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光光》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包光光- 第36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您当时也在场?”
  之所以会有此一问,是因为这张画,画得太像了,尤其是那种纵横睥睨的气势,就好像亲眼见过一样……甚至某些细节,只是惊鸿一瞥的拜恩斯玛特并不敢肯定,但这张画里,居然给补全了。
  比如说马头上,那根螺旋刺出的独角。
  “不,年轻人。”老学者欠了欠身,彬彬有礼地回答道,“我不在,不过我的知识,给了我一双看穿迷雾的眼睛……我不得不说,先生们,这次的情况之糟,甚至还远超我的想象。”
  没有人会在这种时候打断他,因为大家都知道,很快,他就会给出答案。果然,老人清了清嗓子,指着手中的图画道:“这是,梦魇兽!也许你们在某些古老的文献中,曾经见到过这种恐怖的生物……哦,用‘生物’这个词似乎不太准确,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如今,正活生生地出现在我们面前!”
  “关于它的来历,历史上就一直争议不断。有种说法是独角兽受黑暗力量侵蚀而堕落,另一种说法,则是独角兽的尸体,被邪恶的死灵法师复活所致,但不管哪一种,无不透露出一个讯息:那就是它的战力,完全能与成年的独角兽媲美。”
  老学者似乎说得太急,说到这里的时候,似乎有些喘息,顿了顿才继续说下去,“而且与传说中,只能被少女骑乘的独角兽一样,能骑上梦魇兽的人也只有一种,那就是……”
  “死灵!”
  ……
  ……
  死灵究竟算不算人,历来都没个准谱,不过此时此刻,也没人有心思去挑老学者的毛病。见气氛有些过于沉重,那一向打圆场的官员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终于没说出口。
  ——虽然那些传说大多虚无缥缈,而且荒谬得可笑。就比如现世最出名的独角兽,驮的便是众神殿的某个大老爷们;因此能骑上梦魇的,也未必就是死灵,但不管怎么说,也是七级的强者啊!
  道理很简单,那坐骑都已经是七级魔物了,总不至于加上骑士,反而更弱吧?
  想到曾被一群七级的高手逼近城门,众人后脊梁上俱都见了汗水——能被派来调查一位军官的主,军略方面,自然不会一窍不通。在他们看来,对方的意图已经再明显不过了:首先是驱赶民众,趁民众围聚在城门前一片混乱的时候,派高手冲击城门。只要让他们控制了城门,后续的军队就能一拥而入。
  计划本身并没有什么新意,甚至可以说是“老土”,毕竟历史上,太多类似的战例了。但能被人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恰恰说明了它极为有效。
  事实上若不是眼前这叫拜恩斯玛特的小官怕死,直接下令城上放箭的话,没准对方都已经成功了。
  毕竟再强的高手,也挡不住头上如雨的弩箭攒射,和那种干脆就是发射长矛的守城巨弩吧!
  虽然射的是空地,但至少表达了某种决心,估计对方就是因为这个,才突然退却的吧……“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这拜恩斯玛特非但没有过错,反而有功?”高帽子官有些失神地想。
  当然他这番想法,始作俑者的某人是不可能知道的。否则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其实在某人的计划中,压根就没有让“死灵骑士”们冲击城门的想法,就算是城上不放箭,他们也绝不会接近城墙的——原因很简单:那十来个“死灵骑士”中真正会骑马的,还不到一半。
  你想啊,肯抛家舍业出来闯世界的,大部分都是家境不怎么样的苦哈哈,在之后冒险的生涯中,他们的身手得到了锻炼,因此只要是活下来的,基本手头上都有两把刷子;但“骑术”可不一样、要学“骑术”,你得先有马!
  这就跟咱们这要学车,你首先得有车是一个道理;当然专门学骑术的地方也不是没有,但那都是贵族们娱乐用的。一个连“车”都没有的人,入得起“名车”俱乐部吗?
  而且这个世界,马蹬都是单边的,只是为了让你方便上马而已。
  因此老包挑来挑去,好不容易才凑到了六个当过骑兵的,剩下的选手,仅仅是“骑过”而已。
  若不是被绳子捆在马上,单是一根刺枪的重量,就足以让他们身子总往一侧歪了,作战?你开什么玩笑?
  好在从黄金山军营里缴获的战马不多,只有十几匹——这对于一个大队的驻军来说,已经算多的了——老包矬子里面拔大个,总算是给这十几匹马都安排了骑士。
  当然缴获来的马,不可能都是黑的,但老包可以染啊!
