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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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医-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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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些线索推断,我猜他八成是古代驿站间负责送信的小吏。

    我现在这副样子,如果直接问他这里是哪里之类的,他会以为我是神经病,八成不会理我。所以必须得利用一些他熟悉的话题才行。这时我又注意到他座前不仅挂着一只皮制的袋子,还另外挂着一只葫芦。皮袋子和现世用的差别不是太大,肯定是旅途中装水用的,那再带个葫芦就显得很多余了,加上此人两颧微暗,鼻头潮红,一看就是喜欢杯中物的主儿,那这葫芦就是装酒的无疑了!

    既然如此,拿酒说事肯定是没错的!这大热天的,别说请他喝酒,就算在他面前提一个酒字,可能都足以让他产生三分好感,愿意出言搭话了!

    在此基础上,我还特意把想知道的信息夹在了自己的话里,如果明显是错的,他一定会立刻意识到我在诳他而有所反应。可是他却顺势接了话,说明我的判断不错,再往前走不远肯定有个镇子,这个人就在那里的驿站工作。而且镇子上还有一个姓李的开了个酒馆叫福海楼!

    希望一旦升起,感觉也不那么渴了,加紧步伐向前走去。

    说实话,就算不动这些歪脑筋而去直接问他,他也没法告诉我现在是公元多少年……而且我对历史实在不怎么熟,就算他告诉我皇上的名字,我也搞不清楚是哪朝哪代!

    在这种糊里糊涂的情况下,我还能坚持往前奔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我的直觉!我就是觉得往这边走是对的!而且,越是往前走,心里越发笃信接下来一定能有所发现!

    光着脚走了这半天,脚底板早已经疼痛难忍,估计一定起了一溜儿大泡!如果不是心气儿撑着,估计早就寸步难行了。

    克服疲劳和疼痛最好的办法就是思考,我一边走一边开始在心里分析起来。

    说起来,当时我“出发”之前,好像外面出了什么事,连一向冷静的孟伊玲都显得有些紧张的能是什么事呢?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听那声音像是要打起来,以王建国的身手应该保护得了大家吧?他喊的师父又是谁?

    一想起这些人,顿时冒出了无数怀念的情绪,不久之前的往事开始一幕幕地心里回放起来。

    想到田歌他们之前所讲的血液携带信息的理论,心里突然一动:说不定现在正是我的血液在指引我呢!田歌……当时我受伤的时候,田歌好像给我输血来着,那岂不是我的血液里也携带了她的信息?

    想到这一层我顿时兴奋起来,即使在这个时空有一个复制的我,说不定也有一个复制的“他们”。现在我单枪匹马,能做得实在是有限,但如果有了伴儿,管他哪朝哪代呢,老子就天不怕地不怕了!

    那,我的第一个目标,就设定为找到“他们”吧!具体该怎么做呢?……

    这么一分神,好像路途也没那么遥远了。很快就在路上见到了第二个、第三个人,好几个人,一群人,都是古装打扮,但大多数比较简陋,估计就是普通的老百姓。说人家简陋可能也不合适,因为现在满街上穿得最寒酸的恐怕就数我了吧!

    再走一段,前面已经可以看到城墙了,随着人潮走到城门口一看,上面赫然三个大字“西平镇”!

    这时太阳已经开始偏西了,我的肚子也已经不争气咕咕叫了好久。走在街上,闻到什么包子啊、烧饼啊之类吃食的香味,简直口水滴了三尺长!我甚至想到,如果能找个什么瓦片之类的手里拿着,蹲在墙角喊几句可怜话,说不定还能要到一个一子儿半子儿的吧!

    但是现在还不是找吃的时候,干正事要紧!想想要找人的话,也得有个凭据才行,又没有照片,又对不上姓名,想打听都不知道从哪下手!

