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锋在原地有点无辜地抿了下嘴,然後有些恶作剧地扫了一圈那些看热闹的情侣,直到他们及时从座位里缩回了头。
就在不经意间,辰锋的目光瞬间凌厉地瞥了眼窗外缓缓驶离的宾利车,嘴角冷冷一笑,閒散地往服务台走去。
就在这时,一名服务生跟上他,一边递钱一边鞠躬:跟您同来的那位先生留了几张大钞买单,还没找零就匆匆走了,麻烦您交给他。
看到那几张大额纸币,辰锋挑了下眉,有些意外的样子。
就算是碰上那样出其不意的狼狈境况,那个人居然也记得付帐,真是够绅士的!可是他大概是忘了,自己也是男人呢,可没想过要白吃白喝。
那家伙还满有意思的,刚才那样做,不会被讨厌吧?
辰锋往门外望了望,虽然并不期待那个人真的还会耐住性子站在门口,但至少他还没有被他气到连帐单都甩手。
这点惩罚都不给他吗?气量这麽大,等交易结束以後,自己跟他的帐要怎麽结算呢?到时候,恐怕连琴姐也摆不平了吧。
辰锋似乎有那麽些小小的犹豫,还是取出手机拨出了号码,对方几乎立即就接了起来,声音还带著一丝隐隐的焦急:还顺利吗?
辰锋已经大言不惭地下指令:琴姐,这三天如果洪政申打电话给你,不要接。
冰琴怪叫:不是吧!你们才相处几个钟头?!你不会是……做了什麽吧?
老板的直觉到底比寻常人要敏锐,辰锋知道瞒不过去,无奈地拨了下浏海,语气是他特有的散漫不羁:我在餐厅里kiss他一下而已。
嗄……大约是想不到辰锋会对政申使这一招必杀技,冰琴抬起左手捂住了紧闭的眼,为可预见的不良反应默哀五秒钟,要不要这麽积极啊你,餐厅!你真是害死我了。到底,是什麽时候的事?
刚刚。辰锋看了下表,正好是晚上八点半。
你入戏是你的事,也要考虑下观众的心理吧。
辰锋的口吻突然认真:这回史密夫是来真的,不下猛药,他怎麽会相信。
你是说……他跟踪你到餐厅?!
确切说是他送我去的。
呵,这下热闹了。冰琴按住太阳穴,轻轻叹道,政申没那麽小心眼,你占他便宜的时候,最好事先打个招呼,不要让他觉得我们习惯搞偷袭。
这种事难道是能事先知会商量的吗?难道讲:我准备跟你在公共场所打啵,但这是为了演戏,不代表什麽,你不要误会。
当他是什麽好惹的人物?他要是真那麽大方,不会连性取向都不肯明确讲,刚才自己强吻他的时候,他好像挺懊恼的,如果惹洪政申不爽的话,自己接下来可要看脸色过日子了。
其实自有记忆以来,就没有跟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亲过嘴,辰锋今天也不知到底是谁更吃亏,换作别人,他还真吻不下去,可是洪政申让他有破例的冲动。而他不能让约翰.史密夫这类人占了先机,毁了他好不容易营造的和平人生。
这事得速战速决才行,自己可没工夫在这种变态鬼佬身上浪费精力。辰锋暗自想。
辰锋脚步不紧不慢地踱到地下停车场出口处,等了一阵子,政申的车才驶出来。辰锋抬眼望去,看见一张阴沉的脸,里面有些他读不懂的讯息,有些烦乱,也有些无奈。
你在地下车库等了我——辰锋低头看看腕表,整整十六分钟。那是不是代表你已经决定对我刚在餐厅里的失礼行为不予追究了?
