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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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骑士-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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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一切,奥古斯丁也没有办法。

    罗兰和奥古斯丁,同样出身雷克雅未克的贵族,罗兰性格霸道狂野,奥古斯丁性格谦和有礼,性格互补之下,再加上看书练武的共同爱好,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好朋友。

    身为好朋友,帮着整理整理卧室,不算什么吧?

    锻炼的时间太紧,帮忙把衣服洗洗,没有什么吧?

    急需什么什么东西,实在抽不出来时间,帮忙买一下,也是可以的吧?

    自从罗兰搬进了橡树城堡,所有人都会看见,天不亮的时候,罗兰和奥古斯丁,就会联袂出了城堡,罗兰去松树林子跑步,奥古斯丁呢?

    奥古斯丁去附近的小镇上,帮罗兰买生活用品,什么牙膏牙刷,内裤内衣,零食补品,所有一切乱七八糟的东西。

    买完了东西,回去帮罗兰收拾屋子,再给罗兰洗衣服……

    当然,一开始的时候,奥古斯丁也是出于无奈,不好意思拒绝罗兰的要求,但是时间长了,奥古斯丁感觉不对了,这不是成了罗兰的佣人了么?

    “罗兰,我觉得咱们应该谈谈……”

    “要是不着急,就回来再说,我得去松树林子了。”

    “好吧,我们晚上在谈……”

    到了晚上,

    “罗兰,我们谈谈?”

    “好啊。”

    “我觉得……”

    “呼……呼……”

    “好吧,咱们明天再说……”

    第二天早晨,

    “罗兰,我想跟你说点事……”

    “要是不急就晚上吧,我想到一个好办法,应该能多跑一会了!”

    “呃……好吧。”

    “对了,我衣服脏了,你帮忙洗一下,谢谢。”

    “……好吧。”

    这样的对话,几乎每天都会出现,但是重复不知道多少次的商谈,根本就没有一个结果,到了最后,奥古斯丁就任命了,内心流着泪地暗想:谁和这个混蛋成为朋友,谁就是笨蛋!恩……我就是最大的哪一个……

    八年啊,整整八年,罗兰习惯了,骑士扈从也习惯了,甚至巴特里都习惯了……

    但是奥古斯丁没有习惯,总想着和罗兰好好聊聊,却一直不得机会,这次要开始会猎了,奥古斯丁想就着这次机会,好好的跟罗兰谈谈,但是,还没谈的时候,就被罗兰带回来的奥利弗破坏了……

    奥古斯丁终于忍无可忍,破口大骂:“罗兰!我受你欺负还不行?还得受你的狗欺负?!”

第二卷 骑士扈从 第二十二章 贵族会猎,准备开始

    奥古斯丁一只手捂着屁股,双眼饱含泪水地罗兰说:“要会猎了,你要做好准备,不明白的去问秃子吧。”

    说完就一瘸一点地回自己的卧室了。

    罗兰一听,看来是有事,拍拍奥利弗的头,一指奥古斯丁,“你跟他先回去,我有事。”

    奥利弗欢快地跟上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又是一阵哀嚎:“罗兰,我死也不会让你把狗养在卧室里……”

    贵族会猎,就是相邻的几个贵族,快冬天的时候,没事聚在一起,喝喝酒打打猎的一种闲得蛋疼的活动。

    在没有战争的年代,没有军功来彰显自己的英勇,只能依靠山区中的野兽的皮毛和骨骼,在贵族小姐和贵族贵妇的面前,彰显自己并不强壮的肌肉和并不结实的体型。

    美其名曰什么不能让平静的生活消磨贵族的意志和勇力,其实,就是借着这个机会,大家见见面,增进一点和贵族小姐之间的所谓的友谊。

    事实上,不仅仅在查尔斯,大陆上三个人类帝国,在冬至日这一天都会组织会猎活动,只不过规模大小不同而已。

    经研究和统计,冬至日前后的七天时间,是贵族年轻子弟和年轻小姐们,配对成功率最高的一个时间段。

    几乎所有贵族,都会对会猎,表现出异常的热情和期待。

    当然,骑士们也会热情和期待,事实上,这个时间段,同样是贵族贵妇和骑士之间,发生那种破事频率最高的一个时间段。

    罗兰对贵族会猎这种事情,一点兴趣都没有,以前每年的贵族会猎,都是巴特里带着奥古斯丁,还有几个说得过去的家伙去参加。

    没想到,今年的会猎地点定在了橡树城堡,罗兰就是想躲,都躲不过去了。

    “今年的贵族会猎定在橡树城堡,知道了吧?”

