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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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法外- 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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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塔湖图”,是指一塔、一湖、一图书馆,也就是博雅塔、未名湖和燕大图书馆这三大标致性景点。不明就里的人初次听来,往往会误以为是“一塌糊涂”。
“燕大,还真是大啊……”走着走着,林半不由自主地感叹了一声。
燕京大学创办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华夏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其成立标志着华夏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一直被公认为华夏国的最高学府。或许正因如此,燕大的地盘便非常特殊,不但主校园占地面积达5085亩之多,而且校区直接揽括了淑春园、勺园、朗润园、镜春园、鸣鹤园、蔚秀园、畅春园、承泽园等明清时著名的皇家园林,校园北与圆明园毗邻、西与颐和园相望,因此燕大校园又称为燕园。
当然,这些皇家园林早被炮火洗劫得体无全肤了,好在变身为燕大校园后,其格局仍在,神韵犹存。所以燕大既有皇家园林的宏伟气势,又有着江南山水的独特秀丽,校园里山环水抱,湖泊相连,堤岛穿插,风景宜人,配上那些亭台楼阁、参天古木、鸟语花香,可谓步移景异、风景如画,让林半看得目不暇接。
在习惯了飞沙县一中那个小校园之后,头一回来到这么大的学校里,林半差点要迷路了。好在林半是个比较谨慎的人,来燕大之前就在网上查了不少资料,还查到了燕大的地图,并用强悍的记忆能力硬生生地背了下来,所以他人还没到燕京,就基本上记住了燕大里所有的建筑和景观,自然也包括“一塔湖图”这些著名景观。
所以虽然是刚报道的菜鸟,但林半已经轻松而老练地在校园里闲逛起来,并用脑海里的地图和眼前的建筑物对照着,努力地记忆着这些大路小径。
只是记地图是一回事,会走又是另一回事。走在这广阔得让林半吃惊的校园里,林半一时间还是有些找不着北的感觉,就像一头小鹿跑进了大观园里一般。
在飞沙县一中,林半最近可是风云人物,老师们把他当成学校的骄傲,学生们把他当成学习的榜样。而在这里,没有人知道林半是谁,就算刚才报名时,接待他们的老师和师兄们也只是机械地帮他们办理了入学手续,没有说什么多余的话,几乎没有对林半这个省文科状元表示出任何的惊讶和重视。
林半有些被冷落的感觉,也略有些郁闷。
要知道,他在被燕大录取后,这个暑假过得特别风光,不但省、市、县的电视台都大篇幅地进行了报道,而且县教委和学校的领导也亲自登门祝贺,更别提那些络绎不绝地登门道喜的亲朋好友们了。而现在,在燕大校园里,没有人在意他,重视他。不管他之前有多风光,现在都从零开始。在燕大,他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学生而已……
事实上,这是大学新生的普遍感觉,因为他们在中学里基本上都是成绩很好的学生,在班上或者学校里都算是风云人物。但在大学里,他们就变成了很普通的学生,就如同地上的一片落叶,和其他落叶没有任何区别。
而在燕大,这种感觉就特别强烈一些。因为燕大是最高学府,这里到处都藏龙卧虎,随便扔一块石头,或许就能砸中一个省高考状元或榜眼、探花什么的。
好在林半的心性还算稳重和成熟,不一会就把情绪调整了过来,他轻松地在学校里散着步,看着风景,没过多久,就顺利地找到了燕大图书馆。
燕大图书馆的前身是京师大学堂藏书楼,建于1902年,是华夏国历史最悠久的国立大学图书馆。图书馆新馆于1998年建成后,总面积达到50000平米,阅览座位4000多个,总藏书容量超过600万册,是亚洲高校第一大馆,也是北大的骄傲,因此和未名湖、博雅塔一起成为北大的三宝,并拼出了那句“一塔湖图”。
林半只是在外面瞻仰了一下,并没有进去。他才经历完高中的苦读,现在看到书就有些头痛,于是便站在图书馆外面,留意起四周不断飘过的女生们。
刚开学,学校里十分热闹,到处都是拖着行李的新生,还有行色匆匆的老生,一些新生连路都找不到,便四处向老生问路。
林半没拿行李,不少新生也把他们当成了老生,所以向他问路的也有不少,包括一些女孩。只是这些女孩大多是眼镜妹,而且大多长得很普通,甚至有些恐龙级人物……好看的美女,林半暂时还未发现。
这个杯具的时候,林半就特别怀念牧云、白清灵、沈玉妍、黎乐雪她们。
尽管知道“色即是空”的道理,但哪个男孩又不喜欢看美女呢。毕竟这是人之本性,就和人类喜欢欣赏鲜花一样自然。
正想到黎乐雪,黎乐雪的电话就打过来了:“哥,你在哪呢?”
