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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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魂经-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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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脸好奇之色。

    “嗯…嗯…”看了一眼平昌一本正经,咬文嚼字的样子,四皇子楚宗徽清了一下喉咙,问道:“查明了平民身份了没?”

    楚鸿点点头说道:“是一伙逐花人还有两个采药人。”

    楚宗徽颔首,说道:“原来如此!那我们连夜启程,赶到行宫吧。”

    “是!”楚鸿也未多问,挥手示意右军随从朝长云山行宫方向前行。

    车马辚辚声中,楚宗徽皱了眉头,睁开双眼,说道:“平昌,还盯着我看什么?”

    平昌睁着圆溜溜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楚宗徽,娇嗔道:“四哥…!”

    楚宗徽无奈笑了:“看来不告诉你,你就不让人休息了!”

    “四哥哥!…”平昌拉着楚宗徽的袖子,摇了摇,拖了个长长的尾音。

    “好了好了!也不知道带你来是对还是错!每次百凌花会既是大楚的盛会,也是梅州的盛会,更是逐花帮的大会。逐花帮虽隐居山林并不引人注目,其实实力不容小觑。逐花人散居大陆各国,甚至另外两洲不乏他们身影。而只有铁尾蜂才能采酿百凌花蜜,只有逐花人才懂如何饲养铁尾蜂,一瓶百凌花蜜,万金难求,而三大洲有多少或明或暗的的百凌花藤,你说逐花帮实力雄不雄厚?连我们大楚皇家也不轻惹逐花帮,小小白头匪居然敢打他们主意?要说是这好处太过诱人了,让他们性命不顾。逐花人身上诱人的东西不外呼两样,一是百凌花蜜。不过现在这百凌花还未盛开,花蜜是不会有的!”

    说到这儿,楚宗徽顿了顿,喝了一口温热茶水。

    “四哥,四哥!逐花人身上另外一样诱人的东西是什么?我们要来看看?”平昌摇晃着楚宗徽的胳膊,讨好地将一颗剥好皮的葡萄送入他口中。

    “另外一样…”楚宗徽犹疑片刻,不知该不该告诉这个才十一岁的妹妹,见平昌又要开始摇晃他的胳膊了,连忙讲道:“另外一样呀,就是铁尾蜂王了。铁尾蜂难饲养,价钱昂贵,据说每只铁尾蜂不下千钱;那铁尾蜂王更是难得了,数十万只铁尾蜂也不一定能出一只铁尾蜂王。”

    “哦,我明白了,抢到铁尾蜂王,就可以源源不绝的生小铁尾蜂了,那就发财了!”平昌睁着圆溜溜的双眼笑到。

    听到平昌自己补足答案,赞许地点点头,心中却是想到:“铁尾蜂王才不是用来生小铁尾蜂的,铁尾蜂王是天下有名的凶物,是用来练蛊的!”

    平昌满意地点点头,转眼无限崇拜地望着楚宗徽:“四哥!你真聪明!难怪父皇派你来主持百凌花会!上次你在邵阳城,光听到几个村妇的闲聊就将邵阳城最大的悬案给破了;还有还有,我们路过黄石坡的时候,你叫停了楚将军,检查路径,发现了大滑坡,救了大家一命;还有还有…

    这些,李越都不知道。他在尝试运用识海中橘黄色光芒运行《五神谱》上驱使蛊虫的功法后,没想到反噬如此强烈。他脑海中不仅有昏眩,还有刺痛,那种深入骨髓,透过灵魂的千刀万剐般的痛。

    啸声一出,李越就晕过去了。

    李越晕过去前的念头是,他奶奶的,这要死了,还是痛死的,nozuo,nodie呀!

 第二十六章:铁尾蜂轶事

    李越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

    待看到头顶四周还是树丛,心头有点小小的失望,叹了口气,“还以为自己又死回地球了,没想到还是在这儿!”

    宿地一片惨淡。向尚荣带着弟弟尸体回转,要带回家中安葬;孙志仁和田树林帮忙将卢勇、李青松就地掩埋了,连墓碑也无一块,心中沮丧;李越,赵君,李向志三人被抬到火堆边,到目前,只有李越一人醒来。

    李越抱着脑袋,头疼欲裂。他询问了一下后面发生的状况,孙志仁望着火堆发呆,田树林只好向李越描述了一下当时状况,并提起当时危机万分之时,突然高昂啸声响起,铁尾蜂发疯了一样冲向白头匪,将他们赶跑;后来楚鸿将军路过,将其他匪徒擒杀了。

