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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两年,庚申猴涨到十块一张了,母子猪存钱罐子满大街都看得到了,我遇到邮电局就绕着走,把母子猪塞进床底下。我老妈把钱罐翻出来,摆在我的小书桌上,她说了一句话,这句话二十年后,我在书里听麦兜老妈麦太说起。麦太因为盲目信任麦兜的童子手气而没中六合大彩,麦兜羞愧地低下了头。
我老妈当时和麦太说的一样:“我们现在很好。”
麦兜不仅是一只猪,而且是一只生活在低处的猪,一只饱含简单而低级趣味的猪,一只得大道的猪。
麦兜生活在低处。麦兜们天资平常,出身草根,单亲家庭,抠钱买火鸡,没钱去马尔代夫,很大的奢望是有一块橡皮。
我在香港住的地方是老区,统称西营盘,英国鬼子最早打到香港岛,驻扎军队的地方。上下班的时候,在周围左看右看,常常看见很多领着麦兜的麦太们,麦兜们穿着蓝色校服,麦太们烫着卷花头。麦兜麦太走过没有树的水泥便道,皇后大道西和水街的交汇处,挂着直截了当的横幅,“维护西区淳朴民风,反对建立变相按摩院”。麦兜麦太走进茶餐厅,套餐二十元,冻饮加两元,穿校服者奉送汽水。我香港的同事Jackie告诉我,她还是麦兜的时候,从广州来香港,她妈妈挤出所有能挤出来的钱让她上了个好学校,同学们都出自香港老望族,他们的爸爸们都抹头油,小轿车车牌只有两位数。学校老师要求,每个小童都学一个乐器,提升品行。她同学有的学大提琴,有的学钢琴。Jackie问妈妈她学什么,妈妈说屋子小,给Jackie买了个口琴。
麦兜饱含简单而低级的趣味。麦兜们说,“没有钱,但我有个橙。”橙子十元四个,问西营盘附近的水果摊子老板,“哪种甜?”老板会说真话,不会总指最贵的一堆。在麦兜们眼里,每个橙都是诚实朴素的,杀入橙皮,裂开橙瓣,每一粒橙肉都让人想起橙子在过去一年吸收的天光和地气。吃橙的十分钟,是伟大而圆满的十分钟。麦兜们拜师学六合谭腿,专攻撩阴腿,暗恋师傅的女儿,“不是没风无情,也就是偶然的一笑,像桂花莲藕,桂花沁入一碌藕。”麦兜们长大了,几个人在深圳包一个二奶,一个人供她房,一个人买车,一个人出汽油钱和青菜钱。聚在一起,没什么话说,就很欢喜。在麦兜们眼里,所有二奶都是女神,年轻,苗条,白,笃信只有猪才能称得上帅气。
这种低级趣味,绵延不绝,从《诗经》到《论语》,到《世说新语》,到丰子恺,到周作人,到陈果,到麦兜。我要向麦兜们学习。我以后码字,只用逗号和句号,只用动词和名词,只用主语和谓语,最多加个宾语。不二逼,不装逼。觉得一个人傻,直截了当好好说,“你傻逼”。不说,“你的思路很细致,但是稍稍欠缺战略高度”,甚至也不说,“你脑子进水了,你脑子吃肿了”。
麦兜得了大道。麦兜做了一个大慢钟,无数年走一分钟,无数年走一个时辰,但是的确在走。仿佛和尚说,前面也是雨,在大慢钟面前,所有的人都没有压力了,心平气和,生活简单而美好。麦兜没学过医,不知道激素作用,但是他总结出,事物最美妙的时候是等待和刚刚尝到的时候。这个智慧两度袭击麦兜,一次在他的婚礼上,一次他老妈死的时候。
我在一个初秋的下午,等待十一长假的到来,翻完了四本麦兜。我坚定了生活在低处就不怕钱少的信念,我认为所有人都用上抽水马桶就是共产主义,我确立了直截了当说“你傻逼”的文学宗旨,我饿了吃,我困了睡,我激素高了就蹭大树,我想起了我老妈,我眼圈红了。麦兜麦太说,“我们已经很满足,再多已是贪婪。”
2004。9。24
/* 58 */关于书的话
传说苍颉造字的当晚,有鬼哭泣——文字里藏有被泄漏的天机。文字写成的书在古时候金贵异常,刻在龟甲兽骨上的《诗经》、《周易》只存在王宫豪宅。写在羊皮上的一本《圣经》要用去三十只小羊。那时候,有一本书不异于现在有一辆奔驰600或是三桅游艇。那时候,只吃粗面包饮清水的僧侣在一豆油灯下读那金贵异常的书籍,心中虔诚异常。
如今,书不那么金贵了,省下一顿啤酒,就能捧回来大大小小的一摞。但是我的虔诚依
