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衣少女轻轻回过头来,看着乞丐嫣然一笑,如花儿一般娇艳:“你是叫宋威,是吧!”
一截刀锋正插在他的腰眼上,刀柄被这个少女握在手里。如果她把短刀抽回去,他立刻就会死去。
宋威无比绝望,然而却不敢乱动,张了张口,声音已是变得极为颤抖:“小娘……小娘子认识……我?”
“这么说,我没认错人了。”绿衣少女嫣然轻笑,“很好,这已经是最后一个了。你自己送上门来,我也不用费心去找你了。”
说着少女皓腕轻轻一转,便已扩大了宋威腰间的伤口,然后超出了短刀。顿时鲜血如泉喷涌而出,宋威闷哼一声,用力想去捂住伤口,热血依然是从指缝间流了出来。
“能够……伤到我,小娘子你……厉害!你究竟是……谁?为何要对付……宋某?”宋威一脸绝望,艰难地道。
他这个时候如何不明白这是上了圈套,这个小姑娘竟然也是个练家子,而且还是位高手。虽说是猝不及防,可是以他的身手,能够偷袭他成功的人还没有几个。
“我么?扶风侯夫人杨幼娘。”绿衣少女浅浅一笑,极为动人。
“你是杨国忠的女儿!你为何要……要杀我?”宋威倒抽了一口冷气,一脸的难以置信。
“因为我是扶风侯夫人啊。”少女轻轻蹲下身子,在池水中清洗着短刀,“你是来找我夫君麻烦的,不是么?”
宋威脸上肌肉抽搐,嘶声道:“我不过是想找故人要几缗钱花而已,难道不行么?小娘子何以下此毒手?”
由于心中激愤,宋威的声音显得极为急促。既然要死了,那至少要死个明白。
“若你真是我夫君故人,几缗钱算什么大事。可是恶客上门,我自然是要赶出去了。”绿衣少女浅笑道,“你敢来扶风侯府要钱,不过是因为手上有着我夫君一些把柄罢了。手里有我夫君把柄的人不止你一个,如今他们都死了,你就是最后一个。”
“扶风侯当年杀过人,我是亲眼所见!我守密这么多年,难道还不值几缗钱么?”宋威嘶声叫道。
“你都说是秘密了,就应该明白只有死人才是不会泄密的。为了我家夫君,你只好去死了。安心上路吧,有很多人陪着你,你并不孤单。”绿衣少女洗净了短刀,站起身来看着宋威,咯咯笑道。
视野中少女依然美丽如花,却慢慢变得模糊。宋威感觉力气正在离开他的身体,心中无比绝望。
当年长安市上偶然看到的事情,却在今日要了他的性命。他今日就算是没有觊觎这个少女,这个少女也会去找他。
“杨国忠的女儿,为何竟然是个高手!”这是宋威心中最后闪过的一个问题。
然后他就无力的倒了下去,倒在了满是枯黄莲叶的水池里。
“最后一个了,终于是结束了啊。我也该去见见师父了。”绿衣少女嫣然轻笑,身形如轻烟一般掠出,几个起落已然不见。
……
荒凉的白石滩边缘,一个小小的山谷之中,破旧的毡帐里有袅袅炊烟升起。
这里远离任何一个东岱,不受任何贵族的管束,在这里日子虽是辛苦了些,却胜在自由,不必受到任何人的约束。
因为贫穷,那些大人们也懒得理会这里。即便是在赞普为了和唐人作战而大料集的时候,贵人们也不会来跑这么远来征收哪怕一头牦牛。
来往此地的兴胡商人是朗嘎最好的客人,他们从北方的突厥地翻越雪山而来,给那些大人们带来各种昂贵的物品,这个山谷是他们穿过白石滩之后第一个能落脚的地方,到了这里他们才能吃上热饭喝上热水,然后便又有几天只能吃干粮了。兴胡商人对待朗嘎家里的人们最为慷慨,在朗嘎家的人们招待之后,总要留下一两件小东西作为礼物。据他们所说那样的东西都很珍贵,珍贵到附近东岱的大人们也没有几个能买得起。
山谷很小,所以只有五座毡房,所有毡房里的吐蕃人,都是朗嘎的家人。在这个靠近白石滩的小小山谷,他们过得很幸福。至少要比那些被附近东岱的大人们管着的人要幸福得多。
朗嘎坐在毡房之外,眯眼看着远方的天空。两个多月的时间没有兴胡商人经过白石滩了,昨天才刚刚有一个小商队过来。这个商队的商人很是慷慨,送的礼物很多,为了表示感谢,他把家里年轻的女人都送了出去。如今那些兴胡兄弟正在毡房里和他的妻子女儿热闹,他这个主人自然是不好打扰。
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从河边走了过来,这是兴胡商队里唯一的一个女人,长腿细腰很是漂亮,比他家的女人好看多了。可惜兴胡没有以妻女待客的规矩,这样好看的女人他也只能是看看。
“朗嘎,我好看么?”兴胡女子见朗嘎在盯着她,走到朗嘎面前笑吟吟地道。
“比冰山上的雪莲还要好看。”朗嘎大声道。
兴胡女子笑了,又向前走了两步,伸出手来抬起了朗嘎的下巴。
兴胡女子的胸部很大,比他家的女子都大,朗嘎看得很清楚。朗嘎心中一热,反手就想去抱兴胡女子。自己的妻子女儿都献给他们了,这个女子就算是他们的回礼吧。
忽然朗嘎觉得颈间一凉,然后视线瞬间变得模糊。
兴胡女子的胸很大,真的很大。
毡房之中,一个兴胡汉子提着裤子走了出来,看到倒在地上的朗嘎,不由得皱了皱眉道:“不过是个牧人而已,为何要杀了他?”
