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无敌之最强驯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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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无敌之最强驯兽师- 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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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某市的某家小肥牛连锁店打出了一个广告,上午10半之前来消费的客人可以打五折优惠。
    反正没有人来,就算是一折也无所谓。
    如果不是担心乞丐们来白吃白喝的话,这位店长甚至都想打一个上午免费的广告了。
    今天,丁一起的很早,大约6点半不到丁一就起床了,这对于丁一来说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事情,丁一自己都不记得自己上次早起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只是丁一仍然是最晚起床地一个。
    看来有些人比丁一更着急。
    的确。甚至有一段时间,丁一都希望不要去小肥牛吃火锅了,只不过众人强迫了丁一。
    丁一当然喜欢吃肉,只是比起来吃肉,丁一更想和唐春丽在一起待一段时间。
    唐春丽接受了丁一的告白,但是两个人却可怜到连独自在一起的时间都没有。在工作的时候,大家总是都在一起,就算丁一和唐春丽心里记挂着对方也不能在众人面前表示什么。
    这次去小肥牛的路上,丁一终于有了和唐春丽独处的机会。
    这个机会是李思美范步昭等人给的。
    这几个人故意走得比较快,留给两人一段可以漫步的时间。
    李思美等人终归都是明事理的人。
    就是这段时间。丁一多么希望时间就此停止。
    只是后来小妖精、范步昭、李思美逐一抵抗不住火锅地诱惑,在忍耐了无数次之后,将这两个已经三月不知肉味的家伙拖进了小肥牛。
    三月不知肉味这句话是丁一自己说出来的。
    只是当火锅上桌之后,丁一吃得比谁都多。
    大快朵颐,酒足饭饱。
    众人好久没这么开心的吃过东西了。
    其实吃饭是一种乐趣和享受,只是繁杂的社会生活让越来越多的人失去了体会吃饭的乐趣和享受地机会。
    当一个人的欲望越多的时候,这个人的乐趣就会越少。
    “都吃饱了吧?”当服务员第七次续汤之后。李思美摸着已经鼓起来的肚子说道。
    “吃饱了!”小妖精将夹在筷子上的肉用力的往自己的嘴里塞着,只是小妖精的嘴里面已经满满地都是肉了。
    小姑娘总是没有优雅的吃相,不过小姑娘的吃相却有另一番情趣,大约可以称之为可爱。
    “喝足了吧?”李思美又看着范步昭问道。
    “嘿嘿,够了够了。”范步昭摸了摸脚边的一嘟噜白酒说道。
    这嘟噜白酒还没有开封,自然也没有开瓶。
    这是范步昭打算带走地东西。
    范步昭不愧是年龄最长的人,做什么时候都会有长远的打算。
    “都吃饱了喝足了的话,我有件事情想和大家商量商量。”李思美用筷子轻轻的敲打着碟子。
    “等等!”范步昭赶紧把手中的大半杯白酒一口干了下去,这半杯没有半斤也最少有二两了。
    “现在说吧。”放下杯子之后。范步昭打着酒嗝说道。
    “咱们
    国上次吞并了万马奔腾家族的领地。”李思美环视了
    众人点头,很少看到李思美这么严肃的时候。
    “最近这段时间我和春丽很累,要同时管理两大片领地,已经超出了我和春丽的能力范围了。”李思美继续说道。
    众人再次点头。两个人管理两大片领地,这非但超出了李思美和唐春丽的能力范畴,就算找美国MBA来也未必能管理好,琐碎地事情毕竟太多了。
