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林 创刊30周年外国小说巡展(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译林 创刊30周年外国小说巡展(下)- 第10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样更好,把迈阿密交给我一个“人”看管。
  坐落在海洋大道的公园中心饭店是一所小巧玲珑的漂亮旅馆,我现在就站在我的套房窗前,不时顺风耳扫描周围的客房,监听那些有钱的游客享受这份难得的与世隔绝——距离繁华大街仅咫尺之遥的清静与隐蔽;它是我此时的香榭丽舍大街,我的维内托大道。
  我已经将狙杀的对象准备好,从他间歇和片断的梦幻世界进入实际的谋杀领域。哦,该更衣去迎击我梦寐以求的对象了。
肉体窃贼(5)
从乱七八糟一大堆新打开的纸箱、手提箱和皮箱中间(我通常是这样),我挑选了一身天鹅绒的灰色套装。我一直爱穿这套服装,尤其是它的布料很厚,略带光泽。我得承认,在这么热的夜晚穿它不太合适。不过,我感觉冷热的方式与人类不同。那件上衣很瘦,有窄窄的翻领,颇像紧腰的骑装上衣,说得更准确些,像那种古雅的老式男上衣双排扣,前后摆长至膝部。。我们不朽者永远喜欢穿老式的服装,那使我们回想起我们人类生涯。有时,你仅凭一个吸血鬼的服装,就能判定他的真实年龄。
  对我而言,着装还有个质地的问题。18世纪的衣料光彩照人!我受不了衣服没有一点光泽。而这件漂亮的上衣配上简朴的紧身丝绒裤就十分适合我。至于那件白丝绸衬衫,料子软得可以把它在手里攥成一个球。对我这坚不可摧却又非常敏感的皮肤,除此之外还需要穿别的什么贴身内衣吗?接下来是我的靴子。嘿,它们是我近来穿过的漂亮鞋子之一;因为极少接触大地,所以鞋底完好如初。
  我通常把浓密发亮的金发披散成齐肩的发浪。在凡人眼里,我看上去像什么呢?我真的不知道。我总是戴副墨镜遮住我的碧眼,惟恐眼波会随时勾去众人魂魄(真让我烦恼)。在我那双纤细雪白,容易泄露秘密的明亮指甲上,我通常戴着柔软的灰色皮革手套。
  哦,给我的皮肤来一点油性的棕褐色伪装。我把这种溶剂均匀地涂在颧骨、脖子和胸膛等暴露在外的部位。
  我在镜子前端详着这件“成品”,它充满着不可抵御的魅力。怪不得在我短暂的摇滚歌手生涯中,引起过这么大的轰动。作为吸血鬼,我也一直所向披靡,大获成功。谢天谢地,我在空中漫游时并没有变成隐身者;作为一个云端之上漂泊的流浪者,我轻飘得犹如风中尘埃。每当我想到这里,就忍不住想哭。
  捕捉大猎物总是把我带回现实。跟踪他,守候他,在他即将杀害下一个目标的紧急关头抓住他,然后像他一样,一点点令他痛苦地打击他的罪恶,同时透过他那龌龊灵魂的镜头,窥见他以前所有的牺牲品……
  请你不要误解,我这么做不是出自什么高尚的动机。我并不相信把凡间弱者救出魔掌真能拯救我的灵魂;我杀的人太多了——除非你相信义行的威力无穷;可我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相信它。我只知道我相信一点;一桩谋杀的罪恶无穷;而我的罪恶感就像我的美貌一样永恒。我不能得到宽恕,因为没人能饶恕我的所作作为。
  尽管如此,我还是乐于把无辜的人从他们不幸的命运中解救出来。我还喜欢收编我的凶手,因为他们是我的兄弟,我们是同类。况且,他们为什么不该死在我的怀抱里、而偏要交给某个宽大为怀、从不伤害任何人的可怜凡人呢?我有我的游戏规则,我按照我制订的规则游戏。我还暗下决心,这次我不会横尸遍野,我会努力照别人一贯命令我的那样行事。不过……我还是喜欢把死尸丢给当局去处理。我喜欢在回到新奥尔良之后打开电脑,阅读验尸报告的全文。
  突然,一辆警车缓缓从楼下驶过,打断了我的思绪。里面的警察正在谈论我的杀手,说他很快就要再次行凶,说他的星座已经各就各位,月亮也已升到合适的高度。攻击很可能一如既往,将要发生在海滨的一条小街上。问题在于:他是谁?怎样制止他?
