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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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欢- 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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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我老公为什么不肯和我同房?!〃
158.到红灯区体验生活
  〃这号烂表子!她还有脸问别人?烂得连老公都不愿跟她同房!〃
  当晚在深圳,回到度假村,一走进两人同住的小楼的房间中,孙天福便将门锁死大骂起来,还真动了情绪,从这个〃烂表子〃出发,又挨个儿将这个〃表子系〃数落了一遍,抖落出一串为冯彪所不知道的〃脏事儿〃来……
  这天晚上,他俩还谈到了他们的女同事素素……作为这个著名的脏地方尚有好女人在的一个例证。也许他们无法不谈到素素……因为他们来此之前发生的一件事把他们刺激坏了!金老板喜欢叫人陪他吃饭……自然,这人绝不是乱叫的,意味着老板的看重,并作为一种〃奖赏〃。有天中午,叫到了素素……是第一次,可是素素没有来,老板有些尴尬,心领神会的孙天福马上拿出手机来打,发现素素还在编辑部并且还没有去吃饭呢!他〃命令〃素素马上过来,不想对方却轻描淡写地回答说:〃我不爱吃这种饭。〃
  谁敢怠慢或是拒绝老板请的饭啊?!素素成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她也一下成了大家私下议论中的〃牛人〃……而在此前,沉默寡言离群索居的她只是别人眼中的〃怪人〃……
  〃古话说得好:无欲则刚啊!〃孙天福靠在床头感叹道。
  冯彪发现,在基本的善恶是非观以及对杂志社诸多人事的看法上,孙和自己并无二致,可两年下来,他却越发感到他们的不同,郝强还在的时候,说过多次的一句〃名言〃是:〃连孙教授都认为是坏人的,一定是坏人!〃……后来,当孙天福临阵倒戈背叛了他之后,冯彪很想问问他是否愿意收回这句话,但终于没有说出口。孙天福做《豆蔻》主编的这一年中,也是不乏劣迹,其中广为人知的一件恶事是:他手下的一位男编辑,也写一点小说,因为说过〃孙天福是金老板的一条狗〃又在本社说过〃孙天福是余天野的一条狗〃的话,被老孙怀恨在心,借故把他开掉了……开掉了也就开掉了吧,也算那小子嘴贱而罪有应得。可那小子走后,孙天福却盯上了人家仍在《豆蔻》编辑部工作的女朋友,老约这女孩到顶层的平台上去〃谈工作〃……
  也许有那么一种人,懂得世间所有正确的道理,并能将之阐释得头头是道,可就是忘了去做……如果有的话,孙天福大概就是这样一种人。既然他只是说的好,那么就和他去说,冯彪是这样想的,所以竟然与他聊到了凌晨才睡。


  从第二天上午便开始了在深圳的游玩活动,要说玩,这帮女人可都是〃行家里手〃,今天到哪儿明天到哪儿,都有一份打印出来的日程表,搞得跟职业旅行社似的。这对初来深圳的冯彪来说,是来得很值,还有个基本上能够聊到一块儿的孙天福做伴,这次从天而降的岭南之行,也算是很愉快了。
  在深圳的三天中,还是有些好玩的事儿,那是最后一个晚上,晚饭快结束时,老板对他的〃家眷〃说:〃你们坐车先回度假村吧!今天晚上,我们三个男人要单独行动,玩一点男人的节目。〃那几个娘们儿即刻做出撒娇状来:〃你们肯定是想干坏事!〃〃说!你们到底想搞什么?〃……老板公然当众宣告,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从饭馆出来,老板故作神秘地对孙冯二人说:〃你们俩都是写小说的,我带你俩去逛逛深圳的红灯区,也算是体验一下另外一种生活,离这儿不远,不用叫车,走两步就到了。〃于是,他们便步行前往,没走多远,便来到了一座免费开放的小公园,三个人就进去了。
  公园里最热闹的所在,是在一座不高的假山上的亭子里,有灯,聚集了一帮唱戏的老人,听着不是京剧,估计是粤剧吧。孙冯二人刚想爬那假山,凑上去看,老板一把拉住他们说:〃别朝热闹地儿走。〃三人便转而沿着公园中的小道,朝着黑暗处去了……
