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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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相报告-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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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五年的美国电影《死亡晚餐》e Last Supper),以黑色喜剧的方式把暴力饮食发展成美学:同室的五个博士研究生自行授予了一项资格:对思想“不纯正”的人判处死刑,方法就是一一顿周日晚餐来展开连环的杀戮。当可否“为除恶而杀人”以及一个人是否有权评断他人思想的正确性这类道德习题在一席丰盛酒宴之上被深入探讨之际,食物所散发出来的死亡气息,令影片的角色和观众都不寒而栗。
  挨饿以及断食是一种常见的惩戒,反过来,强迫一个人吃下他不愿吃的东西,则是比挨饿更严厉的惩戒。作为惩戒的饮食,并非不可食之物及不洁之物,反而常常刻意地以正常的饮食方式进行,这正是暴力所在。忆苦饭就是一例。当然,忆苦饭作为共同文化背景下的饮食,与英超球会温布尔顿的跨文化惩戒相比,仍属温柔。一九九六至一九九七赛季,温布尔顿颁布了一项罚则:如果一场比赛被对手射进四球或以上,队中的四名球员将被强迫看完一出歌剧的整套制作过程或者在赛季结束时去一家黎巴嫩餐厅吃上一顿中东大餐,包括生肝、煮骆驼脑及煎绵羊睾丸。
  我不大关心温布尔顿的赛绩——主要是球衣太难看,缺乏明星倒在其次——因而对是否有人真去了那一家黎巴嫩餐厅以及相关情景的报道亦未作跟进。不过,如果温布尔顿买到了戴伊这样的中东籍射手,同样的惩戒顷刻间就变成了奖励。
  其实,奖励或惩罚,本质上都是同一种仪式,正如厌食症和暴饮暴食乃同一病灶的两种爆发方式。像已故英国王妃戴安娜那样同时患上厌食症和暴食症,也并非罕见的病例。厌食和暴食看似自我惩罚,本质上也是社会性的压迫。人莫不饮食,人莫不受惠同时也受制于饮食。食物的暴力品质若比之于疯癫,同样会像福柯所说的那样,不可能发现在蛮荒状态,只能存在于社会之中。
聚众吃喝
  要一个人独自进食,即使不算惩罚,在中国文化中通常也被视为不幸,一种不无悲凉的境界。汉语对独食情境的描述,大都乏善可陈,依据“胡乱吃了些”搪塞过去。
  单独进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着个人与社会暂时隔绝的处境。敦煌社邑文书显示,一个人申请加入某社团组织,条件就是请大伙儿撮一顿。伯二四九之“投社人马丑儿状”:“鸳鸯失伴,一只孤飞。今见贵社斋集,意乐投入……入社筵局,续当排备。伏乞三官众社等乞此收名入案。不敢不申,伏请处分。”成为会员后所须履行的义务,大部分皆是饭局,无故缺席者受罚,至于罚则,就是请大伙儿再撮一顿。
  不是存心敲竹杠,捉弄freshman,也不是为了解馋,龚鹏程教授指出,吃喝是“接纳某人成为一个群体的进入仪式。中国人的社会中,人必须借着饮食与他人沟通,与社会上人形成生命共同体之感受。饮食不是手段、工具或过程,他就是社会”。
  在西式的“两个关系之总和”被引进之前,中文里的“社会”就是社团及其活动。一九六零年代之前,我们有全世界最发达的市民社会,当市民社会遭到瓦解的同时,聚众吃喝活动也明显受到抑制。牛津选出的“世纪之句”中有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名言:“没有所谓的社会。”ere is no such thing as society)。且不论保守党当年的社会福利政策,这种话,相信只有被公认为对吃喝怀有原罪感的英国人才说得出来。
  独自进食的美学悲剧性,多半是中餐的材料、割烹以及进食方式使然,还包括餐桌形状这类周边环境。基本上,粒食决定了中餐的集体主义品质,明火或暗火的炊具,无论是本质上还是设计上,都不能顺利炮制出仅供一人享用的米饭。中餐西吃的改革,也只是体学套路里从卫生上着力。地大物博的饮食,却地不分南北,人不论东西地倾情于火锅,宜聚不宜散的天然性情,由此可见一端。