    李越听到一起九人,三死三重伤,向尚荣带弟弟尸体返乡,不禁唏嘘;待听到铁尾蜂果然能受到指挥,赶跑匪徒,心下暗暗得意。不过想到错过了后面那么多好戏,十分可惜。

    “铁尾蜂向来不受指挥,全凭本能,不知它们为何反常。”孙志仁幽幽声音传了过来,看了李越一眼。

    李越心中犹豫,神鬼修士之说在此并不受欢迎,自己要贸然坦白,恐怕等待自己的不是好事。

    田树林点点头说道:“是的,从未听说铁尾蜂听命于人的,不过啸声响起之时,我自己无暇分身,也不知是何人发出。”

    孙志仁当时正闭目等死,他到是隐约听到啸声起自蜂箱碎片堆中,那儿当时只有李越和…。

    孙志仁心里一热,难道是蜂王?据说蜂王神奇,能人之所不能,说不定当时就是它救了大家;不过又一阵心灰意冷,那又怎么样?事后,孙志仁到处搜寻,翻遍每片木块,每块蜂巢,也不见蜂王踪迹。自己孙家,三代人努力,父兄叔伯殷切希望,一宿之间就点滴不剩了。想到此处,不禁悲从心来,忍了一夜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田树林吓了一跳,没想到自己随口说了一句话,让这小伙子这样失态痛哭。

    李越放下心中沾沾自喜,连忙和田树林上前安慰。待到弄清原来孙志仁这次带了铁尾蜂王前来百凌花会,田树林大惊失色。

    逐花人之间一直有个传言,要是谁能培育出铁尾蜂王,就能加入逐花帮核心,学得无上养蜂驱蜂妙法。可以说,铁尾蜂王是逐花人的梦想,夙愿。

    田树林怅然若失,没想到真的有人培育出蜂王,更没想到在自己眼皮底下被抢走了,自己连见到没见到。不过这肯定是白头匪冒险抢夺之物了。

    一时之间,一人痛哭,一人痛惜,不再深究当时啸声是何人所发,为何铁尾蜂听到啸声,开始攻击白头匪。

    李越见没人理会自己,上前查看了赵君,李向志伤情,看到两人身上到处是伤口,明显失血过多昏迷,伤口如果不加处理,更有感染危险。

    李越连忙前去树丛搜寻草药,居然找到了向尚荣兄弟丢下的药篓,里面草药倒是不少。李越挑出一些能用的,碾碎替他二人敷上。一时之间,药物匮乏,要等到城镇之中找到药铺,从新上药。现在荒郊野地,要一一找寻所需药物,还不知何时能够凑齐。

    待到李越忙出一头大汗,赵君,李向志二人悠悠醒来。见是田树林、孙志仁两人将他们救回,李越帮他们敷药裹伤,连忙对众人致谢。

    “没想到越小哥还是位大夫。”赵君庆幸说道。

    李越连忙谦虚两声:“家父世代…世代…行医,自己略懂一二,平时是…。”

    田树林古怪的瞅了李越一眼,没想到自己随便拉来的结巴小子居然是个大夫。还不知道这独自上山的小子身上有多少秘密。

    李越帮忙做了一个藤架,可以让大家轮流抬着受伤最重的赵君,又是受到大家一致夸赞。

    待吃了一些食物果腹,众人心绪才开始有点起色。收拾包裹和一些可用之物,准备前往百凌花会所在之地,墒水源头长云山脚的仙花镇。

    李越深知铁尾蜂稀罕少见,价钱肯定也不便宜,见大家并未去提及寻回自己的铁尾蜂,深觉奇怪,忍不住问了。

    李向志苦笑道:“是呀,一只铁尾蜂差不多值一两银子,像我们这种小户,也只养得起三四十只。要是铁尾蜂感受到蜂巢受到威胁而养蜂人不能提供保护,常常集体迁走,不再返回。像昨日那种状况之下,它们飞走后,是找不回来的。”

