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所有闲话中间我的立场总是在摇摆,一会儿说她好,一会儿又要她给编辑部检讨,我太委屈她了。
这顿饭我们谈话的细节已经记不清了,只有一句话我总也忘不了,小雪说:“我到了I Look以后,多了一个老板,少了一个朋友。”
每想起这句话我心里就难受,想哭,我也委屈。我为了这份工得罪了不少朋友,可笑的是公司也是朋友凑的钱,所以我一边得罪朋友,一边告诉自己我其实是在对朋友负责。大概这是一个借口吧,我想我和小雪有很像的地方,有时候真是为了赌一口气。只是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想:这个代价是不是太高了?我值得这么付出吗?我到底要什么?是为了钱?是为了名?为了赌气?跟谁赌气?什么伟大事业值得我这么累?等我老了,一个朋友没有,又没有孩子,那还不惨透了?我不就白活了吗?
小雪这孩子
认识小雪是1997年的时候,那时候真是比较闲。正好是亚洲金融危机,作投资的人都跑了,我们这些作投资顾问的人也就闲下来了。我和标准国际的三个合伙人都不属于那种非常有饥饿感的商人,活儿少了也不是特别着急,大家决定这样也好,歇歇脚,我们的生活态度特别端正,活得也特别自在。那时候天天晚上和一群朋友聚会,其中有两个风格完全不一样的女人,小雪和廖文。
小雪是I Look的创办人黄静洁介绍的,那时候她还在嘉禾当制片,经常给I
Look写文章。我头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在北京的四合轩餐厅吃西餐。她年纪不大,看上去最多二十四五岁,但是她的气质和谈吐非常老成,如果说是美国咨询公司培训出来的专业人员我也会信。她的打扮非常雅致,一身深咖啡色的呢子改良中式服装,皮肤好得像是画出来的,而又没有任何化妆品的痕迹,虽然身上没有一件名牌,但是给人的感觉是她的衣服比名牌还贵。小雪吃西餐的举止非常正确,坐姿端正,胳膊肘永远不上桌面,虽然吃得极少,但是几道菜的刀叉运用如流,没有任何错误,好像是个贵族小姐。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和我妈给老布什的第一印象一样:“中国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子。”
这顿饭我坐在她旁边,使劲和她套词,想搞明白她的来龙去脉。小雪是个大方孩子,说话从来没有掩饰和虚假,很随便地告诉我,她除了香港哪儿也没去过,她出身在一个普通人家,也不是什么名牌大学毕业的,英文学过,但是一句也倒不出来,而至于那天晚上的西餐吗,她认为非常难吃,晚上回家肯定还要补一碗方便面充饥。
那顿晚饭之后,我们就成了朋友,小雪的礼貌是非常招大人喜欢的,每次去我妈妈家她都会带一个小礼物,然后张口闭口“章妈妈长,章妈妈短”,弄得我妈也很开心。有一次小雪走后我们母女俩开始议论,都觉得小雪真是独一无二的,我妈妈想了想说,但是她命苦,要靠自己,靠不上别人。其实我妈妈根本不会算命,只不过酷爱看相,偶尔也装一回算命先生。但是小雪还是让她说中了,这姑娘是个靠自己的勤奋奔出来的孩子。
有时候,人聚在一起疯玩是为了忘记或发泄,而能够帮助你忘记和发泄的人就成了朋友。我们几个凑在一起疯玩各有各的原因,回头想一想,1998年初,我们每个人当时的生活中都有非常不稳定的因素,有人是事业,有人是情感。我们都在找一个机会轻松一下,调整一下。
那年的春节我们是一起在我妈妈家过的,一共有十几个人,其中郭方我们已经非常熟了,廖文是那天被朋友拽来的,我们都见过,但是不熟。那天晚上胡闹到半夜,我妈妈过了年就去睡了,我们就开始喝酒、跳舞,玩得非常开心。第二天所有人又凑在一起说没有玩够,还要出去再玩,就决定初五、初六的时候去北京郊区的九华山庄。