  很快也就看出了一点名堂:在那黑暗的小道上,有三三两两的男人在闲逛,看模样都像是民工。跟着他们走,迎面便碰上了一些形单影只的女人,与他们相互对视一番后,便上前搭话、交谈,有一处竟谈得吵了起来,扬声对骂;也有谈成的,便朝着路边更黑的地方去了,有的前后有意保持一段距离,朝着公园门口去的……
  在这小公园里逛了一圈不到,便有人盯上了金老板……是个小姑娘,一直跟着,跟到公园门口,嘴里还在说着什么,老板一面冲她摆手一面朝前疾走,总算是甩脱了……
  这番遭遇,显然令金老板很有满足感,并有点意犹未尽,他一面喘着粗气一面说:〃听我一个本地的朋友讲,这儿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多了,现在都到那边那条街上去了,咱们再过去看看。〃
  几分钟后,果不其然,一步踏入那条街,冯彪便被两名妖艳的女子围住了:〃老板,想不想玩?〃〃老板,玩一下嘛!〃
  初见这种世面,冯彪吓慌了神,嘴里胡乱交代着:〃不……不玩……没时间……〃像在足球场带球突破一般,左闪右躲中朝前奔去。
  这两名无所收获的女人却不去纠缠站在一旁的金老板和孙天福,迅速闪进了路边的一家发廊。
  两人顿感无趣,向前走了一程之后,金老板对孙天福说:〃你站这儿别动!马上就有人来找你。站这儿!〃
  几米开外的冯彪也站住了,这时他才得以看清这条街:一家发廊紧挨着另一家,每家发廊玻璃门里都发出暧昧的灯光,灯下闲坐着几个表情暧昧的发廊妹……人家是明打明要卖的,想买你就买嘛!这是生意,想和她们做你就做嘛!在街上玩这种等人追逐又不肯就犯的小把戏,不等于是在捉弄人家吗?玩这样的小把戏干吗呀?他觉得不道德的是他们三个人!
  可怜的孙天福,得了老板的一道命令便一直傻愣愣地站在那街边,可是最终还是没有女人上来打扰。
  这场无聊的小把戏结束于金老板又被一个发廊里跑出来的发廊妹骚扰了一次,又做正人君子仓皇逃离状……
  打车返回度假村的路上,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金老板还要回过头来总结一番:〃孙教授的样子太农民了,小姐以为你没钱,所以就不上来找你。小冯还可以,样子挺能唬人的,小姐一口一声老板地叫着,我听了想笑,心想他算啥老板嘛!也没有啥钱……〃
  〃这儿管谁都叫老板。〃为了打消老板心头的这点小别扭,冯彪赶紧递上一句话。
  〃金老师,人家小姐不是看小冯长得像老板,是看他长得像嫖客……〃孙天福总算在这句话里找回了心理平衡。
  老板哈哈大笑起来。连出租司机也跟着笑起来。
159.珠海的海鲜广州的黄花岗 
  好玩的事还在继续上演着。
  离开深圳之后,这一行人坐着一辆工作站的面包车朝着珠海的方向驶去,沿途还游览了虎门、中山等几个地方。
  到达珠海,还未入城下榻,老板便直接带着这群人去海边的一个地方吃海鲜……估计在当地是个很有名的去处,有很多小馆连成一片,人就坐在海堤上大吃大喝,附近的停车场上停满了车……
  孙天福不爱吃海鲜……这似乎已成了杂志社里尽人皆知的事,甚至还知道他也并不喜欢吃别的:最大的肠胃享受就是一碗面,他最爱吃的是蒜蘸面( 有人因此干脆直呼他为〃蒜蘸面〃 )……这是典型的关中农民传统的食物喜好,于是便被人拿来说事儿,本城长大的郝强爱在饭桌上说,是把老孙当做农民取笑( 其实并无恶意 );同为农村出身的老板也爱说,则有点以此小题来大做文章的意思在里头,每回还要扯上冯彪发表在《文化生活》上的一篇文章……那是一篇批判某些〃乡土作家〃的文章,在文中冯彪说出了一个意思:这些家伙为什么意识老土,就是因为整天吃面……这个观点深得一贯倡导〃新思维〃的金老板的共鸣与激赏,并进而将之发挥成:只有爱吃海鲜的人,才会有改革的新思维……
  这天的饭桌上,又是这个话题,又是将老孙的肉割下来放到海鲜火锅里开涮。
  当然,老板与郝强不同,肯定没有取笑之意,他就是为了做他的口头文章……他不断地将各种端上来的海鲜夹到他旁边的老孙的碟子里,一边说:〃吃!吃啊!你就是要从学会吃海鲜开始改变自己,通过改变自己的肠胃来改变自己的思维……〃
  〃孙教授,老板对你这么好,我们几个都要嫉妒啦!〃表现最为活跃喜欢咋咋呼呼的〃瘦老三〃说……但这话说得较有水平:她是在提醒又遇尴尬的老孙要充分理解老板的善意,如此不顾他的个人感受是把他当成了〃家里人〃。
