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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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之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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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之恋 作者:张雅妤
第一章  1983年的夏天
我的故事应该从1983年的那个夏天开始讲起。

  那年的8月,我刚满12岁。前一天刚去学校看榜回来,我幸运的被我们这个城市最好的中学龙城一中录取,全家都喜气洋洋,我自己更是兴奋得到处乱窜。我的学习成绩一贯不太稳定,时好时坏,在老师的眼里属于危险人物,并未把我列为肯定能考上的种子选手。所以放榜之后,我的班主任陆老师特地去我们家向我妈妈报告这个意外之喜。

  妈妈自然喜笑颜开,跑到单位给在新疆某部队当团长的爸爸挂了长途,向他报告这个好消息。我听到妈妈笑声,在用一种很兴奋的声音和爸爸说话,我看到她脸上浮现着一种光泽,这种光泽让妈妈变得年轻了,也更好看了。我不禁有些感动,能让妈妈这么高兴,我这最后一个月的发奋苦读,每天早上五点半起来背课文,还是很值得的。

  妈妈叫我接电话,电话里传来爸爸不怒自威的声音:“小学考初中上了重点有什么好骄傲的?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考上重点高中是第二步,考上重点大学才是目的!你懂不懂?”我“嗯”了一声,把电话还给妈妈,跑了。

  我一面对我的父亲,甚至于一听到他的声音,所有的快乐都会跑掉,所有的自信都会坍塌。父亲是这个世界上最让我生畏的人。关于我和我父母的故事我在以后的叙述中还会提到。

  爸爸带来的打击不久就忘记了,我很快就又高兴起来。黄昏的时候,家里来了亲戚。我的小舅妈带着我表弟来了。听说我外婆生育过十个子女,却只活下四个。我妈妈是长女,下面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也就是我的大舅、小舅和小姨。因为他们兄弟姐妹之间隔了几个没活下来的兄妹,所以他们之间的年龄都差别挺大。我的妈妈比我的大舅大6岁,比小姨大9岁,比小舅大11岁。因此我的小舅妈只比我大13岁,我的表弟瑞瑞只有一岁半,是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

  小时候,总是很高兴家里来亲戚,这意味着我将得到亲戚带来的小礼物,一般是糖果之类的东西。而且晚饭肯定会加菜,红烧排骨或梅子烧鸭。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这些对一个小孩子来说足以构成诱惑和开心的理由。我和瑞瑞玩得很开心,我一个简单的鬼脸就把这个刚学会说话的小家伙逗得“咯咯”直笑。晚上我和小舅妈、瑞瑞睡在一张床上。我们家那时住的是两房一厅,妈妈住在大房,我和弟弟住在小房,十二平米的房间摆着一张一米五的大床和一张一米二的小床,平时我一个人睡大床,来了女亲戚就和我睡,来了男亲戚,我就和弟弟换床,让他和亲戚睡。

  第二天,小舅妈说要去看望她的小叔,问我去不去。我和瑞瑞玩的难舍难分,自然是跟着去了。

  就这样,我第一次见到了陈亦凡。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二章  初相遇
小舅妈家的小叔家离我们家不远,在我们小学的后面,走十来分钟就到了。那是一片工厂的宿舍区,一排排红砖砌的平房,他们家住在第一排的中间。

  小舅妈的小叔我跟着表弟叫叔公,其实他和我的父亲同龄,在这家工厂当工会主席,一个很和蔼可亲,让人一见就信任和放松的人。和我的父亲正好相反。

  叔婆(其实她还不到四十岁)剪着齐耳的短发,用发夹夹到耳后,穿着浅蓝色的短袖衫,浅灰色的裤子,显得很清爽,举止中带着知识分子的优雅。小舅妈介绍说她是这个工厂子弟学校的英文老师。

  从屋子里冲出来一个小姑娘,大叫表弟的名字,“瑞瑞,瑞瑞!”把他高高抱起,用力扭他的小脸蛋,直到瑞瑞用大哭来抗议。这是他家的小女儿陈亦梅,一个冒冒失失的小丫头,比我小一岁。

  小舅妈把我推向前,向他们介绍说:“这是海棠,大姐的女儿。”

  “海棠?很好听的名字呀。”叔公和叔婆都笑了。

  每一个第一次听到我名字的人都会把的名字重新念一遍,然后笑一下。和我同龄的孩子大多在文革期间出身,名字叫“文”啊,“红”呀的居多,像我这样直接用花卉的名字来做人名的倒不多见。我的名字是外公起的,据说是看到院子里一颗正在盛开的海棠随口叫开的。

