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的脑子是很晕,但并不代表我失去了意识,所以在听到金钢这话以后,我呼呼喘着粗气,却还是笑着说道:“就这么几下子,你就让人服啊,当初圣哥打你的时候,这么几下子,你会服吗?”
一听我的话,原本还以为我会马上大喊服输的金钢,脸上一变,发狠道:“好啊,嘴挺硬呀,我看你能硬到什么时候!”
说着,金钢便又是伸出脚来,对着地上的我就是一顿猛踢,边踢嘴里还边喊着:“你服不服,妈的,你服不服,我让你不服,你他妈的给老子喊声服,求老子饶了你,快喊,快喊……”
我此时在金钢暴风骤雨般的踢打下,只能身体佝偻着,蜷缩成一个虾米状,尽量护着自己的要害部位,但此时我却慢慢忘记了疼痛,而是随着金钢一声又一声的高喊,我慢慢的又想起了高帅欺凌我的那个雨夜,他也是这样的边踢打着我,边要我向他乞求,乞求他的怜悯……
不,我已经不是当初的乔汇文了,我早已经变了,至少,我的心早就变了,我不会再乞求任何人,不会再对任何人卑躬屈膝,凡是敢于压迫欺凌我的人,我都绝对不会饶了他,我一定会压在他的身上,我要他后悔,要他害怕,我要他再也不敢对我兴起欺辱之心,哪怕是一点点也不行!
我在金钢那连绵不绝的踢打下,强忍着身体上的疼痛和心里的愤怒,慢慢的,不被人察觉的,撩起了自己的裤腿,露出了我那把被大圣亲手刻着一个“圣”字的拉孜结刺。
看着死活不说一个“服”字的我,金钢显然已经愤怒到了极点,他脚上的力道一下重过一下,频率也一次快过一次,本来高声的喊叫,也逐渐开始变成了咆哮:“我让你喊服,服,你就给我喊一个字,你就不用挨打了,喊呀……”
我的手已经抓住了拉孜结刺的刀柄,并慢慢的将它给抽了出来,也就在这个时候,可能我的拉孜结刺在月光的照映下显得过于森寒,金钢那里的一个小弟发现了我的动作,对着金钢就大喊了一声:“钢哥,小心,他有……”
“我喊尼玛勒戈壁!”我将心里所有的怒火都挤压成了这么一句大骂,还没等金钢的那个小弟喊完话,便挥舞着拉孜结刺向着金钢的小腿划了出去。
这是我第二次使用我的拉孜结刺,第一次,我用它割破了自己的腿,用自己的鲜血来喂养了我的拉孜结刺,如果说,第一次是为了让我的拉孜结刺与我血脉相连的话,那么这一次,就是要它与我并肩作战,一起去嗜饮敌人的鲜血,一起去做一个铁血无情的坏蛋……
第二十九章 服就一个字
“啊!我草……”
金钢小弟喊得再快,也快不过我手里的拉孜结刺,金钢的打架经验再丰富,他也绝对想不到我的裤腿里藏着一把能让人心寒的藏刀,在金钢听到小弟的提醒时,已经晚了,我的拉孜结刺早已无情的给了他一下子,金钢大叫着猛往后退,最终耐不住腿上的疼痛,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我手里握着拉孜结刺冷冷盯视着金钢站了起来,此时的金钢坐到了地上以后,呲牙咧嘴的用手捂着自己的小腿肚,虽然是晚上,但我依然能够在路灯的照射下,看到金钢捂着小腿肚的手指缝中,有鲜血流出,沿着他的手掌,顺向他的胳膊,最终由他弯曲的肘关节处,一滴一滴的落在地上。
金钢捂着腿怒视着我破口大骂:“草尼玛的小逼……”
既然占得了优势,就绝对不能给对手一丝一毫的喘息机会,我不等金钢骂完,已经一声不吭的迅速窜出,挥舞着手里的拉孜结刺再次向着金钢狠狠的划去。
“啊!”
