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文试,我们佣兵团需要的各类文职,如财政司、外交官、后勤部等人员,对于此类任重道远的工作,就自然要靠我们美丽能干的紫衣和飞舞两位大美女啦,那就需要麻烦两位下线到现实中去准备准备试题了。”
高帽人人爱,就看怎么戴,两美作为佣兵团副团长及核心成员,还是第一次受到我这样的赞捧,非常很乐意的接受了。
“至于我,则和切尔斯丽接系统任务,替紫衣和飞舞洗名(为何GG们不帮GG们洗?第一,他们身负数十条人命,第二,很快就有几百新人进来,怎么也要让小弟们为老大办办事嘛)。然后我就实现之前的承诺,我带紫衣和飞舞一起去游山玩水。团长那么通情达理,一定会放我们假的。”后面这句话是我向不会飞的龙说的。
“没关系,反正那几天我们正在摆摊,也不需要那么多人到场,我们迷失佣兵团从成立到现在,都是阿刃在忙,是时候放放假了。”团长大人越来越醒目能干了,看来已经能逐步进入角色。
“对了,小德,为安全计,我现在就和你办好那个什么手续,让你能自由进出古堡。”我打算让德古拉作为后备支持力量。
“老大,简单得很,只要老大您在我面前,对我说:“以冥帝之名,赐尔纵横结界之力,禁锢解除……!。”就行了。”德古拉看起来兴奋异常。(不会是想着出去学老大拈花惹草吧?)
无奈的再作了一轮小丑,咒语念完,只见一道黑光从德古拉体内飞出,消逝在空气中。
现在,即便我去度假,也不怕出意外了。
“团长,德古拉这小子的脑子不错,是块做参谋的料。”我看了一下德古拉的数据,智力竟然也有1五百。
任务都安排好了,大家马上进入角色,为迷失佣兵团第一期招募作最后的准备。
第一部 第三集 第四十一章 同行
太平大陆的陆地面积为六千五百万平方公里,暂时只有36座主城市,数十座副城和不少的新手村,即99%以上的地域都属于未开发的处女地。
阿尔斯山位于太平大陆的中部,为太平大陆海拔最高的山脉,平均海拔4000米的阿尔斯山脉横穿太平大陆,将太平大陆分隔为南大陆和北大陆。
切尔斯丽的家乡——纳比斯城,位于阿尔斯山的北部。纳比斯城属于中等规模城市,人口大概只有里贝城的一半。这里以农业和畜牧业为主,商业为辅,只有三千驻城兵。由于此城畜牧业发达,所以经常成为魔物袭击的对象。
对于往返城市与城市之间,玩家有两种方式,一、使用系统传送点,这当然不会是免费的,传送费用以金币为单位,按两城间距离进行费用计算(一枚金币每百公里)。二是用最原始的方法,依靠在四维空间中作基本的立体运动到达目的地,通俗点的说法,就是用腿走路,当然雇马也是可以,但是要穿越阿尔斯山的话,马是上不去的。
对于城里的NPC来说,往返城市之间也只用这两种方式。但是NPC要出城或者进传送点的话,必须经过城主的批准,获得通行证。例如商人,就必须持有原驻地城主的通行证才能离开本城。在战争时期,系统原有城市之间的军队可以通过传送点进行对别城的支持。玩家建立的城市是否拥有此优惠还是未知之数。
我从飞舞和紫衣口中得知,她们两人其实一共只P了天下会玩家四次(其中飞舞只P掉一个,而且还是拿弓给勒死的,因为她们两人的近身能力不及骑士,致命一砍几乎都被两GG所抢去),就是说我只要完成一个S级任务就能替她们除掉红名。
从里贝城距阿尔斯山,有3五百公里。我可要好好珍惜与切尔斯丽沿途独处的机会。所以我决定不通过传送点到附近的城市,而是买下一匹马和美女同骑策奔。这样既可欣赏沿途的湖光山色,亦能拥美入怀,何不乐栽?况且人家MM也没反对……
为了便于骑马,我们都去掉魔法袍,我穿着自己的英雄套装,切尔斯丽则换上一套骑士打扮(保护意识很好啊)。
俺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骑马,一上马,系统就提示,“恭喜玩家迷失之刃,习得骑术。”
马背上一蹦一颠的,弄得我左摇右晃,怎么感觉比开车还难N倍啊?反观切尔斯丽,镇定自若,驾轻就熟的样子。我忍不住查看她的技能,原来她的骑术也有15级……此刻美丽的切尔斯丽俨然成了我这骑马新手的安全带了。
这是否叫因祸得福呢?此刻即使我把切尔斯丽抱得再紧,也不怕唐突佳人了。我们行走半小时后,切尔斯丽终于忍不住沉默而开口说话了:“刃,你预计用多长时间到达阿尔斯山呢?我们以这样的速度行走,即使连夜赶路,最快也要八天才能到达。”
怀玉温香,时间长短又何必介意呢?八天就八天吧,我差点脱口而出,幸亏灵台还保持那么一丁点清明,“对了,我们要在两天内赶到目的地。”
“那你还……”切尔斯丽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我这样没法专心赶路的。”
“我怎么了?”心虚的我马上把双手下移了三寸,放回到她的纤腰上(隔着厚厚的铠甲,都没揩到油……)“没关系啦,以这样的方式好好沿途观光一天,之后弃马步行游玩一天。怎样?对我的安排满意么?”