  除此之外,中式饮食有整套的仪式,一顿完整的晚饭,须得有汤有菜有米饭,最重要的,还要有人,才算是“吃饭”。许多人从美国回来后都有程度不一的增磅,倒也并非月是美国圆而导致人月两圆。美式餐饮,一大盘,自始至终以一盘贯之,中式的肚子饱了,中式的情感却仍然饥渴,因为这实在不像是“在吃饭”。回到住处,免不了另起炉灶、因地制宜按传统仪式努力加餐。此外,违纪的公款吃喝,一个独立的个案每每一抓就是一群,鲜见有擅用公帑而独自吃喝之报道。
  除了社会功能而就饮食本身而言,聚食好处多多,例如,可以更充分地享受到菜肴的多样性、避免浪费、避免不利健康的进食速度过快,等等。每一个家庭主妇都懂得,备三至四人的晚饭其实比做一至二人的效益更彰,开饭时有客不速,口口声声的“不就是多摆一双筷子”,也并不就是一句客套。
  不管有没有社会,社会总是在进步。大家庭的解体,晚婚、单身及独居人士逐年增加,即使全面重建的民间社会,也不再是旧有形态,最起码,成为一家网站的会员就不需要请网管吃饭。聚众吃饭的机会少了,独自进食仍然是大部分社会成员心理上挥之不去的阴影。到处都在讨论“现代化(或全球化)的困境”,不知道独自进食算不算其中一种。
午夜的猪下水
  许多年以后,我依然清晰记得第一天入学的情景。我想,这是因为小学一年级课室墙壁上的那幅彩色海报,主题词:“猪的一身都是宝。”
  画面上有大白猪一口——确切的说,是大白猪之生理解剖图一幅。白猪随身携带的所有物品,包括每一肢体,每一器官,每一内脏,都被标签了若干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其民生及工农业用途。方框里的每一段文字说明,皆有一条直线或斜线指向被说明的部位,看惯连环画的,会以为那是猪在做自我介绍。而时尚杂志经常刊出的街头美女彩照之所以让我备感亲切和怀旧,想必是因为美女的全身上下(不是剖面)也有一些由直线或斜线拉出的文字,分别说明着从染发剂、眼影、口红、项链、手机绳直到手镯、靴子以及甲彩等物的品牌、价格和采购地。
  丘吉尔说,猫藐视我们,狗景仰我们,只有猪与我们平等相处。按照纪晓岚的看法,猪是最容易转世做人的一种牲畜。这些说词固然不能证明猪与人类是性情上最为相近的动物,不过,猪肯定是被人类作了最充分的开发利用的家畜。从猪鬃算起,猪皮、猪肉、猪头(又可分拆为猪耳、猪脸及猪脑)、猪脚、猪骨、猪血和以内脏为核心的一系列“下水产品”,可谓无一处不是是处,无一处不可用,无一处不可食。
  猪下水,又称猪杂,虽说猪心也是肉做的,但是包括猪心在内的“下水”,是不被认可做猪肉的。如果说猪肉是大部头的小说,或者文集,猪杂就相当于杂文,小品文,或者专栏。“下水”的贱格,系生理功能上的“堕落”而令人产生强烈的不洁感和厌恶感,当然胆固醇也是一种更具科学性的顾虑。因此,它除了不能跻身“猪肉”的行列之外,进食“下水”者非但“堕落”,更是纯属“自甘”
  小说《飘》曾提到:“冷天和宰猪季节一到,白人就有新鲜猪肉,黑人也有猪下水好吃了。”除了善于往猪肠这种堕落的外衣里填塞健康的内容,白人一向不近这类东西。不过,这并不表示白种人天性抗拒内脏。鹅肝不仅是如假包换的内脏,而且完全是一副脂肪肝病变已到晚期的内脏。
  即使在我们中国人内部,对猪下水的态度也不是完全一致的。过去我一直认为,贫困是养成“连下水也不放过”之饮食习俗的主要原因,最近从一个走南闯北的朋友那里听闻,即使在最贫瘠的北方偏远地区,下水也从来都是扔掉喂狗的。进食下水之所以在改革开放以后渐成上述地区的新风尚,倒是因了富裕和小康,才被多出来的那份馋痨的闲心拉下了水。
  鹅肝及鹅肝酱出现在中国部分城市的部分餐桌之上,吃猪下水始升级为一种另类的享受。广州人尤好此道,近郊番禺一带的屠场,午夜十二点左右必有新鲜猪杂供应,故飞车前往当地的大排档赴猪杂之约,已成广州夜生活的最后一站。“午夜猪杂席”上最受欢迎的一道,是水浸猪肝,又称“猪润水”:用猪骨、鸡脚及杞子、淮山、党参、元肉等药材熬成汤底、再投入切片的鲜猪肝烫熟即食。与月黑风高之夜围坐在郊外露天处大嚼三十分钟前刚刚从生猪腹中取出之血淋林、热腾腾之物,这就是广州的城市浪漫经典,“午夜的收音机”?见你个大头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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