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单单是技巧的问题,更重要是劈斩是所有招式中威力最大的一种,一位骑士的正面劈斩,甚至能够将一块十公分厚的生铁直接劈成两半!
而想要用双手夹住劈来的刀刃,所需要的力量可想而知!
这是什么怪物?
吸血长生种心中出现了一丝恐慌,能够用双手直接接下正面劈斩的人,可以说是整个大陆也没有几个。他现在终于意识到了眼前的敌人是何等的恐怖,于是他双手握剑翻转侧削,想要把兵器从敌人的手中挣脱出来。虽然接住了自己劈下的剑刃,但是这一下若是眼前的敌人还不松手的话,那么哪怕是他的双手由钢铁组成,吸血长生种也有把握将其削成两截!
只要手中还有武器,他未必没有胜算!再强的敌人,他也只是血肉之躯!
剑,纹丝不动!
这个时候吸血长生种才真正大惊失色,因为他双手握剑奋力侧削之下,居然不能撼动那双夹着剑刃的手分毫!手中的骑士剑已经扭曲出了一个惊人的弧度,虽然它是帝国时代最高工艺的水准,但是此刻却也已经到了快要崩断的边缘!它虽然是一把代表着这个位面巅峰锻造工艺的武器,但毕竟不是传说中的神器,它或许可以坚硬无比削铁如泥,但却绝对不会永不破损!
况且就算是传说中的神器,历来在战斗中断裂的也不少。
“砰!”
就在吸血长生种双手握剑想要翻转侧削时,墨菲也动了。他抬起了自己的右腿,直接朝着对方的胯下飞起一脚!这一脚夹着惊人的力量,以对方来不及反应的速度,直接将眼前的吸血长生种踢的腾空而起!在腾空而起的那一刻,对方的身上也传来了某种椭圆形软体被踢爆的轻响!
痛苦,巨大的痛楚让眼前的吸血长生种瞬间失去了战斗力!
而他握着剑柄的双手也失去了力道,在他身体躬成虾米,被踢的腾空而起时,墨菲夹着剑刃的双手猛地松开,反手夺过了对方手里的骑士剑,接着朝着眼前吸血长生种的头颅全力劈下!
腾空的身体无从借力,从胯下传来的巨大痛楚以及那轻微的爆裂声,让眼前的吸血长生种根本没有反应的余地。
一颗头颅飞扬而起!
“碰!”
一具无头尸体落在了地上,大片鲜血从斩断的颈脖喷涌而出,很快就将地面染红。
“呼!”墨菲喘息着,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激活神性血脉对他的身体有着不小的负担,虽然战斗仅仅持续了几秒钟的时间,但是短时间内爆发出来的力量还是让他感到疲倦不已。这一点从跑步就能够看出来,慢跑十公里,可能许多人也只是稍微出一点汗,可是若全力冲刺一百米,恐怕绝大多数的人都会有体力透支的感觉。
至今为止,墨菲还没见过哪个人的近身搏杀能够持续三分钟以上。因为这种全力爆发式的攻击,哪怕是他这样的神性血脉之人,也有些吃不消!
起身。
墨菲看着脚下有些死不瞑目的头颅,一脚将其踢到了远处。
在雅典,每个刚入营的新兵,都会在老兵的教育下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在战场上,如果双方僵持不下,那么不要犹豫,直接抬脚踢爆他的软蛋!战场上是没有丝毫道德可言的,而你的目的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死眼前的敌人!战场上能够杀死敌人的,并不单单是你手中的武器!
这一招,在雅典的军队里面,属于人人都必须精通的招数。
不过说句实话。
虽然见过很多次,但这也是墨菲第一次使用这招。
……
艰难的开始 第十四章 血精!
第十四章血精!
拔剑!
墨菲沿着无头尸体的颈椎骨一路往下切开了眼前吸血长生种的血肉,他们的血肉在死亡后僵硬而冰冷,暴露在阳光下的肌肉层发出‘滋滋滋’的声响,并且逐渐的因为灼烧而变成焦炭状。(百度搜索《》,观看本书最新更新)这是一只年龄在六百岁以上的吸血长生种,它对于阳光的抗性还没有达到‘长者’的程度。
剑刃沿着脊柱骨往下,墨菲在数到第十三节脊椎骨后,猛地双手握剑下刺,锋利的剑刃切开了第十三节脊椎骨,然后从破开的脊柱骨柱中显露出现了一小块米粒大小的暗红色晶体。这个就是血精的原石,是吸血长生种与生俱来的东西之一,在经过血液的渗透与调制后,血精的原石会逐渐转变为晶莹的血红色。
那个才是真正的血精!