上车!政申完全无视他的挑衅提问,瞟了他一眼,就把目光投向前方,不要挡到後面的车。
哗,自己这是被警告了呢。
这个洪政申虽然总是端著一副正经八百的样子,坚硬得好像没有软肋似的,看他破功,一定是件有趣的事吧。
不过这样的相处对象,自己可不能太掉以轻心,能互不相干最好,可一旦要踏过双方底线,都可能是会跳脚的事呢。毕竟跟人分享住处,实在有违他长久以来的生存习惯。
幸亏并不排斥这个酷男,但经过强化训练而具备强烈警觉和领域感的自己,还是要提前修正一下立场,以更符合现在的情景设定模式。
辰锋坐上副驾驶座,瞄了眼政申,然後自觉地将视线转移到外边,车窗上映出辰锋英俊的脸以及他嘴边浮起的那个耐人寻味的浅笑。
车子一路行驶,两人都没有再交谈,直至一通来电打断了专注盯著前路的政申。
因为在开车,所以接的是车用电话,政申看了眼来电显示号码,再想到身边坐著的张辰锋,如果不接,反倒显得刻意,於是按下接听键。
对面传来亲切的女声:阿申,编辑莉亚说你已经离开办公室,你在哪儿?傍晚起就一直联络不上你,有些担心。
的确是没有料到这时候林妙会来电话,但政申还是大方解释道:Sorry,我把手机忘在车里了。
你最近很忙吗?我有五天没见到你了。
呃,在忙一些事情。我——现在在开车,回头再打给你。
好吧。对方的声音难掩失落,不过还是振作了一下问,下个月,你会回去参加家族宴会吗?听说是伯父的生日……
这事我还在考虑。政申打断她,以後再说吧。
对方大约是感觉到政申的情绪不好,随即转移话题:明天尖沙咀的首映会,你会来吗?
政申的脸上呈现柔和迹象,语气也舒缓了不少: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会来捧场的。
挂断电话後,感觉到身边人的直视,於是转过头看他。
居然连敷衍的话都不肯讲,你根本不懂得怎样哄对方开心吧?
别当我是你的客户,我不需要你的『专业』指导。不跟辰锋交手,都不知道自己可以刻薄如斯。
辰锋将左手臂搁到车门上,不以为然道:做你的女人一定很辛苦,这麽专制,人家不过是想跟你回家见家长,你不给她正名,是没有打算认真吗?
政申像是没有想到辰锋会一针见血地指出症结所在,有些气恼,但还是颇有气势地反诘:你这麽懂,应该是给什麽人正名过吧,那结局呢?一定是好的吗?
啧,被摆了一道呢,果然,这男人的头脑和灵敏度可不是一般的级别,日後自己是不是要多藏著点呢。原来这个人是有女朋友的呢,还当他真的是独行侠,否则怎会在圣诞夜邀他这个男人买醉。
讨厌别人指手画脚?好吧,期待你继续当个好情人。辰锋一语双关地用手指敲敲车门。
回到那栋不算陌生的公寓,楼下的保安跟政申打了个招呼,当眼光不由停在辰锋身上时,突然笑著点了一下头,似乎是还记得他。
辰锋淡淡一笑,双手插口袋,悠閒地尾随主人进了电梯。
等两人齐齐对门站定,辰锋突然不怕死地开口:喂,今天那个,可是我的初吻呢。
献给同性还真的是第一次,少了些馨香柔糯,反倒有股青草和太阳的味道,感觉有些诡异,谈不上好与坏,只是感觉不同。
本以为洪政申这个伪装严密的正人君子会因为他的调侃而难堪失措,谁知对方不过是蔑视地回应道:像这种被人利用的激情,还真是叫人心惊肉跳,既然是初吻,下次记得收好一点。
辰锋仰起头看著开始上升的楼层数字轻快地说:如果,我们能够一直这样诚实地对话,迟早有一天会动手。
听说你格斗散打很厉害,存心要找我切磋的话,我可能也很难推托。
哈!辰锋咧开嘴笑了,是真正阳光灿烂的笑,他很久没有这样真心笑过了。眼前这个男人,也不是真的那麽冷漠嘛,自己好像开始有点享受起这段关系来。
电梯停在十二层,政申头也不回地直接步入走廊,迳自开门进到客厅,然後将外套脱到大衣架上,走进厨房,在流理台前一边煮咖啡一边对著空气道:
备用钥匙给过你了,每间房都可以上锁。我这里地方小,只有两间卧室,委屈你睡客房,有需要的东西找你秘书要,家里有的,除了我房间里的,你可以随便用。
虽然嘴上没有说,但对他上次擅自取走礼服的事还是会有些介怀的吧。
辰锋抱起手,笑吟吟地看著房东宣布权责分流细则,接著大大方方地重新打量屋内陈设。
公寓不算大,但是作为一间单身公寓,却也已经算是升级版了。这是第二次来,入眼的是仍很有印象的简洁黑白家俱,但却是连一个相框都没有呢。
可以体现主人品味的,便是墙角和柜面上随意摆放的奢华金属手工艺品和版画,但那种坚定舒适又带些冷漠疏离的感觉已经渗入每一寸地盘,跟屋主气质完全相符。
还有交代的吗?辰锋作好学生状。
政申似在做产品说明,兀自接道:我这里禁止带外人进来,有事在便利贴上留言,双方都不必参与对方的行程,除了需要一起出席的场合,其他随便你。
你的老板说不要让你在外过夜,可如果你真要在其他地方留宿,我也管不了。浴室我只在早上和傍晚用。还有,我因为很少在家吃饭,三餐什麽的都不用管我,如果方便,你就自行解决。基本上就是这样。
虽然没有过室友,但是已经可以肯定这应该是他张辰锋人生当中最冷酷俐落的室友了。
如果当初答应那些提出同居的女人,自己是不是至少可以享受到温香肉体和热汤情话,即使孤独的自己早已不信仰这些东西,但有总比没有好吧。
最後一个问题。辰锋踩上小台阶,走到他身後向里面张望了一眼,我可以喝你煮的咖啡吗?