  我并不喜欢我的名字,觉得太土气,而且容易成为别人开玩笑的对象。每到秋冬季节,我们这个城市的居民就会去国营水果店排队抢购“海棠果”。一种表皮通红比鸡蛋要小的果子,果肉是黄|色的,吃起来又酸又甜,还很脆口,又叫“小苹果。”当时我们这个城市很少种海棠,大多数人对海棠的认识是,这是一种又酸又甜的果子。于是我在学校就被同学们叫做“海棠果”。而且常被男同学恶意的连叫几十遍,让我羞愧难当。

  叔公叔婆要留我们下来吃午饭。大人们去厨房忙碌去了,剩下我和亦梅带着小瑞瑞在门口玩。我们家住四楼,每次下楼都要妈妈批准,所以我特别羡慕住平房和一楼的人家,他们家的孩子活动的场地比我们宽阔的多。亦梅家屋子前面有一条水沟,外面是一片很宽阔的平地。有女孩子在不远处跳橡皮筋和“跳房子”,男孩子在踢球或玩“甩陀螺”。

  亦梅家门口种了几株大红色美人蕉和粉红色“指甲花”。亦梅告诉我把这些花和明矾一起捣碎,晚上睡觉的时候把它们敷在指甲上,用纱布包好。第二天,指甲就会呈现鲜艳的粉红色。我看亦梅伸出来的双手,那双又白又胖的小手的指甲果然娇艳无比,有了一丝妖娆的气息,和她的年龄和表情不相称。但也因为这不相称,而有了一丝神秘的快乐。

  亦梅让我摘一些回去。又说,旁边几户人家种的“指甲花”颜色都不同,有紫红色,还有大红色,她去帮我摘一点过来。

  我掏出的手帕,自己在亦梅家门口摘花,突然一个男声在耳边响起:“你们在干嘛?”

  我吓了一跳,手帕里的花从手里抖落,我有些手足无措的看着眼前这个少年。

  这是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少年,穿着白色的运动衫,蓝色长裤,手里拿着一个飞机模型,正睁大眼睛盯着我看。 
第三章  我在十二岁的时候,就爱上了陈亦凡
“哥,你回来了!你的航模比赛得第几名呀?”亦梅从旁边跑过来了,拉着少年的手兴奋地问。

  “当然是得第一了,那还用说。”少年用满不在乎的口气说。

  “哥,你太棒了!”亦梅拍着手跳起来,看样子比得了奖的哥哥还要高兴。

  “哦,哥,这是海棠姐。是瑞瑞的表姐。”亦梅转身拉着我的手,给她的哥哥介绍。



  “你叫海棠?这是一种花的名字,我在画报上看过图片。海棠,是一种很好看的花。”少年看着我说。

  这是第一次有一个少年对我说,“海棠,是一种很好看的花。”而不是说“海棠,是一种又酸又甜的果。”

  我的脸突然像被火烧灼了一样,一下红到耳根。

  “海棠姐,这是我哥,陈亦凡。是我们家最聪明的人,会做各种模型,小时候把我们家能拆的东西都拆了,没少挨妈妈的骂。现在是我妈的骄傲。他昨天把我们家的收音机全拆完,又给装回去了,声音倒比原来更好听了。所以,我这个哥哥呀,将来一定是一个出色的工程师!”亦梅挎住哥哥的手腕,骄傲地对我介绍了一大通。

  “你胡说些什么呀,让人家笑话,以为你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丫头。”亦凡打了妹妹的头一下,把手挣脱出来,对我笑了一下,进屋去了。

  亦梅对我吐了一下舌头,问我:“怎么样,我哥棒吧?他刚考上龙城中学的高中,是全市第一名哟,厂里还奖励我们家200块钱呢!”陈亦凡和陈亦梅原来都是这个工厂子弟学校的学生。这种子弟学校升学率一贯不高,几年才会出这么一个出类拔萃的学生。

  看到人家15岁就可以为父母争得这么大的荣耀,想到自己昨天看榜回来的得意洋洋,我不禁有些羞愧。

  这时大人叫“开饭了”。亦梅拉我进屋,说:“这些指甲花,走的时候再掐吧。先吃饭去。”

  大家洗了手,围着饭桌坐下。亦凡从屋里出来,还是穿刚才那件白色运动衫,只是裤子换成了白色的运动短裤。他一坐下来,原来陈设简陋的房子立即有了一种高贵的气息,因为这个英气勃勃的少年。