我们到了九华山庄的第一个晚上,我、廖文和郭方都喝醉了,我记得跟郭方跳舞,记得廖文抱着我说:“洪姐,你的鸟语怎么说得这么好啊!”还记得我坐在冰箱顶上自言自语地说:“这边风景独好。”可能那天晚上只有小雪没有喝醉,笑呵呵地看着我们胡闹,还帮我们收拾残局。她是我们四个人里头脑最清醒的。第二天大家在冬天的阳光里晒着,聊点心里话,在这以后我们都互相帮过忙,廖文帮我写文章,我帮她找钱作画展,郭方帮我们组织活动,她的餐厅阿仙蒂刚开张的时候我们轮班去做托。而小雪和我干脆成了同事。
2000年春天,我把小雪拉到I
Look作时尚编辑。那时候我已经一点闲情都没有了,反而跟上了弦差不多,由于我在标国的三个合伙人非常痛快地把我们集体的钱拿出来支持我,我的压力就更大了。开始一起工作以后,我们马上发现,我和她在很多地方意见不一致:她是主流,我是另类。这种冲突在我们对图片的选择上表现得尤其突出。她喜欢唯美的,非常黛安娜·弗里兰的照片,我喜欢前卫的,非要把弗里兰彻底毙了的I…D类的照片。我们之间的关系朋友的分量逐渐少了,工作的分量越来越多了。我们天天都是在讨论内容,我变成了一个会骂人的、独断的恶女老板,她成了一个少不了受委屈但是非常倔的时尚编辑。在我终于认输,把编辑大权全部交给她的时候,我们已经有两年没有当年九华山庄那样的聚会了。在此其间,我只有一次非常偶然地去她家“蹭饭”,但是坐下说的话题全是工作。我惟一的安慰是小雪前几个月得意地说:“我挺得意跟别人说,你当我的出版人。”我知道小雪和我在一起工作和我们当年的友谊有着根深蒂固的关系,但是我还是想找回原来天天和我一起鬼混的那个朋友。
小雪说洪晃(一)
小时候写作文,比如《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或者《我的启蒙老师》什么的,语文老师总是教导说,要通过一件事来写一个人,不要空洞地写这个人好或者坏。
现在,我就是要做这样一篇写人的作文,这个人是洪晃。我觉得大部分人的生活状态是一个立体的三角或者正方型再或者顶多是棱型,你可以数得清他有多少个面,可是洪晃是一个球,她的性格和她干的事都是无尽头地在不停地向外发散,我们共同的一个朋友在若干年前就形象地说晃是“网状思维”。所以我根本不可能像小学老师教导的那样,通过一件事来说一个人,那说不清楚,我只好在记忆中搜寻出若干关于洪晃的事,呈列如下。
★丁字皮鞋我第一次见洪晃的时候她穿的什么衣服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清晰地记得她那天穿了一双丁字皮鞋。我有个偏见,对穿丁字皮鞋的女人特别有好感——我觉得穿丁字皮鞋的女人骨子里一定还存着天真。
介绍我们认识的是《I
LOOK世界都市》的第一任主编黄静洁,为了什么见面现在是想不起来了,那天是在哪个餐厅,都有些什么人,都说了些什么,在记忆中也都慢慢地淡化了,丁字皮鞋几乎成为我对和洪晃初相识的惟一印象。
大概我们两个人都没有想到,几年以后我们居然会在这本《I
LOOK世界都市》共事,她是杂志的出版人,我是杂志的主编,而当年促使我们有点莫名其妙地去吃那顿互相认识的晚饭时,最重要的媒人之一就是这本杂志,而当时我们两个人和这个杂志都没什么关系。
奇怪的是,在我熟识洪晃的六年中,她再也没穿过那双丁字皮鞋,我几次上赶着问她:“你怎么不穿那双丁字皮鞋了?”她总是一脸的恍惚:“我穿过丁字皮鞋吗——小时候吧?”有一次被我问急了,自己使劲想终于想起来说那大概是个西班牙牌子的皮鞋,确实是丁字的。
不管怎么说,这双无意的丁字皮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而且是良好的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也有分歧和争吵,在我气得不行的时候经常想,唉,一个脾气不够好的但是在30岁以后还会穿丁字皮鞋的女人,总是还可以一起共事的。
★将“骂人”进行到底我在认识洪晃之前,一直坚定地认为会骂人的女孩肯定是“不好”的女孩,会骂人的女人肯定是男人不喜欢的女人。但是洪晃的“骂人”彻底颠覆了我受的教育。