金钢再次嚎叫了一声,我的这一刀划在了他的臂膀上,鲜血又是瞬间流出,但我完全不去理会,还是一声不响继续挥动手里的拉孜结刺。
“妈的,你没完了……”金钢的眼里已经现出了恐慌的神色,顾不得去管身上的两处刀伤,还坐在地上的他,连站起来逃窜的机会都没有,慌手慌脚的只有手脚并用的连连往后退,可我也步步紧逼的一刀又一刀的往他的身上招呼着。
有的时候,不说话要比说话更能震慑心灵,我不需要去像金钢那样多此一举的询问一声服或不服,只有让他从心里对你生出恐惧,从心里不敢再有一点反抗的心思,才能让他真正的心服口服,毕竟,在面对着生死存亡的时刻,又有几个人能像大圣那样,视死如归呢。
夜色中,路灯下,两帮人马全部屏住了呼吸,心胆俱颤的观看着中间的战斗,他们全部都看傻了,因为他们谁也没有想到,看起来瘦弱老实的我,竟然可以将高大粗壮的金钢逼到这种程度。
就只见此时已经一脸惊恐的金钢坐在地上,嘴里大喊着“妈呀,妈呀”,连蹬带刨的往后退着,而我,脸上完全没有一丝的表情,但却透着无比的冷酷,挥舞着手里同样冰冷刺骨的拉孜结刺,随着金钢的后退,一下又一下的向他的身上划着。
金钢的衣服已经破烂,他的身上已经处处伤痕,但是,他并没有喊出一声“服”字,那么我的拉孜结刺就会继续的在他的身体上留下残忍的印迹,绝不停止。
终于,我已经把金钢逼到了马路边的花坛处,他不管花坛里的草木有多么的荆棘刺体,还是拼命的倒退着,可是,他的身后有着一棵不是很粗的小树阻挡住了他的退路,他背靠在树上,退无可退。
我终于流露出了一个狞笑的表情,但却透着无比的阴森,我都不知道我也会这样的笑,但我确实笑了,我甚至看到金钢那全部被恐惧充斥着的眼神里,透出了一丝的绝望,他凄凉的瞪大了双眼,连声的对我说着:“不要啊……”
我觉得我现在就是一个恶魔,是一个会吃人的恶魔,不,不对,恶魔毕竟是虚幻的,是被人想象出来的,我是一个坏蛋,我天生就应该是一个坏蛋,看着金钢恐惧的眼睛,我的心里甚至感到了一丝快意,一种痛快的感觉,我没有一点点要停下来的意思,只要金钢不说出那个“服”字。
我一把抓住了金钢那早已破烂的衣服,再一次的高举起了嗜血的拉孜结刺,这一次,我不是横向握刀,而是用那闪烁着寒光的刀尖对准了金钢。
看到我改变了握刀的手,金钢明白我的下一步要干什么了,他的身体开始颤抖,他的脸部开始扭曲,他哀嚎着对我喊道:“你干什么,你要杀了我吗……”
“你——去——死——吧!”我咧开了嘴,露出我保养得异常洁白的牙齿,冷笑着一个字一个字的对他说了这么一句话,手里的刀子猛地向下扎去。
“文哥,别……”彭伟他们也担心的对我大喊了起来。
“钢哥……”金钢的人终于意识到了危险,向着我跑来,想要阻止我。
“我服了!”
金钢终于屈服了,在最后的时刻,他终于嘶喊出了这个字。
但是已经落下来的刀,又怎么可能收回去呢,拉孜结刺还是毫不留情的刺了下去。
“笃!”
拉孜结刺只差毫厘的刺在了金钢的头顶上,牢牢的扎进了树身上,我对着他满意的笑了起来。
“我服了……我服了……”金钢全身瘫软的靠在树上,兀自喃喃的念叨着这么一句话。
金钢的小弟们全部停下了脚步,一脸余惊未退的看着我。
彭伟他们四个本来担心的脸上,逐渐露出了笑容,最后四个人一起兴奋的呼喊了起来:“文哥牛逼!”
我回头看向彭伟他们,终于开心的对着他们一笑,松开了扎在树上的拉孜结刺,一伸手,对着他们做了一个“二”的手势,彭伟他们一起哈哈大笑。
回头看向金钢,金钢还在发呆,我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金钢傻傻的看向了我,我对他善意的一笑,伸出了自己的手:“来,别坐着了,起来吧!”
金钢还是愣愣的看了看我,又眨巴了一下眼睛,然后看了看我那比他要小很多的手,我又是一笑:“以后咱们就是兄弟了,是兄弟就要互相拉一把,兄弟的手就要紧紧的握在一起!”
