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入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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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入门2-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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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的质地,我记得买的时候,店里人对我说:“可以当做大衣裙来穿。”如果是平常穿总觉得有些不对劲,所以,至今还挂着价格标签,一直没机会穿。我把它套在嵌黑金属线的超短连衣裙上,系紧了腰带。
  “这个,怎么样?”“我从没见过,不过,您觉得好就可以。”秘书冷冷地随口说道。但是已经没有时间了。对,管它什么晚会装,自己喜欢就行啊。反正我是个写书的,就算打扮稍有些前卫,人家也一定会原谅的。尽管如此,当我走进会场,一股不安顿时涌来。这时,身着镶有金线的礼服,肩披鸵鸟毛围巾的花井幸子①从对面走来。对,问问干本行的人一定不会错。
  “花井小姐,我穿这个行么?如果怪怪的,我就脱掉它……”
  “可以穿啊。不是挺好的么?”
  我这才放了心,禁不住要流出眼泪来。
  7 拜访原香港富商夫人S女士
  这一次我到以前曾提过的原香港富商夫人S女士家做客。
  毕竟她是日本拥有最多埃尔梅斯品牌的人。不仅仅是埃尔梅斯,听说她拥有的女士包,像普拉达、香奈儿也为数众多。大概我去做客也必须有相应的心理准备,提着点心,拎着古奇牌提包,我走向市中心的高级公寓。
  走进门厅,鞋柜里摆满了鞋,几乎容纳不下。其中就有许多我恐怕一辈子也穿不了的那种马诺罗布拉尼克牌细根鞋。
  这所公寓专为外国人设计,房间很大。其中的一间被专门用来放衣服。当然,柜子的尺寸也与日本的大不相同,日本式的根本容纳不下。
  据说她的埃尔梅斯足足占了两格。第一格是凯里,而第二格就是拔基奴。但是,好像她又热衷上了费恩蒂。第三格开始按类别摆放。在日本顷刻间就会售罄的牛仔布的拎包,串珠的布艺包,琳琅满目。当然,香奈儿拎包,因为比较软,所以摞在一处,摆了一层又一层。
  接下来是摆放衣服的欧式衣架,简直令人眼花缭乱。古奇的鸵鸟皮的夹克,埃尔梅斯的皮夹克,随便地挂在那里。我不太喜欢毛皮,但是费恩蒂的大衣、豹纹的长大衣不免令我叹为观止。
  S女士此番回到了日本,正在考虑做点什么。听说她本想办一个高级旧货店,但似乎进展得并不顺利。
  “干脆你把自己的东西卖了算了。就这些,也足够开两家店了。”
  “我倒也想过,但还是不喜欢那样。”听了我的话,S女士说道。“四五十万日元买的到头来变成可怜的三四万日元。那样的话,衣服就太可怜了。”
  的确如此。我总爱留着衣服也是出于这种考虑。如果是送给那些会珍惜使用的熟人还可以,只以一点点可怜的钱让别人买走的话,总觉得很难过。
  我和同去的三个朋友在宽敞的起居室喝了茶。在她沉醉于咖啡的香味时,我们不时地扫视着饰物架。“喂,这个是真的吗?”朋友拿在手中的如同拇指一般大的钻石在闪闪发光。
  “怎么会呢?准是假的。如果是真的,怎么会这么随意地放在装饰盘儿上呢。再说这也太大了。”
  问了她才知道,那个钻石以及一起放着的珍珠都是真货。我脑子里不由闪过一个念头,这么多的好东西,我吞下一个带回家她也不会发现吧……
  S女士给我们讲起了从前的一个要好的香港夫人。香港有一个大富豪的圈子,富豪的太太们都被称为香港夫人,几乎都是三十多岁,都有留学经历,所以英语非常娴熟,而且几乎都有工作。据说单纯的有闲阶层的阔夫人往往被认为是能力低下。尽管如此,她们也不会做那些听人摆布的事。她们似乎都自己搞点什么买卖。
  “但是,她们的先生毕竟是‘腰粗’啊,所以可以随便购物。据说有人一次购物就花掉了四千万啊。”
  “吓、吓死个人。”
  “有一个朋友听说有个妓女给自己先生打了一个电话就气愤之极,作为报复,去凡科里夫买了钻石项链和夜礼服,总价值一亿二千万日元。”此时大家惊得连声音都出不来了。
  对了,最近北川悦吏子①搬到了S女士家楼下。茶毕,大家来到了她家。房门打开。房间的布置与S女士完全不同。S女士家,摆放着整套意大利的真皮沙发,房间装饰得非常豪华。而北川因为家里有个小女儿,所以整个房间都铺装了地板,充满了家庭的气氛。除了餐厅的饭桌外,几乎没放什么家具,只为了让孩子可以随心所欲地玩耍。摆放的玩具可爱极了。
  天壤之别的两个寓所,尽显两个女人不同的生活方式。但是,无论哪个,都棒极了。
  一个是周游世界、生活奢华而又充分享受爱情的S女士,一个是事业有成、精心营建温馨爱巢的北川。要是有人问我选择哪个,我想说,哪个都要。因为我既不想放弃爱情又需要更多的埃尔梅斯、费恩蒂。但是寂寞的时候还需要有家里人支持我。总之我是一个很贪的人。啊,好一座让我对女人的生活浮想联翩的豪宅!
