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身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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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侠-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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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伙子,你太年轻了,我们需要的是有经验的老手。”马行老板叼着一根烟管,打量了我一番之后,笑着说道。
  “我想老手能做到的我也可以做到。”我有点不服气的说道。
  其实我心里是没有底的,对于马的了解我可以说只是略知皮毛,而对马本身我也没什么兴趣。当马夫就是养马,养马的各种技巧我在书里了解了不少,但能不能派上用场还不一定。
  但我相信一点,就是凭我的学习能力,用不了几天,我肯定会超过他所说的那些老手。
  “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好吧,你跟我来。”那老板悠闲的吸了口烟,拍了我肩膀一下,朝店内堂里面走去。
  我跟着老板来到后院一个马棚,走到马棚的近处,骚臭的气味就扑面而来,我连忙控制自己的嗅觉暂时失去功能。老板指着里面的十几匹毛色杂乱的矮脚马,一手捂住自己鼻子,用他那眯起的小眼睛看了看我,然后干笑了一声对我说道:“前个马夫生病了,这个马棚有三个月没清理了。小伙子,如果你能把这个地方打扫干净,那么我就聘用你了。”
  我点了点头表示明白,然后朝他微微的笑了笑,“我叫亚当,以后还请老板多多关照。”
  这里可以说脏的要命,如果不是我能控制自己的嗅觉,我可能早就被这种气味熏的晕死过去了。但即使如此,我还是非常不好受,看着地面上堆积着的厚厚马粪,甚至有不少刚被马尿滋润过的马粪还冒着热气。
  但我确定了一点,就是这里是个非常理想的藏身之所,马棚里面有个给马夫用的休息室,以后我就可以住在里面,而最理想的莫过于只有我一个人住在这里。
  三天下来,这个的马棚已经被我清扫的差不多了。这也多亏了我在没人的时候,施展出风系魔法来整理马粪,水系魔法来冲洗地面,不然还有够我累的。老板白天的时候抽空都会过来看看,他对我的成绩很满意,而我任劳任怨的模样更是令他赞赏不已。
  白天我是清理马粪,整理马槽,梳理马毛。到了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会让银色奥秘出来透气,补充魔法能量。
  而这时我也会在休息室四周设置了几个小的风系魔法波层,这样即使有人冒失的闯进来,也看不清我的模样。这样我在休息室里面恢复原形来安心舒服的洗澡睡觉了。
  这天下午,我正如同往常一样穿戴着粘满马粪的工作服,麻利的清理着一堆堆的马粪时,老板走到我身后说道:“亚当,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但你不觉得当马夫在这清理马棚太委屈你了。”
  “谢谢老板称赞,我也是混口饭吃,我懂的不多。”我尽量低调行事,对我来说目前自己的修炼最重要。
  “你驾车的水平怎么样?”老板看着我一身的马粪,弹了弹他手中的烟管。
  “我还没驾驶过马车。”我想都没想的答道。
  “我比较欣赏你这样的年轻人。象你这样能吃苦耐劳,而且诚实可靠的年轻人越来越不好找了。”老板凑上来,在我肩头轻轻拍了两下,“年轻人应该多锻炼一下,明天我带你去练习一下驾驶马车。”
  这样第二天我在老板的安排下,来到试马场学习驾驶马车。
  马车的驾驶技巧并不是很难学,只要掌握好马的脾气,控制好速度,平稳的驾驶,我就可以自豪的说,我已经是个好手了。
  当我驾驶着马车在试马场来回行使了几趟之后,老板手里拿着他的那个大烟管,一脸诧异的看着我,“亚当,你当真从没驾驶过马车?”
