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湖泊,其中盛满了智慧。
这两个星期时间里,艾莱特来了两封信,告诉林克他在学院的进展,他天赋实在强大,目前已经掌握了一个0级魔法,并且得到了一个叫茉伊拉的5级魔法导师的赏识,成了她的入门学徒。
林克看的直吐槽:“茉伊拉,一看就是女人的名字。长着一张帅脸就是占便宜啊!”
不过艾莱特在学院混的好,这是好事。
林克则将他在河谷镇中的看到的一些趣闻告诉艾莱特,言语很是欢乐,一点儿也没提及自己的窘境。同时,他还将自己想到的一些魔法问题寄给艾莱特,希望他能帮自己解答。
林克当然没指望艾莱特帮他,但这小子不是有个照顾他的导师么。
艾莱特在学院收到信件之后,心中愧疚和焦虑得到很大缓解,他呆在学院,常常会想到学院外的林克,担心他等待的痛苦和煎熬,但现在看来,对方过的还不错,这让他很高兴。
至于林克的魔法问题,他看不大懂,不过只要能帮到林克的,他绝不会推辞,事实上,能够帮到林克的忙,他非常欣慰。
他拿着问题就去问自己的导师茉伊拉。
茉伊拉对他真是非常的照顾,毫无保留地为艾莱特解答问题,在这过程中,艾莱特自己也是受益匪浅。
然后,他将问题的答案寄给林克。
这就相当于林克也有了一个5级魔法师做自己的导师,这样的交流也是林克能够在两个星期就啃完63本基础书籍的一大原因
轻轻翻过最后一本基础魔法书《魔法师之路》的最后一页,上面写着这本书的作者,三百年前的绝世天才,人族历史上唯一一个传奇魔法师布莱恩特的寄语。
“后来者们,我们隔着时光,透过文字对话。记住我的话,魔法能给你一切,包括永恒的生命。沿着魔法的道路一直走吧,走下去,或许我们有一天能够相见。”
这句话似乎暗含玄机,但布莱恩特到底是三百年前的人物,他早已经逝去,当时整个诺顿王国的贵族都参与他的葬礼,这在历史上有非常清楚准确的记录,这点应该没法作假。
林克只将这话当作是某个已逝的智者的呓语,并没有放在心上。
轻轻地合上《魔法师之路》,这代表着他已经看完了所有基础魔法书。
不仅仅是看完,还全部记住,并且理解和消化了。
这时候的林克,不再是一个魔法盲,也不是佛莱明低等魔法学院的学渣,在魔法道路上,他已经扎下了非常坚固的根基。
这时候,林克再回头思索修改火弹术的魔法结构,心中就有了很多清晰的思路。
他拿出新月魔杖,先闭上眼睛沉思,很快,这两个星期专注学习时产生的灵感全部在脑海中浮现而出。
这些灵感汇聚起来,和火弹术的魔法结构融合在一起,就像烈火碰到了滚油,立刻出现了激烈的反应。
五分钟后,在林克那强大的影像式想象力中,一个全新的魔法结构在他脑海中诞生。
然后,林克睁开了眼睛。
有那么一刹那,这双因为魔法虚弱而变得黯淡无比的黑眸闪过了一丝光辉,他伸出新月魔杖,魔能涌入,魔杖上的符文一个一个地亮起,最后,魔杖尖端的新月也发出了光辉。
在新月前方空气中,一个光点诞生,仔细看,可以看到光点中的火元素正在高速旋转,这并不是普通的旋转模式,而是内旋,有些类似漩涡的结构。
似乎,在光点的中心有一个黑洞,在不断吸引吞噬火元素,火元素不得不通过旋转地方式来保持整个结构的稳定。
一秒后,光点扩大到玻璃珠大小,这是火弹术通常的规模。
但不同的是,以往林克发出的火弹术,颜色是白炽色的,火弹周围更有滚滚热浪,散发出的光芒是呈雾状的,但眼前这个火弹,中心位置却隐隐发蓝,火弹的表面光滑无比,没有任何热量溢出,看着就像是真正的玻璃珠一般。
魔法已经完成了!