  7点钟了。数字钟上的荧光符号显示7点,我自然也知道时间。我闭上双眼,把头稍微歪向一侧,仿佛在酝酿情绪,准备全面施展我特别讨厌的魔力。首先是我的听力再次加强,就像扳动了一部现代科学仪器的开关。顿时,世间的嗡嗡嘈杂变成地狱般的大合唱,充满着嘎嘎大笑和嚎啕大哭,充斥着谎言、痛苦的呻吟和胡乱的哀求。我捂住耳朵,仿佛这样就能制止这一切。最后,我关闭了这个功能。
  渐渐地,我又看见人们的头脑中冒出无数模糊和重叠的思维意象,就像亿万只鸟儿摇曳着翅膀飞上天空。快给我那个杀手,把他的形象给我!
  他出现了,在一间阴暗的小屋里,和我这间大相径庭,但距离这里只有两个街区。他刚从床上爬起来,廉价的衣衫皱巴巴的,粗糙的脸孔流着油汗,伸出一只神经质的粗手去掏衬衣口袋里的香烟,然后又把它垂下——忘了把烟放在哪儿了。他是个胖子,脸上的五官没有棱角,目光充满呆呆的忧郁,或是淡淡的懊悔。
  他并没想到穿得体面点去赴他渴望已久的“宴席”。现在他刚醒来,不堪噩梦重负的心脏狂跳不已,使他几乎垮掉。他使劲晃动全身,油腻腻的头发遮住倾斜的前额,两眼活像两粒黑玻璃球。
  我在房间的阴影里静静地站着,继续跟踪此人。只见他走下通向后门的楼梯,走出房子,来到柯林斯林荫道绚丽的灯光下,路过布满尘灰的商店橱窗和凹陷的广告牌,向前走去,朝着他渴求的那个未经挑选却又在所难免的目标走去。
  
喋血快车(1)
1
  英国外省的这个小火车站沐浴在秋日的阳光之中。用不同材料合成的崭新的超高速列车轨道反射出略带乌黑色的橙色的阳光。躲在变红的树叶下面的几只小鸟儿的身影依稀可见。除了从那条把这个远郊区与首都伦敦连接起来的国道上传来的隆隆声以外,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
  乔治·古尔东急匆匆地朝自动售票处走去,把足够的硬币塞进投币孔里。他身上几乎没有现金了,但他不能使用他的蓝卡。当他拿到那张埃勒斯布里到伦敦的长方形硬纸板单程车票时,他发现自己的手指都在颤抖,对此,他并不感到吃惊。
  他把票塞进剪票口的自动门里,等门在他身后关上之后,他才开始正常地呼吸。
  如果他们追到这里,他至少可以看见他们的到来。
  其实,能看见他们到来也无济于事,因为他毫无自卫能力,不过,他至少能知道别人是否在追赶他。
  一生当中,他偶尔有几次后悔自己没有拿个驾照,现在就是其中一次。他本来是可以拿到驾照的。可是,他害怕开车。再说,无论如何,现在都已经为时已晚了。到了如今这把年纪,他不可能再去上驾驶课了。
  然而,假使他有个驾照的话,今天可就派上用场了。租上一辆车,可以直接开到机场。
  不行,那根本不行。他们依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开车跟踪他,除非他把车速开到每小时200公里,而那么高的车速,肯定会出车祸。
  他又开始出冷汗了。

()
  乔治朝阴影下的一条长凳走去。站台上方的显示屏上说明,开往伦敦的超高速列车十分钟以后进站。
  他坐到塑料长凳上,把手提公文箱紧紧地抱在怀里,皮包的凉爽感让他略感放心。他还把手提箱的安全带系到手腕上;如果有人想抢走他的皮包,那就必须连他的手一块抢走。不过,乔治明白,他们不会仅仅满足于抢走他的皮包的,他本人也和皮包里的东西一样危险,因为他有记忆。
  一个化学家的记忆。
  而且,正是由于他超凡的记忆力给他招致了今天这个苦差事。他的同事们都叫他“潘提尧姆三千”,不管是出于佩服,还是出于嫉妒,但是大家都承认,他是实验室的活数据库。
  “乔治,转化糖的公式是什么?”
  于是,乔治就顺从地背诵出外行根本就听不懂的一堆字母和数字。
  “谢谢,乔治!”