旧。数年前,用一块驳色的随形寿山石刻过一方阳文小印:耽书是宿缘。沾了朱砂,钤在书的扉页上,红白分明,触目惊心。古人讲的不错:寒读之当之以裘,饥读之当之以肉,欢悦读之当之以金石琴瑟,孤寂读之当之以良师挚友。
读读读,书中自有千钟粟。鲁迅提过的内山书店老板内山完造,对于在他的书店里偷书的人从来不管,他曾讲过:“爱书的人,他一有了钱,一定爱买书的。现在被偷,就等于放了账。而且,少雇些人看偷书的,反而省钱。”内山是解人,但是更通达的人会想到:爱读书,脸皮又厚到肯偷书,身手又好到能偷到书的人,假以时日,不愁大富大贵。
读读读,书中自有颜如玉。身边的能人比起史书中的英雄,不配提鞋。周围的名花比起《香艳丛书》中的美人,面目可憎。几十年前,叶大麻子德辉讲:老婆不借书不借。其实,他印过《素女经》,因为有伤风化进过大牢,老婆不借是假,书不借倒是真。拿起一本翻了多年的字典,抚摸油腻润滑的书页,想起那一夜,灭了灯,衣服如灰烬般落尽,她的皮肤在我手掌下潮起潮落。想起北朝尚武少年写的那首关于爱刀的小诗:“一日三摩挲,剧于十五女。”买来一本新印的诗集,把头埋进书页,呼吸间是油墨和纸张的清香,想起那个和自己风花雪月过的姑娘,把头埋进她的长发,长发是否像昨天一样柔软?那发香是否还缠绕在心头?
读读读,书中自由黄金屋。以书橱为四壁的屋子,再小,也是我的黄金屋了。读过三联出的曹聚仁的书话,文章记不得了,但是记得它的装帧。素白的封面上除了书名,只有一帧小画。画上一书一剑,一灯一碗,画旁行草小诗:捡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想到一种境界,一个地方——天堂。
1995。5。1
/* 59 */金大侠和古大侠
如果人是一种酒杯,生命便是盛在这酒杯中的酒。这世界上有两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
第一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轻轻举了杯子,在风里花里雪里月里,在情人的浅嗔低笑里慢慢地品着杯子里的酒,岁月无情,酒尽了,人便悄悄地隐去。这样的人有陶潜、小杜、李渔、纪昀。第二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抓起杯子一饮而尽,大叫一声“好酒”然后把杯子抛了,发出响亮的声音。这样的人有荆轲、霍去病、海子、三毛。
但是,这世界上更多的是第三种人,平凡的人。他们挣着不多不少的薪水,干着不重不轻的活。办公室里是俗不可耐的科长以及对之不会产生任何邪念的女同事。下班见的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老婆以及晚上睡觉白天还困的儿子。按一定比例出出车祸,患阳痿早泄,每周性茭零点八次。杯子中的酒慢慢地蒸发掉,想不到喝,也不知道如何喝。酒没了,杯子也就没了存在的必要,仿佛油尽了灯也就熄了。
于是不甘心平凡的人开始期待鲜活的生命,渴望稀得的放纵,至少希望在书里读到另外一种生活,懂得体会生命的人拥有的生活。于是有了武侠小说,有了金大侠与古大侠。
金大侠,一分为二是金庸。合二为一就是“镛”,查良镛是他的原名。他同他第一部小说的主角陈家洛一样出生于浙江海宁的望族。1952年香港有一场著名的拳师比武。《新晚报》决定同时推出武侠小说连载以满足“好斗”的读者,这便有了梁羽生的《龙虎斗京华》。这篇谈不上好的东西却引出了金大侠手痒之作《书剑恩仇录》。
金大侠的文字不温不火,温厚淳朴,平平静静讲故事。单选一段,你觉不出如何了得,没太多雕栏玉砌可圈可点,但是却挑不出差错。读上一百页,你便会感觉大器,便会感觉世界已经离你已远,便一定要把故事读完。
金大侠自己比较喜欢《神雕侠侣》、《笑傲江湖》等感情比较强烈的文字。依我看,金大侠笔力的最佳范围是四十万字,《侠客行》、《连城诀》是精品中的精品,再长的就多少有些枝蔓。《鹿鼎记》是个例外。我一直认为《鹿鼎记》是几百年后仍可以流传的三种现代小说之一。