    正踌躇着,突然见一个小男孩坐在一个小铺子门前,用一个高凳当桌子,一个矮凳当椅子,铺着纸捉着笔,在认真在写着什么,时不时咬着笔杆,满脸困惑的样子。

    我顿时有了主意,笑着凑了上去……没想到,居然穷到要靠帮小孩写作业来借纸笔的地步,真是丢人啊!还好他那个作业只是一些非常简单的算术,如果要是拿文言写篇文章什么的我可真的要载了。

    就这样,在天黑之前,总算有人把田歌的画像认了出来,告诉我她是住在城东郊外。可是等我奔到他指的地方,又有人告诉我她晚上有活计,让我到附近的村外破屋去碰碰运气!等我跌跌撞撞到了破屋,天已经完全黑了。

    还好功夫不负苦心人,终于给我找到她了!假如眼下她不是手持凶器还对我横眉冷对,我真想冲上去给她一个大大的毫无杂念的拥抱!

    这姑奶奶不是好惹的我必须认真应对才行,来不及多想,顺口胡说道:“我……我是来拜师的!”

 第二十三章 切磋

    “拜什么师?”她奇怪地问。

    “我听你家附近的人说了,你是个远近闻名的女天师,妖魔鬼怪见了你那简直是望风而逃啊!”我故意表情真诚而表达夸张地说。

    伸手不打笑脸人,她的表情虽然还很严肃但眼神马上不那么凌厉了,往旁边的条凳上一坐,撇嘴道:“什么女天师,不过是给那些个不懂道上规则的东西一些小小的教训罢了。”

    我马上跟着坐下,继续说:“是是,看你这一身正气,那些东西自然就退散了。怪不得你这么有名哪!我可是慕名而来。”

    她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说:“你是外地来的吧?这地方的叫花子我基本都认识,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我心想,我对这儿一点儿都不了解,还是不要编得太离谱为好,以免她拆穿了失了对我的信任。于是就模模糊糊地回答说:“是啊,我还是头一次来到这儿,人生地不熟,落魄得急了,想寻个营生干干。”

    “干什么不好,要学捉鬼?”她撇了撇嘴,“刚才看你好像也没什么身手,回头别捉不了鬼,让鬼捉了你去!”

    “这你可小瞧了我了,”我不服气地回答,“我也不是好对付的,只是刚才太饿了没发挥出来而已。”

    也许是我直着脖子逞强的样子实在有点傻,她憋不住笑了起来,说道:“那倒是好!不如你我过几招儿试试,如果你打得赢我,我就教你捉鬼。”

    我一听,心里顿时犯了难。好男不跟女斗,再怎么样她也是个姑娘,身子这么单薄,哪承受得了我一拳一脚的?再说我也舍不得对她下手。

    但如果不能赢她,她就不肯收我,我又怎么找机会再接近她呢?

    心下稍微一盘算,就有了主意。当即笑着说:“行啊!那我就讨教几招好了。”

    老实说我年轻的时候……我是说我在原来那个世界年轻的时候,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上中学的时候因为哥们儿义气,打架斗殴那是免不了的,凳子腿不知道打断过多少条,板砖也不知道拍碎了多少块。后来年纪大了,才改走头脑和嘴皮子取胜路线的。

    她打开门,我们俩走到院子里。我一环顾四周,发现这就是我刚才来找她的时候见到过的那个小院。我这么沉,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把我从破屋运回来的。

    这时那阵急雨已经停了,云开始散去,月亮露了出来,把院子里照得通亮。

    我看着对面的她一张俏脸在月色之下更显白皙,心里不禁感慨这么美的月色之下,明明应该是男女你侬我侬的浪漫时刻,这么杀气腾腾地对峙着,真是浪费老天的美意了。

    又注意到她双手空空,好奇地问:“怎么你都不拿你那根棒子吗?”

    “什么那根棒子啊,那是我的乌金摄魂棍!”她纠正道。

    什么乌金摄魂棍啊?我看就是根烧火棍才对。我心里偷笑。

    “我给你三招的机会,别说打倒我,只要你能让我伸出手来,就算你赢。”她扬起小手,伸出三根手指解释道。

    她那小瞧人的态度伤害了我男人的自尊心,忍不在心里发狠说:小样儿的,用不上三招,一招就让你告饶!