  8 第一次扎耳朵眼


  今天是我人生的一个里程碑。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扎耳朵眼。您瞧!
  迄今为止我没扎过耳朵眼,并非有什么特别的主义之类。一言以蔽之曰:“疼!”我的朋友之中有人找便宜的地方扎耳朵眼,结果第二天便化脓了。这也是我发怵的原因之一。我特别怕疼。
  但是看看这世上的女人,10个人有10个人都戴这钻石耳钉!现在的世道就是这样,谁要是戴着大耳环,就会被认为太跟不上时代了。我有很多很多耳环,就为这,一个也不能戴。
  前几天,我和一个大名鼎鼎的讲究穿戴的朋友一起喝茶,看到电视上出现了女演员某某小姐。我们俩异口同声地说:“戴这么一个大耳环,差劲之极!”
  她长得挺招人喜欢的,戴一副白色的圆耳环,可实在是显得土气。我当即决定扎耳朵眼。
  我有非同小可的宝贝。那是豪华的耳针,是我参加“钻石个性奖”时获得的奖品。闪闪发光,非常漂亮。那光芒就会让你想到真的钻石毕竟非比寻常。不戴上它,真是大错特错。
  于是我马上到熟悉的医院去扎了耳朵眼。就觉得很麻,倒也并不感到疼。早知如此,不如早点扎了。
  扎了耳朵眼,我很是得意。这回我也跟大家一样了,或者说可以加入讲究穿戴者的行列了。我正偷着乐呢,哲夫打来了电话。
  “有什么有意思的事儿吗?”
  “有!有!”
  他刁钻地、喜形于“声”地叫道。
  “我说,你是不是在卡姆德加尔森买了双白鞋?然后你还跟人家店主说:”我有件八年前买的卡姆德裙子,怎么穿才能配上套?‘是不是?“
  看来是跟我一起去的人告诉他的。今年4月,卡姆德加尔森重新装修,搞了个稀奇的橱窗,晚上也发出银白色的光。我手扶玻璃窗往里看,我丈夫对我发了火:
  “你像点儿人样!”
  毫无疑问,卡姆德加尔森总店是我最发怵跨入的三个地方之一,就连从门前走过都有些忐忑不安。
  “那下次我陪你一起去。”
  时装杂志编辑人A女士说。听说她跟卡姆德的老板很够交情。
  一直没有机会,不过上周我们两个一起上街的时候她提议进去看看。那天正好下雨,我照例是一身不怕雨淋的打扮。我一个人可没有进卡姆德的勇气,这回跟媒介的实力人物一道,还怕它不成!
  果然,一进店,大家都上来打招呼。当然是冲着A女士了。
  “您能光临,我们真高兴。”
  我由于过分紧张,不觉也装起门面来了。
  “我,有一件八年前买的卡姆德裙,是一件百褶裙,特叫人喜欢,就跟今年的流行款式一样。请告诉我,怎样才能跟今年的流行款式配上套?”
  八年前,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照相的时候,服装师给我配上卡姆德裙。那是一件蝉翼纱的黑色百褶裙,我特喜欢,我跟老板“商量”后,立马就买下了。后来,搬家整理物品又找出来了。就是单穿它也算得上最新款式,可我还想更突出今年最新流行的气派。
  “不过,就在那一瞬间,你算完了。”哲夫庄严地向我宣告。
  “你听人家说呀,会穿戴的人,常把5年前、10年前在什么地方弄到的旧货上心调配一下,不也挺带劲儿的吗!我就一直向往着也能那样。”
  “不过,流行这玩艺儿,每年都有微妙的变化,你那么弄肯定不行!现在这年月呀,像你那么弄的人,只能被人认为寒酸,拿不出手。”
  “这究竟是谁定的?!莫非是东京都知事石原那么说的?”
