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柴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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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柴刀- 第8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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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是“钢化”,即尾巴变化得比钢鞭还要坚硬,每一次攻击,力量几乎超过了一千五百斤的临界点。而蒙扬总结了一下,一般的二级魔兽力量在一千斤左右,一级的则只有五百斤上下。

    另一个魔法是“龙炎”。这个魔法就是从焚天口中喷出火焰,不亚于蒙扬昔日发出的大火球,而且具有龙息的特点,具有龙虎的威压,杀伤力很惊人。

    不过,龙炎对焚天的魔力消耗很剧烈,根据蒙扬的观察,他发现焚天的魔力主要是通过吞噬魔晶转化为魔力后,储存在它脑部尚未定型稳固的那颗魔晶中。

    现在焚天的魔力储备,若是全力喷吐龙炎,一天只能喷吐两次,而随即焚天会出现三天左右的虚弱期,需要不断进食黄金或是魔晶进行恢复。

    由此,蒙扬推断,龙炎这个魔法对焚天而言,是一种魔力结合精神力的消耗,所以一般的战斗他会限制焚天使用。

    目前焚天是二级,不过按照蒙扬的叮嘱,日常它表现出来的简直就是一只人畜无害的家猫形态,毫无异常。

    每天蒙扬几乎都要消耗三片左右的金叶子在焚天身上。不过蒙扬并不心疼。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天地元气的感知越老越敏锐,虽然还未能成功将任何一种元气纳入体内,却对这个世界逐渐产生了熟悉的感觉。

    按照焚天的说法,一级魔兽基本不能施展魔法,二级魔兽一般只有一个一级魔法,它拥有两个远比一般一级魔法强大许多的魔法,这都是蒙扬提供的黄金和树脂等物的功效。

    一级魔法和二级魔法可不是简单的等级递加,威力一般是存在三倍的落差。

    基于这个缘故,蒙扬和焚天轻易不去招惹三级魔兽,尽管焚天胃口极大,蒙扬手上那几颗融入血肉的储物戒指中还是装了好几十颗二级魔兽的魔晶以及他直觉认为有用处的皮毛、筋骨、牙齿等物。

    这一天,蒙扬神识看到了一片葱绿出现在远方,感到那勃勃的生气,精神一振,知道终于要走出这片火山熔岩区域了。

    其实,这片区域无比宽广,蒙扬和焚天又选取了一条路径曲折而行,探索到的地方连千分之一都不到。

    一路行来,蒙扬几乎没有看到过任何灵药之类的东西,那些灰白色的植被大多含有剧毒。

    终于要走出火山熔岩区,焚天忽然跳到蒙扬肩头,传递出畏惧瑟缩的意念,蒙扬忙安抚了一阵。

    走出火山熔岩区,蒙扬就看到几座巍峨的大山,青青葱葱,巨大的树木,生气勃勃。

    草地环绕着这几座山峰,一条宽敞的泥路延伸到几座山峰的深处,更有无数小路连接在这条路上,似乎通向身后的火山熔岩区域。

    蒙扬立即看到了穿着各种服饰的双子星人,看到了一座山峰下的小镇。

    这天下午,易谷拉小镇来了一个野蛮人。

    这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身高接近两米,穿着一身蟒袍衣服,黑发黑瞳,还带着一头金黄色的小猫,赤手空拳,裸露在外的肌肤呈健康的麦色,孔武有力。

    不过,易谷拉镇上的人们很是奇怪,这个野蛮人脸上居然没有奴隶的烙印,是个自由野蛮人。

    很快,人们便对这个一看就穷困潦倒的野蛮人小子失去了兴趣,因为,一个自由的野蛮人会很快变成捕奴队抓捕的对象,而人们记得镇长洗卫大人的那只捕奴队最近刚好离开了小镇,看来这个小子运气不错。

    蒙扬对此一无所知,他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双子星小镇,发现这里的人长得跟欲望大陆人相差无几,大多金发碧眼,高高的鼻梁,镇上大多是佩戴着各种兵器的壮汉,酒馆中大声喧哗的也是这些人,他们说的语言跟欲望大陆的语言一样,蒙扬一听就懂。

    蒙扬不顾大街上那些人好奇和冷漠的眼光,信步走进了一家成衣店,首先得换身衣物,拾掇拾掇,避免再被人指指点点。

    一个年轻伙计一看到进门来的蒙扬,便卷着衣袖吆喝道:“哪来的蛮子,竟敢进这里来,还不跟我滚出去!”