  最没意思的是竹子,连男人的醋她也吃,小嘴已经噘了起来,也不再吃什么了……她一定觉得老板应该给她的碟子里夹点东西才对,这一路上她一直在自寻醋吃,吃〃老二〃、〃老三〃的醋( 被孙、冯二人暗地里称为〃老四〃 ),她好像只有将自己泡在老陈醋的大醋缸里才舒服似的……哦,她还真是一个山西人。
  现在是在场的所有人都变成了观众,看老农一般的老孙如何对付面前的碟子里那堆成了小山似的海鲜,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老孙忽然发出了惊天一问……那是他在对付一只螃蟹时所发出的,他用筷子夹起一只螃蟹壳,放到嘴边舔掉了上面的汤汁问老板:〃金老师,螃蟹壳能不能吃呀?〃
  所有女人都被他这一问笑傻了,连吃醋中的竹子也妃子一笑百媚生了:喷饭的倒是没有,但城府颇深不太说话的〃胖老二〃气管里已经笑进了东西,咳嗽不止,一张肥脸憋得通红……
  冯彪强忍着没有笑出声来,但脸上也是笑微微的,他望着孙天福……他还无法判定这个老孙是暗藏恶毒地有意在恶心这帮人( 一种温柔的反抗? )还是出于一种习惯性的讨好不过脑子地信口胡说(只是为了让老板高兴?)……无论是出在哪方面,他都觉得孙天福已经上到了牛B的层次!难怪刘明明暗地里要把他称做〃孙公公〃( 并将陈卫国称为〃陈公公〃 )呢!


  此行岭南之行的最后一站是广州,在离开广州的前一天是自由活动,金老板带着他的女人们不知到哪里潇洒去了,孙天福则去会他在广州工作的一位大学同学,冯彪先是在宾馆里睡到中午,然后到街上吃了一顿便宜而丰盛的快餐作为午饭,然后独自一人去了黄花岗烈士陵园……之所以选择这个去处,一是黄花岗就在他们所住的宾馆附近,二是他所挚爱的台湾歌手罗大佑有一首他所挚爱的歌《现象七十二变》,开头唱道:〃黄花岗有七十二个烈士/孔老夫子有七十二个弟子/孙悟空的魔法七十二变/我们又到了民国七十二年……〃……对此,他随口哼来很有感觉,正是这首青春年少时就会唱的歌带给他对〃黄花岗〃这三个字的无限神往……
  也就是在这个天气凉爽的午后,在黄花岗上神游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是北京的书商老牛!老牛先是告诉他:〃你那三本文集已经印出来了,我正带着它们参加订货会呢!〃接着向他发出了一道〃指令〃:〃你忙不忙?忙也赶紧飞到北京来,咱们趁热打铁,搞些活动。〃
160.飞向北京 
  书出来得太快了!比作者想象中的要快了很多。
  冯彪原本打算是临到春节前夕再去北京出差的,这样的话,春节他就可以和莎丽( 也许还有她的女儿 )一起在北京过,他想在北京过年期间能够见到他的书就算快的了……现在他突然得此喜讯,便决定将这个计划提前,希望能从广州飞过去,当晚见到老板时就把自己的想法跟老板说了,老板欣然同意,批准了他这种公私兼顾的做法( 新官上任也确实需要组些好稿的 )。也就在当晚,从老板的套间中出来,他就在所住的宾馆买了一张第二天直飞北京的机票。拿到机票后他的第一反应是将手机从裤兜里掏了出来,想给莎丽打个电话,告诉她自己明天就到北京的消息……但是,就在这时,一个临时迸发出的念头…… 一个从结果上再度修改了自己生活走向的念头一下子闯进了他的大脑,一个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怎么浪漫的人忽然想玩一点小浪漫出来:他想给久盼自己前去团聚的情人制造一个惊喜,什么也别告诉她,就像伞兵从天而降一般地出现在她的面前……为了完美地达到惊喜的效果,他不但没有拨出这个电话,还随手摁了〃关机〃,干脆将手机关了:他怕她的电话会随时打进来( 这一路上已经打来过多次了 ),他怕自己会无法自抑地告诉她他马上飞过去的消息……做完这一切,他心情愉快地回到房间,主动邀请同住的孙天福去二楼的咖啡厅喝咖啡……
  第二天一早,他和这一行人退了房间一起奔赴距市内不远的白云机场,尽管飞赴的目的地和时间有所不同。他独自一人飞到北京时已是这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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