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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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光光- 第2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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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四十一章 建设进行时
  其实捣鼓出这么个魔法阵,并没有小光头想象的那么困难——在老包看来魔法阵这玩意,很大程度上与那边的电路图十分接近,最起码,也是可以互相借鉴的。
  比如说魔法阵的主体部分,可以看做是电路板,其中的线条当然就是电路了,而那些铭文从作用方式不同,可以分为镇流,变压,共振等等,分别与那边的各种电子元件相对应。
  因此只要了解该魔法,想画出正确的魔法阵就相当于按照实物,画一张电路图而已。
  差别,只是魔法的复杂程度。
  如果说高级法术的魔法阵,相当于那边的电脑主板,那么“暗黑行之术”这种二级魔法,不过是个简陋的半导体收音机而已。纵然他为了让法术能笼罩整个街区,不得不加大了魔法阵的规格,但二层楼那么高的收音机,也没什么值得夸耀的不是?
  他得意,完全是一种敝帚自珍的心态作祟罢了。若硬是让他找出一处上得了台面的地方,那就是对原版的改良了。
  要知道原版的“黑暗天幕”,本是锅炉与大烟囱的结合体。亡灵们将骨头渣子添进锅炉中,产生能源的同时,滚滚的浓烟便带着骨灰一起从烟囱中飘出来,凝聚在城市上空,久久不散。
  老包已经不记得这个设定,是出自哪个游戏或是哪本闲书,但这种环保性四个减号的效果,至今仍是让他记忆犹新。
  而他的“包氏”天幕不同,它的黑暗,并不是由烟尘遮盖了阳光而生成的。站在魔法阵旁边,你就能察觉到那里的空气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酝酿,孵化。
  然后形成丝丝缕缕,好像棉絮一样的黑暗。
  之所以这么说,完全是因为这种黑暗相当柔软,你甚至会有一种感觉,好像那缕黑暗可以抓在手里,不用使劲,它就会自己顺着手指的方向弯曲。可当你把注意力集中在某团黑暗上时,天,已经黑下来了。
  此时老包正用拈花一样的手势,逗弄着身前那一丝调皮的阴影;看小光头一脸呆滞地望着天空,他不由得哑然失笑道:“喂,回魂啦!……我说,一个二级法阵而已,至于吗?”
  “二级?”小光头喃喃地复述着,可看他的眼神,还是有点失焦。就在老包考虑是不是要脱下鞋,在他脑袋上“棒喝”两下的时候,小光头突然被烫到一般跳起来。
  “你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魔法阵?”他激动地声音都有些发颤了,“不,你不明白它对我们卓尔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想想吧,只要这个黑暗天幕够大,我们甚至可以把整个布莱梅门搬到地表来!而且我们卓尔,是黑暗中的王者,有了它,我们的军队将战无不胜!”
  “够了!你冷静一点,这完全不像你!”包光光越听越觉得不对劲,不由得厉声喝道。
  由于和老汉斯呆在一起久了,小光头这群魔法师们身上沾了很多“人气”,平时行为举止,也和一般的卓尔不同。因此包光光与他们交往,很多时候都忘记了他们身为卓尔的事实。
  然而,卓尔这个种族骨子里透出的攻击性,可不是那么容易就泯灭的,老汉斯不行,他包光光也不行。就算他能把老虎养成一只猫那样,乖巧而又优雅;但那锋利的爪子,仍藏在前爪厚厚的肉垫中,只要稍不注意,就会露出那慑人的锋芒。
  就比如小光头现在。
  “听着小葛,”包光光语重心长地说,“你那些设想完全不现实。慢说你们卓尔的人口与人类的比例,就算想将城市移上来都不可能!”
  “你想过,像布莱梅门那么大的城市要完全遮盖起来,魔法阵得画多大吗?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需要整整一里地!就算是十个布莱梅门,也拿不出那么多秘银!”
