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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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忆-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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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像白痴一样把一大堆魔核摆在大街上拍卖,但是他们却怎么看都不像白痴。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见过他们出手,不知道他们的魔法力或是斗气达到了什么程度。
  但是现在,他们没有出手,却已经有十几个人因为他们而死了。
  能够不用出手就杀死十几个顶尖高手,这种人一定不会是好对付的。
  对于不好对付的人,这个中年人向来是不会掉以轻心的。
  所以他绝不会把吹筒从自己的嘴里拿开,片刻也不会。
  也许,他刚把吹筒拿开,龙忆就会对他发动攻击,那种攻击一定是很可怕的,一定是致命的。
  中年人还不想死,所以他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不能说话,但是他还有一只手可以动。
  手可以打手势,手势可以表达一些简单的意思。
  中年人伸出闲着的左手,指了指龙忆手中的兽皮袋子,然后勾了勾食指。
  这个意思很简单,也很明白,只要不是白痴的人都能看懂。
  “你想要这些魔核?”龙忆笑着道。
  中年人无语,只是冷冷地看着龙忆。
  “据这家客栈的老板说,这些魔核很危险,我本来还不信。”龙忆低头看了看兽皮袋子,叹了口气,道:“但是现在我相信了,因为这家客栈的老板刚一摸到它们,他就死了。”
  龙忆又转头看了看唐纳的尸体,又叹了口气,道:“这个老板人还是不错的,我真不该害死他。”
  当他低头看兽皮袋,转头看唐纳的尸体时,他似乎完全忘记了面前还有一个毒蛇一般的男人,手中正拿着一件最致命的武器,正对着他。
  奇怪的是那个中年人也并没有趁机攻击他。
  中年人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当龙忆低头和转身时,他竟然没有从龙忆身上找到任何破绽。
  那本来是最好的杀死龙忆的机会,但是看上去却像是一个陷阱,一个诱使中年人出手的陷阱。
  中年人感觉到,只要自己的毒针一射出去,必将遭到龙忆致命的攻击。
  “你这个人看上去也不错,所以我不想把你也害死了。”龙忆道。
  我看上去不错?我哪里看上去不错?中年人真的很想问问龙忆。
  但是他忍住了,仍然没有说话。
  “唉!原来我碰上了一个哑巴,真是无趣得紧。”龙忆叹息了一声。
  一个人在那里自说自话,确实是一件很无趣的事。龙忆似乎一时也想不起要说什么,两个人就那样僵持在那里,大眼瞪小眼。
  这时候,夜空中忽然传来一声凄历的嚎叫声。
  一听到这声嚎叫,龙忆的脸色就变了。
  那是小乖的叫声。
  自从他们住进这家客栈以后,小乖就一直被留在客栈后院的花园中。
  客栈里实在没有那么大的床,可以容得下小乖那庞大的身躯。小乖自己也不喜欢住在客栈的房间里,反而更喜欢后院的花园,那里让他可以找到一点点在魔兽森林中的感觉。
  中年人的脸上却露出了笑意,他等这声嚎叫已经等了好久了。
  中年人隶属于一个杀手组织,这次来的并不是他一个人。
  他们不仅要抢走那些魔核,连那头人熊也不想放过。
  此时,他的同伙终于动手了,听上去已经成功了。
  而龙忆此时被人熊的叫声分神,身上已经出现了破绽。
  这是唯一的破绽,中年人抓住了机会。
  一个好的杀手,把握杀人机会的能力也一定是很强的。
  “哧!”一声轻响,毒针从吹筒中射出,射向龙忆的眉心。
  其实这种毒针无论射在什么地,被射中的人都一定会死的。
  但是中年人就是喜欢射对方的眉心。