    “你想招些人手帮忙?”范步昭试探着问道。
    “不是,就算招些人手帮忙也解决不了什么实际问题的,难道咱们的领地每扩大一次就要招一批人手吗?”李思美摇了摇头。
    —
    “你打算把万马奔腾家族地领地出售出去?”丁一也试探着问道,毕竟狂战天下和丁一说过这个想法。
    “也不是,万马奔腾家族的领地地理位置很特殊,被山和海包围着,可以说易守难攻。而且这片领地还在咱们家族领地的后方。如果把这块领地出售出去的话,我担心日后会有麻烦。毕竟没有永恒的盟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万马奔腾那块领地如果要扩张的话。肯定会拿咱们领地下手。”李思美也否定了丁一的猜测。
    “大姐,别卖关子了嘛,你已经有好办法了对不对?”小妖精拉着李思美的胳膊开始撒娇。
    “嗯。呵呵,我是有办法了。”李思美对小妖精的撒娇从来都没有免疫力。
    “我想来想去,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咱们工作小组出售出去。”李思美淡淡的说道。
    “什么?!把咱们工作小组出售出去?大姐,你是说要散伙?!”丁一激动的吼道。
    “丁一,别激动,思美妹妹做事情你还不了解吗?没有把握的事情她是不会做的。”毕竟阅历在那里,听到如此震惊的消息,范步昭都没有任何的慌乱。
    李思美对范步昭笑了笑:“出售并不等于散伙,也不一定就是把咱们小组卖出去。出售还有另一种意思,那就是风险的分散和转移。”
    “大姐,这里只有你自己是学经济的,咱能说点不专业的么?”丁一哭丧着脸说道。李思美一谈专业理论,丁一就开始头大。
    “不专业的说法就是咱们名义上并到其他组织的名下,并且在一些主题方针上按照这个组织的设定来走,但是详细的计划和实施却是由咱们自己说了算的。说得再白点就是宗属国的关系,就是高丽棒子和咱们唐朝老祖宗的关系,明白了吧?”李思美给丁一解释道。
    “那就是说咱们成高丽棒子了?”丁一原本哭丧的脸变得更加难看。
    “这有什么不好?除了主体方针之外,咱们小组没有任何的变化。至于主体方针,咱们小组原本就没有什么明确的主体方针,不是吗?说白了咱们一点损失都没有。相反,咱们却将风险转嫁到上头的组织身上,他们将为咱们犯的错误买单,并且还要帮助咱们发展。甚至咱们在游戏中得到的装备什么的也不需要自己出售了,虽然价格低点,但是能马上套现,这也是很不错的事情,卖东西总是很郁闷的。”李思美继续解释着。
    “可是极品装备……”丁一说道。
    “极品装备当然是咱们自己留着了,咱们和上面是合作的关系,并不是主仆关系。”李思美解释道。
    “这样的话,听起来好像很不错。”丁一终于点了点头,“不过有什么大组织愿意干这种吃亏的事情吗?”丁一又问道。
    “谁说他们吃亏了?他们可以共享咱们的领地资源,还可以让咱们帮助他们完成很多事情,当然这些事情不能违背咱们自己的意愿。也就是说他们只要承担风险,然后就可以赚取无数的实际好处。毕竟风险不是一定会出现的,而且经济学高手或者管理学高手都可以做到合理的规避风险。”李思美说道。
    丁一再次点了点头,不过丁一这次却没有说话。因为丁一头又大了。





    第二卷:初入大地图 第一百八十三章:孤僻的尼姆巴斯
      更新时间:2008…8…29 11:54:47 本章字数:3272

    雄无敌中午十二点准时开机,而丁一等人也在中午十坐在了自己的电脑前,幸亏早晨出门早,吃吃喝喝尽兴之后,还有闲余的时间让众人慢慢的溜达了回来。
    开机之后,丁一就马上登入了游戏,按照丁一自己的感觉来算的话,就算自己不是第一个登入游戏的,也不可能比其他玩家晚多少。
    但是当丁一出现在登陆平台之后,一个令丁一无法理解的现象出现在丁一的屏幕上。
    丁一居然收到了阿尔伯特的邮件。
    就算游戏刚开机,阿尔伯特是第一个登入游戏的人,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写好一封邮件了啊!