  “如果你真的把这个当作毕生的理想,那么从现在开始,就努力赚钱吧!或许到你孙子那一辈,你能先把魔法学院搬上来打个前站。”最后包光光用这句半玩笑的话,结束了说教。
  直到他离开,葛尔丝蒂拉也没再说话,只一味地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这事说起来,只是一个小插曲,而此刻他们的方针,还是以“经济和建设”为纲,因此事情过去之后,老包便强迫着自己不往心里去,只是原本推出黑暗天幕·改、或是加强版的想法,他却是放下了。
  之后的几天,老包便把一套新的建筑方法教给了那群法师。说来很简单,首先用“金属变形术”搭起一个框架,然后按着框架的结构,往里面填充石料与土制水泥。
  ——不愧是学电脑出身,老包对3D建图模式那是相当有爱。
  水泥是用黏土与石灰勾兑的,先湿淋淋地拍将上去,再用火烘干;最后一道工序,是由法师的“硬化术”加固。
  这种伪·钢筋混凝土堆砌的建筑,说实话还不如卓尔的土办法来得坚固,但若论方便快捷,那是绝对没什么可比性的——一来老包赶时间,二来,他也没打算弄出个几百年风雨不倒的纪念碑。
  将方法传授给那一群法师之后,他再就不过问建筑方面的事了。他是自家事自家知,本来魔法师应该多才多艺,对各个方面的知识都有涉猎;但是他这个爆发户法师不同,在底蕴方面,根本无法与书堆里钻了几十年的卓尔法师们相比。
  不过这段日子他也没闲着,把精力都投进了歌剧的编导大业中。要知道,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类从没接触过卓尔,在这种情况下,歌剧,就成了决定人们对这个种族第一印象的重要砝码。
  那是绝不容有失的。
  但什么事都是看着容易,做起来难。当老包真的拿起了剧本卷成的“导筒”,却发现自己完全不是那块料。
  就好像广电部门的那些老头子,他对政治性方向性之类的东西,掐得那叫一个准,但若论艺术性、观赏性……咳,对不起,我们都是搞政工出身的。
  不过包光光有办法。身为一个首脑,他不需要会做每一件事,只需要找到会做这件事的人。
  “我需要一个艺术总监!”他直接找到安东尼,“你是地头蛇,知不知道浮冰港,在哪里能找到比较出色的艺人?诗人、优伶、舞者,什么都行。”
  “这个,”安东尼搓着下巴,“我还真没注意。大当家你知道,我平时对这些不怎么感兴趣……啊!”他猛地一拍大腿,“对了,你知道大桥区,有个大桥旅店么?一般比较有名气的,都会被请到那里去演出。”
  他这一说,包光光才想起来,当初他在那里住宿的时候,就听赫里斯说过楼下有免费的表演,只是后来忙忙叨叨的,一直无缘一见。
  “大桥旅店……百老汇么?”包光光有些好笑地想。


正文 第四百四十二章 故人相见
  蜘蛛,踩着它自己的线,小心翼翼地爬行。对它来说,结网的前半部分工作总是繁重而复杂的,它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在几根丝线之间来回折腾。
  突然一声巨响传来,震得脚下的丝线晃动不已。蜘蛛也从半空中掉落,只剩下腹部的丝线还粘在原处。它颤巍巍地伸出长腿,去够上方的蛛丝,可紧接着又是“当”的一声巨响,让它的努力彻底地化为泡影。
  幸运的是,一只手及时出现在它的下方,两根纤长而柔软的手指,将蜷缩成一团的蜘蛛捏起来,重新放回到还未完成的蛛网上。
  整个过程中,那网竟没有丝毫的晃动!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这只手是何等的稳定。如果它握的是剑,那使出的招式必将是精妙绝伦;如果它握的是七弦琴,则没有人会怀疑它能弹出绕梁三日的美妙音符。
  只可惜,手上并没有琴。因为这里并不是大桥旅店的半月形舞台,而是一间四四方方的牢房。
  不过牢房中的人,却是近日来大桥旅店中最火的艺人——阿方索·德尔维拉!同时,他也是在这间看守所中,唯一不用出劳役的人。
  因此他才能有时间,每天看蜘蛛结网。用阿方索的话来说,就是等待本身也是一种乐趣,和钓鱼也差不多。
  “当、当、当”的敲击声越来越频了,听起来,狱卒已经失去了耐心。
  “起来了,小子!”他撇着嘴说道,“你现在可以走了。看看有什么要带的赶紧收拾一下,别让头儿总等着!”
  阿方索收回悬在空中的手掌,抬头看了那狱卒一眼,才慢吞吞地爬起来。虽然他不是重型犯,但金属物品,还是不允许带进来的。除了身上的这套衣服,他也想不出该收拾什么。
  或许,该把牢头给他送来的毯子叠好,出门时候还给他?