“神的使者,小女子怎敢不听从您的安排?”这妮子,竟然戏谑起我来了。
“看我怎么整……!嘿嘿……”我奸奸的笑声在她耳边响起……
里贝城北上之路较为顺畅,途中先是经过三百多公里的丘陵之地,然后穿越一片茂密的大森林,最后再通过一个平原便能达到目的地,其中这个平原占了总路程的60%。
和切尔斯丽在马上嘻戏了半天后,不知不觉已过了丘陵,达到南方最大的森林——莱斯之森。
莱斯之森位于暗黑之森西边。严格来说,暗黑之森其实是属于莱斯之森的一部分。但由于暗黑之森有扬名在外的黑虎王,所以大家都会习惯性的将两者分开。
没有任何一队商旅们会进入莱斯之森,不知道是因为莱斯之森实在太大,还是因为里面有比黑虎王更强大的魔物,从来没有人进去后活着出来。所以商旅们都会选择多花两个月时间绕道而行。当然,这些信息是我怀中的美女提供的。
“刃,要进去么?”切尔斯丽似乎也在犹豫。
“给烟个选择,骑马还是步行?”难得有如此爽的探险行动,俺怎能放弃?
“骑马吧,总比走路好,感觉这里面怪怪的。”
“丽,有我在,即便青龙来袭,我也不会让他伤害到磐。所以我要寸步不离哦”说完,脸向她面上亲昵的磨蹭了一下。然后驾马向林中走去。(别的不说,单想保命的话,估计即使青龙也追不上附加瞬杀术+流星逐月的我。)
切尔斯丽听罢,很开心的把身子靠在我身上(此刻我最恨的一件事就是,为何游戏里面没有帐篷出售?叫人怎么在野外休息嘛……),我的骑术在切尔斯丽这位高手的调教下,已经升到3级了(其实按照我的智力,6级都没问题,只怪我把心思放在另一方面的“研究”上),能进行基本的策跑了。
莱斯之森不愧是南部最大的森林,里面几乎都是参天古木。在外面还是黄昏,进来就变黑夜了,我们唯有使用照明术,然后慢步行走。(不知怎么的,自进来之后便发现马脚发软,即便我用神圣之光也无法恢复的异常。座下的马儿也真可怜,跑了整个白天,被我的神圣之光恢复疲劳后继续脚不停蹄的跑着,好象水都没喝……所以我们只好弃马步行。)
晚上是动物出来觅食的好时机,即使变成魔兽后这天生的习性仍未更改。
我们路上就遇到N多的魔物,什么刺狐,裂嘴狼,斑豹等。初时切尔斯丽还会被们的突然造访给惊吓了几次,后来慢慢就习惯了。反正我抱着她,在自然之心使用下,魔兽们除了看到一个没有攻击力的照明魔法外,什么也察觉不了,更何况们只是两百多级的魔物。
此刻我双手不能解放出来骚扰切尔斯丽,怀里的美女便有机会专心的向我介绍自己故乡的事来。
太平大陆只有一个帝国——亚坎培斯帝国,首都在大陆的北方,是大陆最大的城市——尼幕城。帝国并非采用君主集权制,而是对各城进行分域自治。各城只需要每年向帝国交纳一定的税款,便能对该区域行使完全自治权。这对于宽广的太平大陆来说,无疑是较为有效的统治方式。由于享受高度自制权,所以一旦面临魔物攻城,帝国只负责出资,兵力则由被攻城出面向各城借兵抵抗。为安全计,通常城市都建立在魔物相对较弱小的地区。
由于各城的城主是采用世袭制,一旦某些城主关系弄僵的话,魔物攻城时便会缺乏他城的支持而面临困境。
纳比斯城(切尔斯丽原来所在的城市)便是这样。由于切尔斯丽的母亲贝尼尔夫人,曾是帝国第一美女,在嫁给罗斯。贝尼尔(切尔斯丽父亲)之前追求者无数,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勇猛善战的罗斯。贝尼尔。结果造成众多追求者因爱成恨,纳比斯城便从此被数城孤立(因而纳比斯城与数城的传送点被切断导致无法向各城传送),唯有发展自给自足的农业和畜牧业。但由于畜牧业的发展过于良好,却引来更多的魔物袭击,令纳比斯城左右为难。