古大侠原名熊耀华。在淡江大学读书时便手不释卷,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写武侠小说卖钱换酒。古大侠早期作品受金梁二人影响很大,如《铁骑令》。但是古大侠在《绝代双骄》中文风为之一变,少了历史背景多了诡异的对白。《武林外史》中再一变,更斜锋出笔,情节更诡异,古龙体正式形成。金大侠用他十四部书名的第一个字,做了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再加一部《越女剑》共十五部,除此之外定是赝品。古大侠的作品太多,一两个对子概括不了,但只要你读过一二不后期真品,就会知道什么是古龙体。只要知道了什么是古龙体,读上两页就会知道手里的书是真是假了。
古大侠的文字明快爽利,直夺人心:“在精心剪裁的衣着掩饰下,使他看起来还是要比他的实际岁数年轻得多。还是可以骑快马,喝烈酒,满足最难满足的女人。”在这样的文字的魔力下,故事不完,你不可能放下它。
金大侠与古大侠的区别,是大师与才子的区别。古大侠才气不输金大侠但学识逊之。金大侠有香港大学和北京大学的名誉学位,有自己创办的《明报》,有太平山山顶上的豪宅。
金大侠是第一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古大侠与金大侠相比,更像个江湖人。有人说他是醉死的,有人说他是大醉后被人用刀砍死的,总之他死在自己描写得最多的东西上,死得像他笔下的人物。古大侠是第二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
对于更多的平凡的人来说,现在的问题是古大侠去了,金大侠封笔了,电视节目实在无聊的那些长夜该如何度过呢?
1995。5。8
/* 60 */永远的劳伦斯
英文书念得多些的中国人难免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中文和英文哪个更优越。我个人固执地认为,这是一个数量问题。数量少,二三十字以下,中文占绝对优势。有时候,中文一个字就是一种意境,比如“家”字,一片屋檐,一口肥猪,睡有屋食有肉就是家。乱翻词谱,有时候,中文三个字的一个词牌就是一种感觉,“醉花阴”,丁香正好,春阳正艳,他枕在你的膝上,有没有借酒说过让你脸红的话?“点绛唇”,唇膏涂过,唇线描过,你最后照一下镜子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的眼睛?五言绝句,有时候,二十字就是一个世界,比如柳宗
元的《江雪》,有天地人禽,有千古幽情。数量多些,比如两三千字,中、英文持平。三袁张岱的小品同兰姆、普里斯特利的散文一样耐读。数量再多些,比如二三十万字,英文占绝对优势,中文长篇几乎无一不可批为庞杂冗长,而不少英文长篇充满力量。
这种力量感,最强烈地来自劳伦斯的文字。
劳伦斯生于1885年9月11日,1930年3月2日死于肺痨,终年四十四岁,是20世纪文学史上重要得不能再重要的人物。他上接狄更斯、哈代,下启詹姆斯、福克纳,是近、现代文学的连接人。最重要的作品有:《儿子和情人》、《虹》、《恋爱中的妇女》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儿子和情人》是劳伦斯的成名之作,小说旧瓶子装新酒,篇章结构不出维多利亚小说窠臼,但是社会背景已经不再重要,人物心理开始唱主角。小说写尽恋母情节,有些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儿子,同妈妈的联系绝对不止是一条脐带,一把剪刀不可能剪断。没有情人,他们不能长大,情人的作用是让他们意识到他们离不开妈妈。美国现代图书馆的20世纪百部小说排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