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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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之恋-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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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他家呆不下去了,匆匆告辞。

  “海棠姐,别走呀,在我们家吃午饭吧。”亦梅挽留道。

  “不了,我还有事呢。”我搪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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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踏出他家门口的时候,我好像听到他叫了一声“海棠,怎么走了?”

  我没有回头。

  我飞速的走着。我能感觉到心里有一团火在燃烧。我知道,那团火叫………嫉妒。

  是的,我在嫉妒。我嫉妒那个叫杜娟的女孩。嫉妒她能和陈亦凡这么自然的相处;嫉妒她明天将和陈亦凡一起坐一天一夜的火车;嫉妒她和陈亦凡将在清华校园里成为同学。陈亦凡怎么会喜欢我呢?杜娟和他才是天生的一对,两个人都是那么优秀。就算没有杜娟,清华校园里还有那么多优秀的女生,他怎么会想起我这个中学生呢?

  我原来对他的念想不过是痴心妄想。

  我又来到江边,来到昨天倒花瓣的地方。

  江水依然那么平静,不急不缓地向前流去。这条流了千年的龙江,见证过无数的悲欢离合,早已荣辱不惊,习以为常了。昨天我倒入的那七片海棠花瓣,早已被它带到远方,或许已经成了鱼儿的腹中食了。

  那么就让这一切都过去吧。

  我拿出那支派克笔,看了一眼,轻轻地把它扔进了江里,看着它一点点的沉下去,很快就看不见了。

  江水吞噬了一切,却不留痕迹。

  我绝望地哭了起来。

  经过一个晚上的思想斗争,第二天,我还是决定偷偷去火车站送他。

  我想看他最后一眼,然后就埋葬这段无望的暗恋。

  我躲在站台的柱子后面,看到他的父母和妹妹,还有几个同学在站台上和他说话。

  后来杜娟和她的父母也来了,我看见杜鹃在把陈亦凡介绍给她父母,她父亲热情地握住了陈亦凡的手,陈亦凡裂开嘴笑着,不住的点头。 

  我酸酸地看着这一切,发狠地在心里说:陈亦凡,你这个傻瓜!三年了,你都不知道我的心事吗?

  天上的神仙知道海棠喜欢你,脚下的大地知道海棠喜欢你,连水里的鱼儿都知道海棠喜欢你。只有你不知道海棠非常非常喜—欢—你!

  看着列车缓缓驶出站台,我对自己说:再见,陈亦凡。再见,这段苦涩的暗恋。
第十章  化茧成蝶
(一)    

  1986年是我的人生中最重要的几个年份之一。

  那一年重要到可以称为我人生的分水岭。这一年之前,我仅仅是一枝刚长出几片叶子,毫不起眼的海棠树苗,而这一年之后,我开始长出花蕾,因日趋娇美而逐渐引人瞩目。

  我们家在这一年好运连连。我的母亲在这一年被任命为X行龙城分行的行长。一个刚满40岁的女性就成为一家地市分行的一把手,这在20多年前还是少见的,母亲这么多年来的努力工作得到了回报。

  也是在这一年,我的父亲从新疆转业,成了市委组织部的一名处长。

  我们家搬离了原来的老房子,住进了母亲单位新起的“行长楼”。

  我顺利的升入龙城一中的高中部,弟弟也考入龙城一中。

  一年里发生了这么多好事,外公说这是风水开始发生威力了,是我们家的祖坟葬的位置好,祖宗在保佑我们这些后代。

  我父母表面上不信这一套,对外公的话不予支持。但我看每年的清明时节,他们工作再忙也要请假回老家祭祖。

  从初二下学期起,我的个子开始疯长。晚上经常做同样的梦。梦见自己站在高高的楼顶上或山顶上,然后开始飘落,却总也飘不到底。像拉了降落伞,只觉得风从耳边“呼呼”吹过,身体在缓缓往下坠,心跳开始加速,然后突然就惊醒了。

  我把这个梦告诉妈妈。妈妈说,你在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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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就不挑食了,白米饭也能吃下一碗。开始爱吃红烧肉和猪蹄。以前吃一碗饭还要妈妈强迫,现在能吃两碗饭了,去游泳回来甚至能吃三碗饭。但即使这样,营养还是跟不上。