  眉心离大脑最近,被射中的人死得最快。
  用最简单、最直接、最快的方法杀死对手,这是组织对每一个杀手的要求。
  中年人无疑对这个要求贯彻得很好。
  可惜的是,当这枚毒针到达目的地的时候,龙忆却已经不见了。
  “扑”的一声轻响,毒针射在门上。
  而原本应该是龙忆所在的地方,现在却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中年人的脸色变了,这原本十拿九稳的夺命一击,竟然被对方如此轻易地躲过去。
  他甚至没有看清龙忆到底是怎么离开的。
  现在在中年杀手的感觉里,那个地方似乎根本从来都没有过人,刚才的一切只不过是自己的幻觉罢了。
  正在这个中年杀手惊愕的时候,一团黑色的烟雾悄悄地包围了他。
  从黑雾中传来一声惨叫,那惨叫声划破夜空,传得很远很远。
  整个休伦小镇的人,都听到了这声惨叫。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小镇上的人回想起这个血腥的夜晚,回想起这一声惨叫的时候,仍然心有余悸。
  那是我一生中听过的最恐怖的声音。人们在回忆的时候经常会这样形容这声惨叫。
  黑雾渐渐淡去,查韦斯的身影显现出来。
  他的脸色变得更白了,甚至比他身边的那一堆白骨还要白。
  而他的眼睛也变得更绿了,昏暗的光线下,一张惨白的脸上,一对绿色的眼珠在那里闪闪发光,加上他手中拿着的那支镶有一颗骷髅头的魔法杖,这情景显得那么诡异。
  如果此时有一个胆小的人站在查韦斯面前,他一定会被吓得昏死过去。
  而此时,恰好有一个并不算胆小的人,恰好看到了查韦斯,他也差点被吓得晕过去。
  这个人名叫阿达,是一个斗士。
  他也是为了那些魔核来的,只不过他一直都趴在远处的一座房子上,并没有动手。
  他亲眼目睹了那十几个高手在一瞬间死去的全过程,心中已经是胆寒了。
  然后,他接下来又看到了查韦斯那奇异而恐怖的杀人方式,更加地胆寒了。
  再然后,他又发现,查韦斯似乎在看着他。
  这一惊真是非同小可,自己隐藏得这样好,也会被那个怪物发现?
  查韦斯确实是在看阿达,他的灵觉现在已经可以洞察周围一百米以内的任何事物。
  阿达所藏身的地方,正好在查韦斯的洞察范围之内。
  让阿达更加惊骇的是,查韦斯的身影刚刚完全变成实体,就又开始变淡,又变成了一团黑色的烟雾。
  而且,那团黑色的烟雾竟然向着他所在的方向飘过来。
  

第十六章 后花园
更新时间2010…11…26 13:09:08  字数:3010

 跑!
  阿达做了他这一生中最正确的一件事。
  一直到许多年以后,每当阿达再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还是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
  在他看来,能够从大魔神查韦斯手下逃生,非但不是一件可耻的事,反而是他一生中最值得夸耀的事。
  凡是听到阿达说起这件事的人,也都会发自内心地赞同阿达。
  查韦斯!大魔神查韦斯!整个帕玛大陆有几个人能够从他的手下逃生的?
  大魔神!正是后来帕玛大陆人对查韦斯的称呼。
  这个称呼包含了帕玛人对查韦斯的复杂感情。
  魔,包含着帕玛人对查韦斯的畏惧。
  神,包含着帕玛人对查韦斯的尊敬。
  大,则是说查韦斯超越了帕玛大陆上所有的魔和神,是最大的魔神。
  魔神,一个魔和神的混合体,这就是查韦斯。这就是帕玛人对查韦斯的印象。
  黑雾渐渐变淡,查韦斯的身形开始显现。
  望着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一般飞快逃走的阿达,查韦斯脸上露出难得一见的笑意。
  “算你机警。”查韦斯低声道。
  只是,他的笑容实在太难看了,比他不笑的时候更难看。
  如果刚杀完人的查韦斯会把人吓得昏死过去,那么现在的查韦斯,如果被一个胆小的人看见,那个人一定会被吓得死过去。
  是真死,不是昏死。
  变成实体以后,查韦斯的目光望向客栈的后院。
  那里龙忆已经赶过去了,小乖发生了什么事?