阁楼的窗户开着,外面阳光明媚,林克心中一动,看中了50米开外的一棵橡树,他将手中的魔杖往橡树的树干一指,魔杖尖端的火弹就飞射而出。
“砰~”一声爆响,火弹成功飞跃了50米的距离,击中了树干,树干上木屑纷飞,出现一个茶杯大小的坑洞。
要知道,普通版的火弹,射程不超30米,即使有魔杖加持下,威力也就是大号的炮仗,只能炸掉橡树的树皮而已。
林克这一发火弹,无论是射程还是威力,都大大超过了普通版火弹。
“最大射程大概能到60米吧,在火弹爆发中心,威力应该足以媲美普通版的1级火球术。如果用上火晶石法杖,或许还要超过一些。魔能消耗反倒少了,只需要一点魔能,我现在的魔能,也能连续释放24个。唯一不足就是,施法时间增加了太多。”
普通版的火弹,有游戏系统配合的林克,极限施法速度是0。05秒,几乎就是瞬发了。但现在这个改进版火弹,魔法结构要复杂地多,并且不太稳定,需要林克花费更多心力去维持,第一次施法,他足足用了8秒时间。
“不过,熟能生巧,我多多练习,看看能到什么程度。”
说干就干,林克立即开始练习,就如之前练习普通火弹术一般,不断在魔杖尖端凝聚、收回改进版的火弹。
他非常地专注。
这一练,半天就过去了,成效也是卓著的。
半天之后,林克魔杖往前一点,魔杖尖端立即就出现一个散发着暗淡光芒的淡蓝色玻璃质感的火弹,魔杖一抬,火弹就消失不见,再一点,火弹又出现,一抬,又不见了。
速度快得让人无法想象,看起来并不比普通版火球术慢。
但林克自己知道,实际上还是慢了的,虽然慢的很有限。
“普通版是0。05秒,那么这改进版的极限就是0。07秒左右。”
魔法结构越复杂,构建魔法结构的时间就越长,施法时间也就随之延长,这是浅而易见的道理。
不过,一个施法时间只要0。07秒,力量凝聚度堪比1级魔法(规模是无法相比的),射程达到60米,耗能只需要1点的火弹,实在是一个非常恐怖的魔法。
“施法速度应该还有一些提升的空间,我再练练。”
施法速度的任何一点提升,哪怕只提升一毫秒,都会大大提升战斗力,所以,对施法速度,林克对自己的要求严格到了变态的程度。
他继续练习。
时间又过了三个多小时,就在这个改进版火弹已经练得熟的不能再熟,已经到达极限的时候,林克发现视界中有信息在闪动。
查看了一下,竟然是游戏系统的通告。
‘玩家成功改进0级火弹术,请为该魔法命名。’
林克一笑,竟然还有一个命名权,他起了兴致,回想起改进火弹那如玻璃一般的固体质感,就道:“就叫‘玻璃珠’吧,林克的玻璃珠,哈哈。”
‘魔法已命名,为‘玻璃球’’
‘玩家成功掌握一个0级超魔技巧,获得1点自由点数。’
“哈,竟然有自由点数奖励,真是不错。”林克干劲越发足了。
他现在已经有106点自由点数,因为有魔法虚弱效果,即使将这些点数全加在魔能上限上,这三个月里,他也只能得到106点的上限,要三个月后才会解锁,而他现在并不需要多少魔能,所以这些自由点数就留着备用。
每一个点数都相当于他的一张底牌,有这么多点数在,他心里很是踏实。
读完了魔法书,成功改进了火弹术,林克的心思终于回到了他的论文上。
这一次,因为从魔法书上得到了大量灵感,他再次开始推演起万有引力定律时,进展飞快,当然,随着推演过程的深入,这个定律早已经面目全非了。
最终会得到什么东西,连林克自己都不知道。
但这一次,林克的推演过程很快就停了下来,不是没有灵感了,而是他的羊皮纸用光了,墨水也所剩无几,必须要买新的了。
摸了摸兜里的钱包,林克顿时尴尬,钱不多了,只剩下三枚银币。
“必须去赚点钱了啊。”
这回兜里真要干净了,再不去赚点零花钱,他真要去街上乞讨了啊。
第三十六章 森林贼患
该怎么赚钱,当然是依仗自己的魔法。
魔法需要魔杖,林克目前有新月魔杖和火晶石法杖,前者是大师作品,后者有些笨重,而且是明显的暗精灵风格,两者都不太好曝光。
林克想来想去,决定使用新月魔杖。当然,在使用之前,他得在这根魔杖外面加上一层伪装……
想了想,林克花费1点自由点数,兑换了一个新魔法。
置换术
0级魔法
作用:低级附魔术,在不改变物理形状的前提下,用一种物质置换另一种物质。
得到魔法之后,林克先在新月魔杖包上层层叠叠的一层亚麻布,掩盖了魔杖的原本模样,然后又找来了一些橡木碎屑,将裹着厚厚亚麻布的新月魔杖放在橡木上,然后拿出火晶石法杖,开始释放置换术。
一个泛着层层涟漪的半透明光球出现在火晶石法杖上,林克一指新月魔杖:“置换术!”