  有一天晚上,梦中的我小腿突然抽筋,痛得我大叫起来,把父母都惊醒了。妈妈来到我屋里,着急地问我出了什么事?我指着我的小腿,痛得说不出话来。

  妈妈帮我揉了半天腿,疼痛才消失。第二天,妈妈特地请假带我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生长性缺钙,开了钙片,嘱咐我每天记得服用。

  一到夏天,我就变得特别瞌睡。放暑假的时候,每天下午我都睡得好像要昏死过去。醒来时,一般都是下午4点以后了。

  我每次醒来,都发觉自己的胳膊大腿好像又长了一点。

  妈妈对爸爸说,海棠比草长得还快。

  这种身体的疯长到我十七岁后才减慢下来。那时我的身高已经已经有167厘米了。在我们这个南方小城,这样的身高足以引人注目。

  一个夏日的夜晚,爸爸妈妈不在家。(自从他们当了领导后,晚上便很少在家。)弟弟去湖南的奶奶过暑假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洗完澡,穿着睡裙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在衣柜前的穿衣镜前停住了。

  镜子里那个少女披着浓密的黑发,头发湿漉漉的搭在肩上,更衬得脸的白净。我的皮肤一直叫晓君羡慕不已,进入青春期,许多同学脸上都开始长“青春痘”,晓君整天为消除自己脸上的小痘痘而绞尽脑汁。我的脸却一直像白瓷一样光洁细腻,连汗毛都看不见。自从身体开始发育后,我的皮肤神奇地变得白里透红,小时候的面黄肌瘦已经成为历史。

  我把睡裙脱掉,赤身裸体的站在镜子面前。这是我第一次认真审视自己的身体。

  我有一个被晓君称为像芭蕾舞演员一样细长的脖子,脖子下是两块深深的锁骨。后来流行骨感美,我这两块锁骨被很多人称为性感。锁骨下面的胸部已经不再是平板一块,两个如白面包一样Ru房已经骄傲地生长出来。从胸部往下,身体线条渐渐的收下去,在肚脐的地方达到最小,再往下,经过平坦的小腹,又渐渐的扩展开,在臀部的地方形成一个饱满的半圆型。然后,线条开始分成两支,是两条笔直修长的大腿。我的下半身明显比上半身要长一些,晓君告诉我这叫“黄金比例”。

  我把身体向右转了45度,有意的挺胸收腹。从侧面看,从肩部到臀部已经形成一个明显的S形。从脊梁到腰部向内凹下去,从臀部那里又高高的翘起来。难怪我现在睡觉感觉身体已经不能贴住床板,平躺变得很难受,只能侧身睡了。

  我再转回来,看着镜中这个少女的面容。眉目如画,漆黑的眸子好像饱含着水分,非常符合经常用来形容少女眼睛“水汪汪”的这个词的状态。鼻子端正笔直,人中又深又长,下面的嘴唇饱满而红润。嘴角稍一牵动,右脸颊便出现一个椭圆形的“酒窝”,给本来就俊俏的小脸更添了几分生动和甜美。

  这个少女是美丽的。我在心中赞道。

  她已不再是那个毫不起眼的灰姑娘,而是一只正在破茧而出的蝴蝶。虽然还没有成为后来那只色彩艳丽,五彩斑斓的花蝴蝶,但已不是一只毛毛虫,至少是一只清纯秀丽的小蝴蝶了。
第十一章  龙城一中的校花
我在学校成了引人注目的人物。

  我的母亲现在常常有机会去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大城市出差,她还去过新马泰和香港旅游,每次都没忘记给我带回几件做工精致,款式新潮的衣物,在这些衣物的打扮下,我成了当时龙城一中最时尚最漂亮的女生。班级和学校的文艺晚会,常常由我来做主持人。当然,这时我的普通话已经说得很标准了。

  晓君和我依然是同班同学,却不再同桌。我们不再像初中时那样整天腻在一起,两人都长大了,懂得适度的距离会让人更舒服。但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收到男孩子的情书,依然会告诉对方。

  那时,我就常常收到男孩子的情书。写情书的人有本校的,还有外校的。大多数情书的署名是陌生的,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他们在情书里赞美我的美丽,抒发对我的一片深情。

  第一次收到情书时我面红心跳,把它当成一件大事。把晓君叫到我家里,反锁了房门,偷偷把信拿给她看,和她分析写信这个人,商量要不要写回信。每个女孩收到生平第一封情书心里都是慌乱和快乐的。嘴上在咒骂这个写信的人的大胆和荒唐,内心却是虚荣的满足,为自己终于长成一个被人爱慕的女子而感到安慰。