  我发现自己刚才有点得意忘形了,学习驾驶马车的过程实在太顺利了,这让老板产生了疑惑,我赶紧亡羊补牢道:“老板,我以前经常骑马,所以驾驶马车也不是太难。”
  老板点点头,不过我还是从他眼睛里看到了一些疑虑,也许他是奇怪为什么我这个经常有马骑的人,怎么会到他的马行来当马夫混口饭吃。
  而我也没有做什么解释,我想有时间再和这个老板勾通吧。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如果什么都告诉老板,反而有点不那么自然了。
  接下来,我除了当马夫,也顺带着干起车夫这个工作。
  一个月下来,我领到了第一笔工钱,两个银币和十五个铜币。
  “小伙子,干的不错,这十五个铜币是奖给你的。”老板兴奋的拍了拍我肩膀。
  看的出来,他是十分满意自己当初的眼光。因为我的高超驾驶技术,得到了所有乘客的赞赏,而我俊美的外表,加上彬彬有礼的服务,让乘客们更加满意。
  这样一来,我的工作时间从每天六个小时逐渐的增加到八个小时,一些乘客指明要我为她们驾驶马车。甚至有些好奇的夫人想邀请我去她们家里作客,我遇到这种情况就立刻冷冰冰的回绝她们。
  我可不想惹什么麻烦,也许是我表现的太好了,当个车夫都这么引人注意。这让我警惕起来,我开始更加低调的行事,少言寡语,这样一来,逐渐的不再有什么人对我有兴趣了。
  平淡的过了三个月。
  在这段时间,我无时无刻不在修炼自己的魔法和武道。虽然力量只是在缓慢的进展着,但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我已经感到自己与以前大大的不同了。在魔法的熟练上,我想我可以算踏入到中阶魔法师的行列了。而武道上的修炼,应该也可以达到中阶骑士的水平。这样在我爆发力量的时候,就可以达到高阶大骑士的实力。
  但我清楚,这样还远远不够,亚特不是圣骑士吗?还不是照样被费里撒抓起来了。我这个爆发力量的高阶大骑士算什么,我还需要继续忍耐。
  这天我正赶着马车,车上面载的是一对情侣,他们两人穿戴高雅,他们是去马克公爵府第参加什么宴会。最初我根本没有留意他们的话语,但紧接着我注意到他们谈论的一个名字。
  “莫歌,听父亲大人说费里克子爵也会参加这场宴会。”那个女的好像很激动的说道。
  费里克来到这里了?我心头不由一紧,仔细听去。
  “玛丽,那个费里克是个标准的花花公子,只是模样不错,还不是仗着他父亲费里撒公爵的名头。”莫歌轻蔑的说道,“如果我有那样的父亲,我肯定比他优秀的多。”
  “费里克可是个的高阶骑士,而且还是个中阶魔法师,他魔武双修的成绩可是在帝国后起之秀排行榜上前三名,你能行吗?”玛丽嘟囔着说道。“你到现在也不过是个普通骑士,你和人家差远了。”
  我不禁有些吃惊,和费里克在一起待了那么久,竟然不知道他也是魔武双修。但立刻我就释然,他老爸是魔族的恶魔,他自然也有恶魔的基因了,魔武双修也不值得奇怪。不过可以从他身上看出来,魔武双修确实不是什么好事,否则也不会被大牛这个半吊子狂战士打的掉头跑了。
  “过几天剑圣琼斯和她侄女艾琳也要来了,那个费里克肯定是奔着艾琳来的,据说艾琳可是绝色的美女。”莫歌顿了顿说道,“这次剑圣进入冰封峡谷,艾琳可能会在咱们镇子待上一段时间。”
  “不准你乱想,赶快把她给忘了。”玛丽捶了莫歌两下,然后好像又踩了他几下。
  “好,好……我已经忘了。”莫歌投降道。
  “这还差不多。”过了一小会,玛丽靠在莫歌身上甜腻腻的问道,“你说那个艾琳有我好看吗?”
  “艾琳是谁?玛丽你知道吗,天下所有女人加起来也没你漂亮。”莫歌的马屁拍的比我打在马身上的鞭子还响。
  接着就是玛丽格格的娇笑声。
  马克伯爵的府第到了,我将马车停下来,我看到已经有不少马车在伯爵府门口停着,莫歌和玛丽两人依偎着走进伯爵府,而我无聊的坐在马车座上,由于他们是包车,我就只有在这里等他们出来了。
  这时两个车夫谈话又吸引了我。
  “……费里撒大公昨天晚上已经到我们镇了。”
  “我怎么没听说?”