“我在燕大图书馆附近。”林半顿时心情大好,笑呵呵地说道,“小雪,我问你,这个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是谁?”
“牙买加的那个鲍威尔?”黎乐雪犹豫了一会,答道。
“不,是曹操。”林半笑道。
“为什么?”黎乐雪疑惑道。
“因为说曹操,曹操就到啊。”林半笑道,“小雪,看来你真是读书读傻了,连这个流传很广的脑筋急转弯居然都没听过。”
“呸!”黎乐雪恨恨地啐了一口,“讨厌,你又在跟谁嚼我的舌头?”
这句话刚说出口,黎乐雪就觉得有些不妥,脸上顿时一红,想道:“唉呀,嚼舌头、嚼舌根之类的话,对林半这个坏家伙说出来,会不会让他联想到接吻?讨厌死了!”
这也不怪黎乐雪多心,毕竟恋爱中的女人总是联想特别丰富的。
“没有啊。我一个人呢。”林半却没有那么丰富的联想,笑呵呵地答道。
黎乐雪心里顿时甜丝丝的。
因为从曹操这句话上,黎乐雪明白了,林半刚才正在想她。
虽然“想到她”和“想她”是两回事,但黎乐雪自动地把中间那个字给无视掉了……
“哥,你在图书馆大门那里等我,我马上来找你!”黎乐雪叮嘱道。
“你最好快一点,因为现在正有两个美女想泡我。”林半开了句玩笑。
“去死!”黎乐雪哭笑不得地啐道,却也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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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和《潜能极限》一样,主角也是上了北大(这本改为燕大),所以有些校园景物之类的描写,就部分借用了上本书的内容,省得再去查资料了。上本书仓促结尾,大学生活基本没来得及展开,这本书会把遗憾给弥补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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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104章  我们去租房吧
     更新时间:2012…4…17 10:07:05 本章字数:3582


没过多久,黎乐雪就出现在了图书馆外面。
黎乐雪长着一张精致如画的瓜子脸,秀挺的鼻梁,一口洁白如雪的贝齿,一双明如秋水的大眼睛,不仅美丽动人,气质出众,而且身材高挑,接近一米七,还有一个修长迷人的小蛮腰,在普通学生的眼里,算是能打95分以上的极品美女了。所以她刚出现在图书馆外,就吸引了众多学生的目光,不一会就有几个男生壮着胆子凑上前来搭讪。
“美女,你是哪个系的?”
“同学,你好,我是法学院的,能认识一下你吗?”
“美女,你也来看书啊……”
“咦,我好像在哪见过你……请问你是姓张吗?”
“这位同学,请问你知道未名湖在哪吗?我是新生,刚来这里,不熟悉路……”
搭讪的借口千奇百怪,而且那位自称新生的少年,手里夹着根烟,正从上到下地打量着黎乐雪,他的眼神贪婪,怎么看都是个老油子,一点也不像个新生。毕竟新生的目光总是有些怯怯的和充满好奇的,而且他们刚进校园,还没从高中生的身份彻底摆脱出来,一般不会叼着根烟到处乱跑,更不会这么肆无忌惮地看女生的身材。
黎乐雪在高中就是一朵校花,对于这些情形早已司空见惯,她一边心不在焉地随口敷衍着他们,一边伸长脖子,四处寻找着林半的身影。
“同学,你给我带个路吧,这里我真的不熟。”最后来搭讪的那位少年把手里的烟随手扔掉,死皮赖脸地纠缠道。
这少年长得眉目清秀,斯斯文文的,挺有几分阳光帅气。只是他笑得太过热情,把眼睛笑得只留一条细缝,笑容里就透出了一股猥琐。
不过,看来他泡妞的经验挺足,并不因为黎乐雪的冷漠而觉得有什么挫折感,反而更加来劲了,大有自来熟的味道。
“我在找人,没空!”黎乐雪皱眉看了那少年一眼,有些不耐烦了。
“用不了你多久时间的,我有车。”那少年终于见状把心一横,抛出了自己的绝招。
要泡妞,特别是泡极品美女,有一副帅气的脸蛋明显是不行的,得有房有车,才是王道。
“车?”黎乐雪终于有点好奇了,又看了那少年一眼,“自行车?”