  后来情书收得多了,就不再当回事,自己看完就扔了,或转给晓君看。晓君对我情书特别感兴趣,认真地把我的情书收集起来。晓君是个言情小说迷,是琼瑶和三毛的绝对崇拜者,收藏着这两人的全部作品。她的理想是当作家,将来也要写出这样感人肺腑的言情小说。她收集我的情书是想将来拿来做素材。作为她最好的朋友,对她这个美好的理想当然应该鼎力相助,况且我觉得晓君这么感性,是块当作家的好材料。

  我记得收到过一个外校男生的情书。他说他每天上学的路径正好和我相反,我和他经常擦肩而过。他已经注意了我一年,每次擦肩而过都让他心跳不已。在一封信里,他还提到他的一个同学是我小学的同班同学,为了取得我小学的一张合影,他不惜被那个同学敲诈,送给他两张外国邮票。他最后说,我现在比小学时好看多了。

  这封信让晓君足足笑了5分钟才止住。

  “这个男生太可爱了!这个情节太妙了!是绝好的小说题材,我将来一定要写到我的小说中去。”晓君好不容易止住笑,对我说。

  “是呀,现在怎么还有这样的傻小子。我还没想到是谁呢?每天上学都匆匆忙忙的赶时间,根本没注意过路的人。”我也笑了。

  “海棠,你真的是越来越漂亮了,你知道吗,很多男同学在背后都叫你校花呢。”晓君说。

  “去你吧,我才不想当什么校花。”我不好意思地嗔道。其实我早就听说了,海棠是龙城一中的校花,这不是指教学楼前种的那些海棠花,而是指高二(一)班的女生岳海棠。我表面上不好意思承认,但心里是高兴的。

  “你就别谦虚了,我想当还当不上呢?唉,我这该死的青春痘,把我的光彩全遮住了。你说怎么这么灵呢?我昨天不过吃了三颗荔枝,今天就长了三颗痘痘!喝了三杯‘王老吉’都没有把这火气压下去。烦死了!”晓君说起了青春痘,连忙从书包拿出小镜子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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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君,你别喝这么多‘王老吉’了,这么苦,亏你也喝得下去。你看你,现在脸色变得这么青,就是这‘王老吉’闹的。”我说。

  晓君偏爱吃油炸食品和荔枝、芒果等容易上火的水果,吃完又拼命喝凉茶,说什么“以毒攻毒”。喝得小脸都变色了,白里透青的。

  “有什么办法呢?唉,老天太不公平了!怎么你也吃那些东西,你就不长痘痘呢?”晓君撅着嘴,第一万次向我抗议。

  “我也不知道呀,可能是我们皮肤的质地不一样吧。你的皮肤偏油性,我的偏干性。”我答道。的确,我和晓君一起吃那些东西,皮肤却一点事没有。

  为了转移晓君的注意力,我把话题又转到那封情书上。

  “晓君,我现在还没想到我这个小学同学是谁呢?怎么这么敢开口,一张小学时候的合影敢敲诈人家要两张外国邮票?”

  “就是呀,谁这么有经济头脑?”晓君果然把镜子收起来,和我一起讨论起来。

  “不仅有经济头脑,而且心狠手辣。”我说。

  “是个做生意的奇才,将来一定能在商场上所向披靡。”晓君断言。

  我把小学的男同学全部筛选了一遍,也没想出是谁。小学的男同学那时都还是小孩,忙着玩弹弓和赌“三角”(小学男生爱玩的一种游戏,把烟盒叠成三角,放到地上拍,谁把“三角”拍得翻过来,这张烟盒就归谁)看不出谁有经商才能,将来能在商场大展宏图。

  后来,我动了恻隐之心,为了不让这个人再胡思乱想,我改了上学路线。
第十二章 韩勇的情书
有一段时间,我每天都收到同一个人的情书,这引起了我注意。他在信中详细的描述我当天穿的衣服和装束,但他说,我不会知道他是谁。

  我开始观察我周围的男生,和晓君分析了几个怀疑对象,但都不太肯定。从来信分析,这个人是我们学校的,但不是我们班的。他在好几封信中提到在篮球场上看到我从旁边走过,我猜想他也许是校篮球队的人。

  一天下午,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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