    蒙扬稳稳站定,双眼略微在伙计脸上停留了一息,伙计便感到通体发凉,一股冷气从脚底冒到头顶,差点跌倒地上。在这一刻,他直接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

    “你们这里不是成衣店吗?我要买几套衣服。”蒙扬冷冷地说道,焚天察觉到蒙扬的怒意,冲那伙计龇牙咧嘴,发出喝喝的恐吓。

    焚天倒是深得欺软怕硬要诀,早就感觉到这个伙计力量微弱,浑身全无魔力气息,所以才敢如此。

    吓坏了的伙计这才定定神,想起面前的可是一个野蛮人,野蛮人可不是好讲道理的家伙,他们甚至可以双手撕开一头奔牛,伙计越想越怕,战战兢兢地问道:“你~~~你要买衣服?”

    蒙扬不再理会这个伙计,只是看了一下衣服,随意指点了几套。

    伙计心道,这个野蛮人到底什么来头,好似有钱的样子,定定神道:“这三套衣服,总价七十五个银币。”

    蒙扬再随意挑选了几双皮靴,伙计吃力地吞了口口水道:“一共一金币三十八银币。”

    蒙扬又问道:“你们这里可以用魔晶付账吗?”

    伙计的脸露喜色,心道,看来这个蛮子啥都不懂,居然用魔晶付账,看来这次要小赚一笔了。

    当下呵呵笑道:“当然,当然,你要是有魔晶,我们也收的。”

    哐当,蒙扬丢出一块魔晶,是青皮猴的魔晶,品质不错。

    伙计两眼放光地拿起魔晶,左摸右看了一番,板着脸道:“你这颗魔晶顶多也就值八十个银币,付账可是远远不够的。”

    蒙扬冷哼一声道:“你如果不识货,可以把你们掌柜的叫出来。”

    伙计脸色变了再变,终于勉强道:“好吧,我就收下你这颗魔晶,东西你拿走。”

    蒙扬也不说话,抱起衣物,走进一旁的换衣间,留下焚天,径直进入九曲环,洗浴一番后,将头发衣物整理完毕,遁出九曲环,抱起焚天,出门就走进了材料店。

    蒙扬可不敢把欲望大陆的金币或黄金、金叶子拿出来使用。

    在材料铺子中,蒙扬出售了三十多颗魔晶,得到三百多枚金币,一个大钱袋。

    当然卖的过程中,蒙扬牢牢把握了伙计们的心理,并未吃亏。

    而且,蒙扬注意到其中两个伙计眼中贪婪的眼神毫不掩饰,心中微动,不以为意。

    蒙扬抱着焚天,走在街上,此时再无人注意到他就是起初那个野蛮人小子,人靠衣装马靠鞍,此话放之四海皆准。

    蒙扬找到一家旅店,租下一间屋子,花去三个金币租了三天,再花了一个金币弄了一大桌酒菜,没想到焚天竟十分喜欢喝酒,酒量还很大,蒙扬索性一口气了买了十几坛。

    一枚金币的小费,蒙扬就让店伙计把他奉为大爷。

    蒙扬交给店伙计十枚金币,让他买一些书籍地图之类的回来,结果店伙计买回来半屋子的书,什么都有。

    据店伙计讲,十个金币几乎将镇上的书店搬空了。

    蒙扬一头扎进书海之中,一晃就是三天,蒙扬又续交了十天房费,继续看书。

    焚天百无聊赖地抱着酒坛,每天喝得醉醺醺的。

    这天晚上,蒙扬差不多把店伙计买来的书和地图看得差不多的时候,蓦地感到有个人出现屋顶之上。

    焚天传来意念:“主人,我去干掉他?”

    蒙扬道:“我要看看,白龙帝国的小偷是什么样的水准。”

    说着,自言自语般地道:“真累,还是早点睡吧。”

    蒙扬和衣躺倒在床上,吹熄了灯,屋子里顿时陷入一片黑暗,只有焚天那对宽大的猫耳下一双半闭的眼偶尔闪出一点点寒星。

    屋顶瓦片被轻轻揭开,一滴药水滴落在蒙扬方才看书的桌面上,一股让人昏沉的气息迅速蔓延开来,弥漫整间屋子。

    不一会儿,蒙扬和焚天都发出鼾声。

    一道身影灵猫般地从屋顶滑落进屋子,跳到地板上居然没有发出半点声响。

    黑暗中,此人的晃眼闪动着贪婪的凶光,手上一把闪着蓝幽幽光泽的短剑,无声无息地划向蒙扬的脖颈。

    便在此时,蒙扬忽然无巧不巧地翻了个身,刚好躲过了短剑。

    黑衣人手上的动作一滞,便收起短剑,开始在蒙扬身上,床上,屋子里搜索起来。

    “奇怪了,这家伙的钱袋呢?”