    “刚知道。”

    “不许给我惹事!”

    “……”

    “咱们既然是地主,就要想办法弄个好成绩……”

    “我不参加,行不行?”

    “不行!”

    “……”

    “别的事不用你管,你就想办法弄点大猎物就行,不要让我太没脸,这次还有来自雷克雅未克的大贵族呢。”

    这就是罗兰和巴特里关于本次贵族会猎的对话,巴特里把任务布置给罗兰,就把罗兰从内堡中轰了出来。

    罗兰回到卧室,发现奥利弗正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就像是在巡视自己的领地,而奥古斯丁竟然抱着自己的被子,躲在床脚……

    “奥古斯丁……”

    “罗兰,快把它弄走!”

    “你怕狗??!”

    “……”

    “奥利弗,上!”

    “汪汪汪……”

    “啊……罗兰,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罗兰依旧每天跑步,只不过身边多了一条叫做奥利弗的土狗。

    让罗兰奇怪的是,奥利弗在松树林子里面竟然如鱼得水,一点已不在乎地上不计其数的松针。

    有的时候,在松树林子里奔跑,奥利弗甚至比罗兰跑得还快,时不时还会停下等待罗兰一会儿。

    罗兰一想到,是在这片山林中捡到的奥利弗,也就释然了,也许奥利弗本来就属于这片山林呢。

    日子一天一天过,罗兰发现带着奥利弗一起跑步还真的有好处,不说追赶奥利弗,能够带给罗兰更快的速度,就是在打坐恢复斗气的时候,奥利弗还可以为自己把风!

    这就能让罗兰在奔跑中,将更多的斗气消耗干净,不用再预留一部分防备着突发情况。

    斗气消耗越干净,重新修炼后,斗气总量的增加就更多!

    时间不长,罗兰竟然感觉自己的斗气,堪堪站到了六级高阶的门口上,只要能有一个合适的契机,马上就能突破!

    这比罗兰预想的,要足足提前了三个月的时间!

    罗兰欣喜若狂!

    把什么贵族会猎啊,巴特里的任务啊,统统扔到了脑后!

    什么事情,都没有斗气突破更重要!

    希望就在前方,罗兰锻炼地更加卖力。

    罗兰可以这样,但是橡树城堡的其他人,可不能像罗兰一样不管不顾。

    事实上,罗兰也是橡树城堡唯一一个没有参加贵族会猎准备的人。

    如果罗兰不是早出晚归,不睡觉就不回去的话,罗兰就会发现整个橡树城堡已经完全处于一种高负荷运转的状态。

    凯思林男爵夫人亲自挂帅,包括巴特里在内的所有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男爵夫人的调遣。

    连骑士扈从的训练都被要求停了下来,所有人都拿出来百分之二百的精力来准备贵族会猎这项活动。

    按照男爵夫人的话,“这是一场战争!这是一场彰显橡树纹章实力和荣誉的战争!所有人不听号令,军法从事!”

    男爵夫人安排事情事无巨细,而且检查起来铁面无私,什么这张桌布的尺寸不对,这根汤勺重量太轻,等等,让巴特里听着就头大的内容。

    面对男爵夫人甚至有些吹毛求疵的要求,所有人都敢怒不敢言,只得小心小心再加小心地去对待。

    因为铁面无私的男爵夫人,第一个杀鸡儆猴敲山震虎的牺牲品,竟然是巴特里男爵大人!

    那是男爵夫人在吃早饭的时候,故意轻描淡写地告诉巴特里去买点金属刀具。

    面对着面前异于往常,丰富得不像话的早餐,巴特里心不在焉地敷衍着答应了,然后理所当然地忘了。

    阴险的男爵夫人,竟然一天都没有提醒巴特里一声。

    结果,巴特里在晚餐的时候,悲催地成为了第一个‘军法从事’的对象。

    所有人都不知道男爵夫人和巴特里说了什么,反正,那天巴特里一宿没睡,除了到小镇上采购要求的刀具,还为了坚持锻炼身体,围着橡树城堡,整整跑了一宿!

    自从那天以后,男爵夫人的命令可谓令行禁止,一片肃杀!

