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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蹉跎- 第2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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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 第一百五十三章 冰雪(下)
  这里原本是个银行的金库,春来和婆娘发现的时候,上经坍塌,合金门还算完好,只是水泥墙壁早就酥软了,被年轻人很轻易地挖出一个洞,依照着那些蛇鼠洞||穴布置入口,金库里面摆放几堆据说是战前用来交换物品的纸片,再就是一些很结实的架子。
  少年和婆娘就在那里安了家,架子推倒了当床,而那些花花绿绿还印有人头的纸片就成为春来温暖小家的引火烧柴。
  说实话,不好烧。
  “婆娘!娃子!我回来了!”春来低头弯腰,钻进被遮掩的十分隐秘地地洞,左转两步,跨过他自己做的陷阱,这才进入到金库内部,地上的篝火还有些余光,春来的目光先落在了婆娘身上,依稀可以看见自己的婆娘斜躺在茅草垛子上,似乎是饿乏了,在睡觉,连春来的叫嚷声都没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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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娃子坐在他娘旁边,那是他与婆娘的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娃,也是唯一的一个。小孩子浑身上下缠绕着两人能找到的最保暖的布料,如同一只圆滚滚的小熊,他可能知道母亲因为饥饿与劳累睡着了,自顾自地坐在木床的角落里,咿咿呀呀地不知道在摆弄着什么。似乎是很好玩的东西,完全将娃子吸引住了,就连春来进屋,他都没有回头看一眼。
  春来心情大好,也知道这几天确实辛苦了这娘俩,并没有介意婆娘的态度,反而轻手轻脚地将十多斤沉地小野兽放下,先给篝火里加了几根干木柴,提升一下屋子里的温度,然后皱着眉头,解决他身上那件冰铠甲。
  “婆娘,我知道早上出门的时候和你顶了两句嘴,是我不对,你也别在床上闹脾气了,起来把肉收拾了。”春来笨首笨脚地拆解着身上那几根固定布片用的绳子,结果一不小心,绳子成了死结,他那双因为寒冷而变的十分‘粗壮’的手根本应付不了如此精细的工作,忍不住提高语调说道:“好了,软话我也递了,赶紧起来!帮我把衣服脱了,一会缓完霜再撕皮就太疼了!”
  婆娘依旧没有动。
  春来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屋里并不是很冷,半大男人却感觉堕如冰窖一般,浑身不可节制地颤抖起来,他转过身,两步就迈到婆娘跟前,伸手先推了两把。
  很僵硬。
  春来只感觉汗毛根发炸,头皮发麻,努力把婆娘的身子扳过来,婆娘的左手顺着身子下垂,当啷一声,从手里掉落了一把铁片刀,这就先把春来惊了一下,当他接着火光看清楚婆娘的面容时,忍不住松开手,连连后退,一屁股坐到地上!
  婆娘半睁着眼睛,脸色苍白,神情木然,微微带点痛苦,早就没了气息,她身下的茅草已经完全被鲜血浸透。如果不是春来在雪地里冻的太久,鼻子失去知觉,单凭血腥味,早就会发现屋子里地异常。
  早发现又能如何?
  消失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了。
  “娃子!你娘这是怎么了?”春来忍不住叫了一声,此时的他心里早就乱成了一团,丝毫没想起自己的娃子只会说点简单的词,还无法理解这么复杂的问题。
  擦擦有些湿润的眼角,努力告诉自己,人总是要死的,婆娘能活到二十已经不易,这时候只能自己给自己宽心,春来真怕自己也想不开,那他和娃该怎么办?活活饿死吗?不管如何,先要把婆娘尽量体面的葬了,起码不能让荒原上的东西把她吃掉,他从地上爬起来,将婆娘的身子放平,将手搓热,放到婆娘已经冻僵的眼皮上,让她合上双眼,这时可怜的春来才想起查看婆娘的死因,既然婆娘左手拿刀,青年自然去看她右手的伤口。
  血泊中,婆娘的右手不见踪影。
  婆娘竟然狠到砍掉自己的右手?她为什么这样做?为什么要忍受如此大的痛苦?春来的脑海中已经是一片空白,因为他想到了更让自己难以接受的推断。
  一个父亲的目光落在了仍然在角落中玩耍的孩子身上。
  刚刚失去婆娘的半大青年,下意识地舔舔嘴唇,轻声叫道:“娃?爸爸回来了!看爸爸给你带什么回来了?”