    只见她把手向下一挥,说:“开始吧!”然后就把双手背到了身后,明摆着是完全没把我放在眼里。

    我向前疾走了两步,两脚一前一后稳住身形,一只手就虎口大张,直接奔了她右胳膊而去,明显意不在伤害,而在于擒拿。

    只见她灵活地一转身,左腿就顺势奔我下盘而来,看意思是打算直接踹我作为重心的左腿。我赶紧把右腿向前抬起,借她的脚势向下一滑,化解了力道,但是她左脚一落地,右腿已经就势抬起,快如疾风地向我胸前扫来。

    我一见机会来了,伸出手去用力扶了她腿一下,然后装作脚下一滑,摇摇欲倒,嘴里还夸张地“哎呀”一声大叫。表面上就像是被她踢倒了一样,但是因为后仰减弱了腿势,所以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可能是因为事出突然,也可能是我这么不禁打出乎她意料之外,当时她就停下了动作,下意识地探身过来感觉像是要扶我一样。

    我用左手在地上一支,左腿虚跪为轴,左脚尖为轴,右腿飞块地向她的脚边扫了过去。

    这一招不知道曾经踢断过多少人的小腿骨,但是这次我特意收了力,以免真的伤到她。

    一边打心里一边想道:田歌啊田歌,看看我到底够不够了解你呢!

    她没想到我示弱之后又出杀招,更没想到杀招中还留了一手,轻盈地一跳躲开了我的扫堂腿,落在地上之后另一只脚已经指到我脸上。

    但是紧接着她端正地站好,把手也放了下来说:“不用比了。我收了你了。”

    “真的吗?太好了!”我站起身来,双手拱起向她鞠了一躬说:“师妹在上!受师兄一拜!”

    她一听,惊讶地喊道:“什么?师妹?”

    “是啊,不管怎么样我也比你大嘛!如果叫你你师父的话岂不是把你叫老了?你身手这么好,想必你师父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那不如你就代师传艺,替师父他老人家收了我吧!既然同一个师父了,我大,你小,当然你就是师妹了。”我自认强辞夺理的本事无人能比。

    她绷着小脸想了想,一偏头说:“好吧!”

    田歌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好奇心强,一个按常理出牌的人是不会引发她的兴趣的,越顺着她,她越要扭着,越让她意外,她反而主动跑过来,看来不管相隔多少年,田歌还是田歌啊!我感慨着。

    “师妹,还有个事情需要向你请示。”我嘻皮笑脸地说。

    “什么事?”

    “你看现在我也没什么地方可去,为了学艺方便,不如就暂时借宿在你这块贵宝地,给你当下人怎么样?”

    “什么?你还要住在这儿?我都不认识你哪!”她嚷着。

    我一指小院里的另外一间破屋说:“你不都知道我名字了嘛!我就住那儿,帮你劈柴烧火扫院子,三餐不挑,拿我当牲口养就行,回头你干活儿的时候我帮你打下手,人工费就抵我的房租好了!你长得这么漂亮,心肠肯定也是很好的,不会把落了难的人往外赶的是不是?”

    她看着我,犹豫了半天,才点点头说:“说好了是暂时的啊!等你的……脚好点了,就出去找个活儿养活自己吧!”

    她不说,我都快忘了我那满脚大泡了!现在看看已经开始流出脓水,惨不忍睹,只不过我找到故人,大喜过望,所以才顾不上去觉得痛了而已。

    “对了师妹,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哪!”回我那间小屋之前我转身问她。

    她头也不回地答道:“我叫芮忧。”之后就进到她的屋里去了。

    我选的这间小屋说是屋子,实际上叫马棚还差不多,里面连个炕也没有,只有一个乱七八糟的草垛。但对于我来说,有这么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已经是大幸,更何况隔壁还住着她。田歌,该改口叫芮忧了吧。

    没想到一个老朋友还要再重新去认识,感觉真是奇怪。但是从她的表现来看,与我还是有三分自来的信赖,不然也不会同意一个大男人住在自己家吧,哪怕只是住在草棚里。人和人之间的缘份真是奇妙的东西,就像药和药之间也有配伍一样,没有来由的排斥或亲近。

    一边想着一边倒在草垛上,说不出的全身放松,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非常踏实香甜,等到醒过来的时候,阳光已经从四周和房顶的无数破洞中一束束照了进来。

    我坐起来刚伸了一个懒腰,赫然发现脚边放了一个竹篮,伸手一翻,发现是一套衣服,一块布,还有一双鞋。参考昨天见到的那些人的打扮,我猜想这是一套男装。

    芮忧家怎么会有男装呢?估计是一大早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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