  正在踌躇的时候,那狱卒却用腰间的那串钥匙打开门进来了。他一把抓起草垫上的毯子,“怎么,还不舍得走了?……天知道头儿为什么转了性,对你一个没油水的‘白佬儿’这么好。”
  “难道是看上这小白脸了?”在前边带路的时候,狱卒还一边甩着包铁皮的木杆,一边不无恶意的想。
  真相,当然不是他所想的那样。
  ——不是因为身份不同,也没有人曾经关照过什么,更不是某种注定得不到众神祝福的爱情。只因为牢头最疼爱的小女儿,是阿方索最忠实的“粉”。
  当牢头一看到阿方索,脸色登时就变了,然后愣是利用手中那微不足道的权利,给他换到了看守所中最“高档”的客房。虽然和普通的牢房比起来,这里只是多了一块完整的草垫,但比起凯奥凯的维托里狱来,这已经是天堂了。
  当别的犯人吃着狗食一样的牢饭,阿方索却可以就着腌肉啃白面包,而其他犯人被“哗楞楞”的镣铐拖去劳作时,阿方索,却可以好整以暇地躺靠在墙角里,遗憾着天花板上没有云卷云舒。
  无所谓公平,也不需要嫉妒——魅力,自古以来便是一项相当逆天的属性。
  —————————————————————————
  出狱的相关手续,牢头一早就给办妥了,阿方索甚至都没为此和本地的典狱官照过脸。
  与抓阿方索进来的那个大肚子卫兵相比,这牢头显然更胖——如果挺直腰板,他是绝对看不到自己的脚面的:一方面是有个圆鼓鼓的小肚子挡着,另一方面,下颌那颤动的肥肉也决定了,低头对他来说,无疑是一项相当有挑战性的运动。
  “恭喜啊!”矮胖子牢头一见到阿方索,便满脸笑容地迎上来:“我就知道,像你这样的人,走到哪里都有贵人相助,绝不会在这里住太久的。”
  还不久?阿方索直有一种翻白眼的冲动。
  要知道,他在这里已经足足待了七天,虽然明知道崇尚民主自由的浮冰港,办事总是要再商量商量、再讨论讨论、再研究研究;但雷克斯他们的效率,还是让他很不满意。
  不过这一点,他并没打算与对方细说,只欠身行了个礼,淡淡道:“加洛林先生说笑了,我只是一介布衣,哪有什么身份显赫的朋友。”
  “都说了不要那么见外,叫我皮平!”矮胖子不高兴地说。
  “好吧皮平。”阿方索从善如流地说,“对于你能来送行,我很高兴。当然,也很感激你这段日子以来的照顾。看得出,你是个相当不错的人。”
  这下子,便轮到跟在他身后的狱卒翻白眼了。
  “哎呀,应该的,应该的。”皮平被口水呛了一下,红着脸岔开话题道,“瞧我多蠢,光顾着高兴了差点忘了正事。喏,你的东西,查查看少了什么没有。”
  说着话,他手中变魔术般多了一个小小的口袋。阿方索接过来,伸手从中掏出一条金属扣带围上了,再掏,却是一枚款式古旧的怀表。他闭上眼睛,摩挲着怀表那温润而又光滑的外壳,禁不住满足地叹了口气。
  表是一个仰慕他的名媛送的,钢制的外壳上还刻了一行小字——“曾经迷惘的心中,是你引领我走出寂寞“。
  能再见到这块表,也算是意外之喜:虽然算不得什么精贵的物件,但阿方索还是期望能保留得久一点,毕竟对他来说,那也是一段令人愉快的回忆。
  牢头一直把他送到门口,当厚重的铁门打开时,一缕顽皮的阳光刺痛了他的眼睛。
  阿方索眯起双眼,用了几秒钟的时间来适应外界的亮度,紧接着他便发现,雷克斯等几个护卫,居然一个都没到场,而外面迎接他的那群人中,有一个是他很不想遇到的老霍格——这些天他身陷囹圄,想来跟这家伙也脱不了关系。
  而另一个,阿方索倒是一直想见的,只可惜总是没有机会。
  一个多月过去了,对方那可笑的光头上,早已长出了浓密的短发,若不是身上那件缀着飘带的古怪法袍还没有换去,只怕他第一眼还未必能认出来呢。
  可即使这样,阿方索也不太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于是他试探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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