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手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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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手朝歌-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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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要能将骨头的损伤减少到最小。
    郑林壮年时生了一场病,是路过的妙襄公将他救好,那时候的妙襄公只是个铃医,他为了报恩才殚精竭虑为他造出这么一把刀,却不知道他拿来做什么。至于妙襄公的事迹,郑林也仅仅知道他来自蜀中,姓文,如此而已。
    那天顾朝歌回来的时候,抱在怀里的长匣子,大概就是郑林打造的那把神奇的刀。想起那本札记上最后空白的部分,伊崔无端端觉得背脊发凉。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猜测,不敢相信顾朝歌竟然敢独自去完成这件事情。还有妙襄公那个老头子,死了之后居然把这么艰难的任务交给一个小小的女弟子,真不是东西啊。
    伊崔的这个上午注定不平静,他送走郑林,还没来得及缓过神来,同士兵晨练后归来的燕昭,听说伊崔竟然一个人把顾朝歌送走了,找上门来,摇头叹气:“你怎么让她走了!那么一个小姑娘,走在半路让贼子给截了,哭都没地方哭去!你居然还亲自送,这不是送她上鬼门关么!”
    早起来左三圈右三圈活动筋骨的薛吉也如此认为。
    伊崔觉得自己很冤枉,小丫头倔得很,她执意要走,莫非他还能搞根铁链把她绑起来?
    “你、你不会劝劝她,说些好听的吗?”薛吉用手指头指着他,仗着自己资历老,恨铁不成钢地骂:“哄人都不会,这脑子笨的,让老夫说你什么好!”
    伊崔面无表情:“先生聪明,也不见得把她留下。”
    薛吉噎住,拿眼睛瞪他,这小子还敢顶嘴,真是不开窍!
    
    第21章
    
    当黄昏的最后一抹余光隐去,意味着又一天的结束,深秋的风带着透骨的寒气呼呼刮过,阴沉沉的天色意味着今夜有雨。
    伊崔坐在他的木轮椅上,双腿都浸在热水中,他弯腰,自己用双手认真地按摩右脚的穴位,一个又一个,慢慢来。这是顾朝歌临走前教他的法子,出于那点可笑的尊严,伊崔不愿让其他大夫接手顾朝歌的工作,况且并不是每一个大夫都有她那样的针灸水平,譬如周德,他活了大半辈子,从未碰过银针。
    所以她教他如何按照顺序按摩足部和腿部穴道,或者是用艾条熏灸,并且留下一张分量经过加减的补中益气汤方,叮嘱他要按时吃药。
    “不过,药方该是根据病人身体情况适时调整的,我走后,你……唉,滁州城里哪个大夫,我都不放心。”伊崔想起她在灯下写方,昏黄的烛光映着她眉头紧皱的小脸,她咬着笔头,凝神细思片刻,最后在方子的分量上又稍稍减了些。
    “这个方子,长期服用,该是问题不大。可是一定要长期坚持,半途而废,效果可就不大了!”她把方子递给他的时候,表情认真得不得了。按照惯例,她还得写一份议病式交给他,可是她写完后却担忧他根本不以为意,最后让这张宝贝的议病式淹没在大堆卷宗中不见踪影,待她回来的时候问他要,他根本拿不出来。故而她写完之后,宝贝地叠了又叠,自己收了起来。
    想起她又气恼他,又不得不为他着想的时候,那纠结的小表情,伊崔的嘴角禁不住勾了勾,觉得越想越有意思。
    这么一个有趣的小丫头,他当初怎么会不喜欢她,觉得她很招人烦呢?
    “笃笃。”敲门声打断了伊崔的思绪,来人是盛三,他带来宋无衣的口信,告知伊崔,顾朝歌一月前出现在长兴,这也是红巾军最后一次得知她的行踪。
    往南,是无法无天的流寇地带,再往南,是张遂铭的地盘。宋无衣在这一个月里,没有接收到任何关于顾朝歌的消息。
    她消失了。
    伊崔面上的笑容慢慢收起来,这是早就料到的事情,如今只不过是真的来了而已。
    “知道了,让宋大人莫要再费心。”他转头看了一眼压在案几上的那封来自大靖官府的招安令,心里清楚,正值多事之秋,不该在这种事情上浪费人力,打听这些,已是他任性了。
    深秋的滁州城尚且还算平静,但已有一场无形的风暴正在酝酿。
    而此时的顾朝歌又在何处呢?