切尔斯丽的母亲不仅是帝国第一美女,更是帝国第一才女,其军事才能丝毫不比丈夫逊色。在贝尼尔两夫妇的领导下,纳比斯城不仅抵御了魔物的攻击,并且在一定范围内抑制了魔物的发展,纳比斯城得以相对稳定的发展。
虽然贝尼尔夫人智冠天下,但她纤弱的身体却禁不起过度的操劳,在切尔斯丽五岁的时候便去世了。自夫人过世之后,罗斯的压力便重了许多,不仅要面对魔物的威胁,还要负责纳比斯城民众的民生安全问题。幸得切尔斯丽不仅遗传了其母亲的美貌,更兼得母亲的聪慧和父亲的力量。主修攻击性强的暗黑魔法,兼习战士职业,还得父亲亲传各类军事技能(天,这美女几近全能,难怪要她在府里做个贵妇会郁闷得想寻死)。
但切尔斯丽的成长毕竟需要十数年。在此期间,纳比斯城附近的魔物得到繁衍生息,终于在数月前发动大规模攻城。城内人本就口不多,兵力自然不足,唯有向各城请兵。众城主皆不愿支持这昔日的情敌,唯有里贝城的马撒特愿意,条件就是要迎娶切尔斯丽。虽然罗斯不同意,但城破后,民众死伤无数,这又岂是善良的切尔斯丽心中所愿?
之后的事情发展,便是我的介入。
想不到我怀中的玉人,竟然有如此生动的一段传奇经历。但有三件事情让我感到十分意外的,一是为何切尔斯丽说到这些事情时,神态,动作,表情和眼神,似乎一切都是真的发生存在过,而并非如系统在介绍着故事一样;第二,为何切尔斯丽选择留在我身边,而不是回去协助父亲守城?第三,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究竟我的意识是存在于一个怎样的程序里面?仿佛一切都是真实的。这真的是个游戏么……
“刃,你在想什么?”切尔斯丽见我在发呆。
“丽,臣澜纳比斯城么?”
“当然爱,它是我父亲和母亲心血的结晶,也是我童年最美好的回忆……”说到这,切尔斯丽竟然流露一丝伤感。
“为何兽喧开马撒特之后,不马上回去?”我道出了心中疑问。
“聪明如你,难道也看不出来?”切尔斯丽给了我一个调皮的笑容。
“这倒是,如果笼络了我,可比那个马撒特强许多。不过这只是其中一个理由吧。”听到切尔斯丽的回答,我不觉得意外,但我可不会让她轻易过关。
“你以为是因为你帅啊?做梦吧你。”说完切尔斯丽突然从我怀里挣脱,向前跑去。
“被我逮着缯就知味道。”和我玩丛林追逐?难道不知道俺是天生猎杀高手么?
由于切尔斯丽手上有照明魔法,在黑夜的森林里穿梭时极易被发现,当然也包括被魔物发现。
真不知道她是为了寻开心还是对我的实力过分放心,就向一个BOSS带小弟那样,身后一大串魔物在追随着。
我自然也是众追随者之一,只不过俺们是用脑的,此刻我正骑在一头450级的金毛虎身上,由于这头金毛虎身躯巨大,并且只在意面前的美色,对我没有丝毫的察觉(典型的神经粗大)。不过我还真佩服切尔斯丽,她的敏捷看来不比我逊色多少。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不知道是切尔斯丽跑累了还是怎么的,一直照耀着前方的亮光突然停了下来。
而身后的魔物,亦似乎感到畏惧,不敢向前。唯独我座下金毛虎依旧对美女契