  连叫了几声,娃子这才转过身,看了他一眼,消瘦地小脸蛋上没有一丝表情,本该属于孩童的纯净目光是如此的呆滞,然后,娃子有转过身去,继续摆弄着他手里的东西。
  阴暗的房间、跳跃的篝火、苍白的孩童面容、偶尔刮过洞||穴的呜咽冷风,这一切都令人毛骨悚然。
  孩子所坐的位置相对隐蔽一些,只要他不发出声音,就很容易被进来的人忽略掉,这还是春来与婆娘住进金库后,一遍遍教导的结果。现在,春来却因此无法判断孩子手中摆弄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他真的很希
  的估计根本是个错误。
  “娃子乖,过来让爸爸飞一下!”春来使出的这个诱惑招数是娃子最喜欢的,每次吃饱肚子后,春来都会举着自己的孩子在空中荡两下,那个时候,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会很开心地笑着。
  娃子似乎在想是手中的东西重要,还是父亲的游戏有意思,小孩子思维简单,很快做出决定,把他摆弄的东西咬在嘴里,转身向春来晃晃悠悠地走来。
  春来看到孩子嘴里的东西,他自己嘴却开始发苦。
  那正是婆娘的右手。
  被啃了一大半的右手。
  孩子用他稚嫩的||乳牙用了大半天的时间,依靠自己的天性把母亲曾经的血肉吃到了自己的肚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平淡甚至有些顺理成章!或许,这是一位母亲在抛弃生命之前,能留给孩子的最好礼物,可是,一个如此幼小就知道吃人血肉过活的孩子,长大以后,会成什么样?
  春来不能想。
  也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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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人类,春来努力做到文明人与禽兽的最后防线不被攻破,他自己也吃过人肉,从尸体上弄下来,用火烤熟的,那是在十分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保命才吃的,而且是陌生人的肉。现在,他的孩子却对吃人肉没有丝毫的厌恶,吃的还是他亲生母亲的血肉!
  婆娘死之前是否引诱过甚至教导过他这么做,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孩子被饥饿驱使着,已经明白人肉是可以吃的,而且吃起来不错。因为孩子看到父亲没有和他玩的意思,只是默默地站在那里,他自己就意犹未尽地爬到早已经冰冷的婆娘尸体旁,当着父亲的面,吐掉裸露着白骨的右手,张嘴就向母亲的手腕咬去!
  春来眼看到这一幕在自己面前发生,他几乎失去理智!额头青筋暴跳,几次举起手里的砍刀,几次又将刀放下!
  他下不去手。
  或许孩子还太小,只要慢慢教导,总会明白吃人肉的后果代表着什么,也会明白什么人的肉可以吃,什么人的肉就算是死也不能咬上一口。话说回来,不论是什么人的肉,其实都没有什么不同。
  实际上,小孩一旦吃习惯了某种东西,想要改变是十分困难的,春来深切地明白这一点,因为父亲还活着的时候,他遇到过那种孩子,那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靠吃人肉过活的孩子。那次遭遇让春来的印象十分深刻,当时不满十岁的他正在和父亲一起捕猎,学习几代人总结的技巧,突然树林里冲出几个只有六七岁的小孩,嚎叫着没有任何意义的声音,如同野兽一样猛扑过来,眼睛里因为充满着血丝而让人感觉通红的。
  已经能够独立面对小型变异生物的春来,看到这些明明是人类的‘野兽’,依旧被吓的够戗,最终父子二人解决了这些已经算不上是人类的‘食人兽’,那几个疯狂身影也已经深深地烙印在春来心底。
  回家的路上,父亲语重心长地说道:“当你有了自己的娃子之后,在他懂事之前,千万不要让孩子熟悉人肉的味道,否则,就会和刚才那些小娃子一样,只知道吃,没有丝毫人性。”
  没想到今天,他的儿子,还是被温暖并且营养丰富的人肉所诱惑。
  第二天清晨,一个失魂落魄地男人麻木地行走在雪地上,似乎灵魂已经脱离了他的躯壳,因为他在离开的最后一刻,将孩子丢进了火堆,连带着还有孩子刚从他左手上撕咬下的一小块冻伤皮肤。
  理智告诉春来,这个世道就是这样,应该看开一些,不要计较这两条人命,因为每天都有人在死,只要自己能活下来就好。春来的耳边却始终旋绕着儿子在火堆中最后几声凄厉的哭喊,他知道,这种哭喊声恐怕要陪伴自己一生一世,就算到他死亡的那一天也不会消散。
  现在,这个男人已经没有丝毫的牵挂,如果一定要说有,那就只有报仇!他要向那个抢走他和婆娘所有粮食的混蛋复仇,没有这个姓叶的家伙,婆娘不会死!娃子也不会饿到吃人肉上瘾的地步!