听了我的话,金钢本还迷茫又因惊吓而苍白的脸上逐渐开始红润了起来,眼睛里也闪现出了激动的光彩,他又看了看我一直伸在他的面前的手,终于把他的大手放在了我的手上,我微笑着,一用力,把他拽了起来。
“乔……不,文哥,我心服口服了,虽然你刚才是用了刀,但是,说实话,你确实把我吓住了,除了圣哥,还没人能把我吓住呢,以后,你就是咱们学校新的老大,有谁不服,我金钢第一个干死他!”金钢终于心悦诚服的对我说出了这么一番话。
“好,以后都是好兄弟了,咱们大家一起闯,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来!”我笑着一拍金钢的胳膊说道。
“哎呦!”我这一拍,正好拍在了金钢受伤的部位,金钢不由的痛呼了一声。
“没事吧,兄弟,我下手有点狠了,不恨我吧?咱这就上医院!”我赶紧一脸关心的说道,对已经成为自己兄弟的人,就要真正的把他当成亲兄弟一样的关心爱护。
“没事儿,文哥,你下手还真的挺狠的,嘿嘿!”金钢挠着头憨憨的笑了起来。
“草,大猩猩,这下服了吧,知道文哥的厉害了吧,文哥可不是只敢对别人狠,他连自己都敢狠心剌一刀!”彭伟他们都走了过来,彭伟笑嘻嘻的对金钢说道,而李涛、张岽和刘军一个劲的冲我立大拇指。
“啊?文哥这么狠呀,真没看出来?”金钢惊讶的喊了一句,然后又问我道:“文哥,刚……刚才,我要不喊服了,你是不是真的敢扎死我呀?”
“你说呢?”我笑呵呵的对金钢说道。
“嘿嘿,不能吧……”
“反正圣哥在里面也挺寂寞的,我要是能陪着他一起走一回……也是人生一大乐事!”
金钢“……”
其实我真的没有想过会真的要扎死金钢,但是,有的时候,对自己的兄弟,也要做到恩威并重,该吓唬的时候还得吓唬,毕竟,哥哥总是要让弟弟怕的嘛。
就在这个晚上,我,乔汇文,终于如愿以偿的当上了学校老大,跨出了走向坏蛋的第一步,这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也是我充满荆棘坎坷旅途的起点,我不知道我以后的路会走多远,我只知道,我会永不回头的一直走下去。
在我当上老大的第一天,我就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没钱。
既然当上了老大,那就要对自己的兄弟们负责,以后的路,难免要打打杀杀,那么兄弟们不能白白的拼命,别的不说,只要打架就会受伤,受伤就要治,要治就得花钱,眼下我们一帮人去医院看伤,就很是出了一次丑。
我的伤虽然不是很重,那也是要花钱的,更不要提金钢了,虽然也都是皮外伤,但他的小腿和臂膀处比较重,要缝针,这麻药,缝针等等医疗费用也是不少,但是,我们谁的身上都没有多少钱。
我们都是穷学生,不是高帅那种有钱的富二代,他们那种人也不屑于像我们这样玩命,他们都自认为他们的命很珍贵的,所以,最后的医疗费是我们二十多人拼凑出来的,拿着一大把的零钱去交费,受到了不少的白眼,于是,我觉得,挣钱绝对是迫在眉睫的。
这个时候,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人,那就是,小眼镜陆启凡。
第三十章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陆启凡看起来很普通,而且我问过金钢和彭伟他们,对陆启凡,他们都没有什么印象,这说明陆启凡并不是一个混的人,可是,他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又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手机呢?
早在看到班主任的办公桌里有那么多的手机,我就开始在琢磨这个陆启凡了,后来金钢的一个小弟跟我说了,他说他跟陆启凡的家里住在一个小区里,所以知道陆启凡家里的一些情况,陆启凡的父母都在外地工作,他是跟他奶奶一起生活的,平时没什么人管他,不过这个陆启凡最大的爱好就是玩电脑和手机,所以只要不上学,是很少出门的,至于他家里的经济情况,也只能说是一般的家庭,没有什么钱。
我觉得,这个陆启凡一定会点儿什么“手艺”,比如说“偷”,会偷的人绝对算是黑道上的“技术工种”,虽然名声不好,但他们这样的人却真的是有些本事的,要不怎么《天下无贼》里的葛大爷会很鄙视的对着抢劫犯说上一句:“最讨厌你们这些抢劫的了,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从陆启凡那很猥琐的长相看,我也很肯定他就是一个贼,而且,他很可能还是一个专偷手机的贼,别看不上这样一个小小的手机,一个好品牌的新手机,那可也要好几千元钱的,据说更好的,还有上万的,所以这些手机即时是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