  马,染黑!武器盔甲,染黑!披风和马鞍上的毡子,一样全部染黑,结果一个个,都整得跟刚从烟囱里爬出来似的。其实他这样做,一开始只是为了保护这些“骑士”——毕竟自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但这些人,以后还要留在这边混啊,万一被认出来,以后岂不是连家都回不去了?
  但是被其中某位“黑哥”的小白牙吓了一跳之后,老包突然又有了新的想法:反正连巫妖都有了,何不再弄出点“死灵骑士”出来耍耍?
  说干就干!
  与是马鬃和马尾上,被他涂上了荧光药剂,只不过老包做了点手脚,让光芒变得发红而已,甩动起来,还颇有几分烈焰翻卷的样子。至于四蹄上的火,倒是真火,只不过先用石棉包裹(本来他带这玩意出来,是为了让努尔瑞拉训练“电刀客”的,结果在这里先派上了用场),再外面最底下,是一个装满了酒精的囊子。
  上过物理实验课的都知道,酒精灯的火焰层次很明显,最里面的“内焰”其实只有六七十度,人体完全能够承受,你甚至可以让酒精在你手上燃烧,就是时间别长了,否则一样会烫伤。
  而裹了石棉就不同了,老包亲身感受了一下,发现只是暖烘烘的,一点都不灼人。
  唯一的问题,就是酒精的火焰偏蓝,于是老包在酒精中,还加了一把食盐,这下子火焰就变成了橙黄色,也明亮得多了。
  据说在电影特技中,那些人在火里滚来滚去的镜头,就是这么拍出来的,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他如此执着地在这里用酒精,而不是像鬃毛处那样用荧光药剂凑合,还真是中了电影的毒。
  你想那尼古拉斯·凯奇骑着大摩托,一路燃着火上房的镜头多酷啊!
  可是这一酷,却酷出了问题:要知道马可不是摩托,畏火的天性,哪能说抗拒就抗拒?虽然腿上的火只是暖烘烘的,但眼看到自己腿都着了,那还有不惊的道理?
  无奈老包只好先把马眼给罩起来——用夜辉石。这也是为什么那拜恩斯玛特,不敢肯定“梦魇”的眼睛是不是喷火的原因所在了。


正文 第七百零八章 魔将之名
  好在那些马。都是经过训练的战马,蒙上眼睛也没什么了不起——事实上重骑兵冲阵的时候,通常都要蒙住马眼的,否则很难让马也做到视死如归。
  当然,给马吃红茶或者“刺血”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但前者红茶的价格不菲,不是什么人都买得起;后者则是以马完全失控为代价,而且马匹的死亡率,甚至比把它的眼睛蒙上还高。
  所以“蒙马眼”的法子,还是最为流行的,平时的日子里,骑兵们也会给战马做一些“有针对性”的训练——至少这比训练让马直面如林的枪尖而面不改色要容易得多。
  但无论怎么训练,蒙上眼睛的马,都不可能跑出最高速度来(当然骑兵冲阵也不需要最高速度),而老包这边,由于骑者大多都是新手,也不敢放它跑得太快。
  ——反正是驱赶平民嘛,万一跑太快撵上了,你砍还是不砍?
  虽然一刀下去,比什么都更有说服力,但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包某人,显然还没有那么丧心病狂;而且就“忽悠”这门艺术而言,有人流血,总归是落入了下乘。
  为此他还千叮咛万嘱咐,不要追得太急,如果有人动作慢或者有反抗的意图,不要动手,等身边的同伴聚过来,三五人就足够造成“碾压”的威势了,那时再缓缓地逼过去。
  谁知道那白痴城门官一句“放箭”,就让他一切努力都成了泡影。
  不但流了血,甚至还有人丢了命!——在那种情形下被人撞倒,几乎是不可能活下来的,而错手不及的老包,除了远远地用感知看着事情发生之外,竟什么都做不到!
  “混蛋哪……”原本完美的艺术,变成了一场闹剧,不,应该是惨剧才对,而老包本人也从一位“艺术家”,沦落到杀人凶手——起码也是帮凶;你说他怎能不怒,怎能不恨?一时间,包光光甚至都有了让那些“死灵骑士”真冲进去,挑了那个白痴城门官的心,但理智告诉他,这种想法并不靠谱。
  而且那些“死灵骑士”们,也并没有如计划中那样,在一箭之地外盘桓,耀武扬威一番,然后再返回本阵,而是直接就跑回来了。
  理由很简单,简单到让人喷饭:这些个威风凛凛、煞气腾腾的“死灵骑士”们……居然掉色!
