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视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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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视法则- 第2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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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柄造型修长、通体遍布细白波纹的长剑名为承风,应该是承风泛波的意思。这种特别适合他的装备,肯定是当代大师早早预备下的,所以菲斯特很郑重的道谢。

大家忙完,回头一看,发现汤森已经走远了,正不紧不慢的沿小路前行。

“他居然不等我们!怎么换了路线?”玛西亚拔腿就追。先前大家都会避开小路,不过看汤森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她不好高声打扰,只能问菲斯特。

“汤森似乎明白了大师的用意,”菲斯特轻声解释:“他要从防守最严的地方进去。”

“这种战术会激怒对方,会遭到最强的抵抗啊……”这道理连小萝莉都懂,但马上她就真的懂了:“汤森有意要挑起最强烈的反扑?”

“大概……不是……凑巧吧!”菲斯特远眺前方的汤森,感觉很无力。他知道汤森有的是才华,也知道使用他的代价很大——杀敌之前,汤森很可能先气死友军。

比如现在,如果汤森手里没剑,就跟那些晨间溜达的路人毫无区别。行走姿态跟平常一模一样,标志性的散漫充盈周身。

即使手中有剑,他也没好到哪去。狰狞丑陋的劫难剑被他随意拎着,一会在肩上靠靠、一会往腿上拍拍、砍草劈枝剔石子之类的遭遇也不缺。

在他手里,劫难有一丝剑的尊严?甚至连马鞭都不如啊!

要到什么时候,他才能正经点认真点?

“大家记得保护好自己。”菲斯特无奈摇头,脚步加快。

虽然猜不到汤森的想法,但厮杀中靠近些总是没错的——菲斯特正在尝试着定位,无论政局战场,他都要为自己和汤森准确定位,好互为补充,也好消弭冲突。

汤森此时的想法很简单,一句话:英格玛不是好东西!

至少这混蛋偏心,他给玛西亚和小萝莉的绝对防御非常奢华,时效过去之前,不管什么异能都伤害不到她们;菲斯特的防御异能是城墙级的,异常坚固;但给汤森的异能却只是个掩饰,还是接近到百米之内就会失效那种——标准的大路货,凭它,能到达冲击位置都算走运。

汤森感叹:人生,就是不公平!

汤森没想到远处的英格玛也同时为自己发出感叹,内容丝毫不差:人生,就是不公平!

因为前面的村子里,有极端不公平、后果极端严重的意外等着汤森。这一切是英格玛亲手促成。此时,当代大师站在一棵大枯树低下,两手拢袖,目光静谧。

没人能在他身上看出异样。

赫赫有名的当代大师,自然能把眼中杀机藏起来、藏得很妥当。

之前,英格玛是个正常的、很关怀汤森的长辈。但在三天枯坐之后,英格玛却变成比光辉教会和所有使徒加起来都要危险的敌人!

因为某种苦思的结论,英格玛需要汤森去死。

这不是说笑、也不是试炼、更不是演习!

小路尽头的死亡陷阱,它正等待着汤森的光临。让汤森战死在争取荣耀的道路上,以一个勇者的形象存留在别人记忆中,这就是英格玛最大的让步、也是他出于愧疚和惋惜的补偿。赠剑给汤森,也是为了帮他塑造这个勇者形象。

为了撇清自己,英格玛要借死敌的手完成此事,所以汤森不能活着从村子里走出来。在汤森出发之前,英格玛尽心竭力的教导他武装他,但那只是为了进一步避免别人的怀疑。

汤森不是神仙,也不是未卜先知的神棍,所以他对此毫不知情。他的脚步渐渐靠近了村子,他的眼睛已经能看到村舍的若干细节。由此可见,掩饰行踪的异能效果还行,只要距离百米以上,就不会被死敌发现。

村口小路上有个晒太阳的“人”,这家伙不止一次被异常声音惊动,所以频频探身抬头,使劲观察小路上的状况,但“他”始终没发现汤森正在靠近。

汤森暗暗惊异,不是为异能,而是这个放哨的家伙太像人。

它有血有肉、有手有脚,脑袋上有五官有毛发,什么零件都不缺。一身破衣服也穿得恰到好处,神形兼备的老年流浪汉。

诡异的是,它裸露的皮肤间或会有根细如发丝的黑气钻出来,笔直地向上飘,经久不散。

在它向小路张望的时候,汤森发现它的目光里空空荡荡。木然的眼珠在转动,瞳孔也偶尔映出一点光,但毫无生气可言。就像在眼珠上蒙了层肉色琉璃,流露出来的只是阴冷。

这是汤森见到的第一个死敌!