    她在深山老林,打起仗来,这里是最安全的哒。
    能经过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地方而毫发无损,这间接证明我们朝歌的认路能力&感知危险能力&野外生存能力不是一般的强。
    离开长兴之前,她有试图在乱葬岗待过,可是红巾军统治的地方治安太好了一点,当地百姓发现乱葬岗晚上亮灯,都会向当地士兵头头告密的!
    这种时候伊崔的牌子派上了用场,士兵头头们接过牌子仔细端详,狐疑地打量她,打量得她从头到脚抖个不停,方才放过她,并且勒令她赶快离开这种地方。
    可恶,红巾军怎么跟别的地方的叛军不一样,人家都只管烧杀抢掠,为什么他们还要管当地治安啊!
    一定是伊崔让他们这么干的,他就是爱管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顾朝歌在心里暗搓搓地诅咒伊公子吃到的菜叶上都有虫子,然后十分郁闷地离开了红巾军的地盘。
    她往东南方向走,起先还能见到一些村落,她会住进去,给农家看病,打听附近有没有擅长治疗外伤或者腿疾的铃医,或是于腿疾有好处的当地偏方。她始终挂记着伊崔的腿,可惜让她失望的是,土方子很多,但专门针对伊崔那种特殊情况的,一个也没有。
    这种事情急不来,她知道,很多时候得看缘分。
    但是越往东南走,情况越糟糕。她看见很多烧毁的村落,房屋黑漆漆的一片,半边塌下来,有些烟气未散的地方,走近了还能闻到烧焦的肉香味。
    那是人肉的味道。
    顾朝歌不会去这种地方寻找尸体。她很有经验,知道混乱的地方,常常会有多股盗匪贼人的势力交错,他们会因为女人、钱财和地盘的事情火并,失败的那一方常常落荒而逃,顾不得埋藏同伴的尸体,即使事后想起来回去找,发现丢了一两具尸体,也只以为被野狼叼走,不会在意。
    那头她从滁州带走的驴子,真是驮运尸体的好帮手。她带着食物和水,躲进山林,找到能够容她一人藏身的狭长山洞,然后可以连续好几天慢慢研究一具尸体。无人会打搅她,只是运气不好的时候,会有鬣狗甚至野狼循着血腥味过来,她按照老猎人教的方式在洞前埋上许多陷阱,彻夜燃着篝火,竖着雪亮的刀,得到尸体的野狼懂得见好就收,唯有贪婪的鬣狗,不见血便不懂得要逃走。
    真奇怪,可能是独处的时间太久,她不怕野兽,却很怕人。
    以前并不需要这样麻烦,跟随师父解剖过很多尸体的顾朝歌对此驾轻就熟。只是这一次的情况很特殊,她要完成师父札记上最后也是最艰难的一个部分——人脑。
    没有任何脏器和骨骼的复杂程度,能够比得过人脑。师父生前,最念念不忘的就是这一个部分,她那时候小,不懂,问师父研究这些有什么用处,只会被人当做神经病和妖怪。
    那时候师父摸摸她的脑袋,笑呵呵道:“了解我们自个儿,难道是没用的?就算现在看不出好处,留给后人,也总归是有用的。”
    师父是个怪老头,她以前以及现在都这么觉得,但是不管怎样,这本汇集师父毕生心血的札记,她怎么也要完成的。
    头骨是人体最坚硬的部分。郑林打造的那把刀,更像是锯子,刮干净头发,露出头皮,划开,用那把刀锯来回拉锯,一点一点,慢慢的,直到把头骨锯开为止。
    那种骨屑的味道,让顾朝歌恶心得想吐。
    是的,即便是她,也觉得开颅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她需要费很大的力气慢慢地锯,锯开头骨的时候,骨屑四处飘扬,就像它那生前无恶不作的主人将灵魂附着在上头,用阴森森的视线全方位围绕着顾朝歌,谩骂她,诅咒她,竟用这么恶毒的手法毁掉自己的脑袋,让自己死无全尸。
    有一次,顾朝歌手一抖,刀锯一滑,将手指割了很深一道口子。
    疼啊,她的眼泪哗啦啦往下落,望着那个锯了一半的头颅,头颅上凹陷的眼珠无神地对着她的方向。刀锯从手里一松,她忽然觉得害怕,又害怕,又委屈,委屈得直哭。山林里鸟叫阵阵,唯独没有人声,她缩在山洞一角,紧紧攥着伊崔给的那块牌子,明明知道现在它根本没有什么用处,但是攥着它,她会有种莫名的安全感,就好像伊崔在身边一样。
    那真是一段很艰难的日子,以致于过后很长一段时间,她将所有的刀具器械封存起来,束之高阁。看见尸体,遥遥念一句阿弥陀佛,然后飞快地远远走开。
    即便是很多年后,她依然很怕听见锯断木头的声音,而那种特殊的骨屑味道,再也不想闻见。
    深秋入冬,等到落雪的时候,山里待不住,她去了张遂铭的地盘,这是她第二次来。在常州,在扬州,这里生意照做,酒照喝,歌照唱,一片世外桃源景象,只要有钱,什么都不是问题。只是偶尔从窗外瞥去,看见喝醉了酒的士兵对衣衫褴褛的乞丐拳打脚踢,极尽嘲笑,才会醒悟,在这里没有银子的人是活不下去的。
    客栈的老板娘前年生孩子难产,是她帮忙接的生。她来客栈的时候,一身破旧穷酸,像个讨饭的小乞丐,幸好老板娘还认得出来,为了感谢她,无论如何也不肯收她的住宿费。她几乎很少出门,总是待在客栈房间里,一点点完成师父的札记。
    有一次,老板娘亲自来给她送饭,老板娘好奇她每天待在房中做什么,然后支支吾吾地说:“咱们扬州的大户卫家,嫡出的大小姐卫潆,这些日子据说是中邪了,请了好多道士啊大夫什么的,顾姑娘要不要去试一下?赏钱可高捏!”