  首先就是马。
  你想那四蹄上的火焰,再温和也是火啊!虽然有石棉裹腿,让马不会被烧伤,但那热度,可是实实在在的!肚皮底下时刻有这么四个“炉子”烤着,再溜达这么一大圈,马能不出汗么?
  这一出汗就麻烦了。毕竟给马上色的,都是普通的墨汁——大陆上可没有防水的丙烯颜料卖,而赫里斯用来变妆的那种……开玩笑,你算算一匹马等于多少张脸?
  于是骑士们不得不撤退了,再不撤,“梦魇”就会变成“斑马”,而“恐惧骑士”,也要转职“搞笑骑士”了!
  好在这时候,后面的亡灵大军也到了,唬得对方不敢轻举妄动。
  其实那所谓的“亡灵大军”,不过是几百个矿工化上僵尸妆,迈着经典的僵尸步蹒跚前行而已。妆很简单,就是涂黑了眼圈,再弄些破布红颜料地往身上披;头前的几排算是比较仔细的了,也仅仅是涂了点加了料“防晒霜”,让肤色显得黯淡……至于发绿,却是由于防晒霜本身纯度不怎么到位的关系。
  “僵尸”们两两一组,用长绳拴起来,绳子当中,还穿了几具骷髅架子;这样只要僵尸们两头一拽绷起绳子,中间的骷髅架子就好像站起来一样,“哗啦哗啦”地跟着大队行动了。
  一路走,矿工们还得一路喊口号以壮声色。口号很好记,就是一个字:“啊”,但想要喊出阴阳去入几种不同的音色,可就不容易了。
  而且老包的要求,还不止这些。
  尤其是被那白痴的城门官恶心到了之后。于是,一组碰巧从跟前经过的矿工哥们,就倒霉地被他拦下了。“我拜托你们,专业一点好吗?”包光光恨铁不成钢地训斥着,“我说了多少回了,表演,都是由内尔外,再由外而内的……你们是僵尸嘛,没有灵魂,所以声音也要显得空洞才行。来你跟着我做来——啊!”
  “啊!”
  “声音还不错,但手臂的动作也得跟上……不是说动作缓慢就行了,要记得你们是僵尸,全身的血液都已经凝固,所以还要表现出那种僵硬锈涩的感觉。再来一次——啊!!”
  “啊!!”
  有导演亲自说戏,演员的水平果然是上了一个台阶。包光光颇为满意地点头道,“瞧,这不是好多了……”谁知道刚说到这里,身后一个声音就响起来:“好个屁!”
  “你们杵在这旮不动弹,后面的还过不过了?”能这么跟老包说话的,眼前只有寇拉拉一人。
  此时大雪飘飞,他自然不会再光着膀子了,而是套了一幅纯黑的全身铠。铠甲的外型极度狰狞,不论是关节,还是甲片的接缝处,都有尖刺嚣张地探出头来,远远看去,就像一只黑呼呼的大刺猬。
  也许是光膀子惯了,多了层皮让寇拉拉很不舒服,因此他说话时,身子总是扭来扭去的,活像生了虱子一般。而那顶造型夸张的牛角盔,也被他摘下来托在手上。
  看到这里,包光光的脸也拉了下来:“喂,咋又把头盔摘了?戴上戴上!”
  “你咋不戴呢?”寇拉拉不满地抱怨道,“这玩意有多憋屈你知道不?还有啊……你让俺套着这玩意过去挑战,万一人真出来了,这可咋打啊?
  一边说着,他手上还一边敲打着身上的铠甲,只是敲击之下,铠甲发出的声音并不是响亮的“当、当”,而是沉闷的“笃、笃”。
  从这声音你就能听出来,这铠甲显然不是铁的;只是用硬纸板和石棉糊起来,涂黑了做个样子而已。想想也是,大雪天的弄一铁疙瘩套身上,没病也有病了。
  对于飞流直下的鼻涕,包光光可没有爱。
  其实纸甲本身并不重,那些看起来渗人无比的“尖、刃、勾、叉”也都是软的,根本不会影响到人的行动。之所以寇拉拉说没法打,根源上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