晃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不管是对工作还是在生活中。有一阵公司里津津乐道着晃在上海和出租车司机不仅对骂甚至大打出手的故事,大概就是因为司机态度恶劣又绕路不守行规之类的原因,结果反正就是一个名门闺秀和一个出租车司机在大庭广众下,好像还是在上海大剧院之类地方的大门口先骂然后又打起来了。如果是我或者大多数人碰到同样的情况,肯定就是忍气吞声不了了之算了,但是晃的巾帼作风总是在这种时候发挥得淋漓尽致,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公司里的男女同事提起这事时都是一副称赞的解气的口吻。
问题在于晃在公司里面也骂人,并且有一个特好的习惯,骂完了马上向被骂的人道歉。只要有人偷懒或者太笨或者犯头一天刚犯过的同样的错误,晃是一定要训人的,我私底下想过她骂人一定是有天赋,不打腹稿却可以出口成章,基本上所有被骂的人都插不上话,只有听骂的份儿。不仅听骂,还可以在被骂之后听到无比诚挚的又是作揖又要请客的道歉。虽然在办公室里骂人怎么都有点说不过去,但是被晃骂留下来的员工还是比她骂跑的员工多得多。我想大概是因为虽然骂人不对,但是大部分时候骂得还是有理有据,而且大部分人还是挺愿意和一个脾气有点坏但是的确是性情中人的上司共事。
偶尔,在某一天大家的心情和天气都阳光灿烂的时候,晃也会问我:你说我是不是不应该在办公室里骂人?是不是太伤人家的自尊心了……我真的不置可否,我想像不出一个不再骂人的不再随性的温吞的洪晃是个什么怪模样?!
小雪说洪晃(二)
★新房子,旧房子如果不算洪晃妈妈家那个北京著名的四合院,在我认识晃的这几年中,她也已经先后置办了四个家了。大概做一本家居杂志始终是晃心中的心愿,我们都觉得她简直是热爱装修、热爱设计、热爱关于家居的一切饰品。
最早的一个家是在琉璃厂里的一个小小的平房院,大概房子加上院子也就100平方米,所以晃的设计天才得到了充分发挥,床在大衣柜的上面,就是说上床要趴梯,床板上面伸腿就能够到房梁,床板下面是大衣柜,卧室和洗手间是一体的;厨房和客厅是一体的,屋子里的东西很多,可是觉得空间还挺大。在这间小屋里我饱尝了晃的好厨艺,现在想起来还流口水的是西式做法的中国面条,不知道她将红烧肉和什么西餐作料搞在了一起做的卤,特别香。
近几年北京的房地产业越来越火,出现了各种设计师的各种新想法的样板间。有一次,陪朋友去看一个据说大师设计的样板间,售楼小姐煞有介事地讲解说,现在最新的设计理念是主卧的洗手间不再封门,和主卧连成一体;而敞开式厨房和客厅连成一体……我当时就有点幸灾乐祸地对小姐说:不是最新的设计理念吧,我好几年前就在琉璃厂一个小院里见过了……
大概这个家的确太小了,晃随着一群艺术家“到农村去住”的搬迁热潮,脑子一热在昌平一个山沟里买了一块地,这回大发了,她要在这片空地上自己盖一个房子!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吓坏了,这块地里杂草丛生,凹凸不平,而晃和男友两个人蹲在地上在一大张废报纸上画着各种我看不懂的横线竖线。当时我觉得,这俩人也就是玩玩土木游戏,这房子盖不起来。
但是几个月后,房子真的盖好了,我还荣幸地被邀请成为第一拨入住的嘉宾。房子是一长溜的形状,外面的颜色红黄相接,我老觉得有点像聊斋里的房子。里面基本上是中式的风格,有一些漂亮的木棱窗和门。被《家居》之类的杂志拍了数十页做为乡间住房的经典作品登出来。从这个房子开始,我觉得这两个酷爱设计的人开始向“不实用的设计”发展,屋子里总有一两件不知道干嘛用还费死劲弄进门的东西。
比如在客厅里有一块大概直径有两米的大石墩子,我也没记清是两人谁送谁的生日礼物,从市区一个拆迁的老院里淘来,价钱很便宜,因为太重只好动用大吊车运到乡下,运费比石墩本身的价钱贵好几倍,最要命的是因为石墩本身的体积和重量,必须在房屋还没有封顶的时候直接用吊车吊进客厅,并且一次性摆好位置,否则四五个小伙子也根本搬不动它。总之,现在这个大石墩子已经得意洋洋地占据了客厅的主要位置,上面是主人随意放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