,对这种嘲笑别人的人,是没有必要理会的。
两人抹了抹嘴,走到柜台去结账。
齐小山抬起头,看着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算账先生,问道:“多少钱?”
那人看了齐小山和大聪明两人一眼,随即高昂着头,鼻孔朝天,阴阳怪气地说道:“两千个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