  “社会的潮流就是那样。你可是走了一着臭棋呀。”
  我这才想起来,怪不得当时老板的表情有些异样呢。社会的潮流把我的大耳环变成了破铜烂铁,把我变成了拿不出手的人了!我现在的安慰,就是光焰夺目的钻石啦。社会的潮流依然在耳垂上!你有意见么?
  9 感伤照片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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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迁居时整理物品,找出来了!找出来了!(数量不算多)这便是从前他的照片和信函。
  我深深地体会到,长期过独身生活也有独身生活的琐事。当时他在海外生活,远隔千山万水的热恋,这些全是那时候寄来的航空信。它们着实让我透不过气来。哦,我想起来了,当时我拿他寄来的信给哲夫看(尽管选了些无关大体的),他却嘲讽地说:
  “你在跟一个中学生通信吗?”
  不错,他是个干粗活的,运笔拙劣,汉字也不会写。当时我心想:哲夫这家伙真是个坏蛋!可现在这么一看,那字也真是忒邪乎了点儿……
  另外还找出了一张双人照。那是在雪地里我们两人照的,我很中意的一张。我把它放大了。这种物件是不能拿给我丈夫看的,我就向秘书山小姐炫耀。
  “哇!您过去的他可真是个美男子呀!”
  听她这么一说,我真是喜不自胜。
  “您跟他可真是天生的一对儿啊。岁数也挺般配。一看相片就知道是特要好的两个人。”
  是吧,是吧,我真是喜不自胜。我这个女人可和玛莉安不同,绝对不说已经分手的人的坏话。当然喽,刚分手的时候恨过他,也跟周围人说过他的坏话。我们不是有缘分才好上的嘛,而且他是我爱得死去活来的人啊,怎么能说人家的坏话呢。
  我在少女时代,读了许多许多恋爱小说,是一个幻想极其丰富的女孩,但实际上并不曾有任何一件有趣的事情发生。虽说当时是在乡下的学校,可周围的女孩都开始有男朋友了。一上中学,就连原来跟我在一起的窝窝囊囊的同学都有男生给她写信了。可我呢,硬是啥事没有!
  我暗自担心,胡思乱想。
  我这辈子大概不会有什么恋人了。不是吗,没有任何一个人对我说什么“我喜欢你”啦,“我爱你”啦之类的话。一想到这些,我就甚感悲伤,不觉潸然泪下。
  不过,也真是不可思议,到了适当的年龄,还真会有那样的人出现。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陷入情网的时候,就拼命地问他:
  “我这样的女孩,配得上你吗?真的可以吗?”
  我在他眼中,到底是什么样呢?无论在多么热恋中的男孩眼中,胖总归是胖,耷拉眼角总归是耷拉眼角吧。然而他却真心实意地说我“招人稀罕”,当时我想这可真是奇迹了……
  我跟他一起去吃烤肉,一打嗝就满嘴蒜味。最后还在他那住了一宿。我喝醉了,鼾声大作。这是第二天早上他告诉我的。然而,不可思议的是我们的恋情还在继续。我都觉得奇怪。
  跟我在雪地里一起照相的男人,一想到他,就是现在我都要流泪。那一阵子,我不知道这种奇迹能持续多久,就试探他的心思。我盛气凌人地对待他,做了许多让他讨厌的事。到后来,真的让他讨厌了。
  他说跟我分手的那封信,直到现在仍保存完好。尽管时间过去很久了,可还是没有勇气去读它。唉,如果当时我有现在的智慧,何至于弄到如此悲惨的结局!
  但是,不光是这些天真的记忆,我还找出了当年发胖那阵子的许多照片。尽管我现在也属于胖墩儿之列,可那会儿的胖劲简直是异常。面部是双下颏,肚子就跟刚刚通过入门检查的相扑弟子①一般。以前我说过多次,我被称作女罗伯特·德尼罗②,体重上下浮动十几公斤。但是看看照片,最近十年中有数年一直处于超胖墩儿水平。
  就在我沉浸在感慨之中的时候,哲夫打来了电话:
  “我说,这次想在‘参观穿戴名人家居装饰’专栏介绍介绍你,怎么样,喜欢吧?你成了穿戴名人了!”
  要在平时听了这话,我早生气了,可这回我打心里高兴:
  “哦!我真高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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