    “那么多大夫都看不好,我肯定也不行的呀。”顾朝歌小小声回答。谢了老板娘送的饭,转身关了门,继续完成她那绝对不能给人瞧见的札记,不然老板娘一准要说她被妖怪附体,竟然画这种东西。
    扬州城可不比红巾军的地盘,这里的士兵都很凶,世家富户都和张遂铭的军队勾结在一起,那个有名的卫家她也听说过的,传说手眼通天。为了小命考虑,谨慎起见,她不要去,卫家财大气粗,不比那些贫苦乡民,肯定能请到好大夫。
    顾朝歌只在扬州城待了一个月,走的时候,听说那位卫小姐的中邪之症仍是未好,赏金又提高了,老板娘极力劝她去碰碰运气。她害怕自己再不走,老板娘就要热情地将她交给卫家,于是收拾行囊很快离开,然后一头又扎入深山。
    即便开颅多次,可是人脑的结构实在太复杂,她能画个大概,却无法明白它们各自的作用,有些地方留下空白,只能再找几具尸体碰碰运气。如果还不行,那她也只有放弃,这是个人能力问题,师父九泉之下可不能怪她。
    春天的脚步很快遍及长江两岸,春暖花开,山中的气息都变得暖融融的。顾朝歌磕磕绊绊,勉强完成了札记的最后一部分,将几具匪徒的尸体挖坑掩埋,给他们磕头上香,感谢这些生前十恶不赦的家伙死后所做的“贡献”。
    都说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当山中鸟语花香的时候,山下已经入了暮春时节,顾朝歌在山中待得又脏又臭,即便在山泉里沐浴过,丢了那身全是尸臭味的衣裳,也掩盖不住她的“乞丐”味。
    不过她一点也不以为意,就是要这样才好,这样子在路上走,才不会有山贼啊盗匪啊或者官兵来打劫。
    可是今天,她的运气似乎不太好。
    “军爷,军爷,就是她,抓住她,她就是那个吃人的巫婆!”
    有人慌慌张张地大叫着,顾朝歌好奇地循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便见一个拄着锄头一腿泥的农夫,正瞪大眼睛,伸出手颤巍巍指着她的方向:“是她,就是她,我亲眼看见她吃人脑!”
    他旁边有两个衣着明显不是大靖官兵的大汉,一脸杀气腾腾地朝她的方向望过来。
    不,不是她的“方向”,他们看的就是她!
    顾朝歌心里咯噔一下,翻身上驴,鞭子一甩。
    “小驴,快跑啊!”
    
    第22章
    
    请问驴和马,谁的速度比较快?
    那匹马是幼崽吗?
    不是。
    那匹马是瘸腿吗?
    不是。
    那匹马是活的吗?
    当然是!
    那,还需要问吗?
    肯定是马快啊!
    一头小驴子,怎么能跑得过人家士兵的马,更何况还是一头负重的小驴子!
    一马横亘在前,顾朝歌像小鸡仔一样被人提起来,大汉凶神恶煞:“跑啊,有本事给老子继续跑啊!”
    顾朝歌欲哭无泪,幸好她在奔跑时已经把放在口袋里那本宝贝札记塞进亵衣,如今只需要……狠狠踹一脚小驴子!
    “诶,那驴跑了!它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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