光球落在魔杖上,魔杖表面的褐色亚麻布颜色就出现微微的变化,显出一些木质的纹理,但这还不够,一个置换术并不能将亚麻布完全换成橡木。
“置换术!”
“置换术!”
“置换术!”
……
一连释放了五个置换术,新月魔杖外的亚麻布就成了橡木,这橡木还是多孔透气的,完全不会影响施法。
表面有些粗糙,林克用细沙仔细研磨了一遍,顿时,华丽的新月魔杖就成了一根模样普通的‘木棍’。
好了,这个样子,就可以拿出去用了。
改装完魔杖后,林克感到肚子又些饿,便到了旅店大厅,如往常一般,花了五个铜子买了一个长条粗麦面包,想了想,又花了十个铜子买了一杯麦酒。
大半个月没换口味了,嘴巴几乎淡出鸟来了,喝杯酒调调味道。
“嗨,林克,你今天怎么阔起来了?”旅店的伙计打趣道,一边接了满满一杯麦酒递给林克。
另一边也传来声音:“林克,你这是要瘦成竹竿了啊,这么下去可不行啊。”
是酒鬼汤姆,这家伙但凡口袋里有点钱,第一时间就会过来喝酒,喝醉了就回家打老婆,为这事,他婆娘跟他吵了好几年,最后干脆跟人跑了,但这家伙仍旧死性不改,酒实在是他的真爱!
“哈哈,我说林克,你一整天都缩在阁楼里,到底干的是啥事啊?跟我们大家说说呗?”又一个常客笑道。
在这呆了大半个月,旅店里的人大部分都认识林克,事实上,整个河谷镇都听说镇上的旅店中来了一个怪人。
对这些调侃,林克笑了笑,实话实说:“我是个魔法师,这段时间在学习魔法。”
没想到这话一出,大厅里顿时传出一阵大笑声。
酒鬼汤姆醉醺醺地道:“哈哈,你要是魔法师,我就是大贤者了。”
其他人也都笑起来,虽然林克已经重复了好几遍这话,但没人相信他的话。
河谷镇靠近东谷高等魔法学院,时不时能看到学院的魔法师,在镇民眼里,魔法师都是衣着光鲜,出手阔绰的一群人,他们手里还会拿上一根叫做魔杖的东西,他们也显得非常精神,整个人似乎笼罩着神秘的光辉。
而林克,身上一身粗劣的亚麻袍子(他那件灰袍被他卖掉换钱了),身体瘦弱,脸有菜色,也没见过他用过什么魔法,所以没人信他的话。
林克也不辩解,对他来说,这些镇民对他看法无关紧要,只要不妨碍他的生活,就算这些镇民把他当作乞丐他也毫不在意。
他已经站在了更高的层次上,雄鹰是不会注意鸡的看法的,所以,林克连解释的功夫都欠奉。
笑了笑,拿着自己的食物到角落的位置,林克咬一口粗麦面包,喝一口麦酒润喉,自始至终,他的神情都非常平静。
大厅里的人在他身上扯了几句,见他没有反应,也都感到无趣,便嘟囔几声,开始聊起了镇上的家长里短。
这时候,忽然门口传来沉重有节奏的脚步声,然后大厅光线微微暗了下来,这变故让大厅中的客人都安静下来,齐齐转头朝门口看去。
林克也看过去。
大厅门口,一个身高近两米,胳膊比林克大腿还粗的壮汉走了进来,这壮汉头发散乱,脸容粗犷,一脸长长的络腮胡,身上穿着灰扑扑的皮甲,心口、肋下的位置缝了一些铁甲片,在肩膀上还扛了一柄战锤,这战锤是纯铁的,连柄都是,加上锤子后面那个近二十厘米长的厚实锤头,这玩意估计得有七八十公斤重,这还不止,他背上还有一面厚厚的盾牌,盾面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