政申感受到身後的压迫感,随即扭过头,却发现正好与辰锋的脸只差一公分的距离,这个危险的间距令他本能地僵了僵。
像是怕对方听到他此刻沉重的心跳声,政申的身子往後微微一仰,及时侧转身离开了厨房。
辰锋保持著凑近流理台的姿势,有些尴尬地咬了下嘴唇。呵,张辰锋,你果然是被嫌弃了呢。
明天有空吗?辰锋倏地扬声喊住已经准备回自己卧室的男主人,这句问话成功阻止了对方的脚步。
政申缓缓回头:有什麽事吗?
琴姐放我一天假,说要我趁此时机同你搞好关系,培养默契。
难道是要请我去坐摩天轮还是到海洋公园看海豚?
洪政申的功力算是被辰锋完全激发出来了,辰锋举起双手表示投降,然後无奈地低头边斟咖啡边讪笑:OK,当我没说。
其实,看著俊美得只能在海报上看到的优雅男人,端起明明是自己专用的马克杯时,真是比事先设想过的任何场景都要震撼,即便做过这样的设想,但真正发生,却也是很难淡定。
要不是掩饰功夫够到位,真怕自己再次露馅失控,不是已经被质疑过性取向了吗,那麽此刻,也只有政申知道自己的处境有多糟,甚至所有努力都将面临随时报废的危机。
冰琴说得对,没有人可以抵挡张辰锋的魅力,除非自觉远离他的磁场,可是现在的自己似乎英勇地把整个威胁性事件都包揽下来了,逞英雄迟早会倒楣的,现在只是时机未到。
关上卧室门拉开淋浴间门的一刹那,政申彷佛脱力般地轻轻靠坐在洗脸台边缘,用手指胡乱梳了一下头发,然後将下巴埋到胸前,接著猛地抬头对著镜子做了一次深呼吸。
他用力告诫自己:好了,洪政申,这才是开始而已。
那一晚,两个男人各自在卧室都睡得不踏实。
辰锋是每接触到一张陌生的床,第一晚,必是辗转得难以入眠。但除去上一次在洪政申卧室过夜的那'奇·书·网'段经历。
辰锋枯坐在床上半小时,然後取过电话,拨出一个已经有半年多没有拨过的号码,接听者可是一贯的不好应付,当然,关键也是要看使唤他的对象是谁了。
哈罗,哪位?你打断了我的午餐,我很生气,除非你是欧巴马,否则你给的理由要非常非常合理才行。
对方是一个吊儿郎当的带著加拿大口音的男人,认识他的人都搞不清他到底有几国混血,只有辰锋知道他的中文名字叫魏子俊。
用物以类聚来形容这两人的关系最为贴切。
我,格雷。
电话那头突然兴奋地调高了嗓门:我没听错吧?格雷!天哪,你终於现身了,失踪够久了,久到我都开始想念你了。
废话少说,帮我查一下约翰.史密夫这个人。
只有你可以这样命令我,FBI的头儿找我,也得看我心情呢。对方得意地说,希望他不是你的国防部要员或是尚比亚邻居,否则我可得花点时间到安全局调用一下资源了。
是个大人物,福沃特的总裁,看起来既正派又无害。
哗,最讨厌这种伪君子了,背景黑得够终身监禁了吧。子俊努努嘴,什麽时候要?
越快越好。
你可真不温柔,格雷。好了,老规矩,明天中午给你资料。
谢了。
什麽时候回纽约?
恐怕很难了。
真难过,不过不要别浪费你那张英俊的脸,小妞们一定爱死了。最近准备出去赚外快,东南亚那边的刑警找我破银行大案呢,有空过来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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