一种具有强大魔力,并且能够瞬间恢复施法者魔力的东西!
“小了一点。”墨菲捏起那一小块暗红色的血精原石,小心翼翼地将其装到了口袋里面,然后自言自语道。
他其实在弄清楚对方的身份后,就其了杀心,不单单是因为对方那种居高临下的傲慢态度,更是因为吸血长生种第十三节脊椎骨中特有的血精原石。这个东西对于施法者而言,可以说是能够保命的玩意儿,因为它所蕴含的魔力是最接近无属性的,能够让任何施法者使用。
墨菲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法师知不知道血精的存在,并且懂得调制净化其的办法,不过在地精炼金师所在的那个文明里面,血精是最昂贵的原石之一。(百度搜索《》,观看本书最新更新)这甚至导致了一个结果,那就是地精炼金师所处的那个位面之中,吸血长生种基本上已经被赏金猎人们杀的一干二净!
如果没有人知道,不得不说这个位面的吸血鬼真是幸运!
………………
墨菲剥下了吸血长生种身体的斗篷,让其整个暴露在了阳光下,僵硬而冰冷的尸体在阳光照射下不断碳化,并冒出一丝丝的青烟,还带着一股诡异的烤肉味。吸血长生种的身上还挂着一个钱袋,看起来更小一些,不过也是鼓囊囊的,墨菲用剑将其挑起,很不客气的笑纳了。
他左右翻了一下,最后将目光落在了吸血长生种的左手食指上,那里有一枚银白色的戒指,上面雕琢着一缕缕妖异的花纹,看起来不是凡品。于是墨菲用剑削下了那节食指,而后将那枚戒指拔了下来,也装入了自己的口袋之中。他将尸身再翻了一下,确定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战利品之后,便抽身离去。
墨菲来到这个世界,除了一件衣服外什么都没有。
想要在任何文明的世界通行,都绝对离不开一样东西!
那就是——钱。
他不可能去赚钱,因为赚钱太慢了。
墨菲根本等不了那么长的时间,况且他对于这个世界并不了解,赚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么剩下来的能够行得通的路子就不多了。
可以说,眼前这只吸血长生种是解了他燃眉之急!
他是一个好人。
………………
大约是墨菲离去三分钟后,一位酒馆内曾出现过的法师来到了这里。
他皱着眉头看着地上已经焦炭化的吸血长生种尸体,绕着它转了两圈,最后将视线盯在了那已经被阳光照射的面目全非的头颅上。墨菲离去的痕迹很明显,他就绕着原路又重新朝着城镇的位置离去的。不过那位法师却没有再跟上去,而是沿着另一边的道路往回走。
这位法师之后,又接连来了几个人,他们都是打量了一下战场后,便离去了。
墨菲没有掩饰任何的痕迹。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他要告诉所有对其有窥视之心的人,他并不是一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想要从他这里打什么主意,先得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然后在考虑一下值得不值得。
没有人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有贪心的人不少,但在愿意因为一点贪心而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的人就很少了。
踏踏踏!
在法师们离去后不久,一队全身甲胄的重骑兵来到了这里。
“驾!”
奔驰而行的重骑兵小队注意到了道路旁的尸体,为首的那位全身板甲的骑士勒住缰绳,在一阵铿锵声中翻身下马,来到了一旁。墨菲选择的战场就是大路上,所以尸体摆在大路的一旁非常醒目。重甲骑士走到了吸血长生种的尸体旁,用带着鱼鳞臂铠的手然若捏小鸡一般捏起了那具已经灼烧到大半碳化的尸体。
“啪!”
全身板甲的骑士一脚踩爆了那颗面目全非的头颅,然后将那具吸血长生种的尸体随手扔到了路边,沉声道:“是高手!一招毙命!”
“大人!要不要我们?……”他身边的一位重骑兵恭敬地问道。
全身重甲的骑士摇了摇头,他带着厚重的覆面战盔,只能看到一双威严的眸子。他拿起地上的灰色斗篷擦了擦鱼鳞臂铠上沾到的血迹,缓缓道:“一个吸血鬼而已!如果不是深渊入侵,我也要杀光他们!”