  “婆娘还有娃,别着急。”春来下意识地紧紧身上的装备,喃喃地说道:“我杀了那个姓叶的,马上就去找你们!”
  半大青年所踩出的那条蜿蜒曲折的足迹尽头,隐约能看到小镇的轮廓,如果仔细观察,在银行金库的所在位置,黑烟蒸腾上天空,似乎燃烧的东西并不多,那些烟尘很快就随着些许清风消散在空气里。
  所以,天空还是蔚蓝蔚蓝,纯净地如同玻璃一样。象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第二卷 第一百五十四章 过冬(上)
  他在喝茶,轻轻地吹开茶沫,微微抿上一口,让滚烫的茶汤在口腔里回旋一匝,慢慢降低温度,和着余韵咽下茶汤,须臾之后,就会感觉浑身舒爽,一身安泰,阵阵茶香环绕在四周。
  他不知道这样品茶的方法是否正确,也不知道这些茶叶是否就是早年父母念念不忘的极品龙井之类的东西,反正,他喝着舒服,顺心,就足够了。
  品茶的同时,他更喜欢身后有两个美女用古老的手法替他按摩,如果这两个美女仅仅依靠薄纱遮掩身体的重要部位,那就更完美了。
  在他看来,那些没有格调的蠢货动辄用十多个裸体女人装点门面,简直是暴殄天物,女人,尤其是作为艺术品的女人,完全袒露身体的每一个细节,恨不得将自己解剖的献媚方式,那简直会令真正有修养的人作呕。
  就好象他这样绅士的男人,怎么会做出那样下流无耻的事情呢?
  所以,他身边的女人除非是必须,否则永远要姿态优美,身着薄纱,似语还羞,尽量作到没有丝毫瑕疵。
  如果有了瑕疵怎么办?
  那很简单,曾经有一个不小心在他面前放‘瓦斯’的美女,虽然她是当时他最喜欢的女人,却仍然被丢给了奴隶们当作奖赏。
  一星期之后,他忽然想起这件事情,特意去看她的时候,这个曾经的美女已经变成一头只知道在奴隶胯下哼哼的母猪。
  在他看来,这很好。
  无法高贵美丽活的更好,应该下贱污秽了此残生。
  看着腾腾的白雾,回想起当年,他不太理解父母为什么喜欢喝这种略带香气的草根水,不过,现在他自然明白,父母教导东西总是对的,从来都没有让他失望过。
  就如同父亲给他起的名字一样。
  叶锋寒。


  单从这个名字来看,就要比那些什么狗子、四丫、刘天、李亮等等,要文雅许多,如同许多战前小说里的第一主角那样,总是会有很大的势力,总是会有很高的武功,总是会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得到美女的投怀送抱,还需要挑挑拣拣。
  所以,他很满意这个名字,这种高级的名字足以代表了他拥有很好的修养以及聪颖的头脑。代表了他拥有高贵的血统与优秀知识的传乘,更代表了他够狠、够毒,无人可以欺压到他头上。
  就连天堂城都不行。
  叶锋寒认为,拥有了以上的这些必要元素,他就可以活的比别人更好,比任何人都好。他不是一个爱出风头的人,不要做出头鸟,这也是父母对他的教导之一。
  所以,叶锋寒在接手父亲辛苦经营了十多年的流浪乐园二流帮派之后,他所做的就是很小心地维持这个局面,等待机会。
  终于,天堂城内乱,他有了第一个机会,等到新城主出来收拾乱摊子,宣布流浪乐园全部并入天堂城的时候,叶锋寒已经借着与那个疯女人利莎虚与委蛇,除掉了几个关键的对手,顺利接收他们的势力与地盘,成为流浪乐园里的一流帮会,拥有了足够与新城主谈判的筹码。
  叶锋寒知道新城主是不会喜欢那些墨守成规的老头子的,幸好,他的年纪并不大。叶锋寒也知道,这些老家伙是不会甘心将自己的帮会并入天堂城,手下会真正成为新城主手中的一条狗,而他们自己,多半会成为一坨新鲜出炉的狗大便,给蒲公英做肥料的机会都不会有。
  因此叶锋寒依然做着墙头草,等待着下一次狗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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