    李越想不到原来还有这么一回事,倒是感叹自然神奇,这铁尾蜂性情倒是古怪得紧。他提起自己包裹,做好随时启程的准备。突然,李越觉得包裹里面有活物在扭动,打开一看。

    “啊…!”李越头皮发麻,惊叫了一声。

    *****

    墒水河畔,长云山下。

    疯道人的尸体静静躺在荒草之中,两日的荒郊风吹日晒,已让这具尸体皮色干枯,眼眶嘴角已有裂纹展开。

    半空几只食尸秃鹫,高低盘旋,似乎在考虑下方是一顿美食还是陷阱。

    一只年幼秃鹫落在尸体不远处,小心踱步慢慢靠近,双翅半掩着,以防有诈,好随时飞离。

    年幼秃鹫正准备试探啄上一口,那尸体手指动了动,“噗”手指下石子轻微的挪动声在风中微不可闻,落在秃鹫耳中,可就是像打雷一般整耳欲聋了。

    “呜哇!”一声尖叫,年幼秃鹫拍翅仓惶飞上半空,惊得半空盘旋的秃鹫远远飞开。

    尸体手指又轻轻动了一下,再一下,渐渐全身颤抖起来。

    疯道人腾身坐起,恨恨地啐了一口:“小杂种,小贱货,害了我,偷走了我的东西,我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一番乱骂。突然疯道人一停,他眼角余光瞥到一个人影突兀地出现在他侧边两丈远左右的地方,就像一直站在那儿。但是疯道人确信,他醒来之时四处打量过,一个人影也没有。

    他心里一冷,缓缓转过头,看向来人方向。

 第二十七章:养魂瓶

    那是一个女子,虽蒙青色面纱,还是可以看出是一妙龄女子。

    露出的额头闪着象牙白色,丝绸般光滑;双眼黑白分明,秋水般明亮;身段阿娜,淡青色连身裙裾,绣满风卷云舒暗纹,满头乌发披散着,只在额角添了一颗压发的拇指头大小的珍珠。一身打扮极是简单又不失华贵,可惜脸上的青纱遮住了面目,却更是令人浮想联翩。

    疯道人暗自想着,这女子如何这般熟悉,似乎见过千百遍,但自己记忆是不会出错的,自己绝对从没见过她。

    那女子见疯道人恶狠狠望着她,冷冰冰说道:“我接下来说的话你听好!你前往长云山,跟在李越后面,不要让他发现你,也不要让他死了!”

    疯道人见她说起李越,心头恨意翻涌,“他娘的那个小杂种,我要剥他的皮,喝他的血!将他炼进千婴蛊,永世不得翻身。”

    那女子皱了皱眉,似乎对疯道人的疯狂言语不甚欢喜,她冷冷道:“你最好听着,不然你会后悔的!”

    疯道人恶相胆边生,开口骂道:“你这个小娘皮,我为何要听你的!你以为老子怕你?来呀!来呀!你想老子保护你的奸夫,做梦吧!”

    那女子气的浑身颤抖,一眨眼功夫又平静下来。她缓缓朝疯道人走过来,说道:“你-会-听-的!”

    就在和疯道人擦肩而过的时候,她揭下了蒙面的青纱。

    那是怎么样的一张脸!脸若鹅蛋凝脂砌玉,眉似远山不染而黛,眼若秋水明丽耀曜,鼻若春葱管,唇如点绛红,眉间一粒艳红美人痣,衬的女子明艳而妩媚。

    “要死了,要死了!”疯道人喃喃自语,也没留意到那女子已然远去,消失在葱葱草木之后。

    “要死了,要死了!”疯道人喃喃自语,缓缓迈步走向不远的墒水河边。

    河中映出一个须发纠结,满脸肮脏猥琐的道人脸孔。

    疯道人拉住头发,“噗”一声,发髻胡须应声而落,满头如云秀发飘然散开。

    “哗啦”道人身上污浊的道袍应声裂开,掉落地上。

    疯道人臼起一捧水,拂在脸上,轻轻揉搓,水流过指尖,滴入河水之中,荡起淡淡涟漪。待到涟漪散尽,河水中倒映一个亮丽女子,女子脸若鹅蛋凝脂砌玉,眉似远山不染而黛,眼若秋水明丽耀曜,鼻若春葱管,唇如点绛红,眉间一粒艳红美人痣,衬得女子明艳而妩媚。

    *****

    仙花镇,正如其名,仙花镇位于墒水的源头,长云山脉脚下,是离云练崖最近的歇脚点。

    云练峰高绝挺立,直入云霄;一年四季,水流不断从一侧云练崖直泻而下,形成如云练霞匹般的瀑布,瀑布下的石潭水漫而出,汇入墒水,洋洋流向楚南。

    这种瀑布并不稀罕,在长云山脉,也有不下七八处更是宏伟壮观。云练崖出名的并非瀑布,而是崖壁上攀生的百凌花。云练峰下几户猎户药客组成的小村庄也慢慢发展为一个小镇子,以百凌花为名,取名为仙花镇。

    一进入仙花镇,就会见到一块人高石碑,刻有那首有关百凌花的诗:

    千丈红尘金花开,

    云涌风起散复来。

    一朝花谢香尽日,

    万里墒水染赤颜。

    李越站在石碑前面,欣赏这首脍炙人口的诗歌,想到自己与这个世界最初的联系几乎起始于这首诗,没想到真的有朝一日会来到诗中描绘之地,一饱眼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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