女子把匕首笼入袖中,淡淡道:“别废话,去把里面的人杀光,这是命令!”
“现在去太早了点儿吧,有些兄弟还在女人的肚皮上呢。”
“你不去动手,老娘就干掉你!”女子冷冷道。
“好吧!”汉子摇了摇头,“反正将军让你负责这次行动,自然是你说了算。不过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何要着急杀这个牧人。”
女子冷笑道:“五年前将军把我从女肆带出来之前,问过我是愿意在女肆里被男人干,还是愿意跟他拿刀子杀人,我说的是,杀人!我已经练了几年了,最想杀的就是那些想干我的男人!更何况这个想干我的男人还是个吐蕃人!”
汉子咧了咧嘴:“你又不是汉人,为何对吐蕃人这般痛恨?”
女子抬起短靴,狠狠地踩在朗嘎的脑袋之上:“当初把我抓走卖入女肆的就是吐蕃人,就是眼前这个吐蕃人!十年过去了,他早已忘记了我,我可没忘记他!”
说着女子身子一闪,便冲进了最近的一座毡房。毡房里顿时响起一阵惊呼,然后是几声女子的惨叫。
首领已经发动,那个汉子也不敢怠慢,立马冲向了另一座毡房。
安西新军的军法可不是开玩笑的,将军大人虽然宽厚,段君子对于敢于违抗军令者可是毫不容情。
第一百章安西密探
事发仓促,毡房里的吐蕃人很快被清理干净。几个兴胡打扮的汉子从毡房里走出来的时候,都是一脸的不爽。
肯定是没法高兴得起来,正在女人柔软的肚皮上驰骋,忽然身下的女人就被人砍死,这种造孽的事情也就这个疯女人能干得出来。
杀人埋尸清理痕迹是他们的老本行,很快吐蕃人的痕迹就被清理得干干净净。而他们则是穿上了吐蕃人的衣服,脸上涂了些油彩,看起来和红脸的吐蕃人一般无二。
这没有什么难的,他们本来也并非是真正的兴胡商人,而都是安西的汉家子,将军手里的一股神秘力量。唯一的一个兴胡,便是他们的首领,这个姓米的疯女人了。
他们和安西新军一起组建,个人各项素质比安西新军还高一大截,马璘将军训练出他们这一批人来,为的就是派往各地做密探,为安西军提供情报。
为了训练他们这些人,马璘将军也是耗费了极多的心血。安西知道他们的人并不多,只有封大夫段君子和马璘将军三人。
马璘将军那些严苛的训练法子,不知道是如何想出来的,每一项练起来都极为辛苦。这个姓米的粟特胡女虽是一介女流,在训练中竟然是超过了他们所有人,最后被马璘将军亲自任命为首领,统一管理五百名安西密探。
明年将要兵发羌塘,这一点在翻越冰达坂之前马璘将军已经亲口告诉了他们。他们这些人穿过白石滩来到这里,就是要为大军探听消息打前站的。
因为目的是获取情报,所以五百名密探中有几十名胡人,而剩余的汉家子,也都是通晓西域常说的几种语言。
一个米国女人成为他们的上司,大伙儿自然是不服气,可是挑战者都败在了这个疯女人的手上,谁能有什么办法。
……
“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很扫兴?很过分?”疯女人转过头来,看着十几位汉家子道。
众人没有说话,却都是点了点头。不敢说话,腹诽那是肯定的。
“其实也没什么,我刚发现这家的男主人就是我的仇人,这才出手杀他。十年前于阗南山羌族去于阗劫掠,我跟着父亲正在丝路南道行商,刚好被他抓走。然后我就被这个羌人干了,干完之后被他卖到女肆里,被男人干了五年,直到我遇到了将军。”米雪捋了捋头发,淡淡地道。
