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什么太平洋逻辑?!
阮冰凌看上去与我年纪相仿,但其实她比我还要小一岁,今年只有十四岁,而且性格始终像个七、八岁的小孩子。样子和思想都纯真得使她的外表看起来永远都像一个美丽的洋娃娃。
“哎,好啦,谁说过讨厌你了?瞎猜!”我皱着眉无奈地道。
“真的?”阮冰凌马上破愁为笑,又一把搂住我。
唉,真拿她没办法!
我掰开她的手问:“冰凌,你不是说高中毕业后就搬回美国与你的外公外婆一起生活么?”
听了我的问话阮冰凌便俏皮地眨着大眼睛:“没去成,因为祖父祖母舍不得我,所以就继续留在中国了。只是寒暑假期时才跟着爹地一起去探望一下外公外婆就回来了。后来就转读到这所大学,上学期期末才插班进来的。唔,你讨厌啦,在这里待了那么久也不来找我!”
“我以为你一早就回到美国生活了,鬼知道你又中途返国?而且你还是插班进来的,我又不是未卜先知,怎么猜得到?!”我没好气地对她嚷道。
“天瞳儿你又对我凶巴巴起来了!我不依!呜~~~~~”阮冰凌一脸无辜地装哭。
我故意偏过头去不理她。果然,如以往一样,阮冰凌见我不睬她就马上转态认真地翘起下巴对我得意地笑道:“幸好在上学期放假的前一天在生物系的宣传栏上发现了你的名字,才查出了你的所在。”
“效率很高嘛,可以当侦查员了!”我只好随着她的意愿表扬她一下。
“那当然……”阮冰凌像个受赞的小孩子一样高兴地笑起来。
“慢着!你说你在生物系的宣传栏上看见了我的名字?!”我忽然发现了一个疑点。
阮冰凌一个劲地对着我眨眼点头:“对呀,不然我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幸福能再与你就读同一所学校啊!”
生物系……生物系……对了!我记起来了!上学期我曾将一篇名为《关于植物自我修复功能假设论》的文章投稿到学校生物系的研究室,没想到居然上榜了。而那篇论文的灵感其实就是来自海玫瑰那种神秘植物的提示。
“对了天瞳儿,这个学期有一个生物系的三修科目,一个星期后开始上课。哪———”阮冰凌说着便笑嘿嘿地从衣袋中取出索一张re.z资料交给我。
re.z,指的就是以那种新型的改造书元素制成的纸张,它代替了植物作为造纸原料。而且还有防火、防水,不起皱,在常态下永久保存等等优点,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已经被广泛应用。
“唔?生物三修科的课程安排表……你给我这东东干啥?”我一边点击阅读,一边疑惑地道,内心开始升起一股被耍的感觉。
“这张课程表是给你的,之前偷偷以私人索达在校网上为你报读了这三门学科,嘿,本来我只是抱着试试的心态,怎知你本人没有亲自在网址上回复拒绝,于是系统就是默认了……”阮冰凌说着,居然还现出一脸的胜利与愉悦之色。
“什、么?!”阮冰凌讲到这里我已经神经反射地打断她的话,前段日子因为忙于处理比路斯的事,便把常用的私人索达留在蝶家大宅里面,到现在为止一直都没有打开来看过。我忍不住叫道:“阮冰凌!你……你!你知不知道!?这个学期我光是主修科目就有十三门!而且我还比开学日迟了一个多月才来上课!哪里还有时间去修你那三门与我的学系八辈子也扯不上关联的什么鬼生物学科?!”
虽知道这所贵族大学有个铁规:与主修科目不同,假如报读了非专业的选修科而不去上课的话,那么每缺一次勤就会被扣上十个学分。扣足二十分就当停学一年处理,而且还会将以往所读的总学分减半!因此,绝大部分学生都不会去报读与自己专业完全没有关系的科目的。
我不觉抱着头抓狂:“我让你给害死啦冰凌!”
“这可是上天注定你要与我在一起上课!谁叫你不回复系统的确认信,不确认,也就相当于默认嘛。”
阮冰凌又噘起嘴委屈地看着我,像是这件事情根本就是我自己一手造成的,而事实是我连个手也没动过,就这样被系统默认了!我还欲哭无泪呢我!
