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鬼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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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鬼实习生-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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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上来打量,这枯尸生前是挺风光得意的,肥头胖耳的样子,还有那讨厌的大肚腩,不过,这会倒好了,一生的积下来的血源不是交回大自然,而是被食血鬼给吸干了。

  这一会,我也不知食血鬼把棺材放在那里了,只听得“轰”的一声,棺材再也没有抬的感觉了,只觉得棺材平平稳稳地放下来;接着听到有盖泥土的声音,在没有了盖泥土声音的时候,我知道食血鬼走远了。可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就是我的魂被封在棺材里,怎么也出不来,我想出一个办法就是借花献佛了。

  我的魂魄死命地用力撞向枯尸,并进入了他的身体里面,控制着这没有任何水分的枯尸,拼了命地撞着那棺材,并发出声响来,就这么样,也不知过了许久,只要我不那么累,我就进入枯尸里,控制着他们的手脚用力地撞击棺材。

  一天,我听到棺材外有人说话了:怎么也铲开看看,看看里面是否还有人活着。

  “不可能还活着,要活着的话,那不是炸尸了呀!都埋进去一个多月了。”

  一名男子的声音。

  “不管怎么样,有人说经过这里听到响声,你就挖吧!啊,我可怜的老公啊!你死得好惨啊!”一名女子的声音。

  棺材被打开了,一道阳光直射入棺材里面,我的眼睛与身体被照得六神无主,这一会我想到一件事就是,做深呼吸动作,做完这动作后,我发觉我的魂魄好很多了,在无人看见的情况下,我将魂移了出来。

  见到墓碑上写着的碑文都是歌功颂德,说这个人的一生如何好的事迹,我再回头细看,怎么这人的长相就是不可能象那种功臣,几位民工模样的人,还有这位叫老公的女人是开着宝马小车来的,宝马小车就停在这墓地不远,四处都是蝉的叫声,这是一个很荒凉的地方,野草都有齐腰高了,女人见到棺材里没有什么动静,也就再次封棺,民工模样的人还会念念有词,吱哩咕噜地念着什么。

  我的魂魄就要离开之时,看见了一个人,这人垂着头,长像与那枯尸一模一样,就站在那女人的身后,一动不动,女人走到那里,他就跟到那里,这女人全无知觉,我知道,跟着这女人的人就是他的老公。尔后,女人上了宝马,这人,不,应说是这魂也跟着这女人上了宝马车了。

  在上车的时候,女人给民工模样的人一扎钱,然后,坐上了她的宝马,而他的老公是坐在那女人的大腿上,摇控着那女人的手,这宝马车就左一下,右一下径直地开走了。

  我在想,这女人真的这么爱这坟墓里的男人吗?这下好了,他跟她回去了,这可有戏看了,这看上去,真有可能是冤魂。

  谁说大白天见不到冤魂,其实我就这么看见了,只不过大多数人在晚上看到那些游魂为多数,晚上,人的大脑正处在休息的时候,容易清静,更容易聚精会神,我也是魂魄,物以类聚,白天看到他更不是稀奇。

  我的魂魄快步往前走,正好有一辆纸车从我身边过,我用手拦住了它,这纸车上的主人是一名刚刚死去的魂魄,他正在赶头七,我也就坐坐顺风车,我坐上这顺风车,他还是挺好心的,让我坐上这辆纸汽车,很快,这纸汽车就将我带回了家的楼下。

  我向车的主人言谢后,急步往楼上我的家跑去,这会,我才发觉,我回来迟了,我的肉身不是白痴这么简单了,因我回来得太晚了,肉身已经没了有气息,而是,父亲以为我死了,正准备将我的送去火葬场。

  父亲哭泣着:“奇仔啊!我这么久没来看你,想不到你却冷冰冰地死在床上了,仔啊!父亲对不住你啊!”