“死了便死了。”
重甲骑士毫不在意地挥挥手,接着重新跨上也覆盖着锁子甲的战马,朝着城镇的方向而去。
这支重骑兵小队一共有十二人,他们的装备精良,任何一个骑兵的装备单独拿出来,其价值都能够等同于雅典王国内的一座城镇!这些重装骑兵的全套装备包括覆面战盔、全身板甲、铁甲靴、鱼鳞臂铠、骑士护手剑、钢制盾牌、双手巨剑、重型灰木骑枪!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这样的板甲重装骑士拿出来,放在战场上完全就是横冲直撞的存在!
如果在加上这些重装骑士胯下的披甲战马,那么他们仅仅是自身的重量,就能够达到将近一吨的程度!其在冲锋时所产生的巨大杀伤力,完全就可以从这单纯的质量上看出来一二!
………………
(用空我会把重装板甲骑士的图片发到作品相关里面,你们有兴趣可以看一下。)
艰难的开始 第十五章 一路往南
第十五章 一路往南
墨菲一路回到城镇之中。
待他进了城镇之后,这才发现之前跟随的那只商队已经离去了,他对于商队而言只是一个旅人,或许那位冰女阁下会好心的给他食物,但却不会刻意为他等待。这个城镇四通八达,属于连接各地的中转枢纽,除了墨菲之前走的那条道路外,还有数条道路连接着南北两端。所以商队离开的时间并不久,大约就是十几分钟前的样子,墨菲如果要追上去并不困难。
不过他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他最初跟着商队的目的,就是探听一下关于这个世界的情报。
现在,他对于这个世界已经有了一点最基本的了解,继续留在商队里面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况且他现在身上已经有了不少的金币,如果只是食物的话,基本上不用再担心了。他现在就是想尽快了解到这个世界势力的详细分布,然后找一个隐蔽且不显眼的地方,尽快将《全面战争》辅助系统运作起来。
只要《全面战争》辅助系统被彻底激活,那么他在这个位面就有了足够的立足之本!
想了想,墨菲去一旁的杂货店买了日用品,然后又准备了一点干粮,和一件宽大的灰色斗篷。他现在的打扮,基本上就和这个世界的冒险者相差无几,和佣兵的不同之处,就是冒险者们大多喜欢独来独往,最多也就是三四个相熟的同行一起行动。
这个世界的佣兵和原本位面的佣兵有一点不同。
那就是原本位面的佣兵还没有形成规模,而这个世界的佣兵,则更加类似于前世地球上的雇佣军!
更简单直白的说法,就是这个位面的顶级佣兵拥有独立的武装,甚至还拥有属于自己的领地,他们属于这个世界上的武装力量之一,已经不单单局限于在雇佣军的程度上了。而位于东南边的佣兵之城,就是这个世界的佣兵们领地之一,他们拥有着五千人规模以上的重装步兵军队,同时还组建了一支自由骑士团!
长久以来的战场。
已经让墨菲明白了许多的道理,那就是不要轻视两种人。
一种就是边防军,这些长期在驻守在战线上的军人,哪怕是随便一个拿出来也要比其他的正规军强大多了。当初贵族议会手中的边防军,就让雅典承受了不小的损失,其战斗力在墨菲看来甚至比贵族议会手中的王牌禁卫队还要强大许多。如果把禁卫队的精良装备交给这些边防军,那一场战争还不知道得僵持多久的时间!
另外一种,那就是佣兵。
这些人的很低,但是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出身卑微,然后在刀口上喋血的人物。他们的命运其实很悲惨,拿着微薄的佣金,过着卖命的生活,随时可能暴尸荒野,又或者在战场上成为他人的炮灰。可正是因为这样的环境,导致出来了一个结果,那就是佣兵界的两极分化!
一种,醉生梦死,今朝有酒今朝醉。
他们会在任务之前花光身上的每一分钱,妓女,烈酒,就是他们生命中的一部分。
这些人到了最后,基本上都死了。
另外一种,就是那些被信念所支撑的人,他们出身卑微,走上佣兵的道路更多是为了心中的某个信念!或许是双亲,或许是妻儿,爱情这个东西不是他们这些卑微的人所能够追求的,亲情与血脉才是他们永恒的动力!这些人因为出身太卑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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