“小姐!这个学期我所修的学科数目已经是个极限!我就要连呼吸的时间也没有了!”相信此刻我盯着阮冰凌的那一双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
怎知阮冰凌还不知悔改,竟然对着我认真地眨眨眼:“你那些鬼主修科目就别去上那么多啦。我查过你的成绩了,每次都不是考第一就是考第二。这区区三门小科目对你来说算得了什么?”
“现在问题的重点不在这里!在于我根本就对你那什么鸟蛋生物三修科一点儿兴趣也没有!有的话我早就报读了!还用得着你为我报名?!”我真是要被她气炸肺了。
可阮冰凌的想法就是与常人不同,她竟对我笑道:“我这样做也是为了你呀,因为以后你就可以经常见到我啦……”
晕!
“你!看我怎样修理你!”我一边叫一边取过桌上的一个re.z教科书作势要打她。
“啊,还有几分钟就上课了!我要迟到了!再见天瞳儿!我会想你的!”阮冰凌自知理亏,给了我一个飞吻便拔腿外逃。
再跑晚一步我怎么教训你!
我没好气地在心中咕嘟了一句。但见她跑得像个逃罚的小孩子一样消失在门口,不禁叹了口气,托着下巴苦笑起来……
阮冰凌是本国与美国的混血儿。母亲是个金发女郎。可就在阮冰凌八岁那年因飞机失事而丧生。阮冰凌是那次意外当中的幸存者之一,但她却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母亲当时活生生地被痛苦折磨而死去。正是由于那次意外使阮冰凌受到了惊吓,使她形成了一种极端的新性格:既厌世绝望,又渴望关怀的脾气。阮冰凌是在我读高三的时候插班进来的。当时她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寒冰脸,从不跟人说话。可是不知为何,她却很喜欢我,几乎是第一次遇见我就对我笑。后来我们就成了好朋友。自从成为好朋友以后,阮冰凌就很喜欢粘着我了。现在看来,以后又得受阮冰凌贴身膏药式的粘伴了,痛苦啊!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苦笑起来。看看时间,咦,过了上课时间已经有十分钟了,怎么科任教授还没到?我又环视了一下教室,就只有全致渡和我两个人。
我走到全致渡跟前坐下问:“人呢?”
全致渡放下手中的re.z书对我风度一笑:“我们都不是人?”
“少来捉我的‘字蚤’!”我对他呶呶嘴:“这堂课不用上?”
全致渡耸耸肩头,示意我看讲台旁边的信息通知仪:“那里显示着一份通知,是科任教授的病假单。他病了。”
“你怎么不早说呀,害我白等了一个早上!还被阮冰凌粘上了!”我鼓腮瞪了他一眼。
全致渡摊摊手,表情无辜地看着我,对我歉笑:“你又没有问我。”
“伊~~~~!”我对他挤齿狠狠地做了个鬼脸。
“哪,别再怪我没义气……”全致渡说着,把上次我玩枪击游戏赢回来的那本原始纸造笔记本交给我:“这全都是这个月以来各科的上课内容与重点。我整理好了,怎样?感动吧!”
本来我的确有些感动,但我很清楚这坏绅士想我对他作怎样的回答。于是我故作认真地对他皱眉道:“唔,感动得要把你这个坏绅士逮捕后丢到外太空去好了!”
“为什么?我这么热心帮你整理笔记,你居然要把我丢往外太空!”全致渡故意无辜地看着我。
我对他吐吐舌头:“谁叫你刚才阮冰凌缠我的时候你见死不救!你这个坏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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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奇联特刊
“那,就罚我这个坏绅士陪你去打一转篮球怎样?”全致渡双手作投降状道。
“好建议!不过,一转不够,十转吧!”
……
两小时过后,我与全致渡一起坐在蓝球场边的石椅上乘凉。
迎面走来一位学生,身上的银红色三角襟章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生辉,正是奇联报社的派报专员。
不过,看来这位派报专员是新来的,因为他的表情十分木然,眼神显得极迷蒙!在我的记忆之中,奇联报社的派报员一向十分有礼,而且精神抖擞,眼神清澈。而不像现在这位派报专员,只见他默默走到我们身边,机械式地将手中的折叠式报刊向我们递过来。
全致渡一看见那张报碟子,居然反射性地飞身弹开去,接报刊的任务只好由我来做了。待那派报专员木然离开后,我才对离我已经有N米远的全致渡叫道:“这位先生,请你下次别在人家的一番好意之下弹开好不?!你的绅士风度哪儿去了?”