  “昨天费里撒大公坐了我的马车,我是听到他们的对话才猜出来的。”
  “有这等事……”
  “费里撒大公好像在找什么人,他昨天是和他管家一起从魔法阵传送来的,他的护卫队可能要等上两天才会到吧。”
  “过几天剑圣也该到我们镇子了,这次我们镇子可热闹了。”
  我心中一惊,费里撒也来了,我可真的要小心点了。
  

卷五(1-5)
更新时间2009…6…5 10:51:34  字数:10890

 剑圣来到普罗特镇的前一天,镇长下令举行欢迎剑圣庆典上,而普通的马车为了不妨碍交通,便放假休息。
  我正半蹲在马棚里修理着马槽,原来的那个太老了,一条支撑腿已经腐朽的坏掉了。
  “亚当,你去不去看庆典?”老板叼着他那个大烟管走到我身边。
  我抬头看了一眼满面红光的老板,“我还要修一下这个马槽,庆典什么的我就不去了。”
  一边打磨着手中的木头一边说道。
  “这个马槽回头再修,你要是不看庆典,那就帮我照看一下店面,有人来买马,你就让他留个话。”老板用他的烟管敲了敲我正修的马槽。
  “好的,老板。”我点点头,把手中的木头放到地上。
  走回休息室换了件干净衣服,走到马行前店里,一屁股坐到前店那张宽大椅子上。
  这段时间老板经常让我帮他照顾店面的生意,也许他是想在给我点驾驶马车以外的其他锻炼,或者他是看我赶马车的时候少言寡语,希望我能多与人交流。
  我对马行老板的想法很感激,所以很多事情都愿意替他去做。整个马行也就是老板一个人孤独的支撑着,他的女人很早以前就意外病逝了,只给他留下了一个儿子,和我差不多大,现在正在波尔的道尔魔武学院修行魔法。
  每年老板的儿子都会回来两趟,老板挣的钱省吃俭用也只是勉强够供养他儿子上那个魔武学院。每当谈到他的儿子,他就会自豪的对我说,他的儿子将来一定能称为大法师。我不禁好奇的问了问他儿子的名字,老板说了一个很普通的名字“杰瑞”。
  外面热闹的庆典一直持续到夜幕降临,老板骂骂咧咧的从外面走回来,“真是背……就差一点就抢到了。”
  “抢到什么?”我站起来好奇的问道。
  “剑圣的祝福徽章。”老板摆弄着手中有点变形的烟管。“有几个滚到我脚下了,结果被两个小娃给抢先拿走了,真气死我了。”
  “抢不到算了,应该可以买到吧。”我笑着安慰道。
  看来这个庆典还有不少小活动,至于那个什么剑圣的祝福徽章,我想是镇长的鬼主意吧,或许剑圣见都没见过那种徽章。
  想到这里,我不禁问道:“老板,你看到剑圣了没?”
  “剑圣他老人家马上就要出发去冰封峡谷了,正在养精蓄锐,当然不会参加这乱哄哄的庆典了,”老板到是挺会替剑圣解释。
  我听了老板的话不禁莞尔,看着他弯曲的烟枪,”老板,你那烟枪好像不能用了。”
  “这破烟枪,用到头了……”老板费了半天劲也没把手中的烟管弄直,只得扔到一边。
  “下午有人来过没?”老板弯着腰四处扒着边找东西边问道。
  “没人来过……”我答道。
  “呵呵,还好这老家伙没扔。”老板直起身来,手里又多了根老旧的烟管。
  突然外面轰的一声巨响,打断了老板的话,接着就是大乱起来,哭声喊声嘶叫声接连而来。
  当我和老板跑到门口的时候,一个迎面跑过来的汉子大声喊道,“妖怪啊……”
  抬眼望去,不足百米远处的一栋倒塌的房屋旁,一个三米多高的巨型怪兽正傲然站立。怪兽长长的沙须和棱角分明的头型,让我立刻想起嗜血石族这个腥风沙漠中特有的怪物种族,而面前这个怪兽按个头来看就是嗜血石族中排行老四的嗜血石精。
  腥风沙漠中著名的嗜血石族按个头和威力排列,老大是嗜血石魔,老二嗜血石怪,老三嗜血石妖,老四嗜血石精。但力量和个头最小的嗜血石精反而是最难缠最令人胆寒的。
  由于个头相对较小,使它更加灵敏,移动速度和攻击速度都更快。想比之下嗜血石魔等魔怪更喜欢攻击如驼象等巨型兽,而嗜血石精则更喜欢攻击人。
  那个嗜血石精身旁的地上已经有几具被它撕的稀烂的尸体。那些被撕烂的尸体内脏和残肢落了一地,鲜血把它周围的地面染的通红。而一个小男孩正傻站在石精的几米远处发抖,可能在那些地上撕碎的尸体里就有他的家人。
  我心中一惊,就想冲过去救那个小孩,当爆发力量后拥有高阶大骑士实力,对付一个石精肯定不成问题,但我爆发后就会暴露自己的身份。
  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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