  查韦斯忽然发现自己也开始关心小乖的安危了。
  本来一开始的时候,查韦斯还盘算着该怎么把小乖杀了,取了它的魔核。只是因为玲珑对小乖实在太好,所以查韦斯不敢动手。
  玲珑这位皇后娘娘,平时看上去像一只小猫一样温柔,一副人畜无伤的样子。
  可是查韦斯却见识过她的厉害,这位魔族公主要是发起威来,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但是刚才,当查韦斯听到小乖的嚎叫声时,他竟然会不由自主地担心起小乖的安危来。
  关心,这种感情对查韦斯来说太陌生了。
  很久以前,查韦斯就毅然地将所有能够致使他变得脆弱的感情都斩除了。要成为一名伟大的黑暗魔法师,像爱、感激、关心、友谊这些东西都是要戒除掉的。
  长久以来,查韦斯以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
  但是此刻,查韦斯却忽然发现自己居然会关心起一头魔兽的生死,连他自己都觉得很奇怪。
  这种感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滋生出来的?似乎就是从跟龙忆结识了以后。
  想到龙忆,查韦斯又发现了一件事:他不担心龙忆的安危,并不是因为他不关心龙忆,而是因为他知道龙忆一定会没事的。
  在帕玛大陆,要想找到一个能够威胁到龙忆生命的人,无异于痴人说梦。
  那么,万一有一天,龙忆的生命受到威胁了,我会怎么样呢?会不会为他担心?如果他死了,我会不会为他伤心?查韦斯想着这些事,一时之间竟不由得呆在那里。
  是另一声惨叫将查韦斯从沉思中唤醒。
  这一声惨叫也是从客栈的后院中传来,但却不是小乖的叫声。
  查韦斯飘在空中,向客栈的后院飞去。
  后院的花园里,此时一共有六个人。
  准确地说,是五个人和一头熊。
  三个人站着,两个人躺着。
  躺在地上的两个当然都已经是死人。
  让查韦斯松了一口气的是,小乖也是站着的。
  它的肚子被刺了一刀,很深很宽的一个伤口,鲜血不停地从伤口中流出来。
  玲珑正在替它治伤。
  这一刀刺得实在太深了,玲珑治起来也颇费功夫。
  小乖的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嘴里不时发出一声低沉的呜咽。
  在小乖的脚前,躺着一个黑衣人,看不出长得什么样子,因为他整个脸都已经烂了。
  很显然,他的脸是被小乖打烂的。
  他的手里握着一把刀,刀身上血迹犹存,那显然是小乖的血。
  在离这个死人五步远的地方,还有另一具尸体。
  那具尸体也穿着同样的黑衣,与小乖脚前的那一具显然是同一个组织的人。
  只不过这个人的脸没有烂,仍能看得出来,他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
  事实上,这个年轻人的全身上下都看不到任何伤口。
  他是被捏碎了喉核而死的。
  捏碎他喉核的人,此时正站在他的身旁。当然就是龙忆。
  龙忆此时正在看着另一个人,他看着那个人的眼神,就好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那个人却不是黑衣,而是白衣。
  雪白的长袍在这黑夜中格外显眼,这是杀手的大忌。
  一个好的杀手,总是要想方设法使自己不显眼。
  一个太显眼的杀手,通常在他把目标杀掉以前,自己就已经被别人杀掉了。
  但是那个白衣人看去并不在乎自己的衣服是不是显眼。
  他穿白衣服,只是因为自己喜欢。
  因为他自信,无论自己穿着什么样的衣服,只要是他要杀的人,那个人就一定会死。
  一直到今天夜间之前,事情确实都是这样的,他要杀哪个人,那个人就必死。
  但是他现在已经变得不是那么自信了,因为他碰到了龙忆。
  龙忆刚才仅出手了一次,就把他右手的骨头全部都打碎了。
  刚才查韦斯听到的那一声惨叫,就是这个白衣人发出来的。
  任何人的手如果骨头被打成碎渣子,都会发出那种惨叫的。
  那只右手,他原本是用来拿刀的。
  此时,他的刀已经掉落在地上。
  窄窄的,薄薄的刀,在夜色中闪着微弱的光。
  但是那只原来握着它的手,此时却在不停地发抖。
  这只手的主人,此时整个身体也都在发抖。
  他发抖,不仅是因为疼痛,还是因为恐惧。
  他是个斗士,是个刀客。
  自从他十七岁加入杀手组织以后,就一直是这个组织内最优秀的杀手之一。
  今年他二十七岁。
  十年的杀手生涯,每次组织交给他的任务,他都完成得很好。
  十年!
  杀手是最危险的职业,每个杀手在杀人的时候,都要冒着被人杀掉的危险。
  所以杀手通常都很难长寿。
  一个杀手能够有十年的职业生涯,这件事本身就足以说明这个白衣人的优秀。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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