第五节:死敌死战(上)

出门之前,英格玛大师专门给大家补过一课,汤森难得认真听一回,所以他现在知道一点死敌的事情。这可不是谦虚,真的只有一点儿,英格玛拿出的是情报原件,封面上还标称“最高保密等级”,这就是说,除非你要即将踏上黑原战阵,否则无论你级别多高,别想瞅见它。

兴致高昂的大家打开情报一看,加前言在内只有三页,不但少,还杂乱,缺失遗漏极多,关键地方更别提了。

英格玛没搞鬼,也没敷衍人,因为异能师公会目前掌握的情报就这么多。就算出个厉害人物,他把苍穹议会、光辉教会等势力掌握的死敌资料全加在一起,也绝无可能超过十页——死敌的印象还是模糊不清、似是而非。

圣战之前,死敌还喜欢装神弄鬼;挑明之后,人类与死敌之间只剩厮杀了,断断续续打了上千年,居然连半场谈判都没有——死敌头衔还真没给错。

战争需要情报。

为这事,人类可说是呕心沥血、殚精竭虑。

早年,光辉教会常派探子过去潜伏,结果全变成死敌的点心了。后来,苍穹议会在战阵中安排了“勾引官”的职务,其使命就是千方百计逗死敌张嘴,只要能让它们说上个一句半句的(干吼不算),最次也能拿末等战功。

人类这边甚至因此发展出几类特殊的专职异能师,他们的拿手戏就是正面勾引、侧面观察、事后分析。所以,现有的死敌资料不多,但情报中的每一个字,无论真假,都是拿人命换!

因为有前人的牺牲,汤森才能预估眼前这个死敌——它是个放哨的杂兵。

汤森并不知道,它的正式称呼应是“荒野哨”,后缀名讳“某某”。

“荒”是最低档实力,“野”是最低档家世,最后那个“哨”说明它是个正式哨兵。在死敌的职业等级中,只有倒数第二的“实”阶才会被忽略。如果它地位再低点,那么称呼就是“荒野哨习”,反之则是荒野哨士、哨尉直至哨王。

它们从人类身上偷学了几套办法,剪下切下再捏到一块就用了。

死敌有这种混淆视听的搞法,人类就很难辨认它们的等级,职业还好说,通过装备位置等等还能评估出来,但等级只能猜个大概——目前最流行的系列是“废物、还行、厉害、好厉害”。粗糙了点,但人类又不是帮它们编家谱。

结合资料,汤森判断眼前这条看门狗是小杂鱼,属于正儿八经的消耗品。关键不在它的身份多低,而是汤森拿不准它的实力,他以前没打过,没有直观概念。

不过他手里的劫难剑表现优异,剑柄中的意识对这只杂鱼不屑一顾。只把长剑的功用传递到汤森脑海中,有些东西很好理解——它是一件高端异能道具,每次炼制时,可以选三个异能固化进去,战斗时无需准备,用长剑姿态和意识联合触发就行。

此外的信息汤森难以理解,似乎劫难有另外的形态,还有永久固化的异能。总而言之他这次赚到了,英格玛要是知道这些,还不心疼得捶胸顿足?

汤森原本想用此战来检验近期的进步,但因为劫难的出现,心头那点忐忑全然消散,信心大增之下,他把寻求全新异能战法的打算放在第一位。

半月苦练未能达成突破,那就用死敌来磨砺自己!

但他不会小看消耗品,这玩意要是用好了也很强。比如让消耗品躺在村口当靶子,另有精锐潜伏于侧,趁场面大乱时猛下黑手……烂命换好命,这种的贱招很有效。

死敌这点心思他一清二楚,因为汤森当过好几次靶子——那年月的红色帝国,没背景你占不到便宜,但送死这事却人人有份,轮到你就是你。金牌闲人是天然饵料,众人公敌紧随其后,汤森这种金牌半闲人排第三。汤森很不爽,但谁叫他打不过他老头?

衙内的结局很囧,当靶子有惊无险,回老巢九死一生。因为他对着电台哼哼:“别人的性命,是框金又包银,阮的性命不值钱……”老头是蜀人,只懂蜀音,开始还以为小混蛋不怕死,窃喜不已,被秘书点水之后直接炸了,自然没他的好果子吃。

过往的哀怨,如今却成了财富,汤森现在想犯点战术错误都难。

他在村外止步。

小村内通道狭窄,他的星盘规模却又大了不少,异能源点数量几乎达到三百,全展开的话直径超过十五米,几乎是通道的三倍。虽然异能源穿屋透壁绝不是问题,可真这么干的话,汤森有点不好意思——怎么说都是自己家的东西,不该受这委屈。

汤森将星盘面积缩小、再缩小,两百多颗异能源点不断靠拢、再靠拢,直径压缩到三米,异能源点已经挤成一片,却被控制通道严密分隔,丝毫不乱。

汤森咬牙努力,又压缩了二十公分的空间,异能源点已产生轻微颤动,到极限了!