  吃饭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雨水甚至飘进了屋子,亦凡妈妈忙起身把门关紧。但我们的饭还没吃完,雨就停了。夏日的午后,常常要下这么一场雨,毫无征兆的来,毫无征兆的走。大雨过后,天气立刻凉爽起来。不久,太阳就出来了。

  先放下碗筷跑到外面的亦梅最先叫起来:“快看,彩虹,彩虹!”于是所有的人都出去看。大人看了一眼很快就回屋了,只有我们几个孩子还在那里赞叹不已。在夏日里,彩虹并不是太难看到,但因为我家住楼房,视线不开阔,看到的彩虹常常只有一小节,而现在彩虹却毫无遮拦的呈现在我面前。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么清晰这么鲜艳的彩虹。后来,在以后的二十多年里,我也没有再看到过这么绚丽的彩虹。因此,它才作为珍贵的记忆保留下来。

  这段关于彩虹记忆之所以久久难忘,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和我并肩站着看彩虹的人是陈亦凡。

  从那时起,我就预感到,这个叫陈亦凡的人会和我的生活发生某种关联。

  那天下午,我们还进行了很多活动。先是亦凡拿报纸折了很多小船,船上还被按上炮筒插上红旗,被称为“军舰”。在船上用钢笔写上各人的名字,然后放入门前的水沟,称为“下海”。看着小船顺着水沟向前开去,各人盯着自己的小船,看谁的小船先沉没。我的船“下海”不久就和亦梅的船撞到一起,很快就沉下去了,最后当然是亦凡赢。

  后来我们又去他家后面那块空地去放风筝。风筝也是亦凡临时做的,用去年的旧挂历,几片竹片,再加上长长的鱼线,一个个漂亮的风筝就做好了。我简直用崇拜的眼光看着他,他的确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人。

  放风筝的时候,他先把亦梅的风筝放上去,然后叫我拉住线头,跟着他快跑。我只顾看天上的风筝,没注意脚下的路,被一块石头绊倒了。他急忙拉我起来,我们在那一瞬间靠得如此之近。他的鼻息已经热热的吹到我脸上,我能看到他额头上和鼻子上细密的汗珠,嘴唇边刚开始冒头的青色的胡渣和脸上金黄|色的绒毛。我一下子慌乱起来。

  现在回想起来这一幕,我依然脸红心跳,继而又有些羞愧。我的情窦初开是不是太早了点?我是不是个过于早熟的姑娘?

  但事实就是这样,我在十二岁的时候,就爱上了陈亦凡。
第四章  有个女孩叫晓君
九月,学校开学了。我成了龙城中学初中一年级的学生。

  当我得知,我小学的同班同学没有一个和我分到一个班时,不禁有些惶恐,仿佛一只羔羊被抛到一块陌生的草地。但没过多久,这种不安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我很快就交上了新朋友。

  当我按照老师排的位置,走到第三排,看到一个穿花裙子的女孩已经坐在那了。她没等我走近,就主动站起来,帮我把椅子拉出来,还用课本扇了扇椅面。然后望着我笑,做出欢迎的姿态。

  我坐下,把书包放进抽屉里,对我的同桌回报了一个笑脸。

  “我叫林晓君。”穿花裙子的女孩首先开口。

  “我叫岳海棠。”我答道。

  我和林晓君从第一天见面就开始建立我们的友谊,这份友谊一直延续了二十多年,直到现在她依然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是一个不容易和另一个人建立感情的人,但一旦对一个人产生感情,就会变得特别执着,不容改变。我的朋友一直不多,就算是多年后我成了X行最年轻的支行行长,周旋于各种社交场合,众星捧月,被称为“X行一枝花”,我的闺密也只有她一个。

  晓君长着一张圆脸和一双圆圆的眼睛,这让她看上去总是很天真的样子,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小一些。加上她喜欢把头发剪成童花头,额头前的刘海像刀切过一般整齐,配上圆圆的小鼻子和薄薄的嘴唇,有点像卡通画里的人物。我们俩走在一起,我明显地比她成熟,其实她比我还大一个月。

  晓君说她喜欢我是因为她觉得我好看,这让我大为感动。因为她是这么多年来第一个夸我好看的同龄人。事实上,自从上了小学之后,就很少听到别人夸我好看了。一般大人见我都是说:“海棠,你怎么这么瘦?”我从小都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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