    “啪!”

    小偷的脸上忽然传来一声脆响。

第九章 小偷大梦

    在白龙帝国,小偷是指小偷小摸上不得台面的小痞子,小偷基本没有什么惊人的战斗力,更不会使用魔法,只是比寻常人多了一些阴狠毒辣,喜欢在阴暗处寻找机会罢了。

    可是,一名盗贼就完全不同了,尤其是拿到白龙帝国盗贼工会勋章的盗贼,他的价值一般等同于一名屠龙战士,当然,这只是最直观最简洁的一个比拟。

    盗贼,又叫潜行者,他们与黑暗为伴,跟阴影结盟,最擅长在幕后活动。按照他们的意愿改变事件,具备最大的优势才出击:这是盗贼们最拿手的。凭借老到的计谋,过人的本领,以及优秀的欺骗和隐藏能力,盗贼们在从事偷窃,谋杀,间谍和暗杀方面的工作时游刃有余。

    白龙帝国只有三个公会,成员遍布大陆每一个角落,分别是魔法公会,战士公会,另外一个就是盗贼工会。

    加入公会便意味着每个月可以按照自身的级别,从所属公会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

    有了金币,就有了装备,魔法药水、治疗药水,就有了冒险的资本,有了享乐的保障。

    在白龙帝国,只有三种人,一种是贵族,一种是自由人也就是平民,当然另一种就是数量最多的奴隶。

    三大公会的人则不在这三种人范围之内,却可以获得贵族的身份,甚至是获得爵位。

    安达尔是一个二十三岁的高级小偷,他做梦都想着有一天能成为一名真正的盗贼,基于这个伟大的目标,长期活动在易谷拉小镇的他,一般不会轻易出手,按其他痞子们的话来说,安达尔可是一名强大的准盗贼,绝不会会了是个金币以下的活出手的。

    所以,安达尔过得很狼狈。

    但是,成为盗贼是安达尔的理想,他一直在努力地积攒金币,因为参加盗贼工会的一级盗贼考核需要两百金币的报名费,何况,从易谷拉小镇到帝国盘龙有数万里的路程,没有金币哪里去得了?

    省吃俭用多年,安达尔总算凑了三金币七银币,这笔钱在易谷拉的小偷当中已经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但安达尔本着财不露白的原则,在人前人后依旧是那副穷得要命的样子。

    今天,机会终于来了。

    一个异乡来的野蛮人在材料店出售了几百金币的魔晶和材料,这个消息很快就通过隐秘的渠道传到了安达尔的耳中,安达尔兴奋得两天两夜没合眼,他悄悄进行了踩点观察。

    第三天晚上,他终于决定出手。

    “药水”很快发散开来,这一滴药水花掉了让安达尔肉疼了很久的三个银币,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这个道理安达尔自然懂,这点投资要是能彻底解决他前往盘龙的经费问题,哪怕是三滴他也愿意买。

    安达尔感到很奇怪,这个自由野蛮人居然在自己的房中放满了各种书,那可是送安达尔都不要的东西,易谷拉小镇上的痞子们,没有一个能认得出三个以上的白龙帝国文字,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对偶然路过的吟游诗人的崇拜。

    难道,这个野蛮人居然有做吟游诗人的天分?安达尔心里胡乱想着,手上的动作可不慢。

    在第一下出手没能顺利“解决”掉这个肥羊,安达尔便决定只取财。

    转眼,他已经将蒙扬身上、床上、屋子里能藏匿钱袋的地方搜了个遍,莫说金币,就是铜币的味道也没闻到。

    正纳闷间,他忽然感到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疼,随即听到“啪”的一声脆响,在寂静的屋子里显得分外响亮,吓得安达尔有破窗而出的恐惧,可是,没等他从被莫名其妙打了一个耳光的震撼中清醒过来,他就感觉到浑身如堕入了冰窟一样,呼吸骤然吃紧,脖子上如同加了一把巨大的枷锁,短剑啪地掉落在地上,他双手朝脖子上摸去,就摸到一只比钢铁还要坚硬的大手,顿时心都凉了半截。

    屋子里的灯悄然点亮,安达尔瞳孔不由自主地一缩,随即感到胸口一震,浑身的力气似乎一下子都凝固了,感到庆幸的是,那只要命的大手终于离开了他的脖子,安达尔睁开眼,就看到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

    安达尔的身手还是比较敏捷的,可是他遇到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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