全致渡双手捂住口鼻含糊地对我皱眉:“也不见得那派报员有多礼貌!而且,你又不是现在才知道我天生对折叠报里面的植物元素sfa有重度敏感症的!快把它扔掉然后洗手,不然我不请你吃东西了。”
sfa元素是来源于一种相当罕见的清香藤类植物。相信奇联折叠报的制造材料除了re.z改造元素以外,还含有sfa元素,使得报纸拥有一种淡淡的清香。可惜全致渡偏偏就对那种香味具有重度敏感。
我只好对他作了个手势:“给我一分钟时间。”说完我把在报碟子上的按钮点了一下,将它打开,以最快的翻阅起来。
今天最大的头条也没有什么特别。标题就只有两个字:灯光。内容大概是说校园的扩建区中,每当夜幕降临,就会出现一片神秘的灯光。那片灯光十分神奇,可以为人们实现任何的愿望……
胡说八道!这奇联报社一定是写无可写了。
我的好奇感立即跌至负一百。把手中的报刊丢进回收筒,洗了手我才与全致度一起去吃东西。
……
“小天,今天上课紧张吗?累不累?”一踏进别墅门口,比路斯便奔过来搂着我问。
自从比路斯承诺要为我查出母亲的身世之后,就以地球人的身份住在城西别墅。每天我晚上都会抽点时间到别墅去看他。因为他始终是我的救命恩人,如今还要帮助我查母亲的资料,更何况他是一名被宇宙文明等级列为第五级的高级外星人,在情在理,我不能让他太孤单。至于他对我的西方礼仪,只要不太过分就算了。
于是我将遇见阮冰凌的事全告诉给他。然后嘟起嘴道:“我以后恐怕连探望你的时间都没有了。”
“原来是这样啊……”比路斯对我温柔道:“既然你这个学期有如此多的功课,不如把它们带到这里来。我可以帮助你把学习重点找出来。尤其是数理科。这样就可以节省你的学习时间。”
“这个主意挺不错!把学习时间好好压缩一下。才能够腾出自由空间!来,今天开始你就充当我的补习老师吧!”
“乐意之至!”比路斯说着,突然托起我挂在胸前的红茉之星疑惑道:“小天,我怎么总觉得红茉之星的能量似乎被削弱了。”
“嗯?才戴了几天,就变了?”我也疑惑起来。
比路斯开始认真地观察起红茉之星,然后又问我;“小天,在你身上,除了配戴着红茉之星以外,还有没有配戴着其它什么特别的东西或者饰物?”
“有,这个胸针。”我不假思索地指着别在衣服上的胸针回答。
“不是这个。还有戴着别的东西吗?认真想想!”比路斯严肃地看着我。
我不觉沉默起来:我身上还戴着多摩陀,是不是应该告诉他呢。他的身份这么特殊,告诉他应该没问题!
于是我道:“有啊!我身上还戴着多摩陀……”
多摩陀吊坠,是已故好友蝶莉盈的家族之宝,传说它关系着一个不为人知的天神宝藏。自从大约四个月前在竹明园寻回多摩陀,我就一直将它配戴在身上。后来,我担心会有人窥视着它,就将其与青铜项链分开,找专家打造了一件膺品并将假多摩陀收藏起来。而真正的多摩陀与青铜项链分离之后不久,竟然自那根乳白色的小柱子的其中一端伸出一条黑色的细丝,缓缓末入小柱子的另一端,围成一圈,组成一条新的“链条”,最后连个接口也找不到。当我将多摩陀重新戴在身上时,它才一接触我的皮肤,就慢慢地溶入并完全隐没于我的身体之中,连一点儿痕迹也没有!多摩陀本身的确极其神秘,但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连比路斯也察觉不出它的存在,因为毕竟他是个高级的外星人,是地球人眼中的神。
“多摩陀?”
听了我的话,比路斯疑惑地问。
“对,是多摩陀……”于是我将自己所知道的关于多摩陀的一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