    打开邮件一看,果然是阿尔伯特约丁一一起去做任务的事情,现在所有特长鹰眼的史诗英雄都汇集到了德珈,差不多是开启神级鹰眼术的时候了。
    “上线这么快?”丁一回给了阿尔伯特消息。
    “呵呵,着急做任务嘛。要不是因为今天上午要维护的话,我昨天晚上就想找你一起做任务了。”阿尔伯特马上回道。
    “汗,又打算白用我这个免费劳动力?跟你说清楚了,我帮人做任务可是收费的!”丁一开起来玩笑。
    “你收费?这太好了!我还以为是你们那个吸血鬼大姐头收费呢,快说要多少?”阿尔伯特也跟着开起来玩笑。看来阿尔伯特也没少受李思美的剥削。
    “这个嘛……我还真没收费的权力,我看你还是跟我们大姐头谈吧。”丁一马上说道,“不过你要是给我点什么好处的话,我偷偷帮帮你的忙也是可以地,谁让咱们是朋友呢。”
    “嘿嘿。没问题。”阿尔伯特很痛快的答应了下来。
    “先跟我去任务,等我学到了技能,想要什么就直说,只要市面上能买到的,那就都不是问题。”阿尔伯特豪爽的说道。
    有钱真好。看着阿尔伯特的信息,丁一心里酸溜溜的想道。
    丁一和阿尔伯特的英雄现在都在德珈,稍微确定了一下位置之后,两人就找到了一起,接着阿尔伯特便带领丁一前往尼姆巴斯的住处。
    天才注定都是孤僻的,尼姆巴斯也不例外。阿尔伯特带领丁一七转八拐之后居然来到了一片山清水秀的草地上。而且这片草地地不远处居然还有一座瀑布。
    德珈绝大多数的土地都是诅咒大地,就算有少量不是诅咒大地的,基本上也是荒芜之地,这种有水有草的地方,就算是在埃拉西亚都不多见,尼姆巴斯居然能找到这样的一片所在。
    对于人类来说,这种风景秀丽的地方自然是最适合居住的地方了。但是对于亡灵来说,充满生命力地所在会让他们浑身难受,这就是丁一觉得尼姆巴斯孤僻的原因。
    尼姆巴斯住在这样的地方,估计没几个亡灵愿意来找他。
    “这里环境不错呀。”来到草地上之后,丁一感叹道。
    “呵呵,你是不是想到处逛逛?参观一下?”阿尔伯特问道。
    “嗯,是有点想。毕竟这种风景很少见。”丁一回答道。
    “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想到处看看,不过我第二次来的时候就老老实实的走这条小路了。”阿尔伯特指着眼前一条弯弯曲曲的鹅卵石路说道。
    “为什么?”丁一已经踏出去的半条腿又收了回来。
    “尼姆巴斯有条狗,你知不知道?”阿尔伯特忽然问道。
    “知道啊。他小时候就有了啊。就是那条狗才让他踏上了巫术这条道路的。”丁一有些奇怪地回答道。尼姆巴斯有条狗的事情,对于了解英雄无敌背景的人来说,一点疑问都没有。
    “那你知不知道尼姆巴斯现在多少岁了?”阿尔伯特继续问道。
    “额……”这个问题丁一还真回答不上来,“怎么也要有几百岁了吧?尼姆巴斯活着的时候是个人类。死了以后才成为了亡灵,亡灵又没有年龄这个概念,所以我也不清楚到底多大。”丁一无奈地看着阿尔伯特:“难道你知道?”
    “我也不知道。”阿尔伯特回答。
    “切,那你还问?”丁一不满的说。
    “我只知道尼姆巴斯的年龄已经很大了,我还知道尼姆巴斯的那条狗还活着。”阿尔伯特笑了笑。
    …”丁一又是一阵无语。的确凭借尼姆巴斯在牺牲。)诣,他的那条狗是不可能死的,尤其是在尼姆巴斯成为亡灵之后,牺牲魔法可以重塑狗的肉体,而尼姆巴斯本人又可以掌握狗的灵魂。这条狗只怕想死都难。
    —
    “一条活了几百年地狗,就算再弱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对付得了的。”阿尔伯特继续说道。
    所谓老而不死则为妖。何况这只死死活活了无数次的狗。
    “地狱三头犬?”丁一询问道,从阿尔伯特地话中可以听得出来,阿尔伯特第一次闲逛的时候肯定遇到了那只狗。
    “不是。比地狱三头犬恐怖的多。”阿尔伯特回答道。
    尼姆巴斯的这片草地面积并不大,丁一和阿尔伯特几句闲聊之后就已经来到了尼姆巴斯的府邸前面。在德珈是没有敲门这种习俗的,阿尔伯特直接推开了尼姆巴斯府邸的大门走了进去。丁一也尾随而入。
    进入尼姆巴斯的府邸之后,丁一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大片盛开的花朵,天啊,在德珈有青草就已经很奇怪了,现在居然连花朵也出来了!真搞不懂尼姆巴斯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丁一的第二眼就见到了一只狗,一只小狗,看起来就像一只京巴。如果不是阿尔伯特刚才告诉了丁一,尼姆巴斯的狗已经很恐怖的话,丁一一定会认为这只京巴很可爱。
    实际上就算阿尔伯特已经告诉了丁一这只狗的可怕,丁一还是觉得它很可爱。
    “这就是尼姆巴斯的那只恐怖的狗?”丁一有些不相信的问道。
    “嗯。”阿尔伯特慎重的点了点头,“我劝你最好不要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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