  是啊。谢谢,乔治。
  汽车的马达声突然打破了寂静,乔治立即站起身来,寻找可以藏身的地方。那个自动售货饮料机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蹲到那个颜色刺眼的机器后面,把公文箱紧紧地抱在膝上,连他自己都觉得这副样子有点可笑。他听见车站的门响了一下,接着,传来了孩子们的说话声,于是,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那些人总不至于派小孩来杀害他吧。
  他刚一站起身来,那一家人就突然出现在站台上:一个年轻的妈妈,身材有点过于肥胖,带着三个同样肥胖的孩子。他们叽叽喳喳地说着,十句话当中乔治连一句也听不懂。除了技术词汇以外,他的英语非常糟糕。
  那个妈妈徒劳地想让自己的孩子安静下来,可是他们根本就不听她的话。她没办法,只好任凭他们互相打闹,自己朝乔治走过来。
  她对乔治说话的时候,声音很柔和,像是唱歌似的,他刚才躲在机器后面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了,她说的一大堆话他连一句也听不懂。
  “对不起?”
  她看着他,虽然他只说了这么一句,她已经听出他是个外国人了,于是又重复了一遍,好像是一个问题。
  乔治无奈地耸了耸肩。非常抱歉,但我实在听不懂。
  她冲他笑笑,自己也耸了耸肩,从包里拿出一个手机,按了一个号码。乔治朝站台走去。
  只剩下六分钟了。
  他忍不住朝进口处看着,他心里明白,如果有人来抓他或者来杀他,他也毫无办法。
  不过,不会有人来了。他已经成功地甩掉了他们。他坐了一段公共汽车,打了三次出租车,接着又坐汽车,然后飞跑着穿过商业中心。没人跟踪他。放心吧。
  这种可笑的游戏不是他这种年纪的人可以玩的了。是啊,如果能把这称作游戏的话。而且,无论如何,这种既不好玩,他也不喜欢的游戏,与他的经历毫不相干。一句话,这不是他的特长。他所受的教育以及他的个人生活都不应当使他成为一场工业间谍游戏中的主角。书包 网  想看书来书包网
喋血快车(2)
如果能把这称作游戏的话。
  又传来一阵汽车马达声,接着又是一片寂静。大概是有人来接站。
  一阵微风吹干了贴在他背上的衬衫。自从成功地逃离英国的实验室以来,他已经千百次地想过,是否应当通过电子邮件把情报传回法国。他只消把手提电脑跟他的手机联上,几秒钟就行了。可是,他不知道英国的实验室受到怎样的监视,也不知道他的对手拥有多大的能量。如果他们得到英国警方的支持,那么他们就可以通过电话查到他所在的位置,这样一来……
  也许等上了火车以后……不行,他们可能会在马里尔伯纳车站或者机场设下圈套……他最好还是等到登上法国的土地。然后,事情就容易多了。
  只剩下四分钟了。
  那个肥胖的英国女人终于驯服了她那群“小动物”。乔治猜想,她那几巴掌大概起了作用。
  他很少感到如此的孤独。
  他偶然想到在意大利某处参加一个当代文学研讨会的女儿,他搞不清是在哪个地方,一个他从未听说过的大学。他希望女儿活得比自己开心。
  他发现自己都快要给吓死了。


  乔治站起来,走了几步,为的是让自己那两条僵硬的腿放松一下。
  只要我不害怕,一切都会很顺利的。就像面对一堆随时可能爆炸的混合物似的。只消保持镇静就可以了。
  远处传来的一阵响声吸引了他的注意,他险些轻松地笑起来。因为是火车进站了。
  一条黄绿色的“长蛇”在一阵令人快慰的嘘嘘声中停了下来。乔治按了一下按钮,车门在清脆的机械声中打开了。这是最新式的超高速列车,刚刚启用半年。欧洲的高新科技全都用在这种火车上了。
  车厢里几乎是空的。很少有住在郊区的人会在星期一下午返回首都。他在车门旁边的座位上坐了下来,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从现在起就没事了。到伦敦只有一个小时的路程,再坐三站地铁到帕丁顿车站,再坐超高速列车到希特鲁机场。他没有提前订票,他要到最后一分钟再买票,这样,他们就来不及发现他了。
  这叫什么事啊!
  他看了一眼车厢里的电视,电视里播放的是一个吹嘘白金汉郡生活如何舒适的广告片,鼓励人们到那个离伦敦市中心只有一小时路程的优美的环境里生活、工作……乔治心里想,片子里那些人工合成的画面,远远没有反映出他透过火车的密封恒温玻璃窗所看到的真实情况。
  片子宣传的是一种现代梦幻,一种后工业化的乌托邦。对美好的未来充满幻想是人类惟一的永恒的特性,一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