  父亲找来几位“大力佬,”来抬我的尸体,在广东地区这种专门抬死人尸体的人就叫“大力佬”,这只是一种职业的称呼,大力佬不是因为他们力量大而得来,是因为他们要抬死人,是要用的是力量,所以,在广东一般人都称这种人为大力佬。

  我呆了,我还好来得及,要不,我可就成游魂了。

  第十六章节 父亲的担忧

  我又“嗖”地一声,将魂移入了棺材里,几位“大力佬”脚一沉,站不稳,“蓬”的一声,棺材重重地砸在了地上。

  棺材盖被砸脱了,眼睛射进来的光线刺激着,慢慢地睁开,我用手轻轻地揉搓,就在这时,有一位“大力佬”叫出声来,有“鬼”啊!他们长时间经历着这种职业,什么都有见过,可是毕竟还是有本能反应的。

  这时,他们还是打开了盖,我爬出了棺材,四处张望一下,还是觉得这世界比较舒服,看着父亲慈祥的脸,这张慈祥的脸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还有他脸上的泪痕,这一会,真感觉父亲真的老了,他那满头都已是白发鬓鬓,我呆站在棺材前,父亲过来与我拥抱,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经过这样,我才明白,活着的意义就是有一种情是分离不开,这种情一直根深蒂固地种进心窝里,而这种情就叫亲情。父亲对我的爱,我只能说尽我的能力,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回报他了。

  父亲:“奇仔,你去哪里了,让老豆担心啊!”

  “没事的,只是睡觉睡过了头,现在不是醒了吗?”我那敢说我去游了一回食血鬼地府,说出来别人也不信,到时以为我刚醒,脑袋又出了什么问题,搞不好还要被送去给医院的那群庸医来个什么脑电图的,或什么脑磁波震动测试,这么些把戏,真受不了,够折腾人的。

  父亲给钱“大力佬”们,向他们道别,大力佬们也祝贺并恭喜父亲,那种恭喜就像是父亲刚生了儿子一样,而他们是来这里喝满月酒的,一场悲剧变成了喜剧,我看着我那张挂在大厅内的黑白照片,我仿佛发现他在对我笑,这也许是因我的心情开心而导致的错觉。

  那些送死人的纸钱,父亲想全部丢掉,我还是说了,就让这些钱烧了吧!不要浪费,于是,父亲拿起这么些纸钱点燃烧了,在烧的过程中,我见到了几位小朋友,他们与一位长得挺像我的人在抢着那些纸钱,不是挺像,应该就是,那应该是我,那我现在这个人是不是我,我也真的被弄糊涂了。

  报社的李主任知道我又没有死,他给我打来电话问候,并问几时可以来上班,我说道:等我的身体恢复了再去上班,先请五天假吧!李主任还是同意了我的征求意见。

  回到报社上班,这次同事们对我并不像上次白痴后我恢复的态度了,他们冷言冷语,那种脸色还真的挺像是我欠他们钱一样,不过,我也明白,我倒是觉得他们想排斥我了,也就是看不起我了。

  可想而知,换了任何人都会有这种态度,这个人怎么就天天病,一会白痴,一会死亡,这么脆弱的人,谁想与你做同事,做朋友呢!

  同事居然是这么说的:哟,你还没有死呀!我想操他祖宗的,想了想,还是以忍仁为贵,没有与他们对话,回到我的办公桌前,打打字,练练脑,刚回办公室,别人也是不会交任何任务给我干的,他们对我不相信。为何不相信,很明确,把采访任务交给白痴,想一想又是一个怎么的概念。

  世间任何事情,人们只忍受你犯一次错误,就像女人选择老公一样,第一次献给了自己的男友,嫁了人后,却又在外偷汉子,这种错能让作为老公的人再次犯错吗?不行,我想是不行的,我的同事也是这样的普通人,相信这就是生活的事实。

  李主任找到了我,他对我说了一句话:其实你不适合做记者,你就是天生的一名作家,我看得出来,你不适合采访,也许采访任务重,曾让你身体一次再一次地陷入困境,这也许是我的错,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我莫明其妙,但想了想,我又明白了,我的魂多次出肉身,这还不是为了这个世界,为了报社吗?如果不是你李主任让我去采访那湖,那屠宰场等,我会闹到今天这样子吗?不过,这个事,我能吵吗?我吵谁又会相信,我这是工伤,我也是因工太投入而导致今天这样的。没有的,社会就是相信眼前的东西,世界特别的东西只我一人能看见,别人看不见,别人认为我是傻的。