    事实上,严格的管理,往往能够带来效率地高速提升。

    在男爵夫人的恐怖高压下,橡树城堡关于贵族会猎的准备,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渐渐接近了尾声。

    就在冬至之前的第三天,所有的一切准备就绪。

    也是在这一天,刚刚要出去跑步的罗兰,被告知马上沐浴更衣,准备和巴特里一起,前往距离橡树城堡十里外的小镇,迎接第一批参加会猎的贵族……

    
第二卷 骑士扈从 第二十三章 第一支贵族

    虽然刚刚冬至,但是科尔郡的天气已经足够寒冷。

    日头高挂,万里无云,剧烈的北风呼呼地刮来,刮到脸上跟刀子似的,风不和,相应的,看着太阳,也不觉得它很漂亮。

    迎接客人的队伍,在北风中艰难前行,罗兰穿着华美的礼服,心中一顿暗骂,这挑的什么天啊?!

    仿佛是感觉到了罗兰心中的不满,巴特里放慢了马速,等着罗兰上来,和罗兰一起并辔而行。

    “今天要迎接的,是从雷克雅未克来的大贵族,伯爵,有可能是这次会猎级别最高的贵族了……其他的家伙不用我们在出来这么远迎接,到时候让奥古斯丁带队意思意思就行了……我知道你看不上这种爵位,虽然我也看不上,但是记得别给我惹事……”

    狂风中,巴特里的话语,一字不差稳稳当当地送到罗兰的耳朵里,罗兰看了一眼巴特里,大声高喊:“他们不惹我就行!”

    虽然罗兰的斗气级别只比巴特里低了一级,但是在细节控制上就差远了,虽然也能用斗气构成防护罩,可是像巴特里那样,不带烟火地传音入耳,罗兰至少现在还做不到。

    但是这并不妨碍罗兰用斗气包裹着话语,大声嚷出来,这句话震得迎接队伍两耳发聋,声音在北风中传出去好远,整个狂野都回荡了罗兰的“惹我……”“惹我……”

    巴特里看了罗兰一眼,没有说什么,意味难明。

    霍克镇,是距离橡树城堡最近的小镇,也是从东南方向前去橡树城堡的必经之路。

    虽然跟鲍勃奶奶所在的小村子一个名字,但是比那个山脚下的小村子繁华多了。

    几百户的人家,酒馆铁匠铺交易市场一应俱全。

    别看罗兰在橡树城堡待了八年,对这个距离只不过十里的小镇,竟然一趟也没有来过,平时需要买什么,全都是甩给奥古斯丁那个“好朋友。”。

    进入小镇,由于房屋的阻挡,感觉上北风小了一点,但是依然能够吹得人东倒西歪。

    迎接队伍在巴特里地带领下,熟门熟路地来到小镇唯一的旅馆。

    刚刚转过街角,就能看到代表贵族的纹章旗帜,在北风中猎猎作响。

    四等分的盾形图案正中间,是一个头戴小小皇冠的雄狮。

    早年对纹章学兴趣浓厚的罗兰,看着这个纹章,从这个并不优美的图案中,解读出很多的东西。

    能够使用盾形作为纹章,说明这个家族的先祖,至少在一次以上决定帝国命运的战争中,有着不俗的表现。

    小小的王冠,说明这个家族在一前肯定出现过嫁入皇室的女人,根据王冠的大小,应该是亲王以下的位置。

    四等分,说明眼前的这支贵族,已经远离了雄狮所代表的家族主脉,和至少两个大贵族有过联姻的经历,不过,正中间的雄狮告诉罗兰,这几次联姻的结果,还是以雄狮家族为主。

    至于雄狮,罗兰再熟悉不过了,罗彻斯特!

    还有什么条纹的方向啊,花边的构成,也在述说着这支贵族家族的经历,但是罗兰已经没有兴趣知道了。

    一支罗彻斯特家族的远亲,这样子的信息,对罗兰来讲,已经足够了。

    敌人!

    罗兰跟随巴特里翻身下马的时候,这两个字就闪现在脑子里。

    看来以后的会猎会非常有意思了,只不过不知道,这支罗彻斯特的分支贵族,能不能认出自己来?

    事实上,纹章的存在,就像是贵族的身份证一样,对于熟知纹章学规律和帝国掌故的罗兰,见到纹章,根本就没有猜错对方身份的可能。

    巴特里带着罗兰所要迎接的,来自雷克雅未克的伯爵,正是罗彻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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