她换了一身吐蕃女子的衣衫,虽然有些臃肿,却依然美得动人心魄。她的官话显然有些问题,虽也明白晓畅,这一口一个“干”字却让汉家子们脸红耳热。
她的语气很平静,身躯却是在微微颤抖。显然巧遇当年的仇人,此刻她的心情也是极不平静。
“你是在女肆里遇到将军大人的么?他去那里做什么?”密探小队的副首领,刚满二十岁的蒲类县少年赵扬问道。
“他来女肆,自然是想要干我的。”米雪瞟了赵扬一眼,淡淡地道。
“哦!”赵扬点头,自己的脸却红了起来。
“干了没有?”一个汉家子在人群里低声道,说完便把脑袋缩了回去,惹得众人一阵哄笑。
“你说呢?”米雪哼了一声,淡淡道。
众人相互看了看,心中各自有了答案。
马璘将军的浮浪之名安西无人不知,到嘴的肉难道会吐出来不成?
也有人想若是马璘将军当真做过那等事,如何能不给这疯女人一个侍妾的身份,又怎么会让她这般出来出头露面,那自然是没干了。
“好了,我爽了!开始干活了!”米雪一拍长腿,站了起来。
汉家子们都是无语,这话说得不伦不类的。都明白她是吐出了心里话心情舒畅,不过这用词的确欠妥。毕竟是个粟特胡女,官话能说到这样已经算是不错了。
这里靠近白石滩,作为一个据点最好不过。再往下走不远便是几个吐蕃人的东岱,据将军大人说乃是象雄故地。明年大军兵发高原,主要的目标就是这一带。所以他们必须要在大军到达之前,把这一带的情况搞清楚。
听朗嘎说这里不属于任何东岱的范围,那么风险就要小很多了。将军大人说过要稳扎稳打,不要太过冒险,以这里为据点装作吐蕃牧人,先侦察一下向南百里之地画好图形再做计较。
米雪无疑是个聪明的女人,五年前还在女肆被人欺辱,五年后却成了一个军中高手。即便是有和将军的某种关系,能够做到这一步也是不错。特别是将军大人讲解的画地图的法子,因时间太过仓促五百密探中真正掌握的并不多,而做得最好的却依然是这个米国胡女。
朗嘎家的牦牛和羊群都被赶出了山谷,留了几个兄弟在山谷里,剩余的全部跟着米雪和赵扬一起,跟着牛群和羊群向南而行。
南方就是象雄故地,是明年大军上高原后骚扰的目标。
米雪坐在马背上,不时拿着硬笔在纸上记录着周围的地形。偶尔想起将军,她的嘴角便是泛起一丝笑意。
五年前被将军带出女肆的时候,他还不是将军,而是一名小小的校尉。她这一身的本事,都是跟将军学的。
将军在河中立功回来后,似乎变了个人一般,竟然是几个月没有找过她,似乎忘记了她。最后她只好自己去找他,这时他似乎才想起了她。
从河中回来的将军更加温和,脾气也不像之前那般急躁。虽说和以往有了不同,她却是更喜欢了。
她虽曾沦落女肆,却是个极骄傲的女子。当初的小校尉想把她带回家中当做侍妾,可是知道他已经有不少侍妾之后,她便拒绝了。
后来他成为了左金吾卫将军同正,又提过一次这件事情,她依旧是拒绝。
这一次,他封了侯。她再见到他时,他并未再提让她进家门的事情。她有些失望,后来想想还是高兴的。
若是她进了马家,便失去了她的骄傲。若是她进了马家,此刻怕是和他家里别的那些女子一样,已经到了遥远的长安了吧。
既是如此,那便骄傲的在安西,保持这样的距离吧。
手刃仇人,心里的结已经打开。唯有骄傲,却不肯放下。
只要是漂亮的女子,都能在床榻之上服侍他,而唯有她,能够以这一种形式来帮助他建立功业。
远处响起了苍凉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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