“不,是宝马车。”那少年顿时来劲了,并特意强调道,“有车就很快的,耽误不了你多少时间。”
“哦?还带车来上学?你是燕京人?”黎乐雪微微一笑,开始套少年的话,要摸摸他的底细,看他到底是什么来头。
“是的。”少年点了点头,又把胸脯挺了挺,一时间更加来劲了,顺口抛出了另一个诱饵,“我家在燕京有好几套房子,也算京城里的中产阶级了。放心,我绝不是什么坏人。”
“哟,那你家的资产过千万了?”听了少年的卖弄,黎乐雪轻笑道,“最近燕京的房价涨得很快,听说要好几万一平呢。”
“是这样,不过我们家买得早,赚了。”少年呵呵一笑,说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郑子健,郑成功的郑,孔子的子,健康的健,我是哲学系新生,请问你贵姓……”
“别以为有辆宝马,家里有个几千万,就可以随便勾搭美女上你的车。我实话告诉你,我对富二代根本不感兴趣!”黎乐雪忽然沉下脸来,打断了郑子健的话,冷声说道,“如果我说我这个暑假就赚了几千万,又把那几千万送人了,你信不信?”
黎乐雪的话,还真没半点水分,光是那批翡翠的销售提成,就有四千多万,只是她没要而已,全给了林半。
也因为这样,黎乐雪这句话说得格外有底气,也格外盛气凌人。
“呃……”存心卖弄家世的郑子健顿时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如果黎乐雪说的是真的,那他们一家人辛辛苦苦奋斗几十年,敢情还抵不上这美女一个暑假赚的外快?她到底是什么来头?
过了半晌,郑子健才吭吭哧哧地答道,“我信……不过我没有卖弄的意思,真的……”
“你叫司机给你带路吧,他肯定知道路。”郑子健的话还没说完,黎乐雪抽身就走。
“哎,等等!”郑子健赶紧跟在了黎乐雪身旁,喋喋不休地纠缠道,“我那司机有急事,刚走了。”
“那谁开车?”黎乐雪头也不回地问道。
“我啊,我会开。”郑子健赶紧答道。
“你有驾照?小弟弟,满十八了吗?”黎乐雪轻蔑地说道。
“满了!今年暑假考的驾照!”郑子健挺胸答道。
“那就是个新手罗……对不住,我不坐新手的车,不安全。”黎乐雪淡淡地答道,“再说了,我现在真没空,我在找人。”
“我帮你找。”郑子健的脸皮还真不是一般的厚,被黎乐雪连续打击了两次,都硬撑着跟了上来,“请问你要找什么人?”
黎乐雪停住了步子,看着郑子健叹了口气:“找我男朋友。”
郑子健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但片刻后,他的笑容又重新绽放出来:“不介意让他多一个竞争对手吧?你知道的,男人要有竞争,才有危机感,才会珍惜你……”
“够了!”黎乐雪哭笑不得地喝道,“郑子健同学,你这个名字取得真好。”
“他们都这么说。”郑子健嘿嘿一笑。
“你知道哪里好吗?”黎乐雪扬了扬眉,冷笑道,“健,贱!我看你还真有点犯贱!”
“他们都这么说!”受到了第三次沉重打击后,郑子健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大笑道,“我的同学都叫我贱人,当然,我还有另外两个绰号,炸子鸡,贞子……唉,都是我这姓名惹的祸……”
这也是郑子健的泡妞绝活之一,先用这些或有趣或搞怪或自降身份的绰号,勾引起对方的好奇心甚至是同情心,然后再打蛇随棍上。
即使对方没有好奇心,但这些别致而容易记住的绰号,多少会给对方留下一些印象,也算是聊胜于无,起码为下一次的见面打下了基础……
可惜黎乐雪对这些招数一点兴趣也没有,郑子健的话还没说完,黎乐雪再次加快了步伐,嘴里还冷声说道:“贱人,你再纠缠,我就叫保安了!”
“别这么叫我……容易被别人误会,还以为我占了你的便宜。”郑子健笑嘻嘻地跟上来,脸皮简直比长城还要厚。
黎乐雪这回真是哭笑不得了,也略有些惊慌起来,她赶紧伸长脖子,四处寻找着林半的位置,同时掏出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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