  真有点像被强*奸了的一样,这种感觉真难受,全世界的人都被人强*奸了,也顺其自然了,而我却没有被别人奸强,还在别人面前说自己是处*女,人家不笑话我才鬼。

  我二话不说,回到办公室收拾了我的东西,我就往报社外走去,到了这种地步了,我还有什么话可以说的,本来以为最信任我的李主任也说出这样的话,这样的话我还能受得了吗?再也受不住了,这委曲能让我哭出来,我哭了吗?没有,一滴眼泪都没有。

  我干的活确是与报社有关,可是我干的事却与报社无有关联,人家报社让你做采访写新闻,你凭什么魂魄出壳呢!再想一想,报社也给了我机会到华华寺去找了聚能大师啊!这份感恩的心还是要有的。

  我走出报社的大门,别在腰间的电话响了,来电显示是李主任的电话,我不想接,我想李主任这一会也不会说什么好话,最多是安慰之类的话,电话还是不断地响,我接了,只听得李主任的话就是:一路好走,他也是出于无耐,因为报社里的大伙都不想见到我;

  我解释道,无所谓,在那里我都能生存的,这真的不是气话,我说的是事实,可不知道李主任会怎么认为,电话倒是挂得很快。

  现在我才看出一个人的真心,人总会在别人失落时或掉井时下石的,放心,一般人都会这么做,李主任就是这么样的人,经受不起别人的落井下石,他也下了一块大石。

  没有了工作,我还能干什么,饿肚子啊!整天就吃在报社时存的那一点小钱,每天都在大排档吃喝,以酒浇愁,愁更愁,我一个人吃饱一个家都饱。

  我在这困境我没有找父亲诉说,我大个儿子了,还能像以前那么撒娇吗?父亲那丁点退休金说实在的,也解决不了他的温饱,上次还为我花办了死人的钱。这已经够麻烦父亲了。

  每天晚上,喝完了酒,没有人生大计,有时倒地吐完了,就睡在大路上,可是当我一醒来的时候,我发现大群的人都在抢食我刚才吐的东西,一看到这样的情况难免有些恶心,可是,我知道,这些都是食吐鬼。

  食吐鬼喜欢与饮酒的人亲近,崇其酩酊大醉,伺其呕吐而饱食恶气。这些都是很早之前,书中有所记载的,想不到,我喝得烂醉时,却见到了他们。

  第十七章节 回魂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他们见到我就害怕,非常害怕,非常胆小的魂魄,不过,可以看出来他们真的是很喜欢食我吐出来的食物,有的魂魄吓跑了,还禁不住回过头来看地上我呕吐的食物。

  “小鬼们,不要跑,你爷爷我在此,来啊!”我说着醉酒的话,可是那些魂魄才不理会我,他们怕了,他们也许像老鼠一样的胆子,他们知道我能看见他们,而且能收他们的魂魄。

  我醉得都不想起来,软软地躺在大街的路上,那些夜归的魂魄,还有过街的老鼠及猫,从我身边经过,我当没有事发生一样,因为我已经不再害怕,毕竟见惯这些东西了,见到这些东西也是很纯自然的事了。

  “你游你的魂,我做我的醉鬼,去去去,你们别来烦我,我也不去烦你们,我都失业了,还管这么多事干嘛!”我自言自语地说。

  几声高跟鞋的声音,由远至近,我听到了一位女人的声音:“你,你不就是海诺奇吗?”这女人怎么会认识我,我莫明其妙。

  “你不记得我了啊!我叫李静娟,华华寺?你还记得吗?”她说。

  “哦,我记得了,是你,漂亮的导游小姐,”我很失态地坐起身来,并用手去抓抓脑袋。

  “你为什么?哦,不好意思,你怎么喝得这么醉?”李静娟蹲下身子。

  “没事的,刚去跟朋友喝了几杯,不小心就喝成这样了,”我说。

  “呵,我觉得不像,朋友怎么不送你回家呢?你这样的朋友才真叫狗肉朋友哟!”她说。

  “呵呵……”我傻傻地笑,没多出声来。

  “来吧!我送你回家,那是我的车。”李静娟用手指了指旁边的一辆QQ汽车。

  我还算能挺得住,爬上了她的QQ汽车里,她边开着车,边问道:“你家住那里啊!”

  其实,我的家己经不远了,我现在也没有什么事干,就胡乱地指挥她向左向右走,我就是想让她多陪我一会,我也不会怎么了,就是有一种想赖着的感觉。

  汽车穿左穿右,在街上游走,最后,她还是问了:“你家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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