汤森总在无意中涨本事,压缩异能源阵列是五级以上异能师的努力方向,属于新的起步。但很少有公会异能师在实战环境寻求突破,因为导师会安排安全环境,但效果就要差很多。

觉得差不多之后,汤森将左臂平举。

他的指头在屈伸,传递出方位距离等讯息,示意后方同伴从侧面进入——菲斯特当即调整了方向,离开小路前他匆忙一瞥,发现汤森的姿势变了。

汤森终于站直,严肃而认真!

劫难横在胸前,剑尖微微压低,跟着左手取出鼓胀的皮袋、拇指一拗,木塞“波”的一声飞上天——村口的死敌听到声响,立即转头,却没能像之前那样探身起来。

它的身躯仿佛被一块万斤巨石压住了,只能一点点的、艰难万分地往上蹭。身体如同生锈也算了,连转动目光都很困难!

这个悄无声息的异能,是汤森的新招,名叫“威慑”。他最近新学了不少异能,搞出的衍生异能也不少,威慑的级别低、耗能少,但实际效果堪比五级:百米之内,凡是被汤森纳入视线的对手,都像被天敌锁定一样,他们会心神失守、应对失当、进退失踞。

汤森手里的劫难终于唠叨完了,剑身一声轻吟,好似庆贺得遇明主。

“你今后只有两条路,一是斩草斩树,再就是斩死敌,全由你今天的表现决定!”汤森压制村口死敌,目光却放在劫难身上:“如果真让我失望,你以后只有斩猪食的份。”

劫难剑躯一颤,寓意不明。

“就这些话——阵前对敌,岂能无酒?!”汤森话音一落,皮袋内的美酒也跟着倾注而下。

晨曦中,艳红的液体撞击剑身后碎裂飞溅,酣畅淋漓、浓香扑鼻。

酒汁贴着剑身、顺势而下,洗去劫难不堪回首的过往,也洗出长剑本来的锋刃和气概。劫难更加狰狞,雅黑之中透出一份沉重,冰蓝之间闪出丝丝灵动。剑身渐渐发热,滚烫的酒汁升腾成白雾,飘散的酒香也愈加浓烈。

汤森肩头飘出一片枯黄的叶片,又一片枯叶飘出,缓缓滑落的、径直向前的、打转盘旋的、还有从酒液中穿梭往返的——花样百出又体贴周全,活脱脱精灵和捣蛋鬼的合体。

被汤森压制的死敌,它终于艰难万分地把目光转过来了。

它的瞳孔中映出了小路,映出了溅落满地的酒汁——空洞的目光追溯而上,看到软甜的酒汁顺着血槽奔流、艳红的花朵沿着金属绽放。

最后,瞳孔中映出一个面如寒铁的黑发人类。没错,是个人类,他在泼酒洗剑!

死敌目光闪动,就要咧嘴示警。

汤森手腕一震,劫难急剧颤动,千百颗晶莹的美酒顺势飞离剑身、瞬间冰冻成珠、掠过这百多步距离,直抵死敌眼前!

死敌还未发出声响,千百颗艳红珍珠就穿入它的身躯、在内部同时爆开!

“噗!”死敌前后两面的衣衫都变成了千疮百孔的麻布片,后背的肌肤皮肉更是被打成了肉末,但没有一滴鲜血溅射,因为它整个身躯被酒汁携带的低温冻成了坚冰!

撞击力强劲无比,整块坚冰向后倒飞。

脚尖才刚离开地面,就听“呼!”的一声,无数幽蓝色的火苗就从身躯孔洞中喷射出来!伴着浓郁香气,被封冻的死敌开始熊熊燃烧!

这个乍寒还暖的循环真是要命,死敌立即就给幽蓝火焰烧了个通透,也让汤森看清躯体内部——它没有人类的骨架,内部那些玩意与其说是内脏,还不如说是纠结的草团,五彩斑斓,千头万绪。

这是死敌的特点之一,黑原猎杀手册上专门指出,杀